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專利新穎性的標准
1、發明專利權的新穎性標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公開標准,公開與否是區別新舊發明、新舊實用新型,以及判斷發明或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重要根據。
(2)時間標準是同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人分別獨立地創造出來,判別誰的發明具有新穎性,就有一個時間標准問題,這是認定發明或者實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第二標准。
(3)地區標準是指在法定地區內未被人們所公知公用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均可被確認為具有新穎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2、如何判斷專利的新穎性
你好,嘉權知識產權為您解答。
關於專利新穎性的判斷,應當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判斷:(1)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被審查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與現有技術或者申請日前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向專利局提出申請並在申請日後(含申請日) 公布或公告的(以下簡稱申請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後的)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相關內容相比,如果其技術領域、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和預期效果實質上相同,則認為兩者為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新穎性判斷時,審查員首先應當判斷被審查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與對比文件的技術方案是否實質上相同,如果專利申請與對比文件公開的內容相比,其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技術方案與對比文件公開的技術方案實質上相同,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根據兩者的技術方案可以確定兩者能夠適用於相同的技術領域,解決相同的技術問題,並具有相同的預期效果,則認為兩者為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2)單獨對比
判斷新穎性時,應當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各項權利要求分別與每一項現有技術或申請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後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相關技術內容單獨地進行比較,不得將其與幾項現有技術或者申請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內容的組合、或者與一份對比文件中的多項技術方案的組合進行對比。即,判斷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新穎性適用單獨對比的原則。這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創造性的判斷方法有所不同。
專利新穎性的審查基準
判斷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有無新穎性,應當以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為基準。為有助於掌握該基準,以下給出新穎性判斷中幾種常見的情形。
1、相同內容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如果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與對比文件所公開的技術內容完全相同,或者僅僅是簡單的文字變換,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另外,上述相同的內容應該理解為包括可以從對比文件中直接地、毫無疑義地確定的技術內容。
2、具體(下位) 概念與一般(上位) 概念
如果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與對比文件相比,其區別僅在於前者採用一般(上位) 概念,而後者採用具體(下位) 概念限定同類性質的技術特徵,則具體(下位) 概念的公開使採用一般(上位) 概念限定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喪失新穎性。反之,一般(上位) 概念的公開並不影響採用具體(下位) 概念限定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新穎性。
3、慣用手段的直接置換
如果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與對比文件的區別僅僅是所屬技術領域的慣用手段的直接置換,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例如,對比文件公開了採用螺釘固定的裝置,而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僅將該裝置的螺釘固定方式改換為螺栓固定方式, 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
4、數值和數值范圍
如果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中存在以數值或者連續變化的數值范圍限定的技術特徵,例如部件的尺寸、溫度、壓力以及組合物的組分含量,而其餘技術特徵與對比文件相同,則其新穎性的判斷應當依照以下各項規定。
(1) 對比文件公開的數值或者數值范圍落在上述限定的技術特徵的數值范圍內,將破壞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新穎性。
(2) 對比文件公開的數值范圍與上述限定的技術特徵的數值范圍部分重疊或者有一個共同的端點,將破壞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新穎性。
(3) 對比文件公開的數值范圍的兩個端點將破壞上述限定的技術特徵為離散數值並且具有該兩端點中任一個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新穎性,但不破壞上述限定的技術特徵為該兩端點之間任一數值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新穎性。
(4) 上述限定的技術特徵的數值或者數值范圍落在對比文件公開的數值范圍內,並且與對比文件公開的數值范圍沒有共同的端點,則對比文件不破壞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新穎性。
5、包含性能、參數、用途或制備方法等特徵的產品權利要求
對於包含性能、參數、用途、制備方法等特徵的產品權利要求新穎性的審查,應當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 包含性能、參數特徵的產品權利要求
對於這類權利要求,應當考慮權利要求中的性能、參數特徵是否隱含了要求保護的產品具有某種特定結構和/或組成。如果該性能、參數隱含了要求保護的產品具有區別於對比文件產品的結構和/或組成,則該權利要求具備新穎性;相反,如果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根據該性能、參數無法將要求保護的產品與對比文件產品區分開,則可推定要求保護的產品與對比文件產品相同,因此申請的權利要求不具備新穎性,除非申請人能夠根據申請文件或現有技術證明權利要求中包含性能、參數特徵的產品與對比文件產品在結構和/或組成上不同。
(2)包含用途特徵的產品權利要求
對於這類權利要求,應當考慮權利要求中的用途特徵是否隱含了要求保護的產品具有某種特定結構和/或組成。如果該用途由產品本身固有的特性決定,而且用途特徵沒有隱含產品在結構和/或組成上發生改變,則該用途特徵限定的產品權利要求相對於對比文件的產品不具有新穎性。
(3)包含制備方法特徵的產品權利要求
對於這類權利要求,應當考慮該制備方法是否導致產品具有某種特定的結構和/或組成。如果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斷定該方法必然使產品具有不同於對比文件產品的特定結構和/或組成,則該權利要求具備新穎性;相反,如果申請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產品與對比文件產品相比,盡管所述方法不同,但產品的結構和組成相同,則該權利要求不具備新穎性,除非申請人能夠根據申請文件或現有技術證明該方法導致產品在結構和/或組成上與對比文件產品不同,或者該方法給產品帶來了不同於對比文件產品的性能從而表明其結構和/或組成已發生改變。
3、如何判斷專利申請的新穎性?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 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 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 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因此一項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若符合了這個條件也就是具有了新穎性。
4、發明專利權的新穎性標準是什麼?
發明專利權的新穎性標准,發明專利權的新穎標准一般公開標准、公開與否,是區別新舊發明、新舊實用新型,以及判斷發明或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重要根據,那麼發明專利權的新穎性標準是什麼?發明專利權的新穎性標准發明專利權的新穎性標准:(1)公開標准公開與否,是區別新舊發明、新舊實用新型,以及判斷發明或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重要根據。所謂公開,主要是指書面公開、使用公開和口頭公開三種公開的方式,即用上述的方式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以達到為人們所知曉。在實際操作中,審查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往往靠文獻檢索。查閱已批準的專利中是包括申請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查閱公開發表的文獻中是否包括申請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2)時間標准同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人分別獨立地創造出來,那麼,判別誰的發明具有新穎性,就有一個時間標准問題,這是認定發明或者實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第二標准。目前,世界各國有兩種時間標准:一種是發明日標准,根據這種標准,只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在發明日之前未被公開,就具有新穎性;另一種是申請日標准,凡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在申請日之前未被公知公用就具有新穎性。我國採取的是申請日時間標准,專利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3)地區標准主要指在法定地區內未被人們所公知公用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均可被確認為具有新穎性。目前,世界各國判斷新穎性所採用的地區標准,有絕對世界性地區標准、本國地區標准和相對世界性地區標准三種。我國專利法在書面公開上採用了絕對世界性地區標准,而在使用公開或者其他公開上採取了本國地區標准。
5、如何確定發明專利的新穎性
確定發明專利新穎性的標準是:
1、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
2、無其他人或組織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
3、其他標准。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6、如何判定專利新穎性?
認定專利的新穎性是指之前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向國務院專利部門提出過專利申請的,並記載在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的發明或實用新型。但有三種例外情況,比如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
(二)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四)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7、如何判斷專利的新穎性?
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判斷的標准:
1、該新穎性一般會隨時間的流失而消失;
2、新穎時常與特定的地域相聯系;
3、新穎性的內容要在專利申請文件中明確地宣示;
4、其他判斷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8、專利申請新穎性是指什麼,新穎性的判斷標准有哪些?
依據我國《專利法》第22條第2款規定,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之前,要對其發明創造的新穎性作廣泛調查,對其是否具有新穎性要有正確的判斷。
(1)在專利申請提交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書籍、報刊、雜志等紙件,也包括錄音帶、錄像帶及唱片等音像件;
(2)專利申請提交前,在國內沒有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所謂公開使用過,是指以商品形式銷售、或用技術交流等方式進行傳播、應用,以至通過電視和廣播為公眾所知;
(3)在該申請提交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專利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9、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准
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准,新穎性是授予專利權的客觀條件之一,那麼認定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準是怎樣的呢?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准如果大家需要專業的專利服務,八戒知識產權幫您支招!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業務發展迅速,專注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八戒知識產權專利申請,專利轉讓代理服務受業內認可,您有專利轉讓,專利申請的交易的需求,就趕快咨詢八戒知識產權客服。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准首先,公開標准:公開與否,是區別新舊發明、新舊實用新型,以及判斷發明或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重要根據。所謂公開,主要是指書面公開、使用公開和口頭公開三種公開的方式,即用上述的方式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以達到為人們所知曉。其次,時間標准: 同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人分別獨立地創造出來,那麼,判別誰的發明具有新穎性,就有一個時間標准問題,這是認定發明或者實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第二標准。目前,世界各國有兩種時間標准:一種是發明日標准,根據這種標准,只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在發明日之前未被公開(公知公用),就具有新穎性;另一種是申請日標准,凡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在申請日之前未被公知公用就具有新穎性。最後,地區標准:主要指在法定地區內未被人們所公知公用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均可被確認為具有新穎性。目前,世界各國判斷新穎性所採用的地區標准,有絕對世界性地區標准、本國地區標准和相對世界性地區標准三種。我國專利法在書面公開上採用了絕對世界性地區標准,而在使用公開或者其他公開上採取了本國地區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