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無效名詞解釋
1、專利權無效的幾種情形是什麼?
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2.專利申請中的不合法情形: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規定的范圍;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3.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包括: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學發現等法律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4.重復授權的情形: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即一個發明創造只向一個人(最先申請的人)授予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出現上述情形不能取得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可以宣告其無效。
2、專利權的無效的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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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無效是經第三人申請、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對已授予的專利作出無效的決定。專利權被授予後,如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任何人和單位均可依專利復審程序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利權無效。
3、什麼是專利權無效,什麼理由可以提出專利權無效請求
專利權無效是指在專利權授予之後,被發現其具有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授予專利權的條件,並經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確認並宣告其無效的情形,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即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專利申請中的不合法情形: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規定的范圍;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
3.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包括: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學發現等法律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
4.重復授權的情形: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即一個發明創造只向一個人(最先申請的人)授予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出現上述情形不能取得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可以宣告其無效。
4、專利權無效如何理解?
為了維護公眾的利益,使專利權只保護那些真正應當保護的發明創造,專利法規定:自專利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都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無效程序對於調整專利權人與公眾的關系是十分必要的。事實上許多無效宣告請求都是在所謂"反訴"中出現的,即當專利權人向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控告某個單位或者個人侵犯其專利權時,被控告的單位或個人當確有理由認為該專利權不應授予時,可以反過來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請求宣告無效的理由是指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三條或者本細則第二條、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或者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
具體地說,主要包括:認為發明創造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及實用性或同已有外觀設計相同或相近似或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說明書中的技術方案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不能實現;說明書修改超出原始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范圍,或超出原始圖片、照片超出原始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范圍,或超出原始圖片、照片表示的范圍;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中權利要求保護的范圍不清楚;獨立權利要求缺少必要技術特徵;違反國家法律或者不屬於專利保護范圍等。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按規定繳納費用,提交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必要的證據一式兩份,無效宣告請求書應填明請求宣告無效的專利名稱、專利號並寫明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並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附上必要的證據。
專利復審委員會把文件副本送交專利權人,要求專利權人在指定期限答復,答復時可以修改其權利要求書,但修改不得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專利權人不答復的不影響審理進行。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請求所作出的決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局在決定發生法律效力以後予以登記和公告。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已經執行的侵權處理或已經履行的合同不具追溯力。但專利權人惡意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給予賠償,顯失公平的返回部分或全部費用。
5、專利權(名詞解釋)
專利權(Patent
Right),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
6、什麼叫專利權的無效
法律分析:所謂專利權無效,是在專利權授予之後,被發現其具有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授予專利權的條件,並經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確認並宣告其無效的情形,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7、專利權的期限、終止與無效是什麼意思?
專利權因保護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等導致專利權終止的,只是表明該項專利權自此以後不再受法律保護了,但並不能否定該項專利權的合法性,因該項專利權在此前所發生的一切法律關系都是有效的。但是,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並不是自其被宣告無效之日起無效,而是視為自始無效。
8、專利權的無效概念
下面附上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專利法有關規定供您參考:
第五章 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第四十六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和作出決定,並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四十七條 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專利侵權賠償金、專利使用費、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