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與發明創造的不同
1、專利權和發明專利的區別
發明權與專利權的區別:1、產生方式不同。發明權基於發明創造的產生而自動享有,而專利權需經專利行政部門授權產生;2、主體范圍不同。發明權僅限於發明人,而專利權可以是發明人或通過合法手段取得專利權的其他人;3、其他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2、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創造性具體區別是什麼?
人們常稱實用新型為小發明。在我國現行的專利法中,實用新型和發明 都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它們都是科學技術上的發明創造,從這個意義上講兩者的本質是相 同的;但實際上,這兩種專利又有許多的不同,主要歸納為以下四點:
(1)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低於發明
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發明專利的要求是,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 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 步,而對實用新型只提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顯然,發明的創造性程度要高於實用新型 。
(2)實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圍小於發明
由於發明是對產品、方法 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 以是改進發明。僅在產品發明中,又可以是定形產品發明或不定形產品發明。而且,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專利權。但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范圍則 要窄得多,它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製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 實用新型產生。因此,實用新型的范圍比發明狹窄得多,僅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 合有關的革新設計。
(3)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於發明
我國專利法明文規定,對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而發明專利的保護期 規定為20年。相比之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要短得多。這是由於在一般情況下,實用新型比發明的創造過程要簡單、容易,發揮效益的時間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對它的保護期的規定相應也短些。
(4)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過程比發明專利簡單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收到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後,經初步 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不再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公告,並通知申請人,發給實用新型 專利證書。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復雜得多,長得多。
3、發明權和專利權的區別
發明權不等於專利權。發明權是專屬於發明人的一種權利,而專利權一般是指經國家專利行政部門批准,記載於專利登記簿的專利權的所有人,可以是發明人,也可以是其他依法獲得專利權的人。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第九條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4、發明與專利有什麼區別?任何角度皆可!
發明是應用自然規律解決技術領域中特有問題而提出創新性方案、措施的過程和成果。產品之所以被發明出來是為了滿足人們日常生活的需要而發明出來產品。分為有用發明和無用發明。發明的成果或是提供前所未有的人工自然物模型,或是提供加工製作的新工藝、新方法。機器設備、儀表裝備和各種消費用品以及有關製造工藝、生產流程和檢測控制方法的創新和改造,均屬於發明。
專利從字面上講,「專利」即是指專有的利益。指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受國家認可並在公開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保護的專有技術。「專利」在這里具體指的是技術方法——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技術或者方案.
林肯說:專利制度是給天才之火澆上利益之油.你從中去理解他們的區別的關系,就一目瞭然了.
5、專利權與發明專利權有什麼不同?
專利權包括:
1、發明專利權
2、實用新型專利權
3、外觀設計專利權
1、發明專利權,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專利權,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專利權,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6、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區別是什麼?
發明專利跟實用新型專利主要幾個不同點
保護對象不同
簡單來說,發明專利可以保護方法、系統、成分、工藝...等沒有固定形狀的技術,也可以保護設備、裝置、結構...等有固定形狀的技術。實用新型專利只能保護設備、裝置、結構...等有固定形狀的,換言之,方法、系統(純軟體的系統)、成分、工藝....等不能夠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審查過程不同
發明專利在審查過程中需要進行實質審查(可以理解為與現有技術的技術比對),實用新型專利在審查過程中不需要進行實質審查。意即,實用新型專利在審查過程中不會進行嚴格的技術比對審查,只要文件格式符合規定,技術內容不是明顯抄襲現有技術基本上都不會有太大問題。另外,因為發明專利需要進行實質所以審查期比較長,但相對的因為發明專利經過實質審查,所以授權之後權利穩定性比較好;實用新型專利不需進行實質審查,所以審查期比較短,但實用新型專利授權之後的權利穩定性比發明專利差。
審查標准不同
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的創造性要滿足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只要滿足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從文字上來看,兩者差別在突出的及顯著的,但實際上突不突出、顯不顯著不是自己說了算,這個就是從業人員的辛酸了。
很多人都誤解的發明專利跟實用新型專利,認為以前從來沒出現過的才能申請發明專利,在別人基礎上改良的只能申請實用新型,這個其實是個很嚴重的誤區,雖然說兩者在創造性判斷上有差異,但是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跟是否曾經出現過沒有太直接的關系。
另外申請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在滿足申請對象的條件下,還得考慮技術公開的問題、產品生命周期的問題,不是簡單的根據有沒有人做過來考慮申請專利的類型。
7、關於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異同
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都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這兩種專利又有許多的不同。在我國現行的專利法中,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都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它們都是科學技術上的發明創造,關於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異同。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異同1.實用新型專利只與產品的形狀、構造有關,在保護范圍上比發明專利更窄,千萬要注意方法類的發明創造是不能夠申請實用新型的,有些人不懂,結果把方法申請了實用新型專利,白白花費了時間和申請費。2.在專利的創造性審查過程中,發明專利需要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只需具備實質性特點和進步。3.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或者小專利。4.《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對實用新型只進行初步審查,而對發明專利除了初步審查之外,還需要進行實質審查。5.審查的周期不一樣,實用新型專利一般6個月左右能夠拿到專利證書,發明專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專利證書,因為發明專利的技術領域更廣,不同技術領域的審查周期差別較大,有的技術領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6.在收費方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比申請發明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低,例如:在不進行費用減繳的情況下,申請1件實用新型專利直到拿到專利證書需要1305元,申請1件發明專利直到拿到專利證書需要4605元,差別還是比較大的。7.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都是從申請日算起的。8.進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需要的數量不一樣,實用新型專利需要6件,並且只能使用一次;發明專利只需要1件,並且可以使用至少一次!9.單位給予的獎勵也不一樣,各個單位對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獎勵不同,但是總體上,一般情況下,單位對發明專利的獎勵數額至少是實用新型專利的2倍以上。
8、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區別?
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區別有:
一、保護范圍不同,實用新型保護產品的形狀、構造等方面,而發明保護產品、方法等方面;
二、期限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
三、其他不同。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二十七條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