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專利
1、涉及專利糾紛有哪些?
根據中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涉及專利的糾紛有下列幾種:
(1)關於是否應當授予發明創造專利權的糾紛。中國專利局對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或實質審查時,認為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即作出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專利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2)關於撤銷或維持專利權的糾紛。
(3)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糾紛。
(4)關於實施強制許可使用費的糾紛。
(5)關於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專利權授予前,實施發明的費用糾紛。
(6)關於專利侵權的糾紛。
(7)關於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合同糾紛。
(8)關於專利申請權糾紛和專利權屬糾紛。專利申請權的糾紛包括:關於是職務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糾紛;誰是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糾紛;關於協作完成或者接受委託完成的發明創造誰有權申請專利的糾紛。
2、專利申請涉及專利的不受理情形有哪些
專利申請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各類申請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未呈黑色,整齊不清晰的;
2、申請的材料不齊全;
3、申請主體不具有申請資格的;
4、專利申請類別不屬於專利范圍的;
5、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
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或者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細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
(四)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的;
(六)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3、涉及專利糾紛的案例有哪些?
涉及專利的糾紛有:
一、因專利權屬問題而產生的糾紛;
二、因專利轉讓、許可實施、強制許可等產生的糾紛;
三、因履行專利相關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四、因專利訴訟中的管轄、證據等產生的糾紛。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4、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據:《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專利權轉讓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一)項目名稱;
(二)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三)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四)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六)價款及其支付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5、什麼情況下涉及到專利侵權
如下情況不構成專利侵權:1、獲得專利權人許可而使用其專利產品的個人、單位;2、他人的產品在專利人申請前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准備,並在原范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3、以及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的等情形不構成專利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製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准備,並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6、專利涉及到的領域有哪些?
專利制度旨在保護技術能夠享受到獨占性、排他性的權利,權利人之外的任何主體使用專利,都必須通過專利權人的授權許可才能獲得使用權。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專利的使用呈現出多樣化趨勢,專利無效、專利撤銷、過期專利等一一被列入專利法律范疇。專利申請分為三類,分別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但是專利涉及到的領域有哪些呢。專利涉及到的領域針對產品、方法或者產品、方法的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而專利所屬技術領域只要符合專利法即可。《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國際專利IPC把全部技術專利領域分為部、大類、中類、大組和小組,每個小組還可以細分。IPC共有64000多個條目,每個條目的符號由字母和數字組成,表示這個分類表中各個等級的分類。
7、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哪些內容?
依據《
合同法
》第三百二十四條的規定,
技術合同
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
專利申請人
和
專利權人
、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
有效期限
。
8、涉及到專利權的訴訟程序是什麼?
專利訴訟流程是:
1、當事人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
2、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3、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相應的判決或裁定;
4、執行。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