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的怎樣命名算侵權
一、開店名字怎麼知道侵權
1、開店名字怎麼知道侵權,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一般除馳名商標或注冊商標外的不構成侵權,若是開店字型大小、商標均已經注冊備案的可能就不會批准;
(2)如果擁有商標權的,是不能再使用的,否則會構成侵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店名侵權怎麼處罰
店名侵權怎麼處罰,需要依據侵權的情形而定:
1、發現侵權行為是成立的,處罰的措施包括停止侵權行為,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作案的工具,並且依據違法所得的數額按一定的倍數進行罰款;
2、侵犯商標行為情節的,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按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刑事責任;
3、被侵權人與侵權人就侵權賠償問題有爭議的,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
2、店名怎麼才算涉及侵權
法律分析:如果你依法經營,到工商局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只要工商局同意你注冊店名一般都不會算作侵權。工商局進行名稱核準的時候是需要審核的,不會將容易與其他店名相近或類似的店名讓你注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四十九條 被許可人要求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應當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3、店鋪取名,怎麼才叫侵權了?
你的店鋪名如果未經過工商注冊,是非法的,如果注冊了,不會對那公司構成侵權。
4、用品牌名字起店鋪名侵權嗎
法律分析:用別人的商標名稱作為店面招牌的名稱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
用別人的商標做店鋪名構成侵權行為,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為,是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承擔賠償的責任行為是要承擔賠償的責任的,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有專門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我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以及司法解釋所規定的商標侵權,大多都是按照商標侵權行為的內容或者類型來確定案件管轄和案件主體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5、店鋪名字相同是否侵權
店名相同是否構成侵權需要因情況而定。店名可以是商標的一種,經注冊後同樣受法律的保護。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如果店鋪的名稱是已經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權的,發現店鋪名稱被侵權的情況下,可以收集證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但該店名中含有直接表示商品的性質、特點或相似店名在該店名注冊前已被使用則不構成侵權。
一、一般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
一般侵權行為民事責任又稱「一般侵權責任」。民事主體因其過錯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權或人身權時,依照民法一般規則其本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根據大陸法各國的法律,一般侵權責任必須具備民法關於民事責任構成的全部要件,司法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該責任一般須由不法行為人本人承擔,適用自己責任原則。
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行為人從事了侵害他人法定權利的違法行為;客觀上造成了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有因果關系;行為人具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一般侵權責任依其侵權行為內容可分為侵害財產的民事責任,人身傷害的民事責任和精神損害的民事責任;依行為人過錯可分為單獨過錯責任、共同過錯責任、混合過錯責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6、店的招牌名字是一樣的,算不算侵權?
本案屬於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主張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7、店名侵權的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1.如果店鋪依法經營,到工商局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只要工商局同意注冊店名一般都不會算作侵權。
2.工商局進行名稱核準的時候是需要審核的,不會將容易與其他店名相近或類似的店名讓你注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