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特克侵權怎麼處理的
1、我公司最近收到CAD公司侵權書,怎麼解決?
歐特克公司的產品都這樣,先出盜版再收費!
最簡單的解決辦法就是購買了 ,對於公司來說這些費用還是能夠承擔的,歐特克也主要是對一些公司著手,如果是個人就不會了!
2、侵權怎麼處理
只要符合侵權行為構成要件就可以構成侵權。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權責任所必需具備的條件。它包括:行為、過錯、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四個構成要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公司收到AUTODESK的法務函,關於版權問題,還說有證據證明,不知該怎樣處理,
不要怕,不是律師函只是法務函而已。
處理步驟如下:
首先,收到了就當沒回收到,等他自答己打電話問你有沒有收到,這個時候你回答相關人員不在,拖2周。
然後,等他再打電話過來,就告訴他,公司是用了這個軟體,但不是公司上下都用了,而是員工的個人行為,他自己偷偷下的,感謝他的提醒,已經都刪除了。要是對方表示不信並出言威脅控告法院,那你就說讓他出示證據,如果出示不了,視情況而定會告他們肆意查看公司隱私和耽誤公司正常運作。
最後,掛電話,此事終結。
有法律界的朋友告訴我,一般這種案件,走司法渠道,大概從開始受理到結束,差不多1~2年時間,如果沒有千萬的利益,這個公司不會和你扯1~2年的官司的。放心使用吧,他們不會告你的。
4、品牌侵權被起訴怎麼處理
一、商標侵權被起訴怎麼處理
1、因商標侵權被起訴的,當事人可以按以下情形處理:
(1)、當事人可以在答辯期出具答辯狀,反駁起訴的人的訴訟請求;
(2)、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作為代理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百二十八條二、怎麼認定商標侵權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系。
5、裝飾公司收到歐特克軟體上海分公司的告知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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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公司之前有人私自用盜版AUTOCAD,收到了歐特克公司的告知函,要求我們購買正版軟體,該怎麼解決?
不用理他,再打電話來,罵死他們。因為企業沒有任何資格罰另外一家企業的,更沒資格去查。我們用國產的就是,哪有那麼多錢去買國外軟體。
7、急:AUTOCAD版權問題(超授權)怎麼處理
這種問題很多設計公司都遇到過。這個關鍵看你們公司的實力,如果公司實力超強有錢,可以買他們的軟體。畢竟很多設計師都愛用。如果你公司有錢但是不想吞下他們這口霸道的惡氣,那麼可以考慮國產軟體。CAXA、浩辰都還好。性價比也高。
我就是做國產軟體的,專門做版權和應用解決方案這塊的,遇到很多類似客戶,這里就不說哪家了。AUTOCAD是歐特克公司開發的,他們打擊盜版一般都是LC,所謂的法務部,然後讓各地代理去賣軟體。如果你是雲貴川黔地區的朋友可以聯系我和你詳細說,QQ2264322482。或者028-86962840-609.李先生。如果不是這些地區的也給你提個方法供選擇:
1、繼續購買他們軟體,最好一次性購買完,稍微便宜些
2、選擇一些國產軟體代替,或者買一套AutoCAD,其他的全部買國產的代替使用
3、公司做好員工的保密教育工作;招聘設計人員的時候,不要只要求會用AUTOCAD,這樣會慣出員工依賴某一設計軟體的習慣,不利公司。
希望能採納
8、歐特克一直發告知函過來可以告他侵權騷擾嗎?
首先,我們支持正版,但是用這種方法來騙錢,就太無恥了。我們也遭遇過同樣的事情,南京一個代理,自己稱為王娟。先告知刪除,我們公司不用這個軟體,但是有可能個別員工自己安裝了。收到這個消息後,我們就讓員工卸載了(建議讓懂電腦的同事去一台一台檢查,有時候autodesk的軟體蠻多,有可能誤裝了)。但是,事情就開始了,然後就是每天電話,什麼你們公司有10台電腦已經做了證據保全(腦袋有shi,公司人都沒有那麼多)。讓我們協商購買他們的軟體,12000一年,3年起租。開始不要臉了。先手機,我們設成了黑名單,也投訴了他們總公司,電話就換不同的打,電話打不通之後,就開始打固定電話。然後就是開始什麼律師函。收到律師函之後,就開始約什麼上門檢查。我們就說:你來,隨時都可以,沒有關系,不需要預約,你敢來,我就敢報警,這個是敲詐。我們公司又不用,你天天騷擾幹啥。只有你拿出證據,我們在用,我們用它產生了經濟效益,證據多少套,我們就買多少套。這下就熄火了,然後就沒有音訊了。順便說一下,這個電話的過程中,國產的軟體中介也開始電話聯系你了(他們就是一夥的,如果你們不用,你就堅決的說,我們不用的,不需要)。總結一下:如果需要用,那就正版,這個是應該的。如果不用,那就不要怕,讓他們出證據,讓他們查,讓他們來,如果真的來,他們是沒有執法權的,不讓進門都可以。如果真的聯絡什麼版權局,也沒有關系,讓他們查,你又不用,就算裝了,如果幾個月沒有用,沒有用於商業目的,這個是沒有法律效應的。維權也是要成本的,他們不可能真的去告你啥的,關鍵是他們是沒有證據的。就算軟體有後門,這個是做不了證據的。只有當場取證才是證據。再說一句:對付這種不要臉的,只能比他還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