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沒有被扶養人生活費
1、賠償了死亡賠償金還要賠償撫養費嗎?----雲南昆明專業交通事故律師為你解答
本文只供參考 雲南昆明交通事故律師解讀:《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了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沒有被扶養人生活費一項。於是,有人就認為,如果賠償了死亡賠償金或者殘疾賠償金,就不再賠償撫養費。這種理解是錯誤的,當然,這是法律規定混亂造成的。為了解釋清楚這一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搞了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的答復。該答復明確規定,如果賠償了死亡賠償金或者殘疾賠償金,還需要賠償撫養費。關於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的答復 本條規定了新的規定出台之前,確定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三款規定侵害生命健康權的,應支付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了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沒有被扶養人生活費一項。從立法解釋上來說,一般認為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改變了既有法律和司法解釋關於死亡賠償金、殘廢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關系,原來司法解釋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並不包含被扶養人生活費,但是現在被扶養人生活費已經被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的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吸收了。為此,新近出台的司法解釋作出規定:「如受害人有被扶養人的,應當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將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這就使有被扶養人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與立法精神一致了,同時也與我們以前的作法完全一致。通俗地講,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等於司法解釋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之和。以上答復僅供參考。雲南昆明交通事故律師提示:明確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等於司法解釋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之和。
2、侵權責任法實施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是怎麼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撫養人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將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注意:是計入,並非免除或不予支持)
3、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案例 關於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賠償 在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中如何計算
並未取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撫養人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將被撫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根據這一司法解釋,只是將被扶養人生活費歸入死亡或傷殘賠償金項目中,但並未取消該賠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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