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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術導軌專利

發布時間: 2022-05-20 16:45:16

1、WF里的ALP狙原型是什麼

TPG-1
奧地利TPG-1狙擊步槍

口徑:5.56×45-.338拉普阿彈(.338口徑的約是8.6毫米)
動作方式:手動。槍管長650毫米

彈夾容量:5發。
精度:可達0.5MOA(在採用精選比賽級彈葯的情況下)
除了極高的精度,該槍的最大特點就是模塊化。該槍的主要用戶還是特種部隊和執法單位(主要還是指特警)。該槍的槍機有3個閉鎖突榫。整個槍機、上機匣組件安裝在一個鋁制的下機匣上(它的機匣是兩種材料復合製成的,目的可能是為了保證強度的同時減輕重量)。而這個下機匣還有一個功能就是連接可拆的護木和槍托。槍托是聚合物製成的,並且是可調式的。護木下安有兩腳架上機匣上面則有皮卡蒂尼導軌,可以安裝各種光學瞄準鏡。比賽級的槍管前面通常安裝有高效的制退器(頗為JS的新狙鳴不平啊,人家的似乎更誇張哦!)另外7.62×51和.338這兩種口徑還有帶消音器的短槍管可選。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槍管都是可以快速更換的。 ——這個槍最強的地方是這么多的部件都是活動的、可以拆下來的,居然精度還那麼高!

TPG-1是奧地利的Unique Alpine公司製造的栓動狙擊步槍。TPG是德文「戰術高精度步槍」(Taktisches Präzisions Gewehr)的簡稱。
這把槍的知名度並不是很高,在美國的龐大民間槍械市場也未見其身影。不過在歐洲則是以躋身世界前列的高性能運動步槍聞名,許多參加世界級狙擊手競賽的選手都選用了這支槍。如果使用比賽專用彈,可以打出0.25到0.5MOA的精度。
由於這支槍是由法國的Unique公司設計的大口徑運動射擊用步槍發展而來,因此使用的彈葯種類也極為豐富,甚至可以找到其它步槍上罕見的.243Win、7-08Fr、6.5mm×55、.22PPC等彈種(應當是一個槍族,具有多種口徑)。槍托的顏色除了黑色以外也可以選用各種迷彩圖案。其中.308Win Schallged這個型號是特殊的消音步槍,使用體型較大的與槍管一體式的消音器。

TPG-1狙擊步槍

型號 全長 槍管長 重量 口徑 裝彈數 製造國
.223Rem 1230mm 650mm 6.2kg 5.56mm×45 10 奧地利.243Win 1230mm 650mm 6.2kg .243 Winchester 5/10.308Win 1230mm 650mm 6.2kg 7.62mm×51 5/10

.308Win Schallged 1420mm 450mm 6.3kg 7.62mm×51 5/10
.300WinMag 1230mm 650mm 6.2kg .300Win Magnum 5/7
.338LapuaMag 1300mm 700mm 6.5kg .338Lapua Magnum 5/7

2歷史編輯
TPG-1原為法國尤尼克公司所設計、開發。後來由於尤尼克公司倒閉,項目被轉移至德國並且在德國組裝生產;而零部件則由德國和奧地利共同製造。[1]
TPG-1在2006年舉行的第33屆國際狩獵與運動武器展覽會(IWA2006)上首度推出。

3設計細節編輯
TPG-1的外觀設計特別,設計符合人體工學。粗獷豪放帶有結實耐用的印象,更充分地帶有一種野性美。
新穎流暢的槍托造型以及金屬亮色的槍管都讓全槍具有時尚的元素。雖然軍用狙擊步槍同時追求精度和隱蔽性,因而不採用會發出閃亮的槍管,以避免被敵方反狙擊,不過由於TPG-1的設計定位是執法機關及民間用途,如此大膽出位基本上不會出現這些問題。不過如有需要,槍管也可改為啞黑色。[1]
槍管和口徑
TPG-1為手動狙擊步槍,採用旋轉後拉式槍機,具有不同口徑的多種型號,分別發射.223 Remington(或是軍用型5.56 × 45 毫米北約口徑)、.243 Winchester、.308 Winchester(或是軍用型7.62 × 51 毫米北約口徑)、.300 Winchester Magnum和.338 Lapua Magnum(.338 Lapua,8.6 × 70 毫米或8.58 × 70 毫米)等多種規格的步槍子彈,特種微聲型號發射.22 PPC和6 毫米 Norma BR亞音速步槍子彈,通過更換槍管和槍機組件即可快速實現不同型號之間的轉換。
TPG-1使用不銹鋼制自由浮置式槍管,槍管外表面具有6 條縱向凹槽狀加強筋,便於施力擰緊。槍管尾端與機匣聯接部位採用螺紋連接,牢固可靠除了發射.338 Lapua Magnum(.338 Lapua,8.6 × 70 毫米或8.58 × 70 毫米)的長度為700毫米(17.72英吋)和.308 Winchester微聲型步槍為450毫米(17.72英吋)外接整體式消聲器外,其他均為650毫米(25.59英吋)。
除了特種微聲型號,TPG-1的槍口上裝上了6 室式槍口制退器,可減少後座力、槍口上揚和槍口焰。
機匣
TPG-1與眾多現代槍械一樣,使用了由高強度及高隔振的優質鋁合金材料製造的機匣,在減輕重量的同時保持了機匣的強度。除了機匣,TGP-1的槍托本體同樣地採用優質鋁合金材料所製造。機匣和槍托本體都由同一種材料所製造,不但是為了簡化選用材料、減低製作成本,更重要的是相同的變形系數有利於保持部件的裝配狀態,可以在環境溫度驟變時將材料形變對性能穩定性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而TPG-1的下機匣也是由高強度鋁合金所製造而成,內部設有其扳機系統。機匣與後方的聚合物槍托之間裝上了彈性墊,以減少在射擊時所造成的振盪。
槍機
TPG-1使用厚重的鋼制旋轉後拉式槍機,非常容易拆卸和維護,槍機頭上帶有三個鎖耳(英語:Lug,又稱:閉鎖突箏),整體為三角形截面,槍機開鎖及閉鎖時只需要60度旋轉,並與槍管直接閉鎖。另外又為了提高鋁合金機匣的局部強度,在拉機柄槽周邊更嵌入鋼件,避免因為拉動槍械的反復撞擊對其及周圍造成損毀。槍機動作平穩可靠,外形粗大、尾端為球形的拉機柄,冬天戴著厚手套也能操作自如。槍機尾部是TPG-1的手動保險。槍機可以分解為槍機主體、擊針組件和手動保險三個部份。拉機柄設置右側。槍機釋放並非常靈巧以便更換槍機。
手槍握把
澆鑄式塑料製造的手槍握把表面加工有著如搓紋革般的凸凹紋路,可以增加與手掌的摩擦系數;加上手槍握把上具有手指凹槽,使操作握持更為穩固。
槍托
TPG-1具有新穎別致的槍托外形,其實現正是拜注塑成型工藝所賜。工程塑料件的注塑成型工藝,便於零件形狀的優化設計和製造,而且加工一致性出色。奧地利尤尼克阿爾卑斯公司使用了專利的塑料件表面塗覆工藝技術,使全槍外觀更為美觀,耐磨性能也相當出色。槍托中間具有讓拇指穿過的大孔方便握緊。
TPG-1具有三個可調節處。第一個是槍托脊部上帶有托腮板(英語:Cheekpiece,高度調整,有高度標記指示),不需要使用工具就可以調節高度。托腮板還可以調節其傾斜度。
第二個是槍托尾部的橡膠制緩沖墊狀槍托底板(英語:Buttplate,高度調整),緩沖墊呈內弧型設計,非常適合使用者抵住肩膀。它可以進行上下調節,這樣使用者可以調整其抵肩高度。調節時只需要手動旋轉右側的旋鈕,就可以進行上下調節。槍托底板還可以縮短或是增加槍托(以及全槍)的長度,以至向左右偏轉一定的角度以滿足射手的特殊需要。
第三個是槍托底板下方的伸縮式後腳架,可作為狙擊步槍的駐鋤,用於輔助架槍。長度可調以適應地形需要,並且可以對架槍高度進行微調。後腳架與前端的兩腳架相配合,可以讓TPG-1自行穩定在射擊位置上,這樣使用者可在執行觀察任務時充分休息,無需時時刻刻端著狙擊步槍,有助於保存體力。
擊發機構
TPG-1採用了標准型運動步槍式扳機,扳機扣力可在6—11牛頓(1.35—2.47磅力)之間完全可調節。扳機就在寬大的扳機護圈內,冬天戴著厚手套也能操作自如。
保險系統
槍機尾部是TPG-1的主要手動保險,當使用拇指向下按動保險到位就處於保險位置,保險會卡住擊針以起到保險作用;而當使用拇指向上扳動保險就處於待擊位置,可以隨時扣動扳機進行射擊。TPG-1亦設有防跌落保險(英語:Drop Safety)。防跌落保險可以防止擊針在此槍不慎摔落或受到各種巨大的撞擊以下釋放並且撞擊底火。手動保險和防跌落保險是弩炮狙擊步槍最初帶有的雙重保險系統。
供彈方式
TPG-1是由一個高質量可拆卸式金屬彈匣從下機匣彈匣口供彈,也可以封鎖其槍身上的彈匣插槽,使之成為最受專業人士歡迎的單發裝填式狙擊步槍。
附件
機匣的頂部(12點位置)裝有全長的MIL-STD-1913戰術導軌,TPG-1沒有內置其機械瞄具,必須利用其機匣頂部所設有的一條MIL-STD-1913戰術導軌安裝日間/夜間望遠式狙擊鏡、光學瞄準鏡、反射式瞄準鏡、夜視儀、熱成像儀和/或以戰術導軌安裝的機械瞄具作為TPG-1的瞄準具,亦可以在護木上方增加了MIL-STD-1913戰術導軌座以便在光學狙擊鏡前串連式安裝夜視鏡,前後串連式安裝配置模式可以擴大瞄準具附件的加裝應用模式。
護木下方設有柱狀兩腳架介面,使用者可以選擇使用原廠配備的輕便式兩腳架。兩腳架不會接觸槍管,因此不會影響射擊時的精度。

2、德國BlaserR93狙擊步槍的衍生型

布拉塞爾LRS 2型(英語:Long Range Sporter 2,意為:長射程運動用2型),可以只需更換槍管的方式就將發射的子彈改為.22-250 Remington、.223 Remington(5.56 × 45 NATO)、.308 Winchester(7.62 × 51 NATO)、.300 Winchester Magnum、6 mm Norma BR或6.5 × 55 毫米的其中一種。而在其他各方面的表現都相當出色,例如全槍質量、可靠性、精度和可操控性等。
布拉塞爾LRS 2型應用了大量的新技術和新概念,至少有9個部份的設計獲得了專利。
布拉塞爾LRS 2型和R93獵用步槍一樣,在設計上採用較罕見的直拉式槍機和套爪閉鎖系統。傳統的旋轉後拉式槍機的拉機柄在操作過程中最少需要轉動60゜,而R93系列步槍的直拉式槍機取消了槍機回轉動作,並且由閉鎖套爪取代傳統型閉鎖突箏,閉鎖套爪在360゜的圓周上分布著14 片由鈷製成並且以徑向型設計的閉鎖突箏鐵片,槍機在鋁制機匣上的兩條鋼制導軌上作直線式往復運動。當槍機復進到位的時候,槍機內部的銷釘壓迫套爪突箏,使其張開,並且卡入槍管內,將槍管和槍機鎖定在一起。因此可以更快地發射下一發。確保中間的子彈送入膛室,並且協助增加其准確性。通過更換槍機和槍機機框,亦可以徹底地使布拉塞爾LRS 2型變成左撇子使用型,只是當拉機柄位於步槍左側時,槍機頭也必須轉變為左側拋殼。
由於布拉塞爾LRS 2型的閉鎖過程在槍管中完成,因此為更換不同口徑的槍管創造了條件。目前布拉塞爾LRS 2型共有17種標准口徑和馬格南口徑的槍管可供使用。布拉塞爾LRS 2型的槍管由兩顆7毫米(0.28英吋)六角螺絲所固定,更換槍管十分方便,只需要使用扳手將兩顆六角螺絲扭松或扭緊即可。據說有經驗的人可以在不超過60 秒內轉換其槍管,不過這需要兩根槍管上都沒有裝上光學狙擊鏡或兩根槍管都裝上光學狙擊鏡。但當布拉塞爾LRS 2型更換馬格南口徑的槍管的時候,還需要更換槍機頭和彈匣。更換槍機頭的時候只需要抬起槍機機框上的限位按鈕,此限位按鈕的用途是將槍機限制在槍機框中,槍機頭更換完成以後再按下限位按鈕就可鎖定。在布拉塞爾步槍的槍管上具有專門設計的瞄準鏡座套環,可以快速地安裝瞄準鏡並進行歸零。由於瞄準鏡直接固定在槍管上,所以更換槍管以後不會影響原來的瞄準點。
布拉塞爾LRS 2型的扳機機構設計充滿新意,最大特點是沒有傳統設計中的阻鐵,擊發時只需很小的扣力去扣動扳機即可實現擊發。布拉塞爾LRS 2型的保險機構位於槍機尾部,通過一個保險滑塊的前後移動實現保險的鎖定和解脫。雖然共有3 個保險位置,但實際上卻只有2.5 個位置最合適。保險滑塊置於上方時,步槍處於待發狀態,槍機尾部會有一個很大的紅點顯示出來。輕輕按下保險滑塊使其向下進入保險位置,這時就會覆蓋紅點。處於保險位置時,槍機、扳機和擊發裝置都會被鎖定,此時拉機柄無法拉動以防止意外擊發。為了解除槍機被鎖,保險滑塊需要被壓向前方直至彈簧復位。保險解脫後,向後拉拉機柄會同時解脫槍機保險。將彈葯推進膛室以後,同樣可以按壓保險使擊發裝置處於安全鎖定狀態。 布拉塞爾戰術2型可以發射.223 Remington(5.56 × 45 NATO)、.308 Winchester(7.62 × 51 NATO)、.300 Winchester Magnum或.338 Lapua Magnum(英語:.338 Lapua Magnum)的其中一種。其中.338 Lapua Magnum裝有較大的手動槍機和槍管,以便膛室適應.338 Lapua Magnum子彈。
一般而言,瞄準具是通過MIL-STD-1913戰術導軌安裝在槍管,但其設計是可以拆除槍身底部所接駁的兩顆7毫米(0.28英吋)六角螺絲的方式將槍管和瞄準具從槍身中拆除。這設計的優點是分解後變得更緊湊、更方便攜帶,亦可以在不超過30 秒內輕易地重新組裝,同時能被方便用於任何種類的狙擊任務令步槍。保險裝置被安裝在槍機後方,而當安全制動裝置向前推動到「發射」位置的時候,保險裝置會轉動至紅色的大圓點。其槍機的一大特徵是,當退出彈匣並且沒有插入彈匣的時候,保險必須稍微向前推動以便槍機回到原位。.308口徑(7.62 × 51 NATO)的5 發可拆式彈匣在裝上槍身的時候需要與槍身底部平齊地插入。
和各種目前流行的機槍、步槍及沖鋒槍一樣,布拉塞爾戰術2型的所有部件均為工程塑料製成,亦可以MIL-STD-1913戰術導軌安裝對應導軌的日間/夜間光學狙擊鏡、紅點鏡和/或夜視鏡這些戰術配件。
在R93戰術2型參與2009年1月15日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英語:USSOCOM)發出的一項名為精密狙擊步槍(英語:PrecisionSniperRifle,簡稱:PSR)的合同時亦經過改進,改進的地方包括在護木上方增加了MIL-STD-1913戰術導軌座以便在光學狙擊鏡前串連式安裝夜視鏡,前後串連式安裝配置模式可以擴大瞄準具附件的加裝應用模式。但最後在競標之中得標的是雷明登軍品分公司的雷明登MSR狙擊步槍。

3、卡賓槍的槍支

中小口徑輕武器的先驅:美國M468卡賓槍
2004年5月出版的《簡氏國際防務評論》報道了著名的美國巴雷特武器製造公司的最新驚世力作——M468特種用途卡賓槍/彈;《輕兵器》2004年第7期也推出介紹這一新型武器系統的文章。M468在國內外輕武器界引起關注,那麼,其究竟令人「驚」在何處呢?
以需求為本 開辟新口徑
巴雷特武器製造公司研製的M468特種用途卡賓槍/彈所採用的口徑既不是北約的小口徑5.56mm,更不是過去的中口徑7.62mm,而是一種全新的口徑——6.8mm。探究口徑的這種變革,須從7.62mm 到5.56mm的發展說起。
1950年代,當北約實施「彈葯通用化」計劃時,美國以T65式7.62×51mm 彈具有射程遠、侵徹力強等為由,堅決反對任何降低威力的小口徑槍彈,憑借其盟主地位施加強硬影響,使得北約在1953年正式把T65彈確定為北約標准彈。最早使用該彈的制式步槍是M14步槍。
T65式槍彈發射時後坐力大,射手不易控制武器,射擊精度差;槍彈質量過大,單兵攜彈量不超過100發。加之M14步槍設計上的缺陷,只能半自動射擊,火力強度嚴重不足,致使美國人在越南戰場吃盡苦頭。基於此,採用5.56mm口徑的M16步槍匆忙投入戰場。之後,美國要求其他北約國家把5.56mm小口徑槍彈定為北約制式槍彈。經選型,北約先後把5.56mm M193彈和5.56mm SS109彈定為北約標准彈。M4、M4A1卡賓槍是由M16系列變化而來,使用彈種同樣是北約的 SS109彈。
盡管M4A1卡賓槍具有易於攜行、適應性強、火力猛烈等優勢,但來自阿富汗、伊拉克戰場的經驗表明,M4A1卡賓槍的短槍管帶來了低初速,明顯減小了5.56mm彈的有效射程;槍管和前握把溫度上升過快;短槍管的採用導致導氣裝置較短,使其工作壓力大於M16A2步槍;射速的增加和運動件受力的增大影響了武器的可靠性;保險裝置在保險狀態時極易發生走火。因此,美軍開始探索替代M4系列的方案。
一般而言,要增大卡賓槍的射程和威力,首先考慮的有效途徑當然是增大武器的口徑,而到底採用哪個口徑主要取決於作戰需求。巴雷特武器製造公司的研究人員經過對6mm、6.5mm、6.8mm、7mm和7.62mm等口徑的槍彈進行考察和對比試驗,最終確定採用6.8mm這一新口徑,相應地研製出6.8×43mm 特種槍彈。
從口徑的變遷可以看出,美國的輕武器發展經歷了減小和增大兩個歷程,即從中口徑的7.62mm減小到小口徑的5.56mm,從小口徑的5.56mm增大到近於中小口徑界限的6.8mm。根據歷史上美國的一貫做法,可以預測,6.8×43mm 特種槍彈很可能會成為北約的下一代制式槍彈。
走重彈之路 打造大威力
作為M4系列卡賓槍/彈的替代型,美國特種作戰部隊提出的要求一是其威力要大於5.56mm SS109槍彈,二是做盡可能小的變動以保證能與現有的M4卡賓槍系列相匹配。具體要求是,當從406mm長的槍管發射時彈頭初速要達到790m/s以上,槍口動能達到2 330J以上,同時,保證達到600m的有效射程。
基於這些要求,巴雷特按照慣例,對6mm、6.5mm、6.8mm、7mm、7.62mm槍彈進行了系統的、全面的研究。他們首先排除了7.62×51mm槍彈,因為沒有現成的彈匣能從M4系列卡賓槍的下機匣可靠供彈。接下來重點對6.8mm特種槍彈和6.5mm格倫德爾槍彈進行了對比試驗,結果表明,6.8mm 特種槍彈在中距離上可以發揮更大的殺傷力,比北約5.56mm 槍彈擁有更大的穿透力;而6.5mm格倫德爾槍彈則在遠距離上有較好的精確性。他們最終選定了6.8mm特種槍彈,原因在於其精確度、殺傷力和可靠性的組合性能最佳。
為了增大槍彈威力,有效的技術途徑不外乎增加彈的質量或提高初速,美國人正是從這兩方面綜合入手的。對比來看,北約5.56×45mm彈頭質量4g,而 6.8×43mm特種槍彈彈頭質量7. 5g,兩者彈全長只相差2mm。據此分析,後者彈質量比前者增加了約80%以上,主要是為了提高存速能力;彈長差異不大主要是考慮到新彈要與現有的M4系列卡賓槍相兼容。從後者彈質量大幅度增加,而彈頭初速略低於前者的情況看,估計其裝葯量有一定的增加。
由此可見,6.8mm特種槍彈的殺傷力和穿透率都超過了北約的5.56mm彈和AK47的7.62×39mm彈。用長406mm的槍管發射6.8×43mm特種槍彈初速達 808m/s,比AK47的初速高100m/s。
立足經濟性 彰顯多功能
由於M4系列卡賓槍已經大量裝備部隊,要讓美軍在短期內全部更換幾乎是不可能的。為此,軍方要求這種新槍彈能應用於現有的武器,而無需購買新武器。這樣一來,既滿足了作戰部隊對武器性能的新要求,同時也充分考慮了經濟性,節省了資金。
發射這種新槍彈的武器是由以製造大口徑狙擊步槍而聞名的巴雷特武器公司設計製造,它是在AR15/M16/M4的基礎上改造的,只需將新型上機匣安裝在現有步槍的下機匣上就可以發射6.8mm槍彈。除了相關附件外,新型上機匣僅僅對槍管、槍管節套、抽殼鉤和槍機做了改進,最大限度地保證了上機匣與現有的AR15/M16/M4槍系相匹配。同時,該公司也設計研製了新槍,稱之為M468。
M468採用導氣式自動原理,槍機回轉式閉鎖機構,供彈具有5、10或28發彈匣,雙彈簧抽殼機構,兩道火扳機。正常情況下使用光學瞄準具,但也設置了備用的硯孔式可折疊的機械瞄具,平折後不妨礙視線。該槍使用了美國武器公司的導軌系統,使得槍管完全浮置,比常規帶護木槍管增強了通用性。M468的口徑明顯大於原來的5.56mm,槍管外徑增大,故對導氣箍進行了調整,沒有採用傳統的槍管上開槽,而是在導氣箍上增加安裝凸耳,凸耳兼作準星座,導氣箍採用轉軸安裝而不是M16的錐銷,以確保導氣箍正確到位,避免開介面槽對槍管壁厚的不利影響。M468消聲器介面根據巴雷特的專利消聲器設計,為導氣箍的一部分,安裝消聲器時,將滾花的護環去掉後將消聲器擰上,通過一個簧壓鎖鍵將消聲器鎖定到位,需要解脫時只需壓下一個按鈕。因該武器的槍口動能較大,故專門設計了高效制退器。
由於M468主要配備特種作戰部隊,所以還提供了可發揮多種功能的各種附件。M4卡賓槍原先的選裝附件大多可以使用,如「休·費爾」戰術燈、可安裝備用電池的前握把、便捷的雙手通用彈匣解脫卡筍、超級全息瞄準鏡,等等。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使該武器能夠全面滿足各種條件下的特種作戰需求。
據相關資料報道,在射擊精度試驗中,射擊條件是使用406mm槍管、安裝 Swarovski瞄準鏡、用標准編號500的支架在室內射擊,每組5發,射擊距離100m,結果是射彈散布僅為7.5cm。可以預測,隨著彈葯與槍械的不斷改進,其射擊精度將會得到進一步提高。由於該武器的膛口制退器效率較高,即使在連發射擊時,其後坐力也沒有多大,非常易於操控。
總體來講,巴雷特M468卡賓槍的特點是便攜易控,動作可靠,射程較遠,射擊精度好,其終點效應大大優於北約標準的5.56mm槍彈。可以說,巴雷特火器製造公司又為美軍特種作戰部隊提供了一種威力更大、更易攜行的近戰武器。 英軍坦克手新型卡賓槍短小精悍
英國《防務系統日報》2004年12月16日報道英國陸軍的坦克乘 員即將裝備一種全新的SA80A2型5.56毫米突擊步槍。英國國防部已經與德國赫科勒 科赫 H&K 公司簽訂了價值100萬英鎊的合同,將1400支制式SA80型步槍改裝成新型的、更短的卡賓槍設計。
勃朗寧式9毫米手槍。新的SA80A2型卡賓槍將從2005年開始取代這兩種武器。英國陸軍上校西蒙稱:「這種新型卡賓槍是對SA80A2型步槍的徹底重新設計。槍管縮短到304.8毫米,大約是原槍管長的一半。配用了新研製的20發彈匣,前握把取代了護木,使得該槍更輕、更易於存放和在坦克內部的狹小空間內操作。前槍體上安裝了附加導軌,可以用於安裝戰術燈、激光器或其他能力增強組件。該槍具有與SA80A2型步槍相當的戰鬥力和可靠性,而且更小、更輕、更易於使用。新的設計與SUSAT 輕武器瞄準具 相結合,使其成為一種機動性極強、精度非常高的武器。」
為了確保武器滿足嚴格的標准,科研人員在沙漠、寒區和潮濕的叢林中對該槍進行了試驗。陸軍上校迪肯稱:「我們已經在各種極端環境下對卡賓槍進行了一系列苛刻的測試,其性能超出了我們的期望。通過測試,驗證了武器的可靠性和精確性,並證明該槍是一種易於在各種情況下使用的武器,尤其是對於需要在狹小的坦克空間內使用的坦克乘員。」 SC70/90式5.56毫米卡賓槍。SC70/90式是義大利伯萊塔公司研製的AR70/90式突擊步槍的一種變型槍,採用折疊式金屬槍托。
SC70/90式主要裝備特種部隊。它全槍零部件僅有105個,易於快速分解和組裝。它的結構很有特點,如氣體調節器有3個位置:打開時為正常位置,再打開時為惡劣氣候條件下使用的位置,關閉時為發射槍榴彈的位置。
SC70/90式槍托打開時槍長986毫米,折疊後槍長647毫米,槍管長450毫米,全槍重3.99公斤,槍彈初速950米/秒。它採用彈匣供彈,彈匣容彈量30發,發射北約標准槍彈。它具有堅固耐用和可靠性高等特點,因而被多個國家採用。它是AR70/90突擊步槍的一種變型槍。能打榴彈增加了SC70/90卡賓槍的殺傷力。
上世紀80年代初,義大利伯萊塔公司根據意軍方要求,將特種部隊使用的5.56毫米 AR70步槍改進成AR70/90式突擊步槍,並讓其於1990年7月進入意陸軍服役,之後相繼發展出供特種部隊使用的SC70/90式卡賓槍、供裝甲部隊使用的SCS70/90式短卡賓槍和供步兵班用的S70/90式輕機槍。AR70/90式突擊步槍與SC70/90式卡賓槍唯一不同之處是,前者採用固定式槍托,後者採用折疊式金屬槍托。兩槍有80%的零部件可以互換,而且易於分解和結合,還具有堅固耐用、可靠等特點。 M1卡賓槍的研製原本是美國陸軍要為二線部隊提供一種用於替代制式手槍的自衛武器,這個要求最初是在1938年提出的,其設想是研製一種類似於卡賓槍的肩射武器,發射中等威力的彈葯,比標準的0.45英寸(11.43mm)半自動手槍或轉輪手槍有更遠的有效射程,但要比M1伽蘭德步槍更容易操作,攜帶更方便。這些要求實際上與現在流行的單兵自衛武器(PDW)的概念差不多。
美國陸軍的這個要求被擱置了一段時間,然後在1940年重新提出。美國陸軍軍械部提出的具體戰術技術指標要求是:質量小於2.5kg,能實施單發或連發發射,能取代手槍和沖鋒槍作為軍士、基層軍官或機槍手、炮手、通信兵或二線人員使用的基本武器。1940年6月15日,美國國防部部長正式批准了輕型自衛武器的研製工作,11月中旬,美國陸軍委託溫徹斯特公司研製威力介於步槍彈和手槍彈之間的新型槍彈。新槍的研製則在溫徹斯特公司、柯爾特公司、史密斯-韋森公司等在內共有11家公司中產生。
負責彈葯開發工作的溫徹斯特公司當時正忙於調整M1伽蘭德步槍的生產線,因此在1941年5月進行的第一次對比試驗中未能及時提交自己的產品。經過5月份的初步射擊試驗後,美國陸軍放棄了連發發射的要求。到9月份第二次對比試驗前,溫徹斯特公司提交了他們的半自動輕型步槍。1941年9月30日,選型委員會的報告書認為溫徹斯特公司的樣槍最適合。該設計方案於1941年10月正式定型,並命名為「M1 0.30英寸(7.62mm)卡賓槍」。
M1卡賓槍的開發小組由溫徹斯特研究所所長愛德溫·巴格絲雷領導,他從公司外請來了北卡羅來納州的大衛·馬紹爾·威廉姆斯(David Marshall Williams),此人曾一度被認為是13天內設計了卡賓槍的天才設計師,更被人稱為 「卡賓威廉姆斯」。
與幾種變型槍相比,原型M1卡賓槍產量最大,共生產了551萬支。與M1伽蘭德步槍相比,M1卡賓槍有便於更換的彈匣和較大的容彈量,實際射速高而且後坐力低,其射擊精度和侵徹作用比使用手槍彈的沖鋒槍強。增加快慢機和大容量彈匣的M2火力「幾乎」相當於突擊步槍(之所以用「幾乎」是因為其有效射程還是太近了)。因此在二戰期間M1卡賓槍及其變型槍是一種相當有效的步兵近戰武器。
結構特點
M1卡賓槍所使用的0.30英寸M1卡賓槍普通彈是由溫徹斯特公司在0.32英寸(7.65mm)步槍彈的基礎上,將其外部尺寸略加修改而成的。M1卡賓槍彈採用直筒形無突緣彈殼,圓弧形彈頭,彈頭質量7.1g,槍口初速為570m/s。槍口動能大約相當於0.45ACP手槍彈的2倍,但只有0.30-06步槍彈的1/3。步槍彈,但槍口動能太小且彈頭形狀欠佳,因此其有效射程只有大約200m左右。但無論如何,它的射程還是比手槍彈遠得多,而且後坐力適中。除了M1普通彈外,還可使用M16和M27兩種曳光彈及M6空包彈。
M1卡賓槍採用短行程活塞的導氣自動原理,由大衛·威廉姆斯設計。導氣孔位於槍管中部,距彈膛前端面115mm,活塞在槍管下方,後坐距離僅3.5mm。發射時,火葯燃氣通過導氣孔進入導氣室並推動活塞向後運動,活塞撞擊槍機框,使之後坐。槍機框後坐約8mm後,膛壓下降至安全值,這段時間為開鎖前的機械保險。然後,槍機框導槽的曲線段與槍機導向凸起相扣合,槍機開始旋轉(同時起預抽殼的作用)開鎖。在槍機後坐過程中,其上的抽殼鉤拉著彈殼向後運動,彈殼被拉出彈膛後,由槍機上的彈性拋殼挺向右前方拋出。
當槍機框慣性體後端撞擊機匣時,槍機框停止後坐,而槍機則要到它碰及機匣中槍機通孔的後端才停止運動。此時槍機後坐行程大於全彈長,於是彈匣中最上面的一發彈又被托彈板送至進彈位置。然後被壓縮的復進簧伸張,推槍機復進,同時推彈入膛。由於槍機上的導向凸起和槍機框導槽的相互作用,槍機回轉,實現閉鎖。然後槍機框繼續復進,直至慣性體的前端將活塞頂入活塞筒才完全停止。此時,槍再次呈待擊狀態。事實上,M1卡賓槍的槍機和M1伽蘭德步槍的基本上一樣,只不過是尺寸按比例縮小了而已。
當擊針向前運動時,其尾端的凸起必須進入機匣橫樑上的槽中,否則,擊針就無法向前。而這一點只有在槍機旋轉到位並確實閉鎖後才能實現。如果在槍機未確實閉鎖的情況下扣壓扳機,擊錘也會向前轉動,不過其能量卻消耗在使槍機旋轉進入閉鎖位置,故無足夠的能量打擊擊針擊發槍彈,可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扳機護圈前面的手動保險是直推式的。把它推向左邊時,保險機銷軸上的平面對准扳機前端,因此允許扳機前端下落,從而可使扳機後端的凸肩上抬。當把保險推向右邊時,保險機銷軸的圓柱面移至扳機前端的下方,阻止扳機向下運動,形成保險。
早期M1卡賓槍上的保險是橫推式的開關,但後來改成回轉式的杠桿開關,這是因為在持續射擊時保險按鈕很快會變得過熱,彈匣扣緊鄰著保險按鈕,而發燙的保險按鈕會影響更換彈匣。M2卡賓槍還可以實施連發發射。當槍機框復進到位時,撞擊連發桿,連發桿抬起阻鐵,解脫擊錘,槍即連續發射。M2 卡賓槍的快慢機選擇桿裝在機匣左側。
早期M1卡賓槍採用翻轉式L形表尺,照門的大覘孔射程設定在150碼(137m),小覘孔為300碼(274m)。後來的M1和M2卡賓槍都把表尺改為滑動式,距離從 100m至300m內可調,而且也可以調整風偏。
早期的M1卡賓槍上並不能配刺刀,後來根據部隊提出的要求,在1943年10 月開始試驗M1卡賓槍的刺刀,最後在1944年5月選定了T8試制型刺刀,並正式命名為M4刺刀,同時在槍管下方增加了方形的刺刀座。
M1卡賓槍配有草綠色的帆布槍帶,在槍托上可以附加兩個彈匣袋,以便在槍身上攜帶兩個備用彈匣。M1和M2卡賓槍均可安裝M8型槍榴彈發射插座發射槍榴彈。 IMI的馬蓋爾(Magal)卡賓槍是微型加利爾(Galil MAR)的一種變形槍。馬蓋爾的設計初衷,是要替換被以色列國家警察和以色列國民護衛隊仍在普遍使用的二戰時期誕生的M1卡賓槍。以色列的執法機構使用M1卡賓槍,主要是因為在城市地區戰斗時,M16和加利爾步槍的5.56mm彈葯穿透性太強,而以色列仍有大批庫存的M1卡賓槍的彈葯,因此,馬蓋爾的口徑就設定為與M1卡賓槍相同的0.3英寸口徑。為將微型加利爾改造成.30口徑的卡賓槍,不僅槍管、槍機和彈匣要換,連導氣系統也要做相應的改造,因為5.56mm步槍彈的火葯燃氣壓力大大高於.30卡賓槍彈。另外,馬蓋爾只能半自動。
在外形上,馬蓋爾和加利爾也有很大分別。馬蓋爾的機匣和槍管大部分都被塑料包裹著,這樣,除了防止武器部件過熱和火葯燃氣灼傷射手外,還可以防止武器撞擊而受損,據宣傳,警察還可以將該槍當擊棍使用。在槍管下方的塑料外套上還可以安裝燈具,如果將塑料外套取下,可裝上發射橡膠防暴彈的發射配件。
馬蓋爾原本是設想用來替換警察所用的所有M16,因此IMI獲得一份4,000支馬蓋爾的生產合同。最初的1,000支在1999年至2000年期間交付,並在巴勒斯坦被佔領土的以巴沖突中使用。但使用者——以色列警察對首批馬蓋爾並不滿意,因為馬蓋爾的槍管太短、膛壓太低,以至自動機構的動作失敗時有發生,尤其是裝配上發射防暴彈的配件後情況故障更多。結果,在2001年初,已交付的馬蓋爾全部停止使用,大部份被退回IMI進行改進。
IMI仍然將剩餘的3000支提供給執法機構,但只配備給國民護衛隊和普通的警察單位。以色列警察特種部隊仍在使用M16槍族(主要為Colt Commando和M4),而且以後也不打算用馬蓋爾來取代它們IMI也在向其他國家的執法機關推銷這件產品,銷售單價約1000美元。 全自動射擊式M4A1卡賓槍
M4卡賓槍是美國柯爾特公司產品,1991年問世,服役後不斷改進。M4卡賓槍攜帶30發彈夾時重3.4公斤,比M16A2要輕600克;它的槍管也比M16A2短了500毫米;基本型M4的零部件80%與M16A2相同,射擊模式也是半自動與三點發射。所以,說它是一種長度削短了的M16很合適。M4增強型是按海軍要求改進的,能夠全自動射擊。最亮眼的改進型是M4A1。它已成為美軍特種戰斗部隊的制式武器。M4A1體積輕巧,它取消原有握把,改成可自由附加其它裝置的M1913戰術滑軌,加裝了內紅點瞄準鏡和戰術強光手電筒,提升了夜戰能力和命中率。它發射5.56毫米槍彈,由於能全自動射擊,火力強大,在近距離短兵相接中極具威力。
M4和M4A1卡賓槍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是後者的可折式提把/表尺組件安裝在M1L—STD—1913標准皮卡蒂尼導軌上,既可像M4一樣實施三發點射,也可實施全自動射擊。皮卡尼導軌上可快速安裝各種光學瞄準具和其他附件,且無需歸零調整。
M4卡賓槍把原本只有兩個固定位置的伸縮式槍托改為有四個固定位置,再後來又改為六個。另外M4的照門雖然是M16A2式的,但其表尺最遠只可調到600米,而不是M16A2的800米。由於下機匣是M16A2的,因此其射擊方式為半自動和三發點射。由於M4和M16A2非常相似,事實上它們有80%的零件可以互換,因此它最初也被一些人稱為M16A2卡賓槍。M4首先裝備的是82空降師,用於取替M16A1/A2步槍、M3A1沖鋒槍和車輛駕駛員使用的部分9mm手槍,1994年正式列裝。 根據H&K美國公司官方網站提供的資料,HK416【HKM4(舊稱)】的研製計劃是在2002年就開始的。當H&K公司改進了英國的 SA80(L85/L86)武器系統後,就在2002年初期開始評估改進M16系列卡賓槍的技術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提高M16系列武器的可靠性及使用壽命。
HK416可以由標準的M16A2/A4上機匣改裝,HK公司所研製的只是導氣裝置、上機匣組件、槍管和彈匣。其導氣系統是改進後的AR-18式(活塞式)導氣裝置,經過G36和改進SA80的研究工作,想必HK公司的工程師對於這種導氣系統已經是駕輕就熟了。在G36之前,HK公司幾乎所有的自動武器都採用滾柱閉鎖,在G36之後,HK公司幾乎所有的自動武器也採用AR-18式的導氣裝置。HK公司的工程師也確實會利用成熟技術。不過無論如何,這種新的導氣裝置比起M16系列那種容易「骯臟」的導氣裝置更可靠,而且能大大減少使用者的維護次數。
此處要談到M16的導氣裝置,是氣吹式。就是在槍管一側開一個導氣孔,連接導氣管,導氣管連接槍機。工作過程為:子彈發射-------彈頭經過導氣孔--------一部分氣體進入導氣管,吹動槍機復位--------再次擊發。由於這種導氣方式的特點,大量的炭灰(槍葯燃燒後的殘余)會進入導氣管,堵塞導氣管並污染槍機,熱量還會蒸發槍油,使槍機出現故障。
為提高使用壽命,HK公司用優質的歐洲鋼製造了4種不同長度的冷鍛槍管,包括10、14.5、16.5和20英寸,槍管壽命均高於2萬發,目前有4種不同長度的槍管。另外又採用新的緩沖裝置,以提高武器的可靠性及安全性。另外又研製了更可靠的彈匣(M16用的4179標准彈匣常出現供彈故障、走火等現象)。從上面的圖片還可以看出,H&K也改進了。
卡賓槍是一種用來彌補中近距離火力空缺的武器。

4、為何國產輕武器不加裝皮卡汀尼導軌?

1.版權專利,翻版必究
2.我們有個叫燕尾槽的東西,作用類似皮軌
3.QBZ95和81都可以裝導軌,QBZ03也可以,都有廠商做過戰術套件,不過是看不到大規模列裝的那天了

5、戰術導軌屬於專利產品嗎?

是的,皮卡汀尼(音譯,英文名不懂拼),用於加裝各式附件,如戰術燈,激光指示器,各式瞄準鏡,如紅點啦ACOG啦,等等
不過國內軍警暫時還沒有那麼闊氣能給大規模裝備

6、M4卡賓槍的型號

M4/M4A1
M4跟M4A1最主要的分別是,M4擁有「S-1-3」系統(保險/單發/三點發)扳機,而M4A1則擁有「S-1-F」系統(保險/單發/全自動)扳機,早期型採用固定提把,只有三點發的M4已被全自動M4A1取代。
M4 MWS 模組化武器系統
M4的模組化武器系統(Molar Weapon System)版本,簡稱M4 MWS(又曾名M4E2),是配備RIS護木的柯爾特M925卡賓槍,並配有大量戰術配件。當初配備RIS護木的柯爾特925型卡賓槍經過測試後原被定型為M4E2,但這個名稱對已有的卡賓槍安裝這個護木後是否需也應更改名稱疑問而放棄此稱,美國陸軍野戰手冊中則把安裝RAS的M-4系列稱為模塊化武器系統(Molar Weapon System)或簡稱M-4 MWS。
M4A1卡賓槍
M4A1卡賓槍(M4A1 carbine)是其中一種M4卡賓槍的衍生型,被用作特別作戰用途,亦是現在最常見的版本。現時主要裝備美軍各常規部隊及特種部隊,包括三角洲特種部隊、美國海軍海豹部隊、美國陸軍游騎兵及美國海軍陸戰隊。
2007年4月19日,美國陸軍與M16/M4槍系製造商柯爾特,簽訂一筆總價值高達5080萬美金的M4/M4A1卡賓槍生產合約,預計合約內容於2008年7月30日前全數執行完畢。
SOPMOD Block I
USSOCOM為其轄下部隊開發的M4卡賓槍改裝套件 Special Operations Peculiar Modification(SOPMOD) Block I。
配件:
KAC RIS(Rail Interface System)導軌KAC前置折疊式機械瞄具及KAC後置折疊式機械瞄具可快速安裝及拆下的M203榴彈發射器KAC 消聲器AN/PEQ-2A雷射/紅外線指示器Trijicon's ACOG瞄準鏡reflex紅點瞄準鏡夜視鏡M68 CCO紅點瞄準鏡EOTech反射式瞄準鏡
SOPMOD Block II
第二代的SOPMOD改裝套件(又稱SOPMOD II),是Block I的更新改進版本。現由多間公司生產,包括KAC(Knight's Armament Company)、ARMS(Atlantic Research Marketing Systems)、Lewis Machine & Tools,而Daniel Defense則生產RIS-II(新一代戰術導軌)。
由不同公司生產的M4卡賓槍已在特種部隊服役,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特種空勤團(SASR)使用柯爾特的出口型M4,英國的特種空勤團(SAS)使用加拿大迪瑪科SFW。
其他
CQBR—是以更換M4卡賓槍上機匣及短槍管的近戰步槍,槍管只有10.3英吋(260毫米)。CQA卡賓槍—中國北方工業的平頂仿製版本。迪瑪科SFW及迪瑪科C8—由加拿大迪瑪科生產,與M4/M4A1卡賓槍相似。
隨著M16A2的研製成功,美軍也開始考慮為特種部隊研製發射SS109/M885彈的新型卡賓槍了。就像M16A2一樣,這種新型卡賓槍也是根據海軍陸戰隊的需求而在1983年開始設計的。當時海軍陸戰隊的武力偵察連(Force Recon)正式裝備的小型肩射武器只是M3A1「注油槍」(非正式使用的是XM177E2),而裝甲車組成員也是使用M3A1,海軍陸戰連認為應該為這些人提供一種卡賓槍。最初柯爾特公司為海軍陸戰隊研製的M16A2卡賓槍基本上只是把M16A2上的改變應用到653型卡賓槍上,即更換了1/7纏距的14.5英寸(368mm)重型槍管,改用M16A2消焰器,用3發點射代替全自動射擊,改用M16A2的機械瞄準具。這種M16A2卡賓槍在1985年完成設計,柯爾特公司的型號編號為720型,而在軍方的測試計劃中稱為XM4。但國會否決了海軍陸戰隊的XM4采購預算,結果武力偵察連不得不採用海軍的HK MP5-N沖鋒槍來代替老舊的M3A1沖鋒槍,而其他的美軍特種部隊則在1988年開始使用的RO727等其他M16A2卡賓槍。
美國陸軍的試驗與鑒定司令部(TECOM)在1986年4月重開XM4卡賓槍的研製工作和第2階段試驗。經過進一步試驗和改進後,XM4在1991年3月被正式定型並命名為「美國5.56mm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口徑M4卡賓槍」(The United States Carbine, Caliber 5.56mm NATO, M4)。M4與其他M16A2卡賓槍最明顯的區別特徵是其槍管在距離準星座前25mm的位置上加工了一個縮頸的形狀,這是在後來的試驗中為了掛裝M203榴彈發射器而作出的改動。為了能夠掛裝原有的M203榴彈發射器,M16A2在護木內的槍管直徑與M16A1是相同的,但卡賓槍的護木較短而護木外又採用M16A2式的厚槍管,因此柯爾特的工程師就在護木外的槍管中段加工了這個縮頸,這樣就能掛裝M203榴彈發射器。固定槍托也能裝上去用,但在美軍中並不常見有這樣做的。
M4卡賓槍還把原本只有兩個固定位置的伸縮式槍托改為有四個固定位置,再後來又改為六個。另外M4的照門雖然是M16A2式的,但表尺最遠只可調到600米,而非M16A2的800米。由於下機匣是M16A2的,因此射擊方式為半自動和三發點射。由於M4和M16A2非常相似,事實上它們有80%的零件可以互換,因此最初也稱為M16A2卡賓槍。M4首先裝備82空降師,用於取替M16A1/A2步槍、M3A1沖鋒槍和車輛駕駛員使用的部分9mm手槍,1994年正式列裝。
M4卡賓槍首次參加實戰是在1991年的海灣戰爭,戰爭爆發前美軍突然發現他們缺少新步槍,許多部隊仍在使用M16A1,而M16A2隻是在1986年才開始陸續裝備,有許多部隊還沒有完成換裝。由於需要盡快獲得大量的M16A2和M4,因此美國國防部批准增加M4的供應商,緬因州的大毒蛇輕武器公司(Bushmaster Firearms)獲得一份供應M4卡賓槍的采購合同,並為陸軍供應了4,000支M4,這批槍在「沙漠盾牌」和「沙漠風暴」期間被第82空降師使用,據說施瓦茨科普夫將軍(Schwarzkopf)的衛兵也是使用大毒蛇M4。然而當時美軍還沒有取得M4的生產權(因為美國政府已經獲得M16的生產權,因此當年才能把M16A2的生產合同判給FNMI),柯爾特威脅將會控告美國政府未經許可就向其他公司轉讓M4的工藝文件,結果大毒蛇就只得到這一份M4的政府采購合同。
在M4裝備部隊後,柯爾特又設計了一種用皮卡汀尼導軌代替固定提把的平頂型機匣,方便安裝模塊化的瞄準裝置。在1994年8月這項改進也被美軍接納,並把這種平頂型M4正式命名為「美國5.56mm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口徑M4A1卡賓槍」(The United States Carbine, Caliber 5.56mm NATO, M4A1),在柯爾特公司的編號則為927。由於特種部隊不喜歡M4卡賓槍的點射限制裝置而使用其他可全自動射擊的M16A2卡賓槍,因此M4A1也採用了M16A1的下機匣。但在試驗中發現M4A1的槍管容易過熱,有射手以全自動方式連續打完6個彈匣後護木就燙得不能直接用手去碰。盡管M4A1是一把卡賓槍而不是輕機槍,但為解決這個問題柯爾特對護木進行了改進,把鋁制隔熱屏由原來的單層改為雙層,因此也相應地加粗了護木直徑。這項改進後來也應用在新生產的M4卡賓槍上,所以早期的M4/M4A1上的護木和以前的M16卡賓槍是一樣的,而後來的M4/M4A1護木都比較粗。
在1994年,海軍陸戰隊發表了《任務需求文件1.14.》(Operational Requirements Document 1.14.),該文案中宣稱從長遠目光看待武力偵察連的任務,採用M4A1卡賓槍代替發射手槍彈的MP5-N沖鋒槍作為CQB武器會更有效。通過一番努力,海軍陸戰隊最終獲得資金購買M4A1,但主要是裝備特種部隊。而美國陸軍也在1994年8月正式採用M4/M4A1卡賓槍,首先裝備特種部隊和快速反應部隊。
限制3發點射的M4卡賓槍多數裝備車組成員、機組成員、文書或軍官,例如M1坦克車組成員多年來是使用4支M3A1沖鋒槍作為自衛武器的,現在則改為兩支M4卡賓槍和兩把M9手槍。由於平頂型機匣方便安裝瞄準鏡,除了早期的訂貨是有A2提把外,現在美軍所有采購的M4均採用平頂機匣,配用的瞄準鏡主要為Trijicon公司的TA11和TA31 ACOG及Aimpoint M68 CCO。目前的政府標准型M4系列為柯爾特920型(平頂M4,快慢機為「S-1-3」)和柯爾特921型(M4A1,快慢機為「S-1-F」)。
配備KAC M4 RAS護木的柯爾特925型卡賓槍經過測試後被定型為M4E2,但這個名稱似乎由於對已有的卡賓槍安裝這個護木後是否需也應更改名稱的困惑而被放棄。美國陸軍野戰手冊中把安裝RAS的M4系列稱為模塊化武器系統(Molar Weapon System)或簡稱M4 MWS。
盡管M4A1是為特種部隊研製的,但陸軍在1998年宣布,計劃在常規部隊中用帶RAS護木的M4A1取代M16A2作為制式步槍,而原來的M16A2則轉交預備役部隊和海岸防衛隊(註:另一些資料指出換裝計劃是從1997年11月起進行,打算至1999年底全部換裝完畢)。為什麼陸軍會打算用一種卡賓槍來取代標準的突擊步槍呢?陸軍的解釋是M4A1比M16A2輕,而且足以有效對付200米射程內的目標;有另一種解釋是當「陸地勇士」系統裝備部隊時,M4A1能夠減輕系統總重量。但其實還有另一個傳言,說陸軍內部有一些高級將領仍然對FNMI在1988年憑價格優勢擊敗柯爾特獲得M16A2的供應合同而耿耿於懷,因為FNMI是外國背景公司。假如陸軍決定採用一種不同型號的步槍,這樣就有理由不繼續履行與FNMI的采購合同了。
對於M4A1的采購引發了許多爭議,而且當柯爾特獲得陸軍的生產合同後,FNMI隨即提出他們也能為陸軍生產M4A1。陸軍拒絕了這個提議,於是FNMI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訴訟,指美國政府指定唯一的承包商是不公平的。聯邦法院在柯爾特的運動下駁回了FNMI的申訴,解釋說M4系列的技術是柯爾特專有的,而且按照柯爾特與陸軍在1997年12月達成的協議,軍方在2011年前都不得向其他生產商授予M4系列的生產權或轉讓工藝文件。
陸軍采購M4A1的高峰是在2000年前後,在2001年美國陸軍最終決定讓常規部隊裝備RAS護木的M16A4,似乎是對那個傳言的佐證,陸軍仍然是從柯爾特采購M16A4。
由於較短的槍管導致初速較低和膛口雜訊較大,護木也比長步槍更容易發熱,因此海軍陸戰隊是在採用M4A1還是要保留M16A2的問題上反復爭論,最終在2002年9月宣布將用帶RAS護木的M16A4代替M16A2,但卻是由FN生產的。在阿富汗戰場上許多徒步戰斗的步兵抱怨M4A1存在射程不足的缺點,促進了海軍陸戰隊的這一項決定,然而在2003年入侵伊拉克的城市戰斗中,那些仍在使用M16A2的機械化步兵卻認為他們更需要像M4這樣短小精悍的輕武器,這是因為城市中的戰斗距離比阿富汗山區要近得多,而且即使在城郊作戰,這些機械化部隊成員都沒必要用手中的輕武器去對付300米外的目標,而那些抱怨M4A1射程不夠的部隊多數是缺乏重武器支援的輕步兵。
雖然M4系列的有效射程沒有長槍管的M16系列遠,但是許多軍事分析家認為步兵輕武器大多數情況下不需要射擊300米目標,只要在150m內有效就足夠了。M4系列由於緊湊的外形和強大火力(僅限可全自動的M4A1)適合CQB而受到反恐部隊和特種部隊的喜愛,這些優點也適用於城市戰斗,因此在常規部隊的步兵班中,以M16A4為主再搭配少量M4A1成為流行的模式,而在特種部隊和空降部隊等快速反應部隊中,M4A1則是主戰武器,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USSOCOM)把M4A1採用為制式步槍。
在近幾年,柯爾特又生產了加厚護木內槍管部分的M4A1或改裝套件,在槍管整體加厚後雖然會略為增加重量,但全自動射擊時更耐熱也更准確。這些採用重型槍管的武器還配有一個重量稍大並被稱為H2的新緩沖器。標準的H緩沖器裡面有一塊鎢和兩塊鋼組成的滑動配重,而新的H2緩沖器改為兩塊鎢和一塊鋼。目前這些武器被稱為柯爾特921HB型(重槍管),但軍隊採用的HB改進型並沒有重新命名,所以政府型M4A1是包括了921和921HB。
除了在美軍裝備外,M4系列也出口到其他國家,而柯爾特也向執法機構提供RO777、779、977和979這4種型號的M4/M4A1。
Colt公司除了RO977外,另外又向執法機構提供了一種槍管加長至16.1英寸的長槍管M4A1,名為「執法型卡賓槍」(Law Enforcement Carbine),產品編號為LE6920。隨槍配兩個20發彈匣,當然使用者也可以自己買其他容量的彈匣了。LE6920有固定提把的機匣和平頂型機匣兩種類型,下機匣有三發點射和連發兩種射擊方式。
目前柯爾特M4被限制只能向軍隊和執法機構銷售,只有特殊條件下才能允許平民擁有政府型M4/M4A1。按照BATF的定義,14.5英寸槍管被劃分為「短槍管步槍」的級別(BATF的「短槍管步槍」定義是「一支步槍有一或多根槍管的長度短於16英寸,而且全長不應短於26英寸的全部長度),屬於三級武器類別,而能夠連發(包括點射模式)的武器被劃分為機槍類別。購買三級武器或機槍類武器都必須向BATF申請並交納印花稅,而且民間機槍類武器只能擁有1986年以前生產和出售的,因為聯邦法律規定從1986年5月19日起就禁止美國的生產商和經銷商向民間銷售機槍類武器(註:進口機槍的平民擁有權被限制在1968年之前進口的槍)。唯一的例外是特殊職業納稅人(Special Occupational Taxpayers,簡稱SOT),他們是那些生產和進出口機槍的經銷商和生產商。同樣還有私人保安或軍事企業,如保安承包商等。只有在1986年5月19日前生產的最早的柯爾特M4原型才能合法讓一個非SOT平民合法擁有的。
據說柯爾特所獲得的為美國政府生產M4系列的獨家合同是一直簽到2009年的,但出口的M4並非都是柯爾特的產品,根據SecurityArms上的一個管理員PIERANGELO TENDAS(義大利人)給我提供的消息,義大利特種部隊採用的M4A1就是大毒蛇的產品。此外在民間,有許多生產商生產外表非常接近軍用M4的武器,被稱為M4 style步槍(M4式樣步槍)。通常這種外形像M4的武器都採用16英寸槍管(避開三級武器的類別)而且只能是半自動,它們都模仿M4在槍管中段有一個縮頸,雖然許多購買這些的假M4的人大部分都不會購買一個M203榴彈發射器(屬於三級武器而且貴),但就沖著「M4」這個名稱而專門購買這種槍管上有縮頸的短AR-15步槍。生產民用的M4 style有許多生產商,大毒蛇、奧林匹克等也是較有名氣的。
由於柯爾特要維護他擁有的M4的名稱和外形設計的獨家權利,對此種情況一直有所不滿;而其他生產商則長期以來聲稱柯爾特過份誇大他們的權利——他們說「M4」現在成為一個統稱短M16/AR-15的術語了。在2004年4月內,柯爾特向HK和大毒蛇提出商標侵權、貿易侵權和商標稀釋的訴訟,指他們故意錯誤地使用商品名稱,又侵權了柯爾特的專利,而且採用了不公平競爭和欺騙性貿易的手段。HK的申訴被法院駁回,因此HK不得不把他們的活塞短行程HKM4改變外形設計,並改名為HK416。然而在2005年12月8日,一個緬因州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作出的裁判支持大毒蛇(和FN的情況相類似,似乎又是地方保護主義作怪)。由於柯爾特對大毒蛇的訴訟等於實際上輸掉了「M4」這個商標,所以法院乾脆直接撤銷了柯爾特所持有的M4商標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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