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工具專利
1、我發明了一個新工具,是該申請實用型專利嗎?
全新的就該申請發明專利,在原有工具基礎上改進就是實用新型
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專利在我國法律中的解釋,利用多種現有技術組成一種新的實用工具能否申請專利?
首先,公民具有申請專利的權利,國知局不能以相同的技術方案為由,拒絕你的申請。
也就是說,你申請什麼東西都好,這個是你的權利,但是,能否給你授權,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其次,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專利審查指南記載:
組合發明對於創造性的判斷
組合發明,是指將某些技術方案進行組合,構成一項新的技術方案,以解決現有技術客觀存在的技術問題。
在進行組合發明創造性的判斷時通常需要考慮:組合後的各技術特徵在功能上是否彼此相互支持、組合的難易程度、現有技術中是否存在組合的啟示以及組合後的技術效果等。
(1)顯而易見的組合
如果要求保護的發明僅僅是將某些已知產品或方法組合或連接在一起,各自以其常規的方式工作,而且總的技術效果是各組合部分效果之總和,組合後的各技術特徵之間在功能上無相互作用關系,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疊加,則這種組合發明不具備創造性。
【例如】
一項帶有電子表的圓珠筆的發明,發明的內容是將已知的電子表安裝在已知的圓珠筆的筆身上。將電子表同圓珠筆組合後,兩者仍各自以其常規的方式工作,在功能上沒有相互作用關系,只是一種簡單的疊加,因而這種組合發明不具備創造性。
此外,如果組合僅僅是公知結構的變型,或者組合處於常規技術繼續發展的范圍之內,而沒有取得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則這樣的組合發明不具備創造性。
(2)非顯而易見的組合
如果組合的各技術特徵在功能上彼此支持,並取得了新的技術效果;或者說組合後的技術效果比每個技術特徵效果的總和更優越,則這種組合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發明具備創造性。其中組合發明的每個單獨的技術特徵本身是否完全或部分已知並不影響對該發明創造性的評價。
【例如】
一項「深冷處理及化學鍍鎳-磷-稀土工藝」的發明,發明的內容是將公知的深冷處理和化學鍍相互組合。現有技術在深冷處理後需要對工件採用非常規溫度回火處理,以消除應力,穩定組織和性能。本發明在深冷處理後,對工件不作回火或時效處理,而是在80℃ ±10℃的鍍液中進行化學鍍,這不但省去了所說的回火或時效處理,還使該工件仍具有穩定的基體組織以及耐磨、耐蝕並與基體結合良好的鍍層,這種組合發明的技術效果,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預先是難以想到的,因而,該發明具備創造性。
由此可見,將現有技術進行組合,若是非顯而易見的組合,是具有創造性的,也是可以獲得授權的。
3、實用新型專利涉及哪些范圍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與相比,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較低,授權時未經實質審查,專利穩定性較差,所以數量龐大的實用新型專利對市場經營自由所帶來的限制尤為突出。在司法審判中,合理界定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保護范圍,在鼓勵技術創新的前提下防止技術壟斷和惡性競爭,應屬於當前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不能忽視的一個因素,對於實現宗旨有著積極意義。 一、界定實用新型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意義 (一)界定權利保護范圍是專利制度的本質要求。 專利制度源於封建特許制,其理論主要有三個方面內容:一是發明人通過勞動創造出技術成果,應當予以相應的獎勵以提高創新積極性;二是通過法律預先設定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對符合條件的技術方案授予專利權,使發明人享有獨占利益,防止不正當競爭;三是專利權人以其將技術發明內容向社會公開為代價,獲得一段時間內對專利技術的獨占權,專利審查機構代表公眾對發明人提出的權利要求進行審查並予以授權。筆者認為,發明人之所以獲得專利獨占權,除了源於獎勵其技術創新行為外,同樣也是社會整體利益考慮下的產物。因此,專利制度更多被當做一種公共政策的工具,其將特權授予個人或者單位完全是為了產生更大的公共利益。[1]界定權利保護范圍體現的正是發明人對專利獨占利益的意志要求和基於公共利益對發明人意志進行約束兩個層面的價值權衡。合理界定權利保護范圍既有助於激勵技術創新,更利於促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和防止公共利益因濫用專利權利的行為而受到侵害。 (二)合理界定權利保護范圍是專利制度發展的歷史選擇。 專利制度早期,封建君主濫發專利權的行為引起了社會公眾的嚴重不滿,催生了1474年的《威尼斯專利法》和1623年的《英國壟斷法》。[2]而伴隨工業產業進步,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改進技術,人們便開始對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是否過寬加以關注。在18世紀國際自由貿易理論影響下,人們認為專利權利保護破壞了自由競爭並且影響了技術改進和社會化大生產,更以反壟斷名義對專利制度進行攻擊。十九世紀後,專利制度的重心逐漸由激勵發明人轉向了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從而對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雖然保護專利獨占利益,激勵技術創新在當今社會特別是中國社會仍然非常重要,但防止因為專利獨占造成對公眾利益的侵蝕以及避免專利權利濫用造成對市場競爭秩序的破壞也同樣應成為現代專利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 (三)合理界定權利保護范圍是國家利益的需要。 專利是一種技術壟斷。對於發達國家而言,專利制度可以充分發揮技術創新優勢,鞏固市場壟斷地位;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則意味著要付出更多代價來換取經濟發展的空間。從國家政策考慮,如果一個國家的科學技術發達,那麼其專利政策就會更多地偏向對專利權人的保護;而對於技術相對落後的國家,則希望利用後發優勢促進本國經濟發展,對專利權利保護就會採取嚴格的限制。在我國,雖然數量很大,但還是一個主要依靠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進推動經濟發展的國家,擁有專利的企業只佔全國企業總數的1%左右。而在當前的國際競爭中,跨國集團的競爭策略已經從過去的價格和質量競爭轉變為知識產權競爭,通過技術壟斷壓縮發展中國家企業的國際空間。可見,合理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更加符合我國國情。反觀西方發達國家在專利保護方面同樣採取雙重標准,即在國內強調技術推廣應用和利益共享,在國際社會則要求加強專利保護。這一點對於我國專利權利保護應當有所啟發。筆者認為,應當加強對創造性較高的發明專利的保護,激勵關鍵技術的自主創新和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對於創造性較低且數量龐大的實用新型專利則應嚴格界定權利保護范圍,避免經濟發展和市場競爭受到不當束縛。 二、界定實用新型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影響因素 專利制度的設定一方面是讓公眾知道如何實施專利技術,使專利技術得以推廣應用;另一方面則是讓社會公眾能夠清晰地知道專利權利范圍,知曉哪些是發明人的發明,哪些屬於公有領域。所以,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既不能剝奪公眾使用公開技術的自由,又必須使公眾能夠以足夠確定的程度知道專利保護的內容。[3]由於專利權保護的客體是專利技術方案而非專利產品,其性質是一種信息,不能從外部形態進行觀察,所以專利制度要求發明人必須通過專利權利要求書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其技術方案和專利權利保護的邊界。因此,界定實用新型專利權利保護范圍也應以專利權利要求為依據,主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專利權利要求的作用;二是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模式;三是專利權利效力審查機制。 (一)專利權利要求的作用。 專利權利要求表達了發明人就專利技術方案要求予以確認和救濟的主觀願望,而當該權利要求經過審查批准後就成為決定專利權利范圍的依據。專利權利要求對於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有三方面作用:一是專利權利要求界定了需要保護的發明內容,對於權利要求中沒有提及的發明部分,視為發明人不要求保護而貢獻給社會公眾使用;二是專利權利要求通過技術特徵來表明要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中的每個技術特徵都對權利保護產生限定作用;三是通過專利權利要求,社會公眾可以事先得知哪些技術受到了專利權保護,並將那些表述不清、界限不明的部分排除在專利權利保護范圍之外,確保公眾信賴利益和交易安全。 (二)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模式。 對專利權利要求進行解釋可以明確發明技術方案以及發明人意圖保護的權利邊界,有助於合理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當前,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理論主要有兩種:一是中心限定製,即專利權利要求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定義發明人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做了什麼貢獻。在該種模式下,審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法院在判斷專利侵權指控是否成立時可以通過專利說明書和附圖的內容來理解發明的構思,並能夠較為自由地對專利權利要求做出擴大解釋,使之涵蓋從文字上看不同於專利權利要求內容的實施行為;二是周邊限定製,即專利權利保護范圍完全由權利要求的文字內容來確定。在這種模式下,權利要求書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旦權利要求書的文字經專利局審查確定,其保護范圍也就固定下來,審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法院在解釋專利權利要求時必須嚴格遵循權利要求書的文字內容。(三)專利權利效力審查機制。 專利在授權公告以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都可以提起異議程序,要求宣告專利權利無效。專利權利效力審查目前也有兩種模式,即由法院在審理專利侵權糾紛的同時審查專利是否有效的美國模式,以及由專門法院或者專門機關來處理專利是否有效的德國模式。在美國模式下,法院有更大的決定權,對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起主導作用;而在德國模式下,審理侵權訴訟的法院不能決定專利權利效力,所以專利權利要求書對於界定專利權利范圍的作用就更為突出。不過,由於美國法院採納周邊限定製的解釋理論,有效限制了法院在侵權訴訟中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時的裁判權力,而德國法院接受中心限定製的解釋理論,擴大了法院對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決定權。所以,兩種專利效力審查模式配合各自的專利權利解釋理論所實現的專利保護水平實質基本相當。 (四)我國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模式選擇。 在中國,對專利權利效力的審查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審理專利侵權訴訟的法院不能決定專利權利效力問題;而在權利解釋方面,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在此制度下,專利權利要求成為決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主要因素,法院在審理專利侵權訴訟時必須將經過專利局審批的專利權利要求的有效性作為判斷侵權是否成立的前提和基礎,不得否定專利權利的有效性,並且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應受到專利權利要求內容的嚴格限制,法院不能脫離專利權利要求的內容隨意擴大或者縮小專利權利保護范圍。對於未經實質審查的實用新型專利而言,專利授權范圍基本等同於發明人的原始要求,也就是說專利權利要求缺乏出於維護公眾利益而進行的必要限制。如果在司法環節不對專利權利保護范圍作出合理界定,勢必導致對專利權人的保護力度過大,而忽視了社會公共利益,從而背離專利制度的宗旨。
4、自己做的實用工具,就是技術含量不是太高,網上市場都沒有請問一下能申請專利嗎?
這個你必須去相關部門詢問一下,因為你做的工具有關部門需要驗證檢驗的,看是否符合相應的標准,檢驗合格後才可以申請專利的,你帶著工具去有關部門咨詢一下吧!
5、實用新型專利該怎麼寫?
准備申請專利所需資料 如果准備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請申請人准備如下申請資料: 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供下述資料: 一、請提供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全稱)、地址、郵編;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3、發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4、辦理該發明專利申請的聯系人的電話、傳真、聯系地址。 二、辦理委託手續(單位蓋公章或自然人簽名)。 三、提交一份技術交底書,為了你更方便的撰寫發明交底書也為了我們更好的理解貴方的發明創造的內容,請按照下述格式撰寫交底書。 一、發明名稱 (簡單而明了地反映該發明的技術內容是產品、裝置或方法(一般限定在25個字以內)) 二、所屬技術領域 (簡要說明所屬技術領域,如:本發明屬於溫度自動控制裝置,本發明涉及××材料的熱處理方法等。) 三、現有技術(背景技術) (對最接近發明的同類現有技術狀況加以分析說明,必要時藉助附圖加以說明,具體內容包括:構造、各部件間的位置和連接關系或條件、工藝過程等,實事求是地指出現有技術的問題盡可能分析存在的原因)。 四、發明內容 1、發明目的(實事求是地指出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2、技術解決方案(要清楚、完整、准確地加以描述,特別是要把區別於現有技術的發明點盡可能地描述清楚,並不僅限於發明的基本原理,以使本領域內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實施為准,並且在描述技術解決方案的每項技術手段(包括每項結構的位置和連接關系)時,相應地說明其在本發明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僅以文字說明較難描述清楚,請以附圖說明。發明點的替代技術方案或可替代的技術要件、方法步驟等。如果有,也要盡量提出,以形成從屬權利要求。) 附:如果出現英文縮寫或具有特殊意義的代號,請具體說明其含義及業界通用中文名稱。 3、技術效果(與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相對應,將本發明所能達到的效果(包括社會的、經濟的、技術的效果,最好有具體數據)具體地、實事求是地進行描述,科學分析和試驗結果是最有說服力的證據。) 五、附圖及附圖的簡單說明 (要提供描述本發明的必要的附圖(即結構示意圖,而不是工程圖),該附圖能清楚地體現發明點之所在,為此可採用多種繪圖方式。對元部件或結構統一編號並命名,必要時也要提供有關現有技術附圖。) 六、具體實施方式 (列舉實現發明的實施例(發明構思的具體體現),舉一具體的本發明的實現事例從而將本發明的發明內容部分體現出來,包括各電氣元件及其之間的電性連接關系,如果是方法請具體說明每一部分的具體方法,包括靜態關系、動態關系及作用效果) 附:如果出現英文縮寫或具有特殊意義的代號,請具體說明其含義及業界通用中文名稱。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提供資料: 一、請提供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全稱)、地址、郵編;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號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3、發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4、辦理該發明專利申請的聯系人的電話、傳真、聯系地址。 二、辦理委託手續(合同由代理機構提供) 三、提交一份技術交底書,代理機構審查是否可以申請專利,如可以申請,代理機構寄委託協議給貴方,簽署合同 該技術交底書可按下述八個部分撰寫: ?實用新型(產品)的名稱 ?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 ?相關背景技術(寫明背景技術存在的缺陷) ?實用新型的目的或者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所採用技術方案的要點 ?實用新型達到的有益效果(對照背景技術) ?附圖及附圖說明(必須有) ?實用新型採用的具體實施方案(盡可能詳細) (說明書附圖是指用圖形補充說明書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夠直觀、形象地理解發明的每個技術特徵和整體技術方案。)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一、請提供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全稱)、地址、郵編;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3、發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4、辦理該發明專利申請的聯系人的電話、傳真、聯系地址。 二、辦理委託手續(單位蓋公章或自然人簽名)。 三、提供該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最好是用數碼相機拍的) ?圖片或照片是指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六面正投影視圖(即:前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和立體圖。如果視圖上無設計要點,可以省略;如果視圖是對稱的,可以省略一幅視圖。 ?上述圖片或照片中的視圖尺寸比例要一致,圖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應當在3cm×8cm與15cm×22cm之間。 ?圖片或照片的背景應是單色,該背景不得有與本外觀設計無關的其它物品或圖案。同時照片必須沒有強光與陰影等影響圖像效果的因素。 ?要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要同時提交彩色和黑白圖片或照片各一份。 ?如果不熟悉圖片或照片的製作要求,代理機構可以代為製作申請所需的圖片或照片
6、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在於,發明: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下面將具體闡述。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第一、發明: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1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徵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採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等。各個技術特徵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徵。2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做出的發明。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製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製造方法、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發明。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絕大多數發明都是對現有技術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徵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術特徵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些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同之處在於,實用新型也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論表述。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於,第一,實用新型只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例如生產方法、試驗方法、處理方法和應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葯品、化學物質、水泥等;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它是指通過發明人的構思,利用自然規律創造出的針對各種技術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是對機器、設備、裝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提出新的方案,並且該新的方案能夠在工業上製造出具有實用價值或實際用途的產品。實用新型專利同發明專利相比:1實用新型與形狀有關,保護范圍窄;2發明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而實用新型只需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專利,把取得專利的實用新型稱為小專利。《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在收費方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比申請發明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短。
7、我的實用新型專利是對一種工具的改進,可是要使這種工具達到這種效果有好幾種結構方法
實用新型專利僅僅能夠保護一種結構,方法的權利要求是不允許的,就算你把方法寫到實施例裡面也只是起到一種解釋說明,方便審查員理解的作用。根據你的描述,你是對一個工具做了幾種改進,已達到不同的技術效果,由於改進點不一樣,那麼你的發明點也就不一樣,不能在同一個專利里體現清楚,你需要對每一種改進分別申請一個實用新型專利。至於你所說的方法,實際上可以總體申請一個發明專利,發明點集中體現改進後工具的具體作用效果上。或者說如果基於你的發明思路,你對於現有工具的改進是比較容易想到的,那麼,你可以在一個發明裡面總的進行體現,發明可以有多條獨立權利要求,那麼,可以在發明裡面分別對方法和比較有代表性的結構進行保護,而在實施例裡面對所有的結構進行描述,以確保他人根據你的發明思路改進申請的專利不被授權。不知道你是在哪裡的,中國比較好的專利代理機構有集佳,三友,信康等等。。。北京的比較多,沿海城市也不少,好的代理機構收費一般都比較高,對於技術性不是特備強的專利,一般的事務所都可以代理,且收費適中,服務周到,我就是在一家中型的專利事務上班,所以,你也可以直接聯系我來幫你撰寫~~~我們也可以具體情況具體討論~~~最後,祝您的專利能夠早日獲得授權!
8、實用新型專利權利保護的問題?我的一種機械工具的改造專利
實用抄新型專利只保護工具的結襲構形狀,原理是用發明來保護的。你的專利實際只是保護了一個下位概念,沒有上位概念的提升,權利要求沒有最大化,建議您以後的專利找專業的代理公司,將其中的實現原理都告訴他們,他們可以幫您完成上位概念的轉化。
9、我發明了一個小工具,請問我該申請哪類專利?
專利申請前檢索
專利申請前,最好進行檢索,以便確定哪些發明內容屬於「現有技術」。如果待申請的內容在檢索到的專利文獻或者其他公開出版物上已有記載,則有可能影響申請的授權前景。此外,即使沒有文獻記載,如果他人能夠確定這是本領域的公知常識,也會導致專利申請被駁回。
專利檢索的好處
認真了解哪些內容屬於現有技術將有助於申請人作出是否申請專利的判斷和撰寫專利申請文件。說明書的「背景技術」部分要寫入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對於實用新型專利,通常還需要提供背景技術的附圖,因此這樣做能使審查員和公眾清楚地了解發明創造的實質性改進和優點。
專利申請文件
發明和實用新型: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發明根據需要可有附圖,實用新型必須有附圖;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發明申請,應當提交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應提交序列表的可機讀文本。
外觀設計: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類別;請求保護色彩的,提交彩色圖片或照片;必要時,寫明對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簡要說明應當指明設計要點、省略的視圖、所要保護的色彩等。
專利審查
專利申請提交到國知局後會得到受理通知書,在繳納了全額費用之後將得到審查。專利審查分為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後者只針對發明專利。
專利審查過程一般將持續1-3年,取決於專利的種類和發明內容。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經過初步審查即獲得授權,而發明專利通過了初步審查將發出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等待進入實質審查。
專利申請在審查階段時,申請人還沒有權利去阻止他人對其權利的侵犯。但是發明專利公布後(通常是在專利申請日起第18個月時),申請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支付適當的使用費,而侵權人也可以拒絕。專利授權之後,申請人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向侵權人追訴侵權責任,並要求賠償。
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
發明的實質審查是在專利局實審部門進行的,審查員通過檢索國內外專利文獻、公開出版物來評價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同時還要對專利文件撰寫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例如是否符合「單一性」,是否「公開充分」,是否「修改超范圍」等等。
實質審查必須是在發明公布後進行的,法律規定的公布是在申請日起18個月的時候進行,也有的申請人願意提前公開其發明內容,所以會有專利申請在6-10個月的時候就公開了。通常,實審階段的審查員將向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發出至少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審查意見能夠體現發明被授權的可能性及存在的缺陷。審查意見一般包括格式錯誤、新穎性問題、創造性問題、公開充分、單一性問題等等。
專利實質審查的時間不確定,一般是6-18個月,取決於發明的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和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文件往復的時間。 發明專利實質審查的標准收費是2500元/件。
2.什麼才能申請專利
發明 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發明可以是有形產品、例如醫療器械、電子元件;也可以是無形產品,例如葯品配方、基因序列、化合物結構式;還可以是各種方法,例如檢測方法、制備方法、種植方法;還可以是用途,主要指葯品的新適應症。
實用新型 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只保護產品,而且必須是具有一定形態和結構的有形產品,例如復合層狀材料、機械、家用電器等。
外觀設計
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外觀設計可見於任何工業製造的商品,例如食品、葯品、計算機、手機、電視、運動器械、衛浴器材、首飾、鍾表、服裝鞋帽等等
10、如果發明一個技術含量不高的實用幹活工具專利可以賺多少錢?
目前來說,單是發明一個技術含量不高的實用幹活工具專利是賺不到什麼錢的,除非運氣特別好,也有可能直接轉讓專利賺錢。只有把專利變成產品銷售出去才能賺錢,能銷出去多少就能賺多少利潤。搞發明虧本的多了去了,現在國內很多民間發明家都因為搞發明變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