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中
1、專利審查中的主要程序是什麼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發明專利申請以後,必須依照專利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的主要審查程序有,初步審查、公布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實質審查。?華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審查程序中申請人可能遇到的主要手續分兩類:一類是法律規定或者專利局指定申請人應當辦理的申請審批手續,無正當理由不辦理或者逾期辦理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這些手續主要有: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答復專利局的各種通知書、繳納申請維持費;另一類是申請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視需要選擇辦理的請求手續。這一類手續如果不符合要求,專利局可作出手續視為未提出處理,一般不會涉及申請本身。這些手續主要有:對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要求提前公布請求、著錄項目變更申報和延長期限請求。以下對這幾種手續分別進行說明:1.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只有發明專利申請需要辦理這一手續。實審請求可以在申請的同時提出,也可以在申請後提出,但最晚應當在自申請日起3年之內提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提出的或者因手續不合格被視為未提出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專利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提出實審請求的應當提交單獨的實質審查請求書。提出實審請求只有繳納實質審查費後才生效。但是提出實審請求後,未繳納實審費的,專利局並不馬上發出實審請求視為未提出的通知,而是等待自申請日起滿3年,若申請人仍未繳納實質審查費或未繳足時,發出申請視為撤回的通知。申請人提出實審請求並繳納實質審查費的,專利局將對實審請求進行審查,如果不符合要求的,將視情況發出實審請求視為未提出通知或補正通知,並寫明不合格原因。申請人收到補正通知的,應當在審查員規定的期限內補正。申請人收到實審請求視為未提出通知的,應當在自申請日起3年內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新的實審請求書。實審請求經審查合格的,專利局將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布。期滿未補正或者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專利局將作出視為未提出實質審查請求通知,並通知申請人。實質審查請求合格,在進入實質審查前,審查員將發出進入實質審查程序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同時,應當提交申請日以前(要求優先權的在優先權日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該發明專利已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專利局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在提出實審請求時以及在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的3個月內,申請人可以對發明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2.答復專利局的各種通知書在初步審查或者實質審查程序中,審查員發現申請存在明顯性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實質性缺陷時,應用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書的形式,通知申請人在指定的時間內對申請進行補正、修改或者對審查員指出的缺陷陳述意見。申請人對此必須答復,無正當理由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申請人答復時應當注意以下各點:(1)遵守答復期限,逾期答復和不答復後果是一樣的。除發明專利申請第一次初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為4個月外,其它通知書的答復期限一般為2個月,但是特別簡單的手續或者為了加快程序,審查員也可以只給1個月的答復期限。申請人應當注意審查員指定的期限,並按照通知書右上角專利局蓋的發文日期章,推算出答復的最後日期。答復的最後日期=發文日期+15天+指定期限;申請人計算期限時,應當注意實施細則第6條的有關規定。申請人在期限內因故不能按期答復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辦理延長期限手續。(2)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的問題,分類逐條答復。申請人漏答復某一方面或者某一條審查意見的,有可能被視為未按期答復,導致申請被視為撤回。答復可以表示同意審查員的意見,按照審查意見辦理補正或者對申請進行修改;也可以不同意審查員的意見,並對此進行申辯和陳述申請人的意見及理由。屬於格式或者手續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過補正消除缺陷;明顯性缺陷一般難以通過補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數情況下只能就是否存在和屬於明顯性缺陷進行申辯和陳述意見,例如:發明創造不屬於專利保護的對象,發明創造違反國家法律妨害公共利益等;實質性缺陷分兩類,有些可以通過修改消除缺陷,如權利要求撰寫方面的缺陷、單一性方面的缺陷;有些卻難以修改,如說明書沒有充分公布,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方面的缺陷。(3)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補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否則,申請可能會被駁回。(4)答復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提交文件。如補正應當有補正書,修改或陳述意見應當有意見陳述書。補正內容,除在補正書上填明補正情況外,還應當提交替換頁。例如,審查員在補正通知書中要求重新列印說明書第二頁,申請人在補正時,應當提交補正書和重新列印清楚的說明書第二頁。在補正書的「文件名稱」欄目中填寫「說明書」,在「頁」欄目中填寫「p,2」在「補正前」欄目中填寫「不清楚」在「補正後」欄目中填寫「重新列印」。替換頁應當訂在意見陳述書後面。申請人使用補正書還是意見陳述書,應當根據審查員要求選用。一般補正形式問題或手續方面的問題使用補正書,修改申請的實質內容使用意見陳述書,申請人不同意審查員意見,進行申辯時使用意見陳述書。3.繳納申請維持費這項手續只有發明專利申請需要辦理。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滿2年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的,自第三年度起申請人應當繳納申請維持費。各年度的申請維持費應當在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時一並繳納,授予專利權的當年不包括在內;對於沒有授予專利權的申請,無需繳納申請維持費。年度是以申請日為起點計算的。例如:某件申請的申請日為1988.5.12,則從1988.5.12為第一年度,從1989.5.12~1989.5.12為第二年度,從1990.5.12~1991.5.12為第三年度,以此類推。若該申請到1990.5.12尚未被批准,則從第三年度起應繳納申請維持費。申請維持費按照規定可以請求減緩。4.請求提前公布請求提前公布是申請人可以視情況選擇的一項手續,它只適用於發明專利申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申請按正常程序應當在申請日以後滿18個月才予以公布。公布以後申請人可以獲得臨時保護的權利,申請的內容將成為現有技術的一部分。申請人出於下列種種考慮,可以請求提前公布其申請。(1)為了盡快將發明推向市場,尋找合適的買方,需要盡早公布發明內容。(2)為了制止他人無償利用其申請專利的發明,需要及早獲得臨時保護。(3)在提出實審請求以前,獲得一段盡可能長的時間來聽取市場和公眾的意見,以便定是否提出實審請求。(4)通過請求提前公布其發明專利申請的內容,防止他人就類似發明獲得專利。申請人請求提前公布的應當提交「要求提前公布聲明」一式兩份,並寫明要求提前公布申請的申請號、發明名稱和其他必要的著錄項目。要求提前公布聲明應當有申請人簽章,委託專利代理的可以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多個申請人又未委託專利代理的,可以由申請人代表人簽章。申請人提出提前公布聲明不能附有任何條件。提前公開聲明經審查合格,專利局將在申請文件初審合格以後立即進入公布准備程序。此時申請人要求撤銷提前公開的,申請人要求撤銷提前公開的請求被視為未提出,申請文件照常公開。5.對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對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也是申請人可以視需要選擇的一項手續。申請文件存在各種缺陷時,申請人可以主動提出補正或者在實施細則規定的時間內主動提出修改。補正主要是對申請存在的形式或格式上的缺陷,或者手續上的缺陷進行補正。例如:原文件未使用專利局制定的統一表格,可以主動補正提交合格的文件;原請求書未簽章,可以通過主動補正提交經簽章的請求書;申請委託有專利代理機構的,若申請時未提交專利代理委託書,可以主動補正提交專利代理委託書。修改主要是指對申請內容的修改。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允許在申請日起3個月內,提出主動修改;發明專利申請僅允許在提出實審請求時以及在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的3個月內和答復審查員的第一次審查意見書時,可以對申請文件進行主動修改。在上述規定期限之外提出的主動修改,專利局將作出視為未提出的處理。對請求書的修改要通過專門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進行,不能按照這里所說的主動修改的手續辦理。對權利要求書的修改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申請人可以修改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也可以修改其特徵部分,使其更准確地與發明內容相適應或更符合邏輯。為了使專利申請符合單一性的要求或加強保護,申請人也可以增刪權利要求書中的權利要求。對說明書的修改一般來說主要限於非實質性的部分,例如,發明名稱、背景技術、發明所屬的技術領域、圖面說明和摘要等。這些部分可以根據說明書實質部分的內容作修改,使其與發明主題更適合,使公眾與審查員更容易理解發明。對說明書實質部分即發明目的、技術解決方案、效果和實施例的修改一般是不允許的,只有在很特殊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例如,發明目的與技術解決方案明顯不相適應,可以依據技術方案對發明目的作適當修改;在申請不符合單一性的情況下,修改說明書,使其符合單一性的要求;將申請時僅寫在權利要求書中的內容補寫到說明書中等。對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只限於對不清晰的線條描清,塗覆不能予以保護的文字,或對視圖的明顯差錯和不一致進行改正。任何主動修改或補正都不得超出原申請記載或表示的范圍。主動修改或補正能否被接受由收審查員決定。主動修改或補正應使用意見陳述書或補正書,說明修改、補正的文件名稱、頁數、位置及修改理由;被修改部分應列印在替換頁上,附在意見陳述書或補正書後面。6.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著錄項目變更手續也是申請人可以視需要選擇的一項手續。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有:申請號、申請日、發明創造名稱、分類號、優先權事項(包括在先申請的申請號、申請日和申請國)、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事項(包括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國籍、地址、郵政編碼)、發明人姓名、專利代理事項(包括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專利代理人姓名)、聯系人事項(包括姓名、地址、郵政編碼)以及代表人等。申請人提出申請以後,請求書中有關人事的著錄項目(指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事項、發明人姓名、專利代理事項、聯系人事項、代表人)發生變化時,應當由當事人按照規定辦理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其他著錄項目發生變化時,應當由專利局根據情況依職權進行變更。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時,應當向專利局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在其中填明變更的項目及變更前後的情況,涉及發明人、申請人、專利代理機構變更的,還需要附具說明變更理由的證明材料並繳納規定的費用。一件專利申請的多個著錄項目同時發生變更時,只需提交一份申報書;多件專利申請的同一著錄項目發生變更時,即使變更的內容完全相同,也應當分別提交各自的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專利局公布的專利收費標准中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是指每件專利申請每次申報著錄項目變更的費用。著錄項目變更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另有規定的除外。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著錄項目變更申報。具體要求說明如下:(一)變更發明創造名稱發明創造名稱既是請求書的一部分內容,又是說明書的一部分內容。所以變更發明創造名稱的,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還應當附具意見陳述書,說明變更理由,經審查員同意才能辦理變更手續。(2)發明人、設計人的變更發明人、設計人的變更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發明人、設計人姓名的變更,這只是一種名義的變更,不涉及權利的變化。變更發明人、設計人姓名的,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還應當附具戶籍部門出具的有關更改姓名的證明。另一種是發明人、設計人變更。由於發明權不能轉讓、繼承,所以發明人的變更(包括人數增減)主要是由於申請人申報不當或者發明權爭議發生的。由於申報不當需要變更發明人的,應當由申請人代為辦理變更手續,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並應當附具申報不當情況的詳細說明以及應予改正的證明或者其它發明人的旁證。對發明權有爭議的,應當請求專利管理機構調處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經過專利管理機構調處或人民法院裁決後歸還發明權的,合法的發明人可以憑發生法律效力的處理決定或判決書,請求專利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3)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變更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變更主要有五種情況:①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的變更申請人是個人的,變更姓名時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還應附具戶籍部門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證明;申請人是單位的,變更單位名稱時,除提交申報書外,還應附具主管部門同意改變名稱的批文,或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改變名稱的登記證明。②繼承或贈與申請權由於原申請人死亡,按照繼承法通過繼承獲得申請權的,辦理變更手續時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並應當附具公證機關簽發的當事人是惟一合法繼承人或者當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文件。;如果要求變更的不是全部合法繼承人,還應當有經公正的其它合法繼承人表示同意或表示放棄的聲明。申請人自願將申請權贈與他人的,受贈人辦理變更手續時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並應當附具經公證的贈與證明;申請人辦理變更手續時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還應當附具經公證的受贈人的接受聲明。③轉讓申請權通過轉讓獲得申請權的權利人,辦理變更手續時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並應當附具由雙方簽章的有效的轉讓合同,必要時,專利局可以要求對合同公證。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應當符合下列規定:a.當轉讓方、受讓方均屬境外居民或法人時,必須向專利局提交雙方簽章的轉讓合同文本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b.當轉讓方屬於中國大陸地區的法人或個人,受讓方屬於境外居民或法人時,必須出具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准同意轉讓的批件,以及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簽章訂立的轉讓合同文本原件或經公證的轉讓合同文本復印件;c.當轉讓方屬於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讓方屬於中國大陸地區法人或個人時,必須向專利局出具雙方簽章的經公證的轉讓合同文本原件;d.上述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必須由轉讓方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或者其委託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a--d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中國大陸沒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港、澳、台的居民或法人。在中國大陸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可按中國居民或法人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轉讓的規定辦理。④轉移申請權有權申請的人或單位被他人非法侵奪申請權後,經過專利管理機構調處或人民法院裁決後歸還申請權的,合法申請人可以憑專利管理機構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的判決書辦理申請人變更手續。⑤改正申報的差錯由於原申請人在申請時請求書填寫不當,漏填或者錯填申請人,要求通過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改正差錯的,應當由原申請人提出,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以外並附具原申報不當的詳細說明或者就予改正的證據或證明。申請人變更後,原申請人辦理的各種已經生效的法律手續對變更後的申請人具有約束力。但是專利代理委託關系中止,變更後的申請人要委託專利代理的,應當重新辦理專利代理委託手續。在有多個申請人的情況下,如果變更的只是部分申請人的專利代理委託關系,也可以不中止,但是新增加的申請人應當補辦專利代理委託手續,提交經其簽章的專利代理委託書。(4)專利代理機構的變更專利代理機構的變更包括申請人要求撤銷或者更換專利代理機構,以及專利代理機構本身名稱地址變更兩類情況。①申請人要求更換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並附具撤銷原專利代理機構的解聘書,及委託新的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委託書。撤銷原專利代理機構的解聘書應當一式兩份,一份提交專利局,一份送達原專利代理機構。解聘書沒有統一格式可由申請人自行列印後,簽章生效。申請人要求更換專利代理機構需要繳納變更手續費。②專利代理機構本身改變名稱或地址,應當同時辦理兩件事:一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代理管理處備案,二是對代理的每件申請案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改變名稱的需要有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專利代理機構變更名稱需要繳納規定的費用。(5)其它的項目變更其它的項目變更,主要的還有申請人或者專利代理機構地址的變更,單位指定的聯系人或代理機構指定的代理機構的代理人的更換及變更,申請人或專利代理機構印鑒式樣的變更等。延伸閱讀: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專利復審的注意事項實用新型的審查標准
2、如何查找在審查中的專利?
第一步,我們需要登錄「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查詢」網站進行查詢。百度直接搜索就行,網站是 cpquery.sipo.gov.cn
第二步,打開網站後,如果沒有查詢賬號的話,自己創建一個賬號。按照相關要求,輸入信息後點擊注冊。密碼是有相關規定的,要有數字,大小寫字母,特殊符號,缺一不可。如果有賬號的話,將賬號密碼輸入就可以登錄了。
第三步, 輸入剛剛注冊的賬號密碼,賬號就是手機號。密碼相對來說比較復雜,建議將密碼記好。輸入驗證碼後,點擊登陸。
第四步,登陸進去後,會彈出注意事項。主要是說使用這個查詢系統的說明和注意事項,可以看看。看完之後以後每次都會彈出來,只要點擊下方的同意就可以了。
第五步,進去後,界面如圖。將申請的專利號填入框框,然後輸入數字驗證碼。注意,要輸入的這個是圖片數學演算法的結果。而不是那兩個數字。例如:6+1那麼我就輸入7。計算結果都是十以內的。
第六步,輸入相關信息完畢後,點擊查詢。就可以看到詳細的專利審查信息。
3、什麼是專利審查?
專利審查會審查以下內容:
1、主體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申請專利的資格;
2、申請材料是否齊全、合法、真實;
3、申請的發明創造是否為授予專利的范圍;
4、專利審查審的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4、專利審中是什麼意思
專利審中是指專利目前處於審查和審批過程中。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專利審批辦法目前各國專利法大體規定有 3種不同的辦法:
①登記制
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案只進行形式審查,如果手續、文件齊備即給予登記,授予專利權,而不進行實質審查。採用登記制的,其專利往往質量不高。
②實質審查制
即不僅進行形式審查,還要審查發明的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實質審查能夠保證專利的質量,但需有大批高水平的審查人員,且容易造成大量積壓。
③延期審查制
對形式審查合格的申請案,自提出申請之日起滿一定期限(如18個月)即予以公布,給予臨時保護;在公布後一定年限內經申請人要求專利局進行實質審查,逾期未要求實質審查的,則視為撤回申請。採用延期審查制可減輕審查工作的負擔。中國對專利的審批採用延期審查制。
5、專利審查中心是做什麼的?審查員是如何審查專利的?
專利審查中心是做什麼的?審查員是如何審查專利的?所謂的專利就意味著科學技術,大夥都了解申請發明專利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專利申請工作不易,專利審查工作更加不易,可能大夥將專利一遞交就坐等審查結果,但是專利審查過程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專利移交到專利審查中心,專利審查中心審查員開始進行審查工作,但是如何審查,可想而知,必須對專利技術了如指掌了。審查員是如何審查專利的由於知識產權審查的人員比較少,因此也急需擴大審查員的數量,專利局審查分工還有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分為北京、天津、江蘇、河南、廣東、四川、湖北7個分中心,屬於聘用制事業單位,與員工的合同期為4年(實審)國家知識產權局屬於公務員編制。通過審查協作中心分工和做叫少審查負擔,讓專利審查更加的便捷。講真專利審查中心人員的招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想要找到一個剛剛開始就是專業審查員是不存在的,因為並沒有一所大學專門培養專利審查員,也沒有專利局以外的哪個單位有專利審查員這一職業。因此,每一個專利審查員都是專利局一手培育出來的。而培育審查員的途徑有兩種,一是國內培訓,二是國外派遣進修學習。在我國專利審查中心審查員被分為四級,有專利審查研究員、專利審查副研究員、專利審查助理研究員和專利審查研究實習員,因此想要獲得較高的職位頭銜,有如專利審查研究員的級別還需要經歷過重重的考驗,可想而知審查員需要了解的技術非常廣泛;多年以來,國家專利審查中心為專利申請工作作出重要貢獻。
6、專利審查中存在的問題
1、中國發明專利實質審查排序透明度極差問題
作為中國唯一發明專利實質審查機構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目前沒有對所有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進行排序,提供實審排序編號(包括按照公開日和公開號或個別保密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發文日期與編號順序所編制的所有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總體排序編號、進入各個不同實質審查技術類別審查組的排序編號兩種),使中國發明人及相關機構無法清楚地了解某一發明專利申請之前還有多少件申請需要審查,是否有進入實質審查日期、編號在後的申請卻在先獲得了《審查意見通知書》,該單一申請大約應在什麼時間能夠得到實質審查結果,以便於其所涉技術的轉化推廣與洽談評估;
2、中國發明專利實質審查效率較低問題
現階段國家知識產權局實質審查效率極低,一項發明專利即便自提出申請之日起即請求公開,也需要近4個月時間才能夠公開進入實審階段,而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後獲得專利局《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時間更是極為漫長,以我的兩項發明專利為例,都是自進入實質審查階段15個月以後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做出的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我的第三項發明專利在進入實審階段後至今已近20個月,仍未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意見通知書》。我多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電話查詢,得到的答復都是尚未做出任何審查意見,何時能夠做出審查意見不得而知,是什麼原因使國家知識產權局拖延至今仍未做出實質審查意見也不得而知,我國的發明專利實質審查效率怎樣才能得到有效提高;
3、中國發明專利領域缺乏有效轉化機制問題隨著近年來我國發明專利申請總量的不斷增多,發明專利技術成果轉化難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雖然近5年來我國發明專利申請總量的增長比率與我國發明專利技術成果轉化應用比率之間的差距有多大,我沒有準確的數據來說明,但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公布的中國發明專利抵押貸款備案數量能夠看出我國發明專利技術轉化率也極低,2008至2009年第2季度我國發明專利抵押貸款備案總量僅有大約200件左右,而在2007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總量已經達到約20萬件左右;
解決方法如下:1、對所有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進行總體排序和分類排序並實施編號按序審查制度,排序編號可以根據每一發明專利公開日、公開號順序做出,個別保密申請排序編號可以根據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發文日期及掛號信編碼順序做出,再由知識產權局對各個不同技術領域實質審查組分配的審查任務所涉專利申請進行分類排序編號,根據全局總體排序編號順序做出;2、根據實質審查分類排序編號及審查進度、質量,對實質審查員及其所屬部門實施效率考評,並建立更為有效的獎懲機制;3、建立中國發明專利轉化推廣基金及社會實施機構(包括各領域有資質的企業、機構)和發明人群體之間的協調機制,使我國發明專利轉化機制更為完善、高效。
7、專利審查的內容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專利審查的主要內容有:1.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的發明定義,即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2.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即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況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8、專利審查要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專利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1.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的發明定義,即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即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況。
3.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即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屬於不能授予專利權的范圍。
4.是否具有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條四款所規定的實用性。
5.說明書是否按照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開了請求保護的主題。
6.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的新穎性與創造性。
7.權利要求書是否按照專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規定,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保護的范圍,獨立權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個解決技術問題的完整的技術方案。
8.申請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和實施細則第五十一條的規定。
9.分案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10.權利要求書是否沒有單一性。
11.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還需要審查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五款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9、檢索出來的使用新型專利顯示審中什麼意思
發明的實質審查是在專利局實審部門進行的,審查員通過檢索國內外專利文獻、公開出版物來評價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同時還要對專利文件撰寫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例如是否符合「單一性」,是否「公開充分」,是否「修改超范圍」等等。實質審查必須是在發明公布後進行的,法律規定的公布是在申請日起18個月的時候進行,也有的申請人願意提前公開其發明內容,所以會有專利申請在6-10個月的時候就公開了。通常,實審階段的審查員將向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發出至少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審查意見能夠體現發明被授權的可能性及存在的缺陷。審查意見一般包括格式錯誤、新穎性問題、創造性問題、公開充分、單一性問題等等。專利實質審查的時間不確定,一般是6-18個月,取決於發明的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和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文件往復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