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著作權後原作者
1、網文原作者版權出售之後,若購買人將版權再次轉賣的話,原作者能分到二次轉賣錢嗎?
那要看第一次轉讓的時候,合同具體怎麼約定。如果有相應的條款約定再次轉讓分成的話,是可以主張的。
2、把版權賣出去作者還能用嗎
版權轉讓後作者還能不能用,具體要看轉讓了哪些權益,主要有以下幾點:
版權中的財產權包涵的比較多,其中有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網路信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等。
1、如果權利人轉讓作品財產權的全部,受讓人則是全部版權主體,這就是版權全部轉讓。
2、如果權利人轉讓的是作品部分財產權,受讓人則是部分版權的主體。
版權也可以將各種財產權進行分別轉讓,例如出版權對應轉給出版權,表演權轉給表演團體,錄制權轉給音像公司等。
另外,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因創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與作品相關的人身權利,這種人身權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具有永久性、不可剝奪性,自然是不能轉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3、作品出讓,著作權自動轉讓嗎?如果不是,原作者仍享有完整著作權嗎?
不是。
題主所說的轉讓一般是指底稿的轉讓,底稿轉讓後,受讓人僅享有底稿的所有權,但並不享有該底稿多搭載作品的著作權,此時受讓人可以享有底稿的展覽權,原作者仍享有作品的全部權利,包括再次創作(復制)的權利。
4、版權轉讓後著作權屬於誰
法律分析:版權轉讓後著作權涉及兩種性質的權利:一種是財產所有權,即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誰擁有原件,誰就是原件財產權的所有人;另一種是著作權,著作權是依創作或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是對作品這種智力成果的擁有,而不是指擁有該智力成果的載體。作者對作品著作權的擁有與所有人對作品原件的擁有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權利,因而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並不等同於作品著作權的轉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八條 自然人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二)報社、期刊社、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工作人員創作的職務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5、動漫形象的版權賣給公司以後還能否繼續創作這個形象,在出賣版權以後原作者還享有哪些權力?
這個具體要看你們之間的協議,一般來說,作者將這樣的版權轉讓之後,自己是不能繼續進行商業性的使用了,但作者仍享有署名權和保證作品的完整權。
6、把版權賣出去作者還能用嗎
法律分析:買賣雙方簽過著作權轉讓合同後,除甲方外,乙方此後除享有該作品的署名權外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並且不得再授權任何第三方以同樣的方式使用該作品。甲方除自己按照本合同項下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外,還有權自行決定許可第三方按照與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甲方有權根椐市場需求對作品的歌名及詞曲內容作適當修改。甲方發表該作品時,乙方享有作詞/作曲署名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