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對象
1、授予專利權對象有哪些
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授予專利權對象有哪些的詳細內容吧。授予專利權對象有哪些一、授予專利權對象有哪些按照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依法不授予專利權的對象:(1)違反善良風尚的發明創造(2)不可獲專利的主題: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對動植物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等。所以除了不能授予專利權的之外,都可以授予專利權。二、授予專利權條件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授予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在國內外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眾中演示過,並為公眾所知曉,同時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1)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2)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3)他人未經申請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使用,並且能產生積極的效果。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授予,應當符合同申請日以前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外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益相沖突。
2、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有哪些?
專利法保護的對象也稱專利權的客體,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根據我國專利法第2條的規定,專利法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專利法(1)發明: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我國專利法規定,可以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有兩類,一灰是產品發明,一類是方法發明。(2)實用新型:所謂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提出的合於實用的新方案。實用新型專利只適用於產品,不適用於工藝方法。例如:關於機床外型的新設計是產品形狀的設計;把舊式電話中分開的受話筒和送話筒合為一體,是對產品結構的新設計;把改革電話機外型和撥號鍵盤的設計結合起來,就是對電話機形狀和構造的結合作出的新設計。(3)外觀設計:它是指對產品的外型、圖案、色彩或它們的結合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用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必須附著在產品上,如果離開產品而單獨存在,就不成其為專利法上的外觀設計;外觀設計只限於產品外觀的藝術設計,而不涉及產品的技術性能。《專利法》自然是對那種被授予了專利權的專利提供法律保護,因為現在有些人的專利其實並沒有申請被授予專利權,自然在保護力度上面就沒有被授予了專利的力度大。從這點上來看,其實也是在鼓勵專利所有人盡快的申請專利權,以便獲得更多法律方面的保護。
3、專利權的對象有哪些?
外觀設計也被稱為工業品外觀設計,或者簡稱為工業設計。它是指關於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專利權的對象有哪些一、發明發明是指人類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所創造出的具有積極意義並表現為技術形式的智力成果。發明應當包含創新,必須利用自然規律或自然現象。違背自然規律的創造不是發明,自然規律本身也不是發明。發明是具體的技術性方案,具體是指發明必須能夠實施,達到一定效果並具有可重復性。二、實用新型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形狀和構造的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三、外觀設計外觀設計也被稱為工業品外觀設計,或者簡稱為工業設計。它是指關於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必須以產品為依託,對於那些游離於某一具體的產品之外的設計,充其量只能認為是一種純美術作品,可以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不能作為外觀設計受到專利法的保護。外觀設計以產品的形狀、圖案和色彩等為構成要素,以視覺美感為目的,而不去追求實用功能。外觀設計必須適合於工業應用,即該外觀設計可以通過工業手段大量復制。
4、專利權的保護對象包括哪些
專利權人的權利
(1)獨占實施權
(2)實施許可權
(3)轉讓權
(4)標示權
它是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5、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權保護的對象有哪些
法律分析: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3、外觀設計:又稱為工業產品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用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6、目前中國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有三種
確實有三種,我國《專利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專利法保護的對象分別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這三種。
7、可以申請專利的對象是什麼
法律分析:專利權的客體,實際上是指專利保護的對象。我國專利保護的對象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三種專利。1、發明是對產品的形狀、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2、實用新型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俗「小發明」;3、外觀設計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8、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對象
按照專利法規定,授抄予襲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對象對於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對動植物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等依法不授予專利權。按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以下簡稱Trips協議)規定,各成員可不對人體或動物體的診斷、治療和外科手術方法以及除微生物外的植物或動物,除非生物和微生物工藝之外的產生植物或動物的、基本上屬於生物過程的生物工藝授予專利權,但是各成員應規定用專利或一種專門有效的制度或通過這兩者的綜合運用來保護植物品種。我國專利法的規定與Trips協議的專利保護最低要求是相符合的。對於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我國專利法不授予專利權。對此,Trips協議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Trips協議第二十七條第2款規定:各成員可不授予下述發明專利權,如果在其境內阻止對這些發明的商業性利用對維護公共秩序或道德,包括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避免嚴重損害環境是必要的,只要此舉並不僅僅因為這種利用為其法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