專利可以是創意嗎
1、創意能申請專利嗎
可以的
現在不是有好多概念都申請了專利么
不過不是很簡單的
比如你有個什麼什麼創意
如果你對這東西作了什麼標準的規定 然後申請了專利
別人將來用了你的標准 就要給你錢
2、一個創意點子可以申請專利嗎
創意點子可以申請專利。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技術方案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能夠實施,能夠實現的,就可以申請專利。所以,問題不在於技術方案是不是實物,而在於技術方案能否真正實現,轉變成實物。
創意和想法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只要准備的資料能夠通過國家專利質監局的審核那麼就可以申請相應的專利了,質監局的審核主要是通過對創意和想法的審核結合當下判斷所申請的創意和點子是否能夠實現,是否滿足專利申請的要求來進行審核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3、全新創意可以申請專利嗎?
創意可以申請專利。但還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1、該創意不得不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
2、該創意屬於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3、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4、創意可以申請專利嗎?
可以的!還有,目前看你的描述有點不像專利,更像軟體著作權!
但實際的還得知道了你的具體內容才能知道!
但不管是哪種都是可以申請保護的,只是軟體著作權相對專利來講,保護力度沒那麼高!
希望能幫到你,歡迎追問,望採納
5、有一個創意可以申請專利嗎?
不可以,專利的種類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規定,在我國專利法中規定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在香港專利法中規定有:標准專利(相當於大陸的發明專利)、短期專利(相當於大陸的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在部分發達國家中分類: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對發明的定義是:「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所謂產品是指工業上能夠製造的各種新製品,包括有一定形狀和結構的固體、液體、氣體之類的物品。所謂方法是指對原料進行加工,製成各種產品的方法。發明專利並不要求它是經過實踐證明可以直接應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它可以是一項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或是一種構思,具有在工業上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也不能將這種技術方案或構思與單純地提出課題、設想相混同,因單純地課題、設想不具備工業上應用地可能性。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主要體現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取得專利的發明又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用具)和方法發明(製造方法)兩大類。
實用新型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對實用新型的定義是:「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
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同發明一樣,實用新型保護的也是一個技術方案。但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范圍較窄,它只保護有一定形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方法以及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注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較發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都是比較簡單的、改進性的技術發明,可以稱為「小發明」。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授予實用新型專利不需經過實質審查,手續比較簡便,費用較低,因此,關於日用品、機械、電器等方面的有形產品的小發明,比較適用於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並在《專利法》第二十三條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相對於以前的專利法,最新修改的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要求提高了。
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注重的是設計人對一項
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於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於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後者的目的在於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一技術問題。例如一把雨傘,若它的形狀、圖案、色彩相當美觀,那麼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如果雨傘的傘柄、傘骨、傘頭結構設計精簡合理,可以節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麼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要條件是新穎性。
6、如果只有創意能申請專利嗎?
專利本質上保護的就是創意,例如新設計或新思路。
申請專利完全不需要有實際產品或樣品做出來,而只需要用文字描述清楚與同類技術相比的不同點或創新點。
如果是看得見摸得到的那種創意設計,可申請比較容易授權的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當然同時也可嘗試申請發明專利,雖然有風險但畢竟授權後的價值可能會更高些;而對於方法、軟體方面的創意設計,就只能申請發明專利類型了。
專利申請文件通常包括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將其與專利申請費一起提交到專利局審查。
另外,在將專利申請文件提交到專利局之前請注意技術保密。
7、想法創意可以申請專利嗎
法律分析:想法創意能否申請專利取決於所提出的創意或者想法是否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三大特點,能否成為可行的技術方案,在對應的領域之下,可以被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通過一定的途徑在現實中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8、創意如何申請專利?
可以申請專利,只要符合以下要求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8)專利可以是創意嗎擴展資料:
專利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