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專利及
1、瑞典發明專利申請需要的資料是什麼?
瑞典專利申請提交期限
要求優先權的瑞典專利申請提交期限為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 如果未在12個月的期限內提交申請,仍可以在期限屆滿後的2個月內要求優先權。 需在支付申請費時同時支付恢復的相關費用。
瑞典專利申請要求
瑞典專利申請可用瑞典語或英語提交。 如果申請材料以其他語言提交,其瑞典語或英語譯文應在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供。 如果申請材料以英語提交,應在授權時提交其權利要求的瑞典語譯文。
在瑞典提交申請並確定申請日期,須提供以下文件:
- 申請人及發明人信息;
- 任意語言的專利說明書及權利要求;
- 申請的官方費用。
應在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或申請日起4個月內(以二者較晚的為准)向專利局提交優先權文件的核證副本。 無需譯為瑞典語。
委託書無需認證。 委託書可以在申請日起1個月內提交。 需要提交原件或核證副本。
瑞典專利申請審查
瑞典的專利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瑞典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自動開始。 無需提交特定請求。
新穎性寬限期
瑞典專利法中沒有規定新穎性寬限期。
授權、有效期和維持費
授權費的繳納期限為發布授權通知起2個月。 瑞典專利有效期為申請日起20年。 首次年費可在申請日起第三年繳納。 應在第三年開始時繳納,且適用於申請中的專利。 此後的年費應在每年申請日所在月份的最後一天前繳納。 逾期可繳納年費,逾期後6個月內需繳納20%的滯納金。
注冊過程時間
在瑞典,從提出申請到授予專利的平均時間為1年。
實用新型
瑞典法律不保護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律師代理
國外申請人需委託已登記的瑞典專利代理人辦理注冊相關事宜。
2、瑞典發明專利申請步驟是什麼?
1、申請人提交瑞典發明專利申請;
2、瑞典專利對發明專利進行初步審查;
3、審查合格後公布該發明專利申請;
4、公布後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5、通過實質審查後發布授權通知;
6、頒發瑞典發明專利證書。
3、瑞典商標注冊基本程序是怎樣的?
1.查詢:無論是在世界何地,注冊商標都要經過查詢,在瑞典注冊商標也是如此,需要查詢其近似或相同的商標是否已在先或已注冊情況;
2.申請:由申請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將申請文件提交至瑞典專利和商標注冊局,就可以辦理瑞典商標注冊手續了;
3.審查:瑞典專利和商標注冊局在收到申請文件,後會對申請注冊商標進行審查,主要是審查商標是否符合規范,是否存在與其他商標或正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情況,還會對該商標是否具備一定「識別性」進會行審查
4.公告:當審查通過,瑞典專利和商標注冊局認為該商標注冊可以被接受後,將會在瑞典官方平台是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告,該公告期間內,任何人都可以對此商標提出異議;
5.核准發證:在公告期間,異議經裁定不成立,或無人提出異議,那麼商標就會被瑞典專利和商標注冊局核准注冊,並向申請人發放商標注冊證;
4、瑞典發明專利申請需要的資料是?
瑞典發明專利申請需要資料
1、發明人姓名、住址和國籍;
2、專利名稱;
3、代理委託書;
4、擬申請專利的類別;
5、在中國申請日和中國申請號;
6、在中國申請專利類別;
7、是否要求優先權;
8、原中國專利申請的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制圖及摘要);
9、現有技術資料(申請人所知的與發明密切相關的專利文獻、科技文獻等)。
5、瑞典發明專利概述是?
瑞典發明專利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瑞典專利法對發明的定義是:「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瑞典發明專利申請制度與中國發明專利申請制度相比,審查標准較為寬松,發明專利申請無需經過實質審查。瑞典局將在自申請日起6個月內做出新穎性檢索和審查報告。申請人需在收到審查意見後的4個月內答復審查意見。瑞典專利申請也可享受巴黎公約規定的12個月優先權,但是在要求優先權的方式和優先權期限與中國存在較大差別。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要求優先權的,應在提出專利申請時同時指出,而瑞典發明專利申請要求優先權的,可在優先權日起十六個月內提出,或在新申請提出後四個月內提出。
6、瑞典商標的注冊程序是怎樣的?
注冊瑞典商標流程
1、登記機構收到申請文件後,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如果發現申請文件不完整或者其他不符合規定的問題,將在一定時間內通知申請人並說明或者修改。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說明或者修改的,視為放棄申請。
2、申請文件齊全,或者申請人在官方規定的期限內對其商標申請作出說明或者修改的,登記機構將對該商標進行實質性審查。經審查,法律沒有禁止注釋的,由商標局公告。自商標申請公告之日起兩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向專利登記機關提出對商標申請的書面異議。商標申請公告後兩個月,不提出異議。商標注冊並公告批准公告。
3、經審查,商標申請缺乏顯著性,屬於禁止條款所列名稱或者商標,或者在先申請或者注冊商標與在先申請或者注冊商標相抵觸的,登記機構不予受理。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後,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一般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4個月內,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向登記機構提出復審申請。登記機構對上訴裁決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在收到終審決定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在繳納規定費用的同時,向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申請人對復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向最高上訴法院上訴。
7、瑞典外觀設計專利概述?
瑞典現行專利制度主要由《專利法》(2011年修改)、《工業品外觀設計法》(2010年修改)進行規定。
瑞典《巴黎公約》與PCT《專利合作條約》的締約國,故國外企業和個人可以通過巴黎公約和PCT(專利合作條約)途徑在瑞典申請專利。
8、瑞典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流程?
1、提交瑞典外觀專利申請;
2、初步審查;
3、通過初審後發授權通知;
4、頒布瑞典外觀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