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王菲是否侵權
1、王菲獲李健同意在春晚唱《傳奇》卻遭索賠300萬,發生了什麼?
2010年底,李健突然接到王菲打來的電話。希望可以在春晚上唱李健的歌曲《傳奇》,李健很爽快地答應她可以隨便唱。隨後,這首歌火遍大江南北,三年後,王菲卻被人告上法庭,起訴理由是侵犯版權,並被要求賠償300萬元。
王菲當時有些懵了,急忙給李健打電話,質問他什麼意思?李健再三澄清,狀告她的人絕對不會是自己,甚至表示,王菲能夠唱自己的歌是他的榮幸。原來早些年,李健將自己多首歌曲的版權賣給了一個叫孫永志的人,《傳奇》也在其中,因為時間過去的太久了,李健當時對自己歌曲的版權不太看重,就有些忘記了。
2010年王菲收爛譽到了春晚的邀請,於是就趕緊給李健打電話說:「我想在春晚上唱你的那首傳奇可以嗎?」李健想都沒想就爽快地答應了,可隨後王菲就因侵權被告上了法庭索賠300萬,王菲頓時無語。畢業於清華大學的李健因熱愛音樂和學長盧庚戌組成了水木年華,憑借一生有你紅遍大江南北。可惜後來兩人音樂理念出現分歧,李健退出組合獨自發展,後來創作出了更好的作品。他經常把自己關在簡陋的出租房裡找靈感,有一天他翻開一本書調節心情,因為被書中故事吸引從而創作了《傳奇》。
這首歌節奏慢很難唱,在發行之後並沒有激起什麼火花,反而大家更喜歡那種朗朗上口的口水歌。公司看到李健一身才華但事業毫無起色,於是勸他放棄寫慢歌,寫點膾炙人口的歌,至少能保證自己不被餓死,但李健始終不願意隨波逐流。好友龐龍寫出《兩只蝴蝶》時,他還出面阻攔。
李健和龐龍說:「《兩只蝴蝶》這種沒有靈魂的口水歌會毀了你的。」龐龍深有同感,但是龐龍一窮二白比李健還要清貧,最終龐龍沒有抵抗住金錢的誘惑,《兩只蝴蝶》一經發售就賺了2000萬,唱片銷量在當年超過了劉德華。
普通人雖然極少喜歡李健的歌,但是放在專業歌手眼裡,李健的歌可不止2000萬。天後王菲聽過《傳奇》之後,她認為這首歌就是為她量身定製的。在一次朋友聚會上,李健和王菲互留了聯系方式。
2008年李健開了一個小型歌迷會,王菲特別激動給他寫了一個歌單,李健將王菲羅列的20多首歌全部唱完,還翻唱了一首王菲的《矜持》送給她,兩人熟識之後,在創作上便互相鼓勵對方。聽到王菲說想唱自己的傳奇時,李健直接回答:沒意見,隨便唱。2010年王菲復出歌壇,還被邀請上了2010年的春晚,她瞬間想到了《傳奇》這首歌,徵求李健的同意後她也可以籌備了。
天後就禪歷漏是不一樣,王菲賀爛春晚開嗓直接把《傳奇》唱火了,因此讓很多人關注到了這位清華才子。對此李健多次在公開場合感謝王菲,王菲也對這首歌愛不釋手,多次在演唱會唱這首歌。兩位音樂人惺惺相惜,也成為了娛樂圈的一段佳話。許久不發微博的王菲,最後一條分享的微博也是李健的歌曲《貝加爾湖畔》,可見兩人之間果真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可誰知三年後,王菲因為侵權問題攤上了官司。王菲當即給李健打電話,李健也是一臉懵,李健表示談錢就是對他作品的侮辱。後來他才想到原來是自己窮困潦倒時將這首歌以版權300塊賣給了合作夥伴,後來李健出面和合夥人講出實情,王菲只出了2250元的賠償,這可能連律師費都抵不上,可以說李健的合夥人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在樂壇的歌手中,李健的物質雖不算十分富有,但精神世界,無疑十分富足。唯一飽受爭議的是,他和妻子是丁克一族。對此,李健說:「我不想讓我的孩子一出生就把我吃過的苦重新走一遍,況且我的基因也沒有優秀到必須要有人來繼承。」此言一出,輿論四起,指責聲不斷。
李健卻十分淡定:「人言並不可畏,這是崔健說的,說得很好,人的唾沫是淹不死人的。」而後,又堅持走自己的路。如今,李健和妻子孟小蓓的生活,依舊過得如詩如畫。正如李健所言:「與你在一起的日子才叫時光,否則只是時鍾無意義的游擺,我一生都在度蜜月。」真是很甜。
2、王菲的《傳奇》,當初是因為什麼卷進了官司的風波?結果如何?
是唱給哪吒聽的~ 有一句歌詞是這樣的 想你時你在腦海(鬧海)
3、王菲問李健能不能唱《傳奇》,李健答應了,王菲後來卻被告,怎麼回事?
2010年,王菲看中了李健的歌曲《傳奇》,想在春晚上演唱,於是她給李健打電話詢問。王菲的電話讓李健很心動,他爽快就答應了下來,天後的嗓音清澈,唱起《傳奇》時格外的讓人心神搖曳。王菲也是真的心儀這首歌,練了許多遍,嗓音空靈,宛如謫仙。
王菲被告了春晚過後,《傳奇》火了起來,這首歌幾乎成了王菲的招牌,重復播放千千萬萬遍。《傳奇》火了,開心的是王菲和李健。只是沒曾想,三年之後,王菲居然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說她侵權,應當賠償300萬。這就怪了,王菲唱《傳奇》,李健不是答應過嗎?
李健答應了,王菲卻被告,怎麼回事?其實,這首歌雖然是李健創作的,但版權並不屬於他,而是屬於一家公司。早在2002年,李健就創作了這首《傳奇》,後收錄在專輯《似水流年》中。單飛之後,他不喜歡商演,不愛出席活動,處於人生事業低迷期。
2008年他把《傳奇》版權,讓渡給老孫文化公司負責人孫先生,他的一個好朋友,也是事業上合作夥伴。所以說《傳奇》版權糾紛,與李健沒有直接關系,王菲對他有提攜之情,孫先生跟他有深厚交情,他無法做出任何錶態。每有媒體采訪,李健就說「問什麼都行,就是別問《傳奇》」。
作為版權所有者,孫先生狀告王菲證據何在?350萬索賠又是從何而來?孫先生說,這次訴訟他並非針對王菲個人,只是針對其在多場個唱中,未經授權演唱《傳奇》。提出350萬索賠是根據其演唱會收益計算得來的。最後,法院判王菲方面敗訴,賠付老孫文化《傳奇》詞曲使用費2250元,理由是王菲只在個唱上演唱,但演唱會並未出DVD,故並不涉及版權問題。
孫先生雖然贏了官司,卻被判支付受理費3萬元。對這一結果,孫先生哭笑不得,感覺這是一場得不償失的官司,再上訴「不但還產生費用,而且結果也不可能改變」。
「《傳奇》的確是我寫的,但我也沒拿過什麼錢!」作為作者的李健,當年只分到30000多元的版權費,一個卡拉OK因為啟用了這首歌,給李健結了300多塊錢,最後討價還價,還改成了90塊錢,李健都不屑去領,覺得「這是一種恥辱」。李健說,他根本就不在乎版權。可是很多人翻唱《傳奇》,卻沒一個人跟他打招呼,可見他們版權意識淡薄,對原作者沒有尊重。
做客李靜節目,高曉松爆料說:當初《同桌的你》,老狼賺了800萬塊,我只分到了800塊。但他跟老狼親如兄弟,他說這首歌必須老狼來唱。可見,歌曲版權保護,見仁見智,還受情感因素等制約和影響。
結語從商業角度看,以《傳奇》當時的熱度,完全可以拿上百萬商演費。盡管李健沒得到太多甜頭,但他有熱度了,上綜藝了,當《中國好聲音》導師了,所以說並不虧。只要作品好,無論何種途徑,都能讓一個音樂人才浮出水面!
4、王菲當初因為演唱《傳奇》,被告索賠300萬,李健是怎麼說的?
2010年王菲受到了春晚的邀請,於是就趕緊給李健打電話說:「我想在春晚上唱你的那首傳奇可以嗎?」李健想都沒想就爽快地答應了,可隨後王菲就因侵權被告上了法庭索賠300萬,王菲頓時無言。
王菲因為演唱《傳奇》被告索賠300萬
當年,《傳奇》的版權所有者曾將王菲和毛寧告上法庭,並索賠300萬版權費,很多人都認為這是李健的追討。我們大家都知道,《傳奇》是李健作曲的歌曲,所以版權也應該屬於李健本人,但王菲在春晚上演唱了這首歌,從此讓《傳奇》這首歌廣為人知,很多不知道的人以為這就是王菲的專屬歌曲。
而歌手毛寧在自己後來的專輯中,也有翻唱這首歌,於是《傳奇》的版權所有者將王菲和毛寧一起告上了法庭。聲稱二人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演唱此歌,屬於侵權行為,並索賠300萬元版權費,很多人都認為這是李健的追討。
但其實李健後來解釋說,這首歌的版權早在2008年就已經被自己賣給了經營文化公司的老朋友孫有志。他曾這樣說道:說心裡話,《傳奇》是我寫的,但我幾乎沒拿過什麼錢,卡拉OK分給我300多塊錢,我也沒去領。我是一個歌手,我不是律師,也不是社會活動家,我根本就不在乎版權,我的《傳奇》有那麼多的翻唱版本,幾乎沒有人給我打電話說我要唱你的歌,作為歌手我反倒希望我的作品唱的人越多越好。
起訴人其實並不是李健
2010年,王菲受邀參加春節聯歡晚會。一天,她給李健發了一條信息:「我想在春晚上唱你的傳奇歌曲,可以嗎?」李健爽快地答應:「隨你唱。」隨後,王菲在春晚上翻唱了李健的傳奇。沒想到,李健唱了一首不太流行的歌。她一被天後演唱,就在全國流行起來。有一段時間,
這首歌在大街小巷回盪。令人驚訝的是,沒過多久,王菲就被告上法庭,聲稱自己多次演唱傳奇歌曲,並索要300萬元!當時,王菲很困惑。她認為傳說的版權不是李健的。李健怎麼能告她呢?於是她打電話給李劍,生氣地問:「什麼意思?」李健愣了一會兒,問王菲發生了什麼事。王菲把一切都告訴了李健,這時李健才恍然大悟。
原來,當李健窮的時候,他看到了歌謠傳說並不流行。為了維持他的生命,他把他低價賣給了一個叫孫永志的人。在孫永志獲得版權後,他發現王菲未經他的許可擅自演唱了這首歌,並為牟利舉辦了演唱會。一怒之下,他起訴王菲侵犯版權,索賠300萬元。後來,經過李健的解釋,他們之間的誤會得到了解決。
合同上說:除了李健,其他人需要孫永志的同意才能唱這首歌。結果,李健很長一段時間都忘記了這件事。孫永志在演唱會中多次看到王菲演唱《傳奇》,賺了不少錢,但未經王菲授權,孫永志感到不滿,於是起訴王菲,要求賠償300萬元。讓孫永智吃驚的是,他最終拿到的版權費只有2250元。
優秀的李健
經此風波,李健和王菲的友情,也更加牢固。值得一提的是,大紅大紫後的李健,依舊保持著樸素的生活方式。手機用的還是老式的諾基亞,房子還是租來的,老婆還是同一個。他幾乎把時間都放在音樂創作上,很少社交。在樂壇的歌手中,李健的物質雖不算十分富有,但精神世界,無疑十分富足。
唯一飽受爭議的是,他和妻子是丁克一族。對此,李健說:「我不想讓我的孩子一出生就把我吃過的苦重新走一遍,況且我的基因也沒有優秀到必須要有人來繼承。」此言一出,輿論四起,指責聲不斷。然而,李健卻十分淡定:「人言並不可畏,這是崔健說的,說得很好,人的唾沫是淹不死人的。」而後,又堅持走自己的路。
如今,李健和妻子孟小蓓的生活,依舊過得如詩如畫。正如李健所言:「與你在一起的日子才叫時光,否則只是時鍾無意義的游擺,我一生都在度蜜月。」真是很甜。
5、王菲唱的《傳奇》是抄襲的吧?
跟Michael Learns To Rock 的fairy tale 調相同
6、王菲唱傳奇被指侵權,李健是如何回復的?
那一年,王菲給李健發簡訊:我要在春晚唱你的《傳奇》,沒意見吧
演藝圈本沒有人設,出來混的人多了,也便有了人設。
有人為了混口飯,自己造人設,兢兢業業演人設。還有的人,人設是被動背的,外界楞往他身上砸,各式各樣,砸成了人設博物館,他其實根本不想要,也不需要任何人設,李健就是這種人,他真實的人設就是「沒有人設」。
1974年的一個早晨,在哈爾濱,黑龍江省京劇院的武生李九良的兒子出生了,取名李健。李健從小跟他爸學京劇,練武生,壓腿翻跟頭,家裡到處是棍棒刀槍,鉤叉斧鉞。練久了,就總想出去試試手。李健小時候經常打架,東北民風既彪悍又淳樸,打出血也不用賠錢,買點水果就了事。李健後來回憶他的童年,基本就是《陽光燦爛的日子》那種感覺。
李健覺得這種暴力環境其實非常人性化,在戰斗中才能成長得更快,戰斗讓他思考,「小時候打架它能告訴你,能打就打,打不過就跑。打完架吃虧了,你要自己反思」。李健愛琢磨的根源,就在這兒。
哈爾濱一年裡有一半是冬天,一邊挨凍,一邊挨揍,常年經受自然和社會雙重磨礪,這種環境成長起來的人,人生順流而下,萬事順其自然,無需人設傍身。
李健住在一個文藝大院,京劇院、雜技團,還有歌劇院的人,都住這兒。他家樓下是付笛生,孫悅住得也不遠。李健小名叫大亮,嗓子很亮,喜歡音樂,愛唱歌。1988年,李健想學吉他,他媽花了兩個月工資,給14歲的他買了一把紅棉吉他。哈爾濱是一個殖民城市,音樂上也比較豐富,日本人和俄羅斯人帶來了吉他和手風琴,李健上手就學了五線譜,整個中學時代都在彈《阿爾罕布拉宮的回憶》那樣的古典吉他演奏曲。
李健也喜歡流行音樂,最早聽齊秦、張明敏,後來聽到譚詠麟,徹底淪陷,跟著磁帶一句一句學。多年以後,李健見到兒時偶像,當著譚詠麟,用東北粵語唱了一首他的歌,譚詠麟很喜歡,李健很開心,「譚詠麟覺得我比他更像譚詠麟」。
高三時,李健參加了一個清華舉辦的文藝冬令營。冬令營的目的是選拔文藝人才,唱得好高考可以加分,但僅限民歌和美聲,李健只會流行唱法,靠不上邊。後來沒學過聲樂的李健只好去突擊學了四個月民歌,他在民歌界的揣摩對象是閻維文。最終李健靠《說句心裡話》和《三峽情》兩首歌,拿了第一,高考可以加50分,他覺得有這50分,自己再使把勁兒,穩了。沒想到,當時北大和北郵都想要他,清華一看,急了,直接一步到位,把李健保送了,免試錄取到清華電子工程系。
1994年,李健入學。高曉松和老狼那年在清華辦了一場校園晚會,李健被震了,他希望自己有一天也可以像老狼一樣,在台上唱歌,享受表演。
第二年,李健和同班同學繆傑在校園歌曲大賽上拿了冠軍。李健彈得一手好吉他,同時被學校九個樂隊找去當樂手,後來他還加入了學校合唱團。畢業時,李健和繆傑在學校的千人禮堂開了一場告別演唱會,座無虛席。
畢業後,李健進了廣電部影視網路中心,工作非常穩定。李健被安排做村村通,就是讓所有村子可以看到電視。李健的具體工作是爬上電線桿,安裝有線電視放大器。他在石家莊爬了三個月電線桿,每個月開五百塊錢工資。
7、王菲翻唱傳奇侵權,李健幫忙澄清,到底是咋回事?
2010年,王菲給李健發信息:「我想在春晚唱你的傳奇可以么?」李健爽快答應:「你拿去隨便唱吧。」可是之後,王菲卻因為侵權被告上了法庭,索賠300萬。李健被輿論壓得喘不過氣來,他才站出來說:「歌是火了,但告發她的人不是我,錢也不是我賺的。」
王菲唱火傳奇在李健還是水木年華樂隊成員期間,他有感而發後譜了一段優美的旋律,事後找人填詞,才最終成就了傳奇這樣一首歌曲。但事後雖然在不同場合多次演唱過這首歌,卻始終是反響平平,在數據上甚至不如樂隊的代表歌曲作品一生有你。直到王菲無意中聽到這首歌,才正式將它發掘出來打算進行翻唱。
得知王菲要在春晚演唱自己的歌曲,李健自然是爽快答應,結果不僅傳奇被王菲唱紅了,李健也開始有了名氣。在隨後的三年後,王菲也多次翻唱傳奇,可是忽然有一天,王菲就發現自己被告了,而且對方竟然還還索要了300w賠償款!王菲傻眼了,便連忙打電話問李健:「你啥意思啊?」李健也蒙了:自己沒告王菲啊!那是這么回事。
成被告侵權索賠300萬李健才想起來,由於那時候他太窮了,便把傳奇這首歌的版權賣給了老闆孫涌智。合同上寫著,這首歌除了李健本人能演唱,其他人唱都要經過孫涌智同意,只是時間一久,李健就給忘了。
是的,這個孫涌智後來看王菲唱得那麼火,眼紅,轉念一想這首歌版權可是在自己手裡,於是狀告她,索賠300w。就這樣,王菲輸了官司,但是法庭上並沒有證據可以能證明王菲到底靠這首歌賺了多少錢,所以最後決定是王菲每在演唱會唱一次這首歌就要給225元,最後一共賠了2250元。
李健:我不知道孫涌智因為還雇了律師,律師費用30000,可以說是吃力不討好啊,沒想到告人不成,最後還填進去了幾萬塊。當時,孫涌智一度被行內人取笑。而李健事後也是賣力為王菲解釋,多次在公開場合致謝王菲。畢竟是因為自己的疏忽導致的,但這次風波,卻沒有影響李健和王菲的友情,反而更加牢固了。
8、《傳奇》這首歌經王菲演唱後火了起來,但是版權卻出了問題,發生了什麼?
在2010年的春晚前夕,王菲准備在春晚的舞台演唱《傳奇》這首歌,所以,她特意給李健打了一個電話,問他能不能唱?李健表示:隨便唱!可是,王菲在唱火了這首歌後,卻被人告上了法庭,還遭索賠300萬。這是因為李健曾經將這首歌的版權低價賣了出去。
《傳奇》這首歌的創作者是李健。他在2003年的時候,就已經演唱過這首歌,但是反響一般,傳唱度並不是很高。而到後來,王菲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聽到了這首歌,她覺得這首歌實在是太好聽了。
而在那時,春晚正好向她拋出了橄欖枝。所以,她就合計著,反正自己還沒有確定要唱什麼歌呢,而且和李健的關系也不錯,這首歌既然這么適合自己唱,那就乾脆先問一下李建,如果他同意自己在春晚上唱這首歌的話,自己就盡快的確定下來,好好准備一下。
於是乎,她就問了李健能不能演唱這首歌曲。在得到了許可後,王菲開心的不得了!而她也在吃飯如願地唱了這首歌,李健當時壓根就沒有多想,剛到春晚一結束,這首歌就立馬的火了起來,火遍了大街小巷。
這是李健怎麼也沒有想到的。不過,也正是因為這首歌被王菲徹底的唱火了,所以很多人都覺得這首歌的原唱就是王菲。
而她在看到演唱效果這么好時,還在心裡暗暗的慶幸,自己幸虧選了這首歌。不過,還沒高興多久呢,就已經收到了一封律師函。這可真是一件樂極生悲的事兒,也太意外了吧。
後來,李健這才想起來,自己之前做了一件到底有多麼荒唐的事。雖然這是他創作的這首歌,但是他並沒有怎麼注重版權費,有一次,有人拿著300塊錢來找他,希望能買下版權費,李健也沒有多想,覺得這只是一首歌而已。人家要是喜歡,那就讓他拿去唱好了。
以至於到最後他就連這300塊錢的版權費都沒有拿到,就把這首歌的版權費完完全全的拱手送給他人,哎,大意失荊州啊!作為一個歌手,肯定是希望越來越多的人能夠聽到自己的歌,越來越多的人去演唱他的作品。
所以他沒有想到,因為這件事兒,竟然給王菲惹來了官司,被索賠300萬。不過,因為王菲每唱一次就要賠225元,總的次數算下來,她一共要賠2250元。哎,這點錢請律師都不夠。當初買版權的人也是夠折騰的,至於嗎?
不過,這也能夠說明,再把一些歌曲用於商業途徑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說不定什麼時候就侵了權呢!這些年來,人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高,總體來說,這也是一件好事兒。
想當初,旭日陽剛在春晚上因為唱了汪峰的《春天裡》而一炮走紅,迅速的火遍大江南北,可在後來,汪峰這個原唱者在這首歌有了超高的知名度後,就禁止旭日陽剛再唱他的歌了。因為旭日陽剛在進行商演時,總是唱這首歌,這已經是把這首歌用於商業途徑了。也就是旭日陽剛侵了汪峰的權。
作為一個歌手,把屬於別人的歌唱紅了,這是一種本事,但是,能自己創作出比較紅的歌,這也算是一種能力了。和旭日陽剛一樣,李玉剛也算是草根出身了吧。兩者都是憑借著星光大道而一戰成名,從而登上春晚的舞台。但是,李玉剛這些年的步子走的還是挺穩的。
他除了那首《新貴妃醉酒》傳唱度頗高以外,前幾年的《剛好遇見你》也是火遍了大街小巷,而在今年,他的《萬疆》又是大火。
《萬疆》的旋律非常優美,歌詞也是非常的精妙啊,這首歌濃濃的說發了對祖國大好河山的熱愛和贊美之情,很多觀眾朋友們都非常的喜歡這首歌,在前一段時間,也成為了某音的神曲。
就在這些天,有網友就開始期待了,再過一段時間,也開始籌備2022年的春晚了吧。要是李玉剛能帶著《萬疆》去上春晚多好啊!
而在最近,李玉剛也對此做出了回應,他也表示非常的有興趣,希望能夠帶著《萬疆》登上春晚的舞台,感覺這首歌能登上春晚的舞台的幾率還是挺大的,這位小夥伴們,你們對此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