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專利代理讓人協會
1、專利代理人執業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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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在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進行實習備案
專利代理人通過所在的專利代理機構,在實習期開始時,向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提交《專利代理人實務實習申請表》書面及電子文檔(word格式即可)各一份。
該實習備案材料,書面文檔寄交、面交或者電子郵件寄至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當月遞交的實習備案申請,可於下月月初在協會網站查詢。
3、我國條例是否對專利代理人協會制度有規定
以下引自《專利代理人條例》:
第五條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是社會團體法人,是專利代理行業的自律性組織。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法對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章程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制定,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依法擬定專利代理行業自律規范,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批准後施行。
專利代理師和專利代理機構應當加入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專利代理師執業證的,應當向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提交執業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對申請進行審查後,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頒發專利代理師執業證;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應當將取得執業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現執業證的頒發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應當通知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予以撤銷。
對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不予頒發或者撤銷專利代理師執業證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訴。
4、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的協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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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專利代理人在從事專利代理工作中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http://www.sipo.gov.cn/zwgg/jl/201504/t20150430_1111398.html
應當遵守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其中:
第三章 專利代理人的執業
第十九條 專利代理人執業應當接受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的聘請任用,並持有專利代理人執業證。
第二十條 專利代理機構聘用專利代理人應當按照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與受聘的專利代理人訂立聘用協議。訂立聘用協議的雙方應當遵守並履行協議。
第二十一條 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
(二)能夠專職從事專利代理業務;
(三)不具有專利代理或專利審查經歷的人員在專利代理機構中連續實習滿1年,並參加上崗培訓;
(四)由專利代理機構聘用;
(五)頒發時的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六)品行良好。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前在另一專利代理機構執業,尚未被該專利代理機構解聘並未辦理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注銷手續的;
(三)領取專利代理執業證後不滿1年又轉換專利代理機構的;
(四)受到《專利代理懲戒規則(試行)》第五條規定的收回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懲戒不滿3年的;
(五)受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除外)。
第二十三條 申請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申請表;
(二)專利代理人資格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三)人事檔案存放證明或者離退休證件復印件;
(四)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聘用協議;
(五)申請前在另一專利代理機構執業的,應提交該專利代理機構的解聘證明;
(六)首次申請頒發專利代理執業證的,應提交其實習所在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實習證明和參加上崗培訓的證明。
第二十四條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負責頒發、變更以及注銷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具體事宜,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經審核,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認為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頒發申請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15日內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認為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1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六條 專利代理機構辭退專利代理人的,應當提前30日通知該專利代理人;專利代理人辭職的,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所在的專利代理機構。
專利代理機構與專利代理人解除聘用關系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收回其專利代理人執業證,出具解聘證明,並在出具解聘證明之日起的10日內向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辦理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注銷手續。
第二十七條 專利代理機構停業或者撤銷的,應當在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審查同意之日起的10日內,收回其全部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並向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辦理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注銷手續。
第二十八條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應當在頒發、變更或者注銷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之日起的5日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並上報有關材料,同時抄送專利代理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
第二十九條 未持有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人員不得以專利代理人的名義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專利代理業務。
第三十條 專利代理人承辦專利代理業務應當以所在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義接受委託,與委託人訂立書面委託合同,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專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託,辦理專利代理業務並收取費用。
6、專利代理師可以不參加中華代理人協會么?
不能參加利代理師考試的情況有哪些,利代理師是指獲得了利代理人資格證書,持有利代理人執業證並在利代理機構職從事利代理工作的人員
7、申請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流程是如何進行的
根據《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未持有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人員不得以專利代理人的名義,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委託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負責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具體事宜。
一、頒發條件
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
(二)能夠專職從事專利代理業務;
(三)不具有專利代理或專利審查經歷的人員在專利代理機構中連續實習滿1年,並參加上崗培訓;
(四)由專利代理機構聘用;
(五)頒發時的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六)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前在另一專利代理機構執業,尚未被該專利代理機構解聘並未辦理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注銷手續的;
(三)領取專利代理執業證後不滿1年又轉換專利代理機構的;
(四)受到《專利代理懲戒規則(試行)》第五條規定的收回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懲戒不滿3年的;
(五)受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除外)。
二、申請材料
申請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申請表;
(二)專利代理人資格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三)人事檔案存放證明或者離、退休證件復印件;
(四)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聘用協議;
(五)申請前在另一專利代理機構執業的,應提交該專利代理機構的解聘證明;
(六)首次申請頒發專利代理執業證的,應提交其實習所在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實習證明和參加上崗培訓的證明。
三、審核備案
經審核,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認為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頒發申請符合以上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15日內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認為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1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應當在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之日起的5日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並上報有關材料,同時抄送專利代理機構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
8、如何申請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
根據《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未持有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人員不得以專利代理人的名義,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委託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負責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具體事宜。那麼如何申請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如何申請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一、頒發條件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二)能夠專職從事專利代理業務;(三)不具有專利代理或專利審查經歷的人員在專利代理機構中連續實習滿1年,並參加上崗培訓;(四)由專利代理機構聘用;(五)頒發時的年齡不超過70周歲;(六)品行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二)申請前在另一專利代理機構執業,尚未被該專利代理機構解聘並未辦理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注銷手續的;(三)領取專利代理執業證後不滿1年又轉換專利代理機構的;(四)受到《專利代理懲戒規則(試行)》第五條規定的收回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懲戒不滿3年的;(五)受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除外)。二、申請材料申請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申請表;(二)專利代理人資格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三)人事檔案存放證明或者離、退休證件復印件;(四)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聘用協議;(五)申請前在另一專利代理機構執業的,應提交該專利代理機構的解聘證明;(六)首次申請頒發專利代理執業證的,應提交其實習所在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實習證明和參加上崗培訓的證明。三、審核備案經審核,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認為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頒發申請符合以上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15日內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認為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1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應當在頒發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之日起的5日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並上報有關材料,同時抄送專利代理機構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