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糾紛與處理
1、關於專利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協商。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2.訴訟。專利糾紛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3.專利管理部門調處。專利糾紛當事人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就實施開放許可發生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專利侵權糾紛的幾種處理方式
法律分析:專利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專利侵權糾紛是民事糾紛,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有利於平息紛爭,化解矛盾。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是實現專利權保護的重要途徑。所謂專利權糾紛的司法解決是指為了有效地對侵犯專利權行為予以制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如果發生專利侵權糾紛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行政查處,專利權人在掌握初步證據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採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是否侵權的認定。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4、專利糾紛一般應該怎麼處理
發生專利糾紛該的處理方式:
1、專利糾紛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
2、如果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專利侵權問題怎麼處理
當事人之間發生外觀專利侵權糾紛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被侵權人可以選擇與侵權人協商和解,向專利管理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如果是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在認定侵權行為成立後,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6、專利侵權糾紛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專利侵權糾紛的處理:1、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2、行政裁決或協調。3、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在發現侵權人侵犯其專利權後,可以向侵權行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