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費稅
1、專利轉讓稅收政策
專利轉讓稅收政策:
1、轉讓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增值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
2、同時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後,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收入扣除繳納的相關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後,區別不同收入分別處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
應納稅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
應納稅所得=收入*(1-20%);
3、應納稅款=應納稅所得*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2、個人專利轉讓所得稅怎麼算
專利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以百分之二十進行計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利息所得以及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且其基本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3、轉讓專利需要交哪些稅
專利技術轉讓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個人所得,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4、專利轉讓稅費是多少?
轉讓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按照6%繳納增值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
同時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後,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收入扣除繳納的相關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後,區別不同收入分別處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
應納稅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
應納稅所得=收入*(1-20%)
(3)、應納稅款=應納稅所得*20%
5、專利轉讓需要繳納什麼稅
法律分析:1、轉讓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 2、同時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後,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6、專利技術轉讓需要交什麼稅
專利技術轉讓需要繳納的稅款一般包括個人所得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的合法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個人所得,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