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科技成果轉化
1、科技成果轉化就是那些有銷售盈利知識產權的技術?
成果轉化的技術來源當然可以是知識產權取得的技術,通過專利技術的轉化應用產生盈利,給企業帶來實際的經濟效益。這個肯定是屬於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但是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不一定只有專利這一方面的。其他方面的,只要材料充分,能夠充足證明,也是可以的。因為15項成果,並不是所有企業每個成果都有那麼多的專利來支撐證明。
2、專利如何轉化為成果?
專利轉化為成果就是將專利技術用於人們的生活中,或者是生產出帶有專利技術的產品,作為專利持有者,應該根據自己的專利特點,加大自己專利成果的宣傳,尋找合適的生產廠家,將專利技術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成果。
3、什麼是科研成果轉化
科技成果是有來源的,通常來源於項目,專利等,種類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都屬於科技成果,一般以項目驗收或成果鑒定、專利申請作為成果形成的依據;而科研成果轉化則是指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已轉化成成品、樣機、技術得到全面推廣應用等,證明一般是如轉化為新產品,可以用該產品新產品證書、生產批文(葯類的)、銷售合同、訂單、銷售發票等一種或多種材料證明;若轉化為新設備,則用該設備說明書、設備備案文件、發票等證明;轉換為新技術,一般是要多個使用單位的推廣應用證明.
舉個我最近報高企的例子,我寫了13個科技成果轉化,其中,8個科技成果來源寫項目RD**(因為我3年間只有8個項目實現了成果轉化),5個寫了來源於公司某個專利(或者寫來源於三年前項目),然後在成果轉化結果寫上PS**(當然有些可以寫樣機,樣品),假如寫PS的即是產品,可用檢測報告或新產品證書或產品標准或銷售合同或發票等證明,(我只有8個產品轉化),轉化結果也可寫上樣機、樣品,用實物照片、查新報告或樣機說明書證明.這里有一點要指出,多個成果的轉化成果可以是同一個產品.比如我的PS02,該產品是一設備,他同時由成果(項目RD 01一種噴液方法的研究)和 成果(項目RD02 新型包裝機械的研發 )一起轉化的.
4、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有五種方式:①自行投資實施轉化;②向他 人轉讓科技成果內;③許可他容人使用科技成果;④以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⑤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 比例。其中,第一種方式屬於科技成果持有人自行轉化,即高等院校、科研 院所或企業等主體將其研發的科技成果應用於本單位的生產活動,此方 式的特點是沒有中間環節,降低了成果轉化的交易成本,但僅適合於研發 生產鏈條較為完善的主體。第二、第三種方式屬於轉移式轉化,即科技成 果持有人通過許可、轉讓的方式將科技成果的使用權或所有權轉移給技 術需求方,此方式是髙等院校、科研院所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方式。 第四、第五種方式屬於合作轉化方式,此方式有利於產、學、研單位以技術 為紐帶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
5、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意義表現在哪些方面?
一是促進高質量發展。大規模科研與大規模生產結合起來,創造出新產品、新產業、新崗位。美國矽谷的崛起,就是得益於國防部的科研投資和斯坦福大學的技術轉移。
二是達成高強度戰略。面向國力競爭和國家戰略,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採取軍民融合的方式來推動科技創新,歐洲的「尤里卡計劃」、「伽利略計劃」、「地平線2020」等,美國的「曼哈頓計劃」、「阿波羅登月計劃」、「星球大戰」計劃、人類基因組計劃等,既包含了科學研究,更直接實現著成果應用與轉化。互聯網、觸摸屏、衛星通信等都是在軍備競賽、國力抗衡中得以發明和轉化的。
三是催生高水平科研。透過轉化,為大學和科研機構提出了嶄新選題和更高要求。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孕育了80多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建立了包括TLO(技術許可辦公室)在內的技術轉移體系,對128公路、波士頓創新生態都產生深遠影響,校友創辦的企業的年收入總和已超2萬億美元。
6、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申請中科技成果轉化如何得高分?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中科技成果轉化如何得高分?主要有以下兩大要點:
一、總體原則
1、保證數量足夠。年均5項才能夠達到A檔的話,近三年的科技成果轉化總數建議至少需要達到15項以上。
2、確保質量過關。單純的湊數沒有意義,能夠得到評審專家認可的科技成果轉化才是有效的轉化。
二、高分攻略
在高新認定中要確保轉化質量,仍然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 理清邏輯關系。成果與轉化結果是兩個概念,不可本末倒置,舉例來說就是一個發明專利轉化成了一個產品,而不是一個產品轉化成了一個專利;成果不能重復出現,轉化結果可以重復出現。
2. 充實說明文字。今年的高新認定新增了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這一要求,因此,需要總體上將科技成果轉化描述的清晰、准確、充實。
3. 豐富證明材料。無論是科技成果還是轉化結果,都需要大量的材料來支撐。比如科技成果是發明專利,那麼證明成果的材料可以是專利證書,而證明轉化結果的可以是轉化當年的運用該專利技術的產品銷售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越豐富,被認可的可能性更高。
7、科技成果轉化是什麼意思?
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8、怎樣促進專利等科研成果能夠順利轉移和轉化?
一、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科技成果轉化的途徑,主要有直接和間接兩種轉化方式:
科技成果的直接轉化
1.科技人員自己創辦企業
2.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開展合作或合同研究
3.高校、研究機構與企業開展人才交流
4.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溝通交流的網路平台,例如校果網。
折疊科技成果的間接轉化
1.通過專門機構實施科技成果轉化
2.通過高校設立的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實施轉化
3.通過科技咨詢公司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二、專利交易是指將專利以有償的方式在不同的經濟主體間的轉移。如果需要進行專利交易,可以委託八戒知識產權來協作專利交易喔。
專利交易需書面簽訂專利轉讓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1、交易的專利應符合《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專利轉讓人必須具有該專利的所有權,如果專利屬企業所有,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如果向外國人(或向國外)轉讓專利,必須經國務院批准,簽訂了專利交易合同,合同必須經專利局登記並公告後才生效,一旦專利交易合同生效,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一並轉移到受讓人。
2、受讓人必須是為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而獲取專利,而不是為壟斷技術而獲取專利。
3、專利讓與人要保證受讓人獲得技術知識,《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予從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能在專利權的存續期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屆滿或者在專利被宣告無效,專利權人不得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5、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不得許可與讓與人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收取約定的費用。
6、專利權人在專利轉讓前已實施了發明創造,在轉讓合同成立後,應停止實施(有約定的按約定)該發明創造。
7、在專利轉讓合同成立前,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非專利轉讓合同,在專利轉讓合同成立後仍然有效,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轉移到專利轉讓合同的受讓人。
三:專利交易和科技成果轉化的關系
1、一般而言,專利交易是科技成果轉化的一種類型;
2、科技成果轉化應該還包含成果轉化等其他類型、或者專利許可等等;
3、專利交易一般也是用於科技成果的轉化,但是少部分也可能是企業、個人評項目、職稱、加分等目的而需求進行的專利交易,而不是直接進行科技成果的轉化。
9、我國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模式
目前,我國科技成果轉化處於轉型期,正在逐步擺脫傳統的科技成果轉化模式,但尚未建立起科學有效的新型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根據科技成果轉讓參與主體的不同,我國現有的轉化模式主要包括市場轉化模式、自行轉化模式、產學研聯合轉化模式、科技創新轉化模式及政府推廣轉化模式、跨國公司資助轉化模式(圖4-4)。
(一)市場轉化模式
市場轉化模式是在供給、技術市場、需求三方共存的基礎上,將科技成果引向市場,通過技術市場的有償轉讓、流通,由供給方輸送給需求方,以實現科技與生產的有效結合。按照是否需要第三方進行分類,市場轉化模式可分為科技中介轉讓模式和專利出售模式。
圖4-4 我國科技成果轉化模式分類
1)科技中介轉讓模式。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中,一個重要途徑是通過科技中介機構與各類創新主體和要素市場建立聯系,溝通機構間的技術流動,促進各參與主體的互動以實現有效的知識流動與技術轉移。一般來說,政府辦科技成果轉化機構是推廣和普及先進技術的主要力量,民辦科技成果轉化機構是科技成果推廣體系的延伸和拓展。在發達國家,政府資助的技術服務機構是新技術和企業間的橋梁。我國近年來也加強了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了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不同層次的科技中介服務基地,使科技成果轉化取得了較大發展。這種模式的優點在於運用市場手段吸引各類生產要素,為上下遊客戶提供廣闊的選擇空間,配置豐富的資源。但它也存在研究機構經濟效益相對較低,需求方難以持續開發技術等問題(朱寧寧,王溦溦,2011)。
2)專利出售模式。專利出售模式是科技成果擁有者通過技術市場一次性地將創新成果的全部或部分有償轉賣給企業使用,從而獲得繼續科研的資金支持。而企業藉助科技成果改進技術,優化結構,解決發展過程中的技術難題和發展困境,降低生產和運營成本,獲取高額利潤。二者的結合實現了信息、資金、技術的互補,實現了資源的最大優化率。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過程簡單,科研投入可以迅速得到彌補;缺點是尋找需求對象的難度比較大,買賣雙方都要花費信息搜索成本,科研成果認識及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不確定性會帶來較大的市場風險。
(二)自行轉化模式
自行轉化模式是科研機構或企業以現有政策和環境為依託,多渠道籌集資金,將自身研製的科技成果在本單位內部進行轉化並自負盈虧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將科技成果的成果源與吸收體融合一體,使市場交易內部化,無須中間環節,既簡化了交易手續,降低了交易費用,又能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持和後續開發,同時省去了成果泄露的問題。這種模式轉化速度快、耗時短、效率高,但要求科研院所和企業擁有尖端科技設備、雄厚科研和經濟實力以及高水平的經營管理能力。我國的北大方正、清華紫光等就是高校自行轉化科研成果的典型案例。自行轉化模式依主體的不同可分為3種子模式。
1)融資轉化模式。企業通過吸引風險投資或通過二級板市場進行融資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具體流程是科技成果→風險投資→科技企業→形成規模→投資退出。目前,清華大學已開始建立風險投資機制實行科技成果轉化,為改造傳統產業,強化校企合作和國企脫困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然而如何評估科技成果轉化的風險,降低風險投資對成果轉化的不信任度,有效監管風險投資公司的管理與運作等,都是我國融資轉化模式中值得深入討論的問題(朱寧寧,王溦溦,2011)。
2)自主研發科技成果轉化模式。這是科研機構或企業依靠自身的力量進行科技創新和開發的模式。科技成果所需的核心技術來源於研究機構或企業內部的技術積累和突破,轉化的過程也通過研發機構或企業的知識和能力支持實現。這種模式能夠使研究成果很快運用到實踐中去,但需保持核心技術的控制權,比如我國的海爾集團在企業運營中發明的家電防電牆技術、綠色節能技術等科研成果。
3)引進技術的二次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模式。這種模式是技術轉讓方採取一次性買斷或提供後續服務等多種方式,通過市場技術交易合同將科技成果評估作價轉賣給企業,由企業落實條件,迅速實施轉化並逐步形成產業,或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行創新二次開發,形成新的技術或產品。通過這種方式自行進行後續研究開發,是落後企業追趕先進企業的一條捷徑(朱寧寧,王溦溦,2011)。
(三)產學研合作轉化模式
產學研合作轉化模式是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普遍模式。該模式各方以技術合約為基礎,以市場為導向,以政府為推動力,合作進行技術創新活動,搭建了一個技術創新平台。這種轉化模式有利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與中小企業資源相融,很好地實現了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是科技轉化生產力的有效途徑。按照合作組織在合作中不同的切入點與退出點,可以將產學研合作劃分為聯合模式和共建模式。
1)聯合模式。聯合模式是指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過協議、契約等形式就技術創新的某一個階段或某一環節的銜接達成合作意向,從而直接實現產學研主體組織間的合作。聯合模式以企業為主體,以技術傳播和合作開發為重點,以協議、契約作為維系雙方關系的紐帶。其技術傳播常常跨越不同的組織與地域,組織方式較鬆散,合作的緊密程度也較低,但它是目前我國常用的一種合作模式,在合作總數中超過50%(辛愛芳,2004)。產學研聯合模式的具體形式包括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委託開發、合作開發、人才培養、聯合攻關等。如沈陽農葯廠與沈陽化工大學在小試成果的基礎上共同開發特高效農葯——綠黃隆,便是一種合作開發的模式。
2)共建模式。共建模式是指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通過建立新的聯合體,共享信息、資金、技術、人才等資源,優化資源配置,各主體從中受益。共建模式是產學研合作最高級、最緊密、最富有成效的形式,各方不僅擁有前期的合作基礎,從鬆散型合作逐步發展為穩定的長期合作,而且將相互依賴、優勢互補作為合作的重要推動力,通過建立緊密型的組織形式,明確各方的責、權、利,在不同的組織之間實現技術傳播。產學研共建模式包括共建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開發中心、中試基地、研究所等)、學院、工程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高新技術產業園、研產集團、產學研聯盟等形式(辛愛芳,2004)。1983年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為核心建立的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就是集科、工、貿為一體,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結合的一種巨型聯合體模式。
(四)科技創新轉化模式
在我國,科技創新轉化模式也被稱為創業服務中心,即對創新技術企業進行培育,並提供企業發展所需的各種中介服務機構,包括大學科技園、留學人員創業園、軟體產業園、孵化器等具體形式。根據其提供的服務內容層次可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孵化型技術中介服務,初級只提供硬體設施和政策服務,中級還提供信息交流、人才交流和管理咨詢,高級則在中級服務基礎之上提供技術咨詢、法律咨詢和融資渠道。這種模式能幫助科技成果擁有者與有潛力的企業合作,將初創時的小企業發展為較為成熟的企業(朱寧寧,王溦溦,2011)。以大學科技園為例,美國矽谷的崛起和發展,很大程度上源於斯坦福大學在創新型人才和強大科研實力上的支撐。我國目前雖不具有矽谷性質的大學工業園,但很多高校都在做積極的嘗試。如哈爾濱工程大學科技園依託「三海一核」學科優勢,以市場運行機制為導向,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運營,致力於發展多種經營業務(安沛旺,2010)。在科技成果產生後,高校的科技部門會在大學科技園進行成果推廣介紹、中試試驗、知識產權保護、開拓市場等活動,使中小企業盡快孵化為成熟的大企業,也為科研創新、學科發展、培養人才和服務社會提供了平台。
(五)政府推廣轉化模式
政府推廣模式主要是利用行政渠道,將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列入國家級、省級科技計劃及政府指導下的科技中介、科技服務體系等有關轉化的服務部門,並採用投資、貸款貼息、補助資金和風險投資等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或風險基金。商業銀行應對符合信貸條件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積極發放貸款。該轉化模式的途徑為科技成果→尋找合適的政策環境支持→轉化成經濟效益,特點是企業充分利用政府的管理職能,靠政府搭台、架橋,來達到解決技術難題,促進成果轉化的目的。政府的作用主要體現在集中優勢力量統一指揮,在項目指定和經費分配方面實行招標制或擇優委託制(武海峰,牛勇平,2007)。通常政府將成果分為高科技研究計劃、科技攻關計劃、科技產業計劃等。如我國政府相繼推出的「863」計劃、火炬計劃、產學研聯合開發工程、星火計劃等項目至今仍然發揮著作用。
(六)跨國公司資助轉化模式
該成果的研發往往是基於跨國公司投資需求或者國際型研究機構的跨國合作需求。通過某些研究基金組織對外發布課題項目信息,各國研究部門根據自身優勢選擇適合的研究項目後進行課題申請。由於這類科研成果是需方投資的,確定科研項目研究部門上也往往由他們長期合作的單位委託相關研究機構完成。課題研究主題的選擇相對簡單直接。我國的很多研究院所和高校都承擔了很多這樣的科研項目。當然,項目科研成果的所有權歸委託單位所有。由於國際科研組織或者跨國公司往往有比較成熟的科研成果的轉化機制,因此轉化過程並不會由於跨國合作而增加轉化難度,反而容易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楊萍,張源,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