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二五專利事業發展規劃
1、湖南省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共提交提案多少件
湖南省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期間,共收到提案900多件。省政協提案委主任王劍平告訴湘聲報記者:「從去年開始,省政協嚴格提案立案標准,原本擔心會降低委員提交提案的積極性,但從今年的提案數量來看,這一顧慮可以打消了,這與我們樹立精品意識、加大督辦力度不無關系。委員們看到了真正的督辦實效,對提案工作更有信心了。」
在今年立案的提案中,經濟、社會領域依舊是委員們關注的重點,政治建設類的提案數量也較去年有所提升。此外,黨派、界別、專委會集體提案比重加大,質量較高。
據悉,今年大會提案不設截止日期,在委員住地和省政協機關都設立了提案箱。立案要經過三道程序,即先由大會提案組初審,再由提案委主任會議或全體委員會議復審,最後由省政協主席會議審定。
政治建設類提案增加
記者發現,目前收到的900多件提案中,政治建設類提案數量較去年有所增加。
《關於建立村級民主監事會的建議》、《關於切實解決鄉鎮機構改革後存在問題的建議》、《強化依法治理推動法治湖南建設》、《關於進一步推進審計整改工作的建議》 ……委員們的提案涉及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健康的政商關系,是一個地區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省工商聯在《關於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匯聚親商安商正能量的建議》提案中提出,一些招商引資項目審批難、蓋章多;政府采購、國企訂單等存在權力尋租……不講規則講人情的政商關系,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 提案建議「簡政放權,釐清權力邊界;正風肅紀,接受公眾監督;把領導幹部與企業家的私人關系轉化為組織行為……」
省政協提案委副主任黃獻民介紹,今年政治建設類提案多涉及黨風廉政建設、行政體制改革和幹部培養等內容,既契合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也得益於省政協領導的提倡和鼓勵。
民生問題仍是關注重點
經濟領域依舊是委員們關注的重點。提案內容涉及轉方式、調結構、區域協調發展、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等重大問題。 「不少經濟建設類提案緊密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契合《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培育內需新增長點,堅持新型工業化第一推動力』等要求。」黃獻民介紹。
社會建設類提案內容涉及醫療、住房、養老、食品安全等方面,如張季寶委員《關於加強農村醫療設施和醫療隊伍建設的建議》,周江林委員《關於建立我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保障體系的建議》,楊里平委員《關於建立健全大中專學生創業扶持機制的建議》等提案,分別對鄉村醫生、殘疾兒童、創業青年等群體權利的保障提出了建議。
文化建設類提案內容涉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文化強省戰略等。在加強地方戲曲保護、促進動漫產業發展、打造湖湘文化旅遊品牌等方面,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
生態文明建設類提案涉及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環境保護等方面,如民建省委提出的《關於推進我省節水農業的幾點建議》,陳偉俊委員提出的《關於村鎮生活垃圾化零為整就地環保焚燒的建議》,王東委員提出的《關於建立環東江湖流域生態補償試點機制》等提案。
界別提案數量多質量高
「進一步加強界別提案的徵集、辦理,是去年以來省政協提案工作的重要舉措。」王劍平說,以界別為依託開展調研並撰寫提案,能更好地發揮政協組織優勢,提交的提案具有份量重、層次高、整體性強等特點,可以產生1+1>2的效果。
「今年黨派、界別、專委會集體提案數量較去年增多,質量也有一定保障。」黃獻民介紹。
在體育界委員們看來,社會各界一直把體育當作一項福利事業,認為體育的發展主要依靠國家財政撥款,而對於體育本身的經濟功能缺乏足夠的認識。此外,體育產業發展的瓶頸一直存在:體育企業數量少,結構單一,檔次不高;市場體系不健全,政府引導不到位;體育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後。
為做好體育產業大文章,體育界委員們建議,相關部門簡化辦事程序,將工作重心轉向產業培育、市場管理和公共服務;逐步放開、取消商業和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的審批權,扶持社會力量大力發展職業體育。此外,加快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實體化改革步伐,根據其自身的特點,開發體育競賽表演市場和健身休閑娛樂市場,興辦經濟實體,開發專利產品、建立項目發展基金。
農業界委員們對「如何奪回高粱、玉米等旱雜糧的市場」給予關注。「長期以來,我省旱雜糧市場被外省產品佔領,本省旱雜糧的市場佔有率不到10%,每年需花費100多億元從外省調入。」為此,委員們建議,對旱雜糧要像水稻一樣,實行保護價收購。對高粱、玉米等大宗農產品,建立國家儲備制度並實行政府采購。政府給予補貼和獎勵,扶持行業商(協)會組織、重點龍頭企業和旱雜糧生產合作社,提高生產、銷售的組織化程度。 此外,要解決農業企業稅費過重問題,建議政府對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免徵或減征所得稅,對精深加工農產品比照初加工農產品,按13%稅率徵收增值稅。
醫葯衛生界的委員們直言,「中葯材市場比較混亂」。由於對中葯材的種植、採摘、加工沒有出台強制執行的政策法規,一些生產者不按質量標准和市場規范生產,導致中葯材、中葯飲片摻雜使假、染色增重、葯渣回收問題突出,中葯飲片非法泡製的現象也比較普遍。此外,醫葯衛生界委員還認為,我省發展中醫葯產業,還面臨沒有明確主管部門、缺少統一協調機制、中葯材市場上下游產業鏈信息不通等問題。如林業只管資源培育,沒有中葯材種植的統一規劃;經信委只管企業生產經營環境,無法有效引導原葯材種植;葯品監管部門只負責質量監管,更沒有產業發展的職能;中醫葯管理局只負責醫葯醫療,難以將准確信息反饋給葯農和生產企業。
為此,醫葯衛生界的委員們呼籲,成立省中葯材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發改委、經信委、農業廳、林業廳、食葯監局、中醫葯管理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中葯材發展戰略和實施步驟,及時協調解決中葯材產業發展中的問題。
2、十一五成果,十二五規劃。
十一五成果
編者按 「十一五」正漸行漸遠。這是「黃金發展期」和「矛盾凸顯期」聯合出現的五年、是新農村建設扎實推行並取得喜人成果的五年、是在國際金融風暴下逆風飛揚創造發展奇跡的五年、是跨越新中國建立60周年和改革開放30周年歷史性節點的時刻、是遭遇歷史性自然災害堅強振奮自救的五年……
「十一五」即將以堅定果敢的步伐走過了屬於他的歷程,他身後是一連串坎坷的道路和努力的腳印。這是中國改革路上不可磨滅的一段道路,他為我們留下了一個意味深長的背影。在前幾天的「今日談」中,我們綜述了「十一五」期間「新農村建設」、「民生五年」等重要話題;今天,半月談網為您打開「十一五」改革啟示錄……
「十一五」改革發展成果突出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簡稱「中改院」)最近開展的專家問卷調查顯示,79.10%的專家認為「十一五」改革取得了一定進展,56.78%的專家認為在局部領域有所突破。
「十一五」時期,面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環境,面對來自國內外的各種重大挑戰,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我國各地區各部門積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地實施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一攬子計劃,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積極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國民經濟朝著宏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投資消費增長趨於協調,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取得積極成效,改革開放積極推進,就業持續增加,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總體良好。
「十一五」時期,我國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行政體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突破進展,反金融危機取得明顯效果,單項改革有明顯突破。特別是農村改革使農民普遍受益,基本公共服務改革有重大突破,民生建設得到各級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視,因此,「十一五」時期被譽為「民生五年」。
部分改革仍進展緩慢
盡管「十一五」期間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果,但制約經濟平穩運行的矛盾和問題還不少。在一些領域改革進展仍然緩慢,改革任務仍十分艱巨。因此,必須冷靜觀察、科學判斷、未雨綢繆、把握時機。
例如,政府主導的經濟增長模式仍沒有得到扭轉,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有所強化,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步履緩慢。主要表現在結構性問題突出,投資仍然是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尤其是在反危機的特定時期,以投資為重點的刺激政策成為保持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在客觀上導致發展對改革的依賴程度在下降,制度變革促進發展的空間在壓縮,包括投資消費結構、產業結構、區域結構等在內的結構性問題沒有明顯改善。
總體而言,主要依靠投資和出口拉動的經濟增長方式尚未有實質性改變。根本原因在於地方政府主導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例如,以追求經濟總量為目標,以擴大投資規模為主要途徑,以土地批租和發展重化工業項目為主要特點,以行政干預和行政推動為主要手段等等。在內外發展條件急劇變化的背景下,「十二五」發展方式轉型與變革的任務更加艱巨。
在部分領域改革取得突破進展的同時,一些涉及多部門的綜合性改革成效不大。例如,壟斷行業改革滯後;財稅體制改革未能如期啟動,積弊日增。另外,行政體制改革滯後,尚未有大的突破。大部門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還處於職能調整的階段,中央與地方關系仍未得到理順,創新體制的運行效率並未有明顯的提高。
以二次改革推動發展方式轉型
轉型需要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擴大內需在經濟增長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強調社會公共需求轉型,構建適合我國特點的發展型社會體制和政策體系;需要強調政府轉型,加快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
當前,發展方式轉型面臨許多結構性問題。一是體制與政策的矛盾。在反金融危機中,政策調整很到位,及時地推出了一攬子經濟刺激計劃,但相應的一攬子改革尚未順勢推出。二是體制與體制之間的矛盾。比如投資消費失衡的突出矛盾,既有市場體制缺陷的原因,也有社會體制不健全的原因。三是政策與政策之間的矛盾。上下級政府間、政府各部門間政策打架的情況很多。
因此,只有推動結構性改革,發展方式轉型才能取得實質性突破。例如,要擴大消費,構建消費大國,需要盡快啟動國民收入分配體制改革,調整收入分配格局;要適應城市化時代,就需要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解決公共產品短缺問題,需要加快推進公共服務體制建設等等。
我國在「十二五」期間需要盡快啟動第二次改革。第二次改革與過去30餘年的以單項突破為特徵的第一次改革相比,是一攬子的綜合改革措施。第一次改革,我國總體上還處於生存型階段,主要挑戰是解決溫飽問題,基本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第二次改革,我國開始進入發展型的新階段,促進人的自身發展成為改革的主要挑戰,基本目標是建設可持續發展的體制基礎。第一次改革,面臨的主要矛盾是生產力落後的問題,是社會產品供給總量嚴重不足的問題;第二次改革,面臨的是內需嚴重不足的突出矛盾。第一次改革,主要是在經濟領域中尋找解決問題的路徑,在很長時期內把轉變經濟總量增長方式作為改革的主要任務;第二次改革,需要推進包括經濟體制、社會體制和行政體制等在內的結構性改革,以實現公平與可持續的科學發展目標。 改革全局對政府轉型的依賴性全面增強
「十二五」期間,我國發展方式轉型的主要挑戰不是經濟社會本身,而是政府轉型與政府決策,新階段改革發展全局對政府轉型的依賴性全面增強。
概括而言,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關鍵在於實現經濟運行機制由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的轉變;解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矛盾,關鍵在於強化政府在完善收入分配體制中的基本責任;解決基本公共產品短缺的矛盾,關鍵在於確立政府在公共產品供給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解決公共治理建設滯後的矛盾,關鍵在於加強政府自身建設與改革;推進發展方式轉型的主要目標是公平與可持續發展,基礎是消費主導,政府主導型的增長方式弊大利少,非改不可。
「十一五」行政體制改革沒有大的突破,重要原因在於從中央到地方的公共職責分工體制和與此相關的財力配置問題並沒有解決好。目前,基本公共服務立法滯後於整個公共服務體制建設,主要表現在立法層次低、各級政府法定責任界定不清楚,難以體現公共服務供給的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
因此,政府轉型的一項重要任務是使各級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上職責明晰化、法定化。應當盡快建立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的評價體系,將基本公共服務績效評估與幹部選拔和任用相聯系,為建立一個以基本公共服務為核心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奠定堅實的基礎。要探索建立公共服務監管體制。城鄉、地區、不同社會群體公共服務供給存在巨大的差距,但是現行的監管體制並不對此問責,所以,在進行大部門體制改革的同時,應設置具有獨立性、權威性、專業化的公共服務監管委員會,並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務的社會監督機制。
「十二五」要以政府轉型為主線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權力范圍、權力運作方式、利益配置結構、責任和義務等明確下來,逐漸使中央和地方的關系進一步制度化;要探索建立各級政府事權與財力平衡的體制,按照政府間財政能力均等化的要求,實現由層級財政向轄區財政的轉型;以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為重點,建立轄區財政能力均等化機制,強化省、市兩級財政的轄區責任,保證縣級財力。
要按照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的要求推進行政區劃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行政上的「省直管縣」;要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執行權,建立執行機構,強化監督權,成立獨立的監督委員會。要以政府自身建設與改革為重點完善公共治理結構,一方面,正確劃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邊界,使政府的職能嚴格限定在市場和社會解決不了的領域,使政府能夠集中精力履行公共職責;另一方面,有效地培育微觀經濟主體和社會組織,發揮企業和社會組織各自的比較優勢,從而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社會和諧創造基礎性的制度條件。
以積極的社會體制變革緩解經濟增長壓力
當前,我國經濟增長面臨的壓力具有深刻的社會根源。「十一五」時期,中央實施了一系列新的社會政策並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仍存在著分配結構不合理、基本公共服務總體供給不足等問題,這是形成「國內消費不足、產能相對過剩」的重要原因。
例如,我國幾億農村人口的投資和消費需求潛力引人注目,被認為是全球經濟版圖上少有的一個亮點。這個潛力的釋放,將對我國經濟增長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但我國農村居民的消費率從最高點1983年的32.3%,在「十一五」時期的2007年下降到最低點9.1%,24年下降了23個百分點,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長期缺失嚴重抑制了農村居民的消費慾望。
因此,化解經濟壓力,不僅要調整經濟政策,也要進行社會變革。短期內,採取積極的社會政策,穩定市場、擴大就業,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救助,防止經濟壓力與社會問題的雙向傳導;中長期,需要深化社會體制改革,加強公共服務體制建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平衡不同群體的利益關系,形成拉動消費需求的重要制度保障。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矛盾與沖突常態化已成為社會現實。因此,應當建立「安全閥」機制,將其作為保持社會彈性、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公共產品,成為「十二五」時期社會治理變革的重要舉措。其核心就是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均衡的機制,即在承認利益分化的基礎上,在公平的原則下,通過法律、政策等手段,構築有效的談判溝通和意見表達的平台。(《半月談內部版》2010年第10期/文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 遲福林) (來源:《半月談》)
十二五規劃
http://ke.baidu.com/view/2192926.htm
3、十二五規劃主要任務
十二五規劃主要任務有十一項:
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二、堅持擴大內需戰略,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三、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五、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六、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七、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
八、加強社會建設,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九、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十、加快改革攻堅步伐,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十一、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十二五規劃:國家是從1953年開始制以五年一個時間段來做國家的中短期規劃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我們就簡稱為「一五」。而2006-2010年這個時間段剛好是我們國家提出來的「五年計劃」的第11個,所以我們也就叫他做「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簡稱就叫「十一五」。「十二五」也就是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它的時間段就是:2011-2015年。
4、湖南省專利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專利保護,維護專利權人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與專利保護有關的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保護工作,科學技術、教育、工商行政、公安、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專利保護工作。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對科學技術含量高的專利項目給予扶持,對有重大貢獻的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第五條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被授予後,專利權人應當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發給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二千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五百元。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人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實施其發明創造專利後,每年應當從實施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銷售收入中提取不少於百分之零點五,或者從實施外觀設計專利銷售收入中提取不少於百分之零點零五,作為報酬支付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報酬。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人許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應當從許可實施該項專利收取的使用費納稅後提取不少於百分之二十作為報酬支付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採用股份形式的企業,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報酬,可以採取折算為股份或者出資比例的方式。專利權人同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對獎勵、報酬依法另有書面約定的,從其約定。第六條鼓勵單位或者個人將其具備申請專利條件的發明創造成果及時依法向國內外申請專利。在專利申請公布或者公告前,與發明創造技術方案有關的人員對該發明創造負有保密責任。第七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阻礙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專利。任何人不得將依法屬於單位的職務發明創造以個人的名義申請專利,但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依法另有書面約定的除外。第八條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圖書、互聯網等傳播媒體宣傳、推銷專利產品和專利技術的,必須提供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該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有關媒體傳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審驗證明文件。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實施他人專利,不得假冒他人專利或者冒充專利,不得為他人侵犯專利權、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的行為印製專利標記,或者提供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使用、倉儲、運輸、隱匿等便利條件。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專利文獻檢索,並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檢索報告:(一)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二)涉及專利的技術、設備的進出口貿易;(三)以專利技術、設備作為投資申辦合資、合作企業;(四)涉及專利的國內技術貿易;(五)其他依照國家規定應當進行專利文獻檢索的。第十一條國有資產佔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由依法成立的資產評估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利資產評估:(一)轉讓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二)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在變更或者終止前需要對其專利資產作價的;(三)以國有專利資產與國外或者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個人合資、合作實施的,或者許可國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個人實施的;(四)以專利資產作價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五)從國外引進專利技術的;(六)其他依照國家規定應當進行專利資產評估的。非國有資產佔有單位和個人參照前款規定申請對其專利資產進行評估。第十二條專利代理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合同約定行使代理權。專利代理機構不得利用代理之便侵害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專利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將可以減緩的收費項目在醒目位置公布。專利代理機構應當接受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監督檢查。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和處理,或者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符合仲裁條件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一)專利侵權糾紛;(二)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糾紛;(三)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四)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五)專利合同糾紛;(六)職務發明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糾紛;(七)其他專利糾紛。第十四條請求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請求人與專利糾紛有直接利害關系;(二)有明確的被請求人和具體的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三)無仲裁協議或者未向人民法院起訴;(四)屬於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管轄范圍。請求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應當遞交請求書。第十五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收到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請求書後,應當在十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請求人。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受理專利糾紛立案後,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將請求書副本送達被請求人,被請求人應當自收到請求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請求人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第十六條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過程中,被請求人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並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並以此申請中止審理的,應當向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提交宣告專利權無效請求書的副本和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受理證明。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自收到中止審理申請書及有關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中止審理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第十七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糾紛,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個月。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批准。第十八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處理專利糾紛時,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可以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專家進行技術檢測和鑒定。第十九條下列行為屬於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一)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二)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三)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四)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第二十條下列行為屬於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行為:(一)製造或者銷售有專利標記的非專利產品;(二)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後,繼續在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上標注專利標記;(三)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四)在合同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五)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第二十一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對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接受對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的舉報或者發現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立案查處的決定。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為舉報者保密;對舉報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第二十二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第二十三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可以行使下列職權:(一)詢問當事人和證人;(二)查閱、復制、登記保存與專利侵權、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有關的檔案、圖紙、合同、標記、賬冊和其他物品等原始憑證;(三)勘驗、檢查與專利侵權、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有關的物品和現場。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或者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案件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有明顯轉移、隱匿、銷毀涉案財產等情況,導致案件難以查處或者難以執行時,可以封存或者暫扣與專利侵權、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有關的貨物、材料、專用工具、設備等物品。經審查,事實證明當事人沒有專利侵權、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的,應當賠償因封存或者暫扣使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遭受的損失。第二十四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和有關人員在調查取證時,對應當保密的證據負有保密義務。從事專利管理工作的人員在調查取證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第二十五條凡侵佔專利申請權的,侵權人應當予以歸還,並協助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造成被侵權人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侵奪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由侵權人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並由侵權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將職務發明創造作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明知對方是侵犯專利權、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的行為,而為其印製專利標記,或者提供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使用、倉儲、運輸、隱匿等便利條件的,由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二十八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賠償數額可以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全部利潤確定,也可以按照正常許可使用費的一至三倍確定。第二十九條假冒他人專利的,應當依法賠償實際經濟損失,由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假冒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的罰款。因假冒專利給他人造成的損失難以計算的,可在下列范圍內確定賠償額:假冒發明專利權的損失賠償額為五千元至三十萬元,最高不超過五十萬元;假冒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損失賠償額為五千元至十五萬元。第三十條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由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冒充行為,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的罰款。第三十一條對專利侵權、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的違法行為,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將侵權人、假冒人、冒充人的姓名、地址、受害人的情況以及被侵權、假冒、冒充的專利號等在違法行為影響地的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告,公開侵權事實,消除影響,所需費用由侵權人、假冒人、冒充人承擔。第三十二條對被認定侵犯專利權並經依法處理後,繼續侵犯專利權的,由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並收繳侵權產品和直接用於專利侵權的工具、模具、設備。第三十三條從事專利管理工作的人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第三十四條本條例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5、十二五規劃提及的一個主題、一條主線、五個堅持、五大目標、十大任務分別是什麼?
一個主題:科學發展。
一條主線:加快轉變經濟方式。
五個堅持:堅持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堅持把改革開放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
十大任務:一、擴大內需。二、推進農業現代化。三、提高產業結構競爭力。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五、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轉變。六、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七、加強社會事業建設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八、推動文化大發展。九、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十、實施互利共贏開放戰略。
6、十二五規劃綱是什麼
「十二五」規劃要具有戰略性、前瞻性、指導性,與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重大部署緊密銜接,與到二0二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緊密銜接。綜合考慮未來發展趨勢和條件,今後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就業持續增加,國際收支趨向基本平衡,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
——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居民消費率上升,服務業比重和城鎮化水平提高,城鄉區域發展的協調性增強。經濟增長的科技含量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城鄉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貧困人口顯著減少,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
——社會建設明顯加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穩步提升,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社會管理制度趨於完善,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改革開放不斷深化。財稅金融、要素價格、壟斷行業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進展,政府職能加快轉變,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互利共贏開放格局進一步形成。 經過全國人民共同努力奮斗,要使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綜合國力、國際競爭力、抵禦風險能力顯著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明顯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更加牢固。
7、智能製造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及發展目標
智能製造是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實現泛在感知條件下的信息化製造,是在現代感測技術、網路技術、自動化技術、擬人化智能技術等先進技術的基礎上,通過智能化的感知、人機交互、決策和執行技術,實現設計過程智能化、製造過程智能化和製造裝備智能化等。
智能製造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內涵也不斷完善和豐富。一方面,智能製造是製造業自動化、信息化的高級階段和必然結果,體現在製造過程可視化、智能人機交互、柔性自動化、自組織與自適應等特徵;另一方面,智能製造體現在可持續製造、高效能製造,並可實現綠色製造。 1. 抓住高端、突出重點
以制約我國產業安全的高端裝備為突破口,以有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技術和裝備作為主攻方向,重點突破智能化的高端裝備、攻克一批智能製造的基礎理論與共性關鍵技術。
2. 企業主體、服務發展
產、學、研相結合,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突破瓶頸技術,掌握核心技術,實現關鍵技術與裝備的自主化,形成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與技術,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設計與工藝技術、智能機器人技術和系統控制技術等為代表的高端裝備和系統集成技術是智能製造的核心,按儲備一代、研發一代、推廣一代的原則安排相關研究內容,突破智能製造基礎技術與部件、攻克一批智能化裝備、研發製造過程自動化生產線,制定相應技術與安全標准,增強產業競爭力,搶占製造業價值鏈高端,促進製造業結構升級和戰略調整,並系統布局創新基地和平台,培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團隊。
1. 建立智能製造基礎理論與技術體系
重點突破設計過程智能化、製造過程智能化和製造裝備智能化中的基礎理論與共性關鍵技術,完善智能製造基礎技術、技術規范與標准制訂,為我國製造業實現低碳、高效、安全運行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理論與技術支撐。
預期指標:重點突破一批智能製造的基礎理論與共性關鍵技術,建立和完善我國智能製造技術規范與標准體系。培養造就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科技創新隊伍,建設一批高水平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示範基地,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獲得一大批核心發明專利。
2. 突破一批智能製造基礎技術與部件
研發一批與國家安全與產業安全密切相關的共性基礎技術,重點突破一批智能製造的核心基礎部件,研發解決一批與國家安全與產業安全緊密相關的共性關鍵技術。
預期指標:解決一批智能製造的基礎技術與部件,推進智能製造技術創新的跨越式發展,奠定「十三五」製造過程智能化裝備和製造過程智能化的技術基礎。建設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獲得一大批核心發明專利。
3. 攻克一批智能化高端裝備
研製一批面向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智能化高端裝備,重點突破箱體類精密工作母機、工程機械、石化裝備、復合材料加工裝備、新能源裝備等智能化裝備。
預期指標:突破一批標志性的智能化高端裝備,縮小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打破國外產品的壟斷,提升國際競爭力,部分裝備的技術水平進入國際先進水平行列,為發展高端裝備製造,培育戰略新型產業。發展和培育一批高技術產值超過100 億元的核心企業。
4. 研發製造過程智能化技術與裝備
攻克一批製造過程智能化核心關鍵技術與裝備,推進製造業核心業務與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預期指標:研發工業機器人及自動化柔性生產線,攻克飛機自動化柔性裝配生產線和百萬噸級乙烯成套工藝技術及關鍵裝備,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重點企業。
5. 系統集成與重大示範應用
通過智能化高端裝備、製造過程智能化技術與系統、基礎技術與部件的研發、示範應用及產業化,提高高端裝備、技術與系統的自主率,帶動我國製造業技術升級,實現製造業高效、安全及可持續發展。
預期指標:實現智能化高端裝備、製造過程智能化、基礎技術與部件的示範應用,部分實現產業化,高端裝備、技術與系統的自主率提高10 個百分點,部分行業的技術水平進入國際先進行列。建設一批高水平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示範基地。
8、十二五"規劃提前完成的指標有哪些
有兩個指標已經提前完成
一是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2013年年中是3.65件,「十二五」規劃提出的目標是3.3件,這是我們比較重視研究開發的結果,這一進展也引起了國內外廣泛的關注。
二是森林蓄積量的指標,這個指標也是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規劃提出的要求,我們在過去幾年裡對生態的建設是加大了力度。
9、關於十二五規劃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第一篇 轉變方式 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第一章 發展環境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三章 主要目標
第四章 政策導向
第二篇 強農惠農 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五章 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第六章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第七章 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第八章 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
第三篇 轉型升級 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第九章 改造提升製造業
第十章 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第十一章 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
第十二章 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十三章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四章 推進海洋經濟發展
第四篇 營造環境 推動服務業大發展
第十五章 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第十六章 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第十七章 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環境
第五篇 優化格局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健康發展
第十八章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第十九章 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第二十章 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第六篇 綠色發展 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第二十一章 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第二十二章 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
第二十三章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第二十四章 加大環境保護力度
第二十五章 促進生態保護和修復
第二十六章 加強水利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第七篇 創新驅動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第二十七章 增強科技創新能力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發展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第三十一章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第三十二章 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九篇 標本兼治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第三十七章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
第三十八章 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
第三十九章 加強社會組織建設
第四十章 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第四十一章 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
第十篇 傳承創新 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第四十二章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
第四十三章 推進文化創新
第四十四章 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
第十一篇 改革攻堅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第四十五章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第四十六章 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第四十七章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第四十九章 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第十二篇 互利共贏 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第五十章 完善區域開放格局
第五十一章 優化對外貿易結構
第五十二章 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
第五十三章 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區域合作
第十三篇 發展民主 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
第五十四章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第五十五章 全面推進法制建設
第五十六章 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第五十八章 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
第十五篇 軍民融合 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第五十九章 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第六十章 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
第十六篇 強化實施 實現宏偉發展藍圖
第六十一章 完善規劃實施和評估機制
第六十二章 加強規劃協調管理
10、網上的十二五規劃全文,目標都比較模糊,請問有具體目標的文件是哪份?
第三章 主要目標
按照與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重大部署緊密銜接、與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緊密銜接的要求,綜合考慮未來發展趨勢和條件,今後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城鎮新增就業45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國際收支趨向基本平衡,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
——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居民消費率上升。農業基礎進一步鞏固,工業結構繼續優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取得突破,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提高4個百分點。城鎮化率提高4個百分點,城鄉區域發展的協調性進一步增強。
——科技教育水平明顯提升。九年義務教育質量顯著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提高到87%。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2%,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提高到3.3件。
——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成效顯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億畝。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別減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10%。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積量增加6億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續改善。全國總人口控制在13.9億人以內。人均預期壽命提高1歲,達到74.5歲。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7%以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城鎮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3.57億人,城鄉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提高3個百分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3600萬套。貧困人口顯著減少。
——社會建設明顯加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文化事業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占國民經濟比重明顯提高。社會管理制度趨於完善,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改革開放不斷深化。財稅金融、要素價格、壟斷行業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進展,政府職能加快轉變,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互利共贏開放格局進一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