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選專利設備
1、假如我自己申請了一個發明專利,正在實審中,突然覺得還有改進之處,還可以在原基礎上重新申請專利嗎?
首先先談談設備的問題,你要明確你設備的改進是否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如果具有,那你完全可以再針對改進後的設備申請專利,對你的改進之處進行保護,而你之前的專利就看其對於你來講是否重要了,如果在你改進之後,之前的專利沒有用處了,那完全可以直接放棄,如果之前的專利比較重要,那就繼續申請,前後專利是不沖突的。如果你的改進點創造性不足,但是又想保護,目前可以通過要求國內優先權來做,沒有什麼問題。
對於方法而言,首先要看之前的專利是否保護了這種發明構思,也就是你說的原理,如果保護了你這種原理,那你如果再重新專利,在先申請是會構成你在後申請的抵觸申請的,所以此時不建議重新申請,浪費財力,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在先申請已經有意識的保護到該原理,你也沒有必要再就方法申請專利了。其實有沒有對發明人要保護的方案進行適當的上位,是鑒別代理人水平的一個方法之一,現在很多代理人是發明人給什麼就寫什麼,是對發明人的一種不負責任。
2、機械設備怎麼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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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 結構 或功能 等。。。。看你是想保護哪方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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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請一個機械設備的專利要怎麼申請要准備哪些材料?
(1)該預算科目可列支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體購置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 事務等費用。(2)預算說明書中應說明每項支出與研究任務的相關性,數量和價格的測算依據(如論文或專著的出版數量、專 利申請數量等)。 (3)原則上,不應用專項經費購買通用性操作系統、辦公軟體等,不應由專項經費列支日常手機通訊費。
4、專利申請中的「設備」和「裝置」有什麼區別
設備是指基本具有特定實物形態和特定功能,可供人們長期使用的一套裝置,如:車床、鍋爐、水泵、汽輪機等等;
裝置是指機器、儀器和設備中結構復雜並具有某種獨立功用的物件。
區別:設備是個完成的概念,裝置是部分獨立物體的概念
這兩個詞,在專利中沒有區別,具體關注的是其構成部件,而不是名稱。
5、申請一個機械設備的專利要怎麼申請要准備哪些材料
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摘要、摘要附圖(適用時)、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適用時),各一式兩份。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各一式兩份。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兩份。 相關文件: 實用新型申請撰寫樣例 外觀設計申請撰寫樣例(繪制視圖) 外觀設計申請撰寫樣例(照片視圖)
6、尾礦如何處理
目前尾礦處理方式大致有三個方向:尾礦再選、尾礦脫水、以及尾礦填充采空區。
一、尾礦再選工藝尾礦中有用組分含量雖然比較低,但是採用先進技術和合理工藝進行尾礦再選,也可較大程度地回收尾礦中的有用組分,使資源得到充分的回收利用,減少最終尾礦的產量,緩解尾礦對環境的壓力。目前常見的尾礦再選工藝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使用浮選工藝處理含有硬硼鈣石、氧化鋅、磷灰石等礦物的尾礦
由於新葯劑、新工藝的發展,一些簡單工藝產生的尾礦,尤其是老尾礦,能夠經過浮選再選處理得到可以回收利用的精礦產品。
2、利用新型重選設備回收尾礦中的微細粒礦物
很多傳統的新型重選設備在經過使用發明和完善以後,能夠在細粒和超細粒尾礦的再選中得到應用,比如立式離心選礦機、復合力場搖床、復合力場離心機等等。
3、使用微生物處理和浸出技術處理尾礦
這種技術主要使用微生物的生化作用改善尾礦性質,通過微生物浸出或微生物礦化的方式,提取出尾礦中的有害金屬離子,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二、尾礦脫水工藝在選別階段,礦漿中常含有大量水分,尾礦含水量過高容易導致尾礦壩潰壩事故發生,因此在選礦廠,尾礦濃縮脫水也是重要環節之一,常見的尾礦脫水工藝包括:
1、以水力旋流器為核心的濃縮流程
水力旋流器作為一種使用離心力進行固液分離的設備,具有佔地面積小、底流濃度高的特點,這類濃縮流程主要利用水力旋流器和濃密機組成串聯或閉路流程,得到高濃度的濃縮產物。
2、 使用壓濾機的尾礦壓濾流程
在黃金礦山的尾礦處理中,壓濾脫水在廣泛使用。這種方法具有濾餅含水量低、濾液可返回使用的特點,但由於單機處理能力較低,難以對大規模的選礦尾礦脫水單獨使用。
3、尾礦干排
尾礦干排是使用脫水型旋流器、高效高頻脫水篩、高效深錐濃密機等專利設備的新型工藝,能夠將尾礦中含水量降低至15%以下,且節約成本,能夠有效避免環境污染。
三、尾砂填充采空區尾砂填充采空區是利用尾砂廢料,經過處理後重新填回被采空的區域,可以達到保護地貌、減少尾礦壩成本等作用。目前尾砂填充采空區的主要方法有兩種:
1、全尾砂膠結充填技術
全尾砂膠結充填使用脫水尾礦與水泥、粉煤灰等混合,形成充填骨料,利用管道自流將充填漿料送入采充區,達到填充采空區的目的。
2、高水固結全尾砂充填技術
高水固結全尾砂充填與全尾砂膠結填充相似,不同之處在於使用了高水材料作為膠凝材料而不是水泥。這種方法使用以鋁酸鹽、硫鋁酸鹽為主的甲料和以硬石膏、生石灰、促凝劑為主的乙料,分別制漿輸送,在填充前進行混合,具有凝結速度快的特點。
以上三個方面是尾礦處理的三個方向,在選礦廠實際應用中還需要根據選廠的規模、投資等情況來確定,建議咨詢有選礦廠研究設計資質的選礦設備提供商,選擇適合選礦廠情況的尾礦處理工藝。
資料來源:網頁鏈接
7、我用別人的2個不同的專利,來重新組裝一個新的設備,我是否可以對新設備申請專利,是否侵權?
屬於侵權行為。你如果申請專利的話,屬於組合專利,可以申請,但並不一定授權,有授權可能性。即使你對新的設備申請專利,你製造的產品還是侵犯前面兩個專利。並不因為你申請了專利就不侵犯別人的專利了,這是兩個獨立的行為。
8、我以前申請了一項專利,現在又有了更好的設計方案,向重新申請,怎麼申請?謝謝
專利是有一個優先權概念的。
享有本國優先權的專利申請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在先申請應當是中國的首次申請,也就是說您之前申請的設備應當是中國的第一次申請,即在先申請應當是針對相同主題在中國提出的第一次申請。
(2)在後申請與在先申請的主題應一致,即首次申請的申請文件中披露了在後申請的某項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這個條件的意思是,您在先申請的專利中要包含有想在後申請的「往先前申請的設備上安裝的東西」的技術方案。
(3)要求優先權的,在後申請應當在優先權期限內提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先權期限為12個月。
(4)在先申請沒有要求過本國或者外國優先權。
(5)該在先申請的主題尚未授予專利權。
(6)在先申請不得為分案申請。
您看一下您的在先申請和在後申請是否滿足這幾個條件,如果滿足的話,您的往先前設備上安裝的東西如果要申請專利的話,可以要求先前設備那個專利的優先權,這樣就把兩個申請文件聯系起來了。而且,您後一個申請中的部分內容還可以享受先前那個申請的優先權日。
但是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要求本國優先權的,其在先申請自後一申請提出之日起即視為撤回。被視為撤回的在先申請不得請求恢復。這個還請考慮。
9、專利申請中的「設備」和「裝置」有什麼區別?
設備是指基本具有特定實物形態和特定功能,可供人們長期使用的一套裝置,如:車床、鍋爐、水泵、汽輪機等等;
裝置是指機器、儀器和設備中結構復雜並具有某種獨立功用的物件。
區別:設備是個完成的概念,裝置是部分獨立物體的概念
這兩個詞,在專利中沒有區別,具體關注的是其構成部件,而不是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