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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案例?
我可以給你,你需要那類的,說一下,合同糾紛,勞動糾紛或是其他類別。下面是目錄,你選擇一下:
1. 香港錦程投資有限公司與山西省心血管疾病醫院、第三人山西寰能科貿有限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10.08.1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2. 陳全、皮治勇訴重慶碧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夏昌均、重慶奧康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10.05.31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
3. 葛宇斐訴沈丘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
審結日期:2010.04.21 審理法院: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4. 棗庄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柴里煤礦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青島保稅區華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聯營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10.04.1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聯營合同糾紛
5. 趙子文與潘日陽財產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10.03.2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6. 湖北午時葯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澳諾(中國)制葯有限公司、王軍社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10.03.2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
7. 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青島奧商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青島鵬飛國際航空旅遊服務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審結日期:2010.03.20 審理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不正當競爭、壟斷糾紛
8. 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檢察院訴申東蘭生產、銷售假葯,趙玉俠等銷售假葯案
審結日期:2010.02.08 審理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生產、銷售假葯罪
9. 蔡紅輝訴金才來信用卡糾紛案
審結日期:2010.01.06 審理法院: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信用卡糾紛
10. 廣州市仙源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與廣東中大中鑫投資策劃有限公司、廣州遠興房產有限公司、中國投資集團國際理財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12.30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股權轉讓糾紛
11. 沈陽銀勝天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12.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12. 北京公達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訴北京市祥和三峽房地產開發公司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12.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13. 山東聚豐網路有限公司與韓國MGAME公司、天津風雲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網路游戲代理及許可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案
審結日期:2009.12.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14. 成都鵬偉實業有限公司與江西省永修縣人民政府、永修縣鄱陽湖采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采礦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12.19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采礦權糾紛
15. 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廣西泳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12.1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16. 江油市城市信用社撤銷清算組申請確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行為違法案
審結日期:2009.11.2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錯誤執行賠償
17. 韓龍梅等訴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11.20 審理法院: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保險合同糾紛
18. 蘭州神駿物流有限公司與蘭州民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11.20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股東出資糾紛
19.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訴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鄭戈擅自發行股票案
審結日期:2009.09.24 審理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20.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龍華服飾禮品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9.22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
21. 蘇州工業園區新海宜電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訴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華發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專利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9.14 審理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專利權權屬、侵權糾紛
22. OBE-工廠·翁瑪赫特與鮑姆蓋特納有限公司與浙江康華眼鏡有限公司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8.26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
23. 英特宜家系統有限公司訴台州市中天塑業有限公司著作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8.22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24. 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檢察院訴成都共軟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孫顯忠、張天平、洪磊、梁焯勇侵犯著作權案
審結日期:2009.08.20 審理法院: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著作權罪
25. 上海市弘正律師事務所訴中國船舶及海洋工程設計研究院服務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8.17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服務合同糾紛
26. 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訴上海國宏置業有限公司財產權屬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8.07 審理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所有權糾紛
27. 山東魯錦實業有限公司訴鄄城縣魯錦工藝品有限責任公司、濟寧禮之邦家紡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8.05 審理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
28. 無錫市春江花園業主委員會訴上海陸家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物業管理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6.12 審理法院: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29. 邢立強訴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交易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5.26 審理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證券交易合同糾紛
30. 安徽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與北京德法利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營銷協議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5.2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合同糾紛
31. 巴菲特投資有限公司訴上海自來水投資建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5.18 審理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股權轉讓糾紛
32. 楊珺訴東台市東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5.15 審理法院: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
33. 李維祥訴李格梅繼承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5.13 審理法院: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縣)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繼承糾紛
34. 北京慈文影視製作有限公司與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4.28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35. 劉保昌與安徽省東泰紡織有限公司侵犯專利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4.2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專利權權屬、侵權糾紛
36. 山東起重機廠有限公司與山東山起重工有限公司侵犯企業名稱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4.2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企業名稱(商號)權糾紛
37. 中國光大銀行與內蒙包頭華達合資卧具裝飾廠、中國農業銀行包頭市青山區支行、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政府自由路辦事處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4.2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債權糾紛
38. 郭懿訴江蘇益豐大葯房連鎖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審結日期:2009.04.07 審理法院: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勞動爭議
39. 北京智揚偉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創思生物技術工程(東莞)有限公司、河南省開封市城市管理局居間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4.01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居間合同糾紛
40. 山東省食品進出口公司、山東山孚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山孚日水有限公司訴馬達慶、青島聖克達誠貿易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3.18 審理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不正當競爭、壟斷糾紛
41. 浙江和信電力開發有限公司、金華市大興物資有限公司與通和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廣廈控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富沃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第三人通和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損害公司權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3.1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損害公司利益賠償糾紛
42. 鄒漢英訴孫立根、劉珍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2.16 審理法院: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43.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貴陽辦事處與貴陽開磷有限責任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1.1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44. 四維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四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艾利丹尼森公司、艾利(廣州)有限公司、艾利(崑山)有限公司、艾利(中國)有限公司、南海市裡水意利印刷廠、佛山市環市鎮東升汾江印刷廠經營部侵犯商業秘密糾紛管轄權異議案
審結日期:2009.01.1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商業秘密糾紛
45. 昆明威恆利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與昆明市規劃局、第三人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東華街道辦事處行政處罰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1.1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城市規劃
46.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西安辦事處與海南華山房地產開發總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借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1.0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47. 興業銀行廣州分行與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9.01.0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48.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西安辦事處與陝西省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西安中轉冷庫、陝西省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2.30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49. 重慶索特鹽化股份有限公司與重慶新萬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2.2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糾紛
50. 楊培康與無錫活力保健品有限公司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2.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專利權權屬、侵權糾紛
51. 上海羅芙仙妮化妝品有限公司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工商行政處罰決定案
審結日期:2008.12.19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工商
52. 東風汽車貿易公司、內蒙古汽車修造廠與內蒙古環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內蒙古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赫連佳新、梁秋玲及第三人內蒙古東風汽車銷售技術服務聯合公司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2.1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物權糾紛
53.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烏魯木齊辦事處與新疆華電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華電紅雁池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華電葦湖梁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2.0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54. 彭麗靜與梁喜平、王保山、河北金海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1.2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股權轉讓糾紛
55.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訴李江職務侵佔案
審結日期:2008.11.26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職務侵佔罪
56. 王永勝訴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1.26 審理法院: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儲蓄存款合同糾紛
57.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訴馬志松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審結日期:2008.10.30 審理法院: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58. 海南省臨高縣人民檢察院訴謝家海等敲詐勒索案
審結日期:2008.10.28 審理法院: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敲詐勒索罪
59. 江蘇里下河地區農業科學研究所訴寶應縣天補農資經營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0.27 審理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
60. 廣東唱金影音有限公司與中國文聯音像出版社、天津天寶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天寶光碟有限公司、河北省河北梆子劇院、河北音像人音像製品批銷有限公司著作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10.2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著作人身權糾紛
61.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訴黃春海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審結日期:2008.09.17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62. 國家開發銀行與沈陽高壓開關有限責任公司、新東北電氣(沈陽)高壓開關有限公司、新東北電氣(沈陽)高壓隔離開關有限公司、沈陽北富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撤銷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9.0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63.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成都辦事處與四川泰來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來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四川泰來娛樂有限責任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9.0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64.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車站支行與三門峽天元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天元鋁業集團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9.0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65. 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訴王桂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銷售偽劣產品、虛報注冊資本案
審結日期:2008.08.28 審理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6. 上海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與上海市綜合信息交易所、上海三和房地產公司委託貸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8.1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委託合同糾紛
67. 王春生訴張開峰、江蘇省南京工程高等職業學校、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7.30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信用卡糾紛
68. 雷茨飯店有限公司訴上海黃浦麗池休閑健身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7.22 審理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
69. 江蘇拜特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江蘇省淮安市康拜特地毯有限公司訴許贊有因申請臨時措施損害賠償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5.30 審理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專利權權屬、侵權糾紛
70. 荷屬安的列斯·東方航運有限公司與中國·澄西船舶修造廠船舶修理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5.06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船舶買賣(建造、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糾紛
71. 中國農業銀行長沙市先鋒支行與湖南金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長沙金霞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4.28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72. 史文培與甘肅皇台釀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皇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互易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4.2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互易糾紛
73. 廣東黃河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北京然自中醫葯科技發展中心一般股權轉讓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4.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股權轉讓糾紛
74. 瑞華投資控股公司與山東魯祥銅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嘉祥景韋銅業有限公司、陳中榮、高學敏等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4.21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75. 翁立克訴上海浦東伊維燃油噴射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職務發明設計人報酬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4.18 審理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設計人獎勵、報酬糾紛
76. 西安奧克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訴上海輝博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請求確認不侵犯專利權及上海輝博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反訴西安奧克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4.02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確認不侵犯專利權糾紛
77. 義大利費列羅公司與蒙特莎(張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元行銷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3.2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不正當競爭、壟斷糾紛
78.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檢察院訴楊志成盜竊案
審結日期:2008.03.19 審理法院: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盜竊罪
79. 陳偉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3.1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證券糾紛
80. 廣東省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訴梁克財等搶劫案
審結日期:2008.02.20 審理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搶劫罪
81. 中國農業銀行哈爾濱市太平支行與哈爾濱松花江奶牛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工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中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8.01.1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82. 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與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台青年路支行返還扣劃結算資金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28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糾紛
83.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昆明辦事處與昆明新人人海鮮酒樓有限責任公司、昆明新人人金實酒樓有限責任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22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84. 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21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85. 北京國玉大酒店有限公司訴北京市朝陽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行政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18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勞動和社會保障
86. 石鴻林訴泰州市華仁電子資訊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17 審理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
87. 王雲飛訴施耐德電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14 審理法院: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勞動爭議
88.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與山東省濟南醫葯采購供應站、山東省醫葯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醫葯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1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89. 黃某某訴廣州市白雲區京溪小學、廣東省三茂鐵路國際旅行社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14 審理法院: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90. 西安市臨潼區建築工程公司與陝西恆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0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91.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寶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2.06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92.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嶗山國土資源分局與青島乾坤木業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1.30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93. 大連渤海建築工程總公司與大連金世紀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大連寶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大連寶玉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1.21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94.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訴劉大力、曹振慶、趙殿永等盜掘古文化遺址、倒賣文物、轉移贓物案
審結日期:2007.11.01 審理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95. 仲崇清訴上海市金軒大邸房地產項目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0.19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96. 陝西西嶽山莊有限公司與中建三局建發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0.16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97. 楊慶峰訴無錫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行政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0.12 審理法院: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勞動和社會保障
98. 天津狗不理集團有限公司訴濟南市大觀園商場天豐園飯店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10.10 審理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
99. 浙江省樂清市樂城鎮石馬村村民委員會與浙江順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9.30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
100. 陝西省渭南市人民檢察院訴渭南市尤湖塔園有限責任公司、惠慶祥、陳創、馮振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惠慶祥挪用資金案
審結日期:2007.09.21 審理法院: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101. 重慶正通葯業有限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與四川華蜀動物葯業有限公司商標行政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8.31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商標
102.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與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小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借款抵押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7.26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抵押合同糾紛
103. 河北勝達永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寶碩股份有限公司銀行承兌匯票協議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7.2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匯票回單簽發請求權糾紛
104.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蘭州辦事處與甘肅亞盛鹽化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7.23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105.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訴李彬、袁南京、胡海珍、東輝、燕玉峰、劉鈺、劉少榮、劉超綁架案
審結日期:2007.06.19 審理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案由分類:綁架罪
106. 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訴寧波利百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陳宗緯、王文澤、鄭淳中非法經營案
審結日期:2007.06.14 審理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非法經營罪
107. 中國恆基偉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鳥有限責任公司與廣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香港青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6.08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借款合同糾紛
108. 劉志兵訴盧志成財產權屬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6.06 審理法院: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物權確認糾紛
109. 峰峰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節能投資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5.28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企業借貸糾紛
110. 淄博萬傑醫院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淄博博易纖維有限公司、萬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案
審結日期:2007.05.2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管轄權糾紛
111. 遼寧省海城市甘泉鎮光華制兜廠申請國家賠償確認案
審結日期:2007.05.17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賠償
112. 深圳市商業銀行寶安支行與湖南長煉興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深圳民鑫實業有限公司、廣東金匯源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西北亞奧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吳忠儀表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國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返還資金保證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5.15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保證合同糾紛
113. 雷遠城與廈門王將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遠東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財產權屬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5.1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物權確認糾紛
114. 泛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與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
審結日期:2007.05.14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類: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115. 陸豐市陸豐典當行與陳衛平、陳淑銘、陸豐市康樂奶品有限公司清算小組、第三人張其心土地抵債合同糾紛案
裝不下了,只能寫9999字。
2、請問,我要在出版一份新雜志,都需要什麼完整的手續??
文 號:新聞出版總署令第31號
標 題: 期刊出版管理規定
頒布日期:2005年9月30日
實施日期:2005年12月1日
終止日期:
類 別:
頒布單位:新聞出版總署
內 容:
期刊出版管理規定
(新聞出版總署令第31號)
《期刊出版管理規定》已經2005年9月20日新聞出版總署第1次署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石言源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我國期刊業的繁榮和發展,規范期刊出版活動,加強期刊出版管理,根據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期刊出版活動,適用本規定。
期刊由依法設立的期刊出版單位出版。期刊出版單位出版期刊,必須經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持有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領取《期刊出版許可證》。
本規定所稱期刊又稱雜志,是指有固定名稱,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順序編號,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冊連續出版物。
本規定所稱期刊出版單位,是指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經新聞出版總署批准並履行登記注冊手續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設立期刊社的,其設立的期刊編輯部視為期刊出版單位。
第三條 期刊出版必須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出版方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傳播和積累有益於提高民族素質、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條 期刊發行分公開發行和內部發行。
內部發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內按指定范圍發行,不得在社會上公開發行、陳列。
第五條 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期刊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全國期刊出版的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質量評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驗制度以及期刊出版退出機制等監督管理制度。
地方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期刊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期刊出版單位負責期刊的編輯、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動。
期刊出版單位合法的出版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擾、阻止、破壞期刊的出版。
第七條 新聞出版總署對為我國期刊業繁榮和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期刊出版單位及個人實施獎勵。
第八條 期刊出版行業的社會團體按照其章程,在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實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期刊創辦和期刊出版單位設立
第九條 創辦期刊、設立期刊出版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確定的、不與已有期刊重復的名稱;
(二)有期刊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
(三)有符合新聞出版總署認定條件的主管、主辦單位;
(四)有確定的期刊出版業務范圍;
(五)有3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六)有適應期刊出版活動需要的組織機構和符合國家規定資格條件的編輯專業人員;
(七)有與主辦單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固定的工作場所;
(八)有確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該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中國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前款所列條件外,還須符合國家對期刊及期刊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總體規劃。
第十條 中央在京單位創辦期刊並設立期刊出版單位,經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由主辦單位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系統創辦期刊並設立期刊出版單位,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其他單位創辦期刊並設立期刊出版單位,經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由主辦單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第十一條 兩個以上主辦單位合辦期刊,須確定一個主要主辦單位,並由主要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期刊的主要主辦單位應為其主管單位的隸屬單位。期刊出版單位和主要主辦單位須在同一行政區域。
第十二條 創辦期刊、設立期刊出版單位,由期刊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期刊出版申請表》;
(二)主管單位、主辦單位的有關資質證明材料;
(三)擬任出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簡歷、身份證明文件及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四)編輯出版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辦刊資金來源、數額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單位的章程;
(七)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論證報告。
第十三條 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收到創辦期刊、設立期刊出版單位的申請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單位;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期刊主辦單位應當自收到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決定之日起6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一)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領取《期刊出版登記表》,填寫一式五份,經期刊主管單位審核簽章後,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在15日內,將《期刊出版登記表》報送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二)公開發行的期刊,可以向ISSN中國國家中心申領國際標准連續出版物號,並向新聞出版總署條碼中心申領條型碼;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期刊出版登記表》審核無誤後,在10日內向主辦單位發放《期刊出版許可證》;
(四)期刊出版單位持《期刊出版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依法領取營業執照。
《期刊出版登記表》由期刊出版單位、主辦單位、主管單位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各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 期刊主辦單位自收到新聞出版總署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內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記機關不再受理登記,期刊主辦單位須把有關批准文件繳回新聞出版總署。
期刊出版單位自登記之日起滿90日未出版期刊的,由新聞出版總署撤銷《期刊出版許可證》,並由原登記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注銷登記。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發生前款所列情形的,期刊出版單位可以向原登記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申請延期。
第十六條 期刊社應當具備法人條件,經核准登記後,取得法人資格,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本規定所稱期刊業務范圍包括辦刊宗旨、文種。
3、中國有哪些教科書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陸的快速閱讀研究和推廣逐漸展開,主要的著作和教材有:
1980年,王秉欽翻譯的《速讀法》([蘇聯] O·庫茲涅佐夫和 L·赫莫羅夫合著)作為《科學與科學技術管理》雜志的增刊內部發行。
1981年,呂縝毅、黃少良、張學仁、徐道明、張建敏等合作翻譯了美國快讀學院院長卡特勒博士的專著《加快您的閱讀》。黃少良、呂縝毅、徐建民、徐道明等編譯了《漢語快速閱讀》。
1985年,蘇聯快速閱讀專家 O • 庫茲涅佐夫和 L• 赫莫羅夫的專著《快速閱讀法》又由楊春華等譯出,由中國青年出版社正式出版。
1987 年,呂縝毅主編的《快速閱讀》作為錦州市記憶研究會主辦的「三快」(快速閱讀、快速記憶、快速作文)教材之一內部出版。
1988年,吳樹文翻譯了日本快速閱讀專家蘆田獻之的《實用速讀法》,由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
這一年6月,四川辭書出版社出版了李德成主編的《閱讀辭典》,快速閱讀法是其中有關閱讀方法的重要內容。
同年11月,快速閱讀專家、特級教師程漢傑撰寫的《高效閱讀能力訓練》由中國鐵道出版社出版。此後,他陸續編寫了與中學語文教學相結合的快速閱讀教材,成為我國快速閱讀與中學語文正規教學相結合的開拓者,其科研成果多次獲得獎勵。他提出的「必須在語文教學中提高中學生閱讀速度」的主張被納入《中學語文教學大綱》和《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准(實驗稿)》。
1989年,日本快速閱讀專家加古德次的《神奇速讀記憶法》由王彥良、陳俊傑翻譯,新華出版社出版。
同年,胡雪梅、李志強翻譯了美國 K • 曼爾斯的《高效速讀法》,由陝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1990年,三聯書店出版了日本快速閱讀專家佐滕泰正的《使大腦敏捷的速讀法》。
同年,學苑出版社出版了趙元編譯的《超級速讀術》,該書主要參考日本快速閱讀專家佐藤泰正的《驚ぐべど速讀術》和台灣省艾天喜編著的《驚人的速讀術》。
同年,汪士彬主編的《英語快速閱讀(修訂本),由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出版。
1991年,美國A·弗蘭的《速讀教育指南》由李志強、盛群力合作翻譯,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
1992年,浙江省舟山市特級教師樂連珠的《小學速讀教學》,由浙江少兒出版社出版。該書表述平實,深入淺出,既有理論上的提示,實驗的引證;又有教學實例,具體生動,引人入勝;更有操作的步驟,分年級訓練要點和目標等等。編排的內容比較翔實,具有較好的可讀性和實用性。
同年,美國 H · 謝夫特的《自學快速閱讀法》由朱敏才翻譯,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出版。
由快讀專家晏茂心和蔣瑛、易明惠合著的《初中生四級台階速讀訓練法》也在這一年由四川少兒出版社出版。該訓練法的特點是與中學語文教學同步,由易到難,由分而合,循序漸進,逐步提高,對於將快讀教學正式納入中學語文教學又是一個有益的、比較成功的嘗試。
這一年,安徽人民出版社還出版了沈慧等人合作的《高效閱讀》一書。
1993年,程漢傑、石鼎風編著的《超快速閱讀法》由知識出版社出版。它的特點是不僅有一般的快速閱讀法,而且有各種文體的快速閱讀法。
同年,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王宇鴻等主編的《現代快速系列學習方法》,快速閱讀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之一。
1994年,經黑龍江省新聞出版局批准,王學賢、尹炎共同編寫的《全腦速讀記憶法教程》(分為《漢語速讀原理》和《漢語速讀技法》兩冊)由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全腦速讀培訓學校內部出版。
1995年5月,王學賢、尹炎的《全腦速讀記憶法》教學錄像帶,由中國科學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成功地將快速閱讀的函授教學與現代化多媒體教學手段相結合。
1996年,上海師范大學附中高級教師潘意敏與庄佩敏合作的《快速閱讀法》由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該書不但講解了如何進行漢文快速閱讀,還介紹了怎樣進行英文快速閱讀。
這一年,科學出版社出版了香港大腦潛能中心主席謝家安的《有效發揮大腦潛能》簡體字版,該書用將近一半的篇幅講解「有效的讀書方法」,快讀是其重要內容之一。
同年,日本加藤周一的《讀書術:快捷有效的讀書技巧》一書,由李翠薇、李宇楠、朱福來翻譯,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
1997年9月,戴汝潛主編主編,樂連珠 郝家傑著《樂連珠小學快速閱讀教學》由山東教育出版社出版。
同年12月,紐西蘭 G • 德萊頓和美國 J •沃斯《學習的革命》由顧瑞榮、陳標、許靜共同翻譯,上海三聯書店出版。快速閱讀是該書介紹的重點內容之一。
1998年1月,喬克(崔永泰)、崔熳的《實用高效速讀法》由新蕾出版社出版。崔永泰與中國閱讀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全腦快讀記憶法創編者、快讀專家王學賢是同鄉,曾同在一家大型企業——齊齊哈爾第一機床廠工作。1997年3月至1997年10月,崔永泰協助王學賢在北京舉辦全腦快讀記憶法面授班,開始接觸王學賢提供的大量有關快速閱讀的資料,並代錶王學賢出席中國閱讀學研究會在鄭州召開的第五屆年會和常務理事會,在掌握了快速閱讀的基本理論、訓練方法後,以「喬克」的筆名與女兒崔熳共同推出了這本書。
同年3月,王學賢、尹炎合作的《全腦速讀記憶訓練原理》和《全腦速讀記憶訓練技法》作為《21世紀人才訓練叢書》的核心內容,經山西省新聞出版局(晉內圖書准印證404-412號)批准,由北京JS訓練中心作為函授教材內部出版。
同年3月,程漢傑老師主編的《小學生高效閱讀——快速閱讀》(上下冊),由中國鐵道出版社出版。
同年11月,顧建華、程漢傑的《超級全腦速讀記憶》,由北京師范大學音像出版社出版,這是國內第一張傳授快速閱讀的VCD光碟。,
同年,余天柱著《速讀入門》,由吉林大學出版社出版。
1999年1月,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的唐映紅和北京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的呂武平,共同在中國民航出版社出版了《全腦速讀記憶》一書,該書未徵求原作者同意就幾乎原封不動地照搬了王學賢、尹炎《全腦速讀記憶法教程之一——漢語速讀原理》中的整整兩章(分別為《快速閱讀的心理基礎》和《快速閱讀的語言學基礎》,共計將近24000字,占該書總字數的四分之一,不僅沒有註明出處,而且連參考書目中也沒有提及,嚴重地侵害了原作者的著作權,被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但是唐映紅和呂武平卻躲起來拒不出庭應訴,後經主審法官調解,由中國民航出版社賠償原作者人民幣7000元並不得再版該書。此外,該書還有更多的內容抄襲了沈慧等人合作的《高效閱讀》一書。
同年3月,李水明翻譯的英國托尼•巴贊的《快速閱讀》作為《BBC托尼•巴贊智力叢書》之一,由作家出版社出版。
同年5月,由程漢傑、王學賢擔任顧問,李言慎主編的《全腦啟動》,由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出版。
同年9月,李 利 崔曉霞合編的《英語快速閱讀技巧訓練》,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出版。
同年10月,白承傑、姜鑫編著的《手舞足蹈學習法——一目十行》,由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2000年4月,王學賢、尹炎的《快速閱讀法教程》(共四冊)由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與其配套的教學錄音帶和CD《快速閱讀法廣播教程》也由中國科學文化音像出版社同時出版。
同年6月,潘厚霖、鄭瀅軒的錄音教材《愛信誠速讀速記》,由大連音像出版社出版(此處的「速記」是「快速記憶」的意思。這樣簡縮似乎有些不妥,因為《現代漢語詞典》對「速記」一詞的注釋為:「①用一種簡便的記音符號迅速地把話記錄下來。②速記的方法。」《新華字典》對「速記」一詞的注釋為:「一種用便於速寫的符號記錄口語的方法。」「速記」作為一種快速記錄的方法和名稱,於20世紀初被引進我國,已經有將近一個世紀的歷史了)。
2001年1月,簡殊(李建書)、張惠萍主編的《全腦速讀記憶》由兵器工業出版社出版。
同年2月,1990年吉尼斯英文快速閱讀世界紀錄創造者、美國速讀專家哈爾•伯格的教學CD、VCD由武漢音像出版社從台灣引進出版。
同年5月,王繼坤主編的《益智高效讀寫雙快法》,由青島海洋大學出版社出版。
同年10月,張金漢的《新一代快速閱讀法》由北影錄音錄像公司出版。
2002年1月,李源記憶心理研究室編的《超級快速閱讀》,由延邊大學出版社出版,該書中也有很多內容抄襲了王學賢、尹炎的《快速閱讀法教程》的內容,後來經過協商由作者進行了經濟補償。
同年2月,王學賢、尹炎合作的《全腦快讀記憶法教程》(共四冊)由延邊大學出版社出版,與其配套的教學VCD光碟也由中國科學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這是國內第一本以「快讀」為書名的作品。
同年5月,由中國閱讀學研究會會長曾祥芹、副會長甘其勛主編的《快讀指導舉隅》由河南大學出版社出版。這是由兩位國內閱讀學界權威人士邀請全國著名快速閱讀專家王學賢、王繼坤、樂連珠、程漢傑、潘意敏等人(以姓氏筆劃為序)共同執筆編寫的,是快速閱讀領域研究者集體智慧的結晶,基本上反映了當時我國大陸快速閱讀研究與推廣的最高水平。
同年5月,劉官君主編的《新功能全腦速讀速記》錄音帶和配套用書,由大連音像出版社出版。
http://www.tangtech.com.cn/customAction.do?method=showInfo&id=131
2003年3月,美國保羅•席利著,李毓昭翻譯的《十倍速影像閱讀法》(<The Photo Reading Whole Mind System>)由哈爾濱出版社出版,這是一本從編寫體例、指導思想到基本原理和方法都很獨特的著作,號稱「一分鍾看完60頁,顛覆常規的速讀術」。
4、如何用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的名譽權
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主要內容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第5條第2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國家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分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4個方面。
(一)家庭保護
家庭保護是指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進行的保護。這種保護包括在生活上的關心照顧和思想上的教育培養。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家長和監護人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主要有3條:
1、不許虐待、遺棄未成年人
虐待是指用打罵、凍餓、捆綁、限制自由、強迫乾重活、有病不給治等手段,對他人進行迫害。有些父母認為,孩子是我的,想打想罵,別人管不著。他們遇到孩子做的事不隨自己意,或因孩子有病、呆傻而虐待孩子,使孩子的身心都受到嚴重摧殘。還有個別家長為了自己的快樂,把未成年的孩子扔掉或趕出家門,迫使孩子在外流浪,導致孩子受傷甚至死亡,這些都是觸犯法律的。
2、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和殘疾未成年人
這一條規定是對特殊未成年人的保護,也就是說,女孩子和男孩子是平等的,殘疾孩子和健全孩子是平等的,誰也不許歧視他們看不起他們,更不允許侵害他們的權益。在我國長期的封建社會中,婦女的地位很低,她們的人格得不到尊重。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至今還存在一些人的頭腦中。特別是一些邊遠的山區、農村,女孩子在家中備受歧視,一些父母認為,女孩子早晚要嫁人,能燒水做飯、生兒育女就行了,念不念書沒關系,所以失學的青少年中,大多數是女孩子。
我國政府對女童教育問題十分重視,要求各地採取措施,逐步降低、消除女童失學現象,使每年女童失學率不得超過2%。
3、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結婚和訂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結婚的年齡,男子不得早於22周歲,女子不得早於20周歲。可是,有些地區至今仍保留著訂「娃娃親」的風俗。孩子一生下來,父母就給他們訂了親,子女長大後,不管願不願意,都得履行婚約。這種陋俗給未成年子女帶來了沉重的心理負擔,使他們不能專心讀書學習,有的甚至毀了孩子的一生。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1條規定,父母或者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這一規定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有利於家庭幸福和社會的安定。
監護和撫養——家長的基本義務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這里說的監護人,是指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人。父母是青少年子女法定的監護人。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監護義務,那麼,未成年人依靠誰生活,依靠誰照顧,誰就是監護人。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哥哥姐姐或其他成年人,都可以成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監護人的義務有兩項,一是監護,二是撫養。
監護就是要對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負責,不讓他們的權益受到侵犯。二是幫助未成年人管理財產。三是幫助未成年人解決他們自己解決不了的事情。例如,有一個不滿6歲的男孩,他的父母在一次車禍中雙雙身亡,由於他父母生前參加了人壽保險,出了事故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要求。像這么大的事情,小孩子是辦不了的,所以,他的監護人——奶奶就幫助他找保險公司,經過交涉,這個孩子得到了應得到的賠償。在這件事中,孩子的奶奶就履行了監護人的義務。
監護人的另一個義務是撫養。未成年人從一出生到長大成人,需要吃飯、穿衣。需要上學,生了病需要去醫院……做這些事情需要花錢,這些錢應該由誰來出呢?理所當然地應該由父母或其他的監護人來承擔。如果父母以各種理由不盡撫養義務,那就是違犯了法律,未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給予支付,協商不成時,可以由人民法院來裁決。
尊重、教育和引導——家長不可忽視的責任
父母撫養子女,是不是讓子女吃好喝好就行了呢?不行。保障衣食,是最基礎的要求,父母最重要的責任是對孩子的教育和引導,培養孩子良好、健康的品行,成為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人。
接受學校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權利是《憲法》、《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的。父母不能以任何理由不讓子女上學,否則,就是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我國農村或城鄉個體戶家庭中,未成年人失學的現象比較嚴重,有些父母目光短淺,只顧賺錢,不管孩子的前途。他們不讓孩子上學,或者讓在校的子女退學,回家務農或經商。有的家長對不願意上學的孩子過分遷就,任他們在社會上閑逛。這些做法是做家長的失職,實際上是害了孩子,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父母還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包括他們的個人隱私。有的家長不與孩子商量,偷看孩子的日記,有的私拆孩子的信件,造成家長與子女的感情隔閡。孩子認為自己「長大了」,辦事喜歡自己拿主意,而家長則認為孩子年紀小,對孩子處處不放心。應該說,家長的出發點是好的。解決這個矛盾其實很簡單,父母和子女只要多溝通思想就行了。
(二)學校保護
學校保護是指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對未成年人實施的保護。
1、保護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學校作為實施教育的專門機構,更有義務來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也就是說,學生犯了錯誤,學校老師首先要進行教育,不能隨隨便便就把學生趕出校門。隨便開除學生,是對學生不負責,也是對國家的不負責,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2、保證人身安全和健康
學校作為教育機構,既有責任使在校學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護學生在學校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學校一定要時時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學校的教室和各種教學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如果發現有危險,要立即修復,消除隱患。其次,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春遊、看電影或者參加集會、進行社會實踐等活動時,必須做好組織工作。再有,學校要保證教室和各種教學設施符合國家標准。
3、保證未成年人全面發展
我國的教育方針是:「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同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讓未成年人德智體全面發展,是各類學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個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標。
4、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人身安全和健康·案例
關於未成年人的一些惡性事件,給人們帶來了血的教訓: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瑪依市7所中學和8所小學的近500名師生,在市友誼館參加匯報演出活動,不幸發生特大火災。當時,友誼館內的大門只開了一個,其他的門全被鎖死。活動主辦者沒能有效地指揮和組織人員疏散,結果,造成300多名師生死亡,130多人受重傷。
1995年1月14日上午,哈爾濱市電碳廠子弟小學組織學生到松花江上的冰雪游樂中心遊玩,在途經江邊時,他們沒走專設的通道,而是抄近路從冰層上穿過,沒想到冰層突然塌陷,20多名師生掉進3米多深的江水中,5名學生和1名教師不幸身亡。
(三)社會保護
社會保護是指各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其他組織及公民,對未成年人實施的保護。
1、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與健康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6條規定:「兒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樂設施,不得有害於兒童的安全和健康。」這一條主要是針對一些工廠、商店和公共場所說的。此外,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未成年人保護法》還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吸煙。」這一規定,可以使未成年人避免被動吸煙,保證身體健康不受侵害。
2、保護未成年人的榮譽權
未成年人的榮譽權,是他們在學習或社會生活中做出優異成績後獲得精神獎勵而產生的權利。比如,被選為「十佳少先隊員」、「優秀團員」、「見義勇為好少年」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剝奪未成年人的這些榮譽稱號。對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權和榮譽權利的保護,可以激發未成年人蓬勃向上的進取心,鼓勵未成年人從小樹立遠大的理想和志向,將來對國家做出更大的貢獻。
3、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權
智力成果權,又叫知識產權。人們通過創造性的勞動,獲得成果後,可以享有專有的權利。未成年人能否享有知識產權呢?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公民無論年齡大小,只要創作完成了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比如文字作品、美術或攝影作品等等,就自動享有著作權,搞出了符合《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創造,並履行了法定的手續,經過國家專利部門審查、授權,就可以獲得專利權。
4、保護有特殊天賦和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既充分保障大多數未成年人的權利,又考慮到一些特殊情況的未成年人的特殊需要,第36條規定:「對有特殊天賦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國家、社會、家庭和學校應當為他們的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特殊天賦是指人生來就有的,一般人所不具有的才能,這樣的人十分難得,因此,應採取特殊的教育培養方式,使他們的聰明才智充分發揮,早日成才。
5、公共場所優惠開放
未成年人除了在家庭和學校活動之外,還有不少時間是在社會上活動,比如到電影院看電影、到博物館參觀、到科技館參加活動。到這些公共場所活動,可以使他們的生活豐富多彩,充滿樂趣,又能開闊眼界,增長見識。所以,國家特別重視這些文化設施的建設,讓它們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服務。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2條規定:「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對中小學生優惠開放。」在平時,未成年人進入這些場所,票價一般都比成年人票價低,每逢節假日和寒暑假,各場所還要舉辦各種豐富多彩的活動和競賽,吸引廣大青少年參加,培養他們廣泛的興趣和愛好。
那麼,是不是所有的公共場所都對未成年人優惠開放呢?不是。有些場所不僅不能優惠,而且還要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比如營業性歌舞廳,國家要求,在這些營業性場所,要有明顯的標牌標志,寫上「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等字樣,營業員不許向青少年出售門票。對於那些違反規定的經營者,有關部門要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屢教不改的還要受到法律制裁。
(四)司法保護
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少年犯管教所等勞動改造執行機關,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對未成年人實施的專門保護。
1、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都對社會、對他人造成了危害,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一比如拘留、審判、勞動教養等。但是,考慮到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與成年人有所不同,另外,他們年齡小,今後的人生道路還很長,要給他們悔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因此,在對未成年人的案件進行審理時,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和其他法律的具體規定,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設立專門機構和指定專人負責
(2)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開
(3)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決前,不許進行新聞報道
(4)未成年人罪犯與成年人分開關押、看管
2、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8條中,規定了司法機關教育改造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即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教育,就是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進行有組織的政治學習、文化知識學習、勞動技能學習,使他們提高覺悟,改正惡習,成為合格的公民。感化,就是要求從事勞改、勞教、少管的人員以情感、道義的力量去感動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麻木的心靈。挽救,就是要求司法人員,還有從事勞改、勞教、少管的人員運用多種方法啟發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深刻認識錯誤和危害,樹立改過從善的決心。
3、對未成年人繼承權、撫養權的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民事權利的保護也有規定,特別指出,人民法院在審理繼承案件時,應當保護未成年入的繼承權。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如果離婚雙方因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法院應當根據保障子女權益的原則和雙方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6章中,還規定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被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有權訴諸法律,侵權者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侵權者的侵權行為構成犯罪的,應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條第一款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5條第四款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生命健康權。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權利。
2、人身自由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剝奪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權。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濫用和假冒。
4、肖像權。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5、名譽權。未成年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未成年人的名譽。
6、榮譽權。未成年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其榮譽稱號。
7、財產所有權。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凍結、沒收。
8、財產繼承權。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財產的繼承權,並受法律保護。
9、著作權。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權(版權),依法有署名、發表、出版,獲得報酬等權利。
10、專利權。未成年人對其獲得批準的專利享有專利權,並依法得到保護。
11、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未成年人對國家各項工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12、取得國家賠償權。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國產賠償的權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權。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風俗習慣自由權。未成年人的民族風俗習慣依法受到保護。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權。對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檢察機關依法進行檢查,或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10歲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代拆外,未經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家長和老師)不得私拆、截留、隱匿、毀棄。
16、受教育權。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三、學校對未成年人教育的協調
學校是培養未成年人的專門機構,在影響未成年人成長的各種因素中處於主導地位,肩負著把未成年人培養成為社會所期望的公民的重任。然而,這個教育目標或任務僅靠學校內的教育是難以實現的,學校還須藉助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協調社會中的各種教育因素,使社會中的各種教育因素與學校的教育具有一致性。這樣,教育效果才會不斷增強,教育目標才能實現,教育任務才能完成。
1、學校與家庭的協調
學校和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的兩個不同環境,都是未成年人生活時間最長,受影響最深的場所。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各有其特殊性,但目標是一致的,即使未成年人在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健康發展。目標的一致性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具有可協調性。
第一,學校與家庭的協調,要求學校的教師要深入了解每一個學生的家庭情況。
第二,學校的教師應進行必要的家庭訪問。
第三,學校應適時地舉行家長會。
第四,學校還可通過黑板報等多種方式,把未成年人的成長變化與發展狀況及時告訴家長,使家長與學校的配合更加及時,更有針對性。
2、學校與周邊社會環境的協調
目前,有很多研究和報道表明,學校的周邊環境對未成年人會產生很大的影響。環境的好壞將會對未成年人帶來正反不同的影響。但是,學校與周邊環境的協調,還需靠政府部門和社會力量的協助和支持,對於那些嚴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場所,應堅決取締。政府部門和各種社會團體及成年公民應當主動、積極地配合學校,共同創造良好的學校周邊環境。
3、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教育工作者的要求
在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過程中,中小學教育工作者承擔著重要職責,應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學習和掌握有關的法律、法規
教育工作者除了學習和掌握《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外,還應該學習和掌握《義務教育法》、《教育法》、《教師法》、《小學管理規程》、《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教育法律、法規,以及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法律、法規,還要學習和掌握我國參加簽署的有關的國際公約,如《兒童權利公約》(我國於1991年12月29日加人該公約,同時聲明,我國將在符合《憲法》第25條關於計劃生育的規定的前提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的規定,履行公約第6條所規定的義務)、《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世界宣言》、《執行九十年代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世界宣言行動計劃》等。
(2)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自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學中應認真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首先應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又要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正確認識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從小樹立起法制觀念,遠離犯罪,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並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充分發揮保護未成年人的特殊作用
教育工作者所處的社會地位和所從事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教育工作者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工作者在自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同時,要向全社會廣泛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對在學校工作中或與教育教學工作相關的活動中發生的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教育工作者要堅決予以制止。對社會上出現的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教育工作者要予以批評和抵制。發現有引誘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或事,教育工作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商標搶注的案例解析
「劉老根」商標大戰背景
隨著電視劇《劉老根》的熱播,許多企業和個人看好「劉老根」的品牌知名度,紛紛著手搶注「劉老根」商標,市場上出現了許多「劉老根」牌的商品:啤酒、醬油、辣醬……就連「葯匣子」也被注冊為農葯類商標。
據了解,在《劉老根》剛播完的時候,就有人開始注冊了,但是不多,真正掀起注冊熱潮的是在《劉老根續集》播出後,也就是2003年春節前後,這時候,一種叫「劉老根鹹菜」的產品已經在電視上做出了廣告。而且,趙本山本人也開始關注此事,並且迅速行動,派助手趙剛到北京進行「劉老根」商標的注冊,基本上是「把能注冊上的全注冊上。」趙剛對餐飲、文化、食品類的商標進行了「批量」注冊申請,但最終能不能注冊下來,還要等一段時間。不過,趙剛認為,《劉老根》電視劇是和「劉老根」聯系在一起的,趙本山享有「劉老根」商標的注冊申請權。
「劉老根」商標搶注震動商界引起各方關注
《劉老根》電視視劇熱播一年多來,除了其劇情已經成為中小企業主們「回憶反思」的教科書外,「劉老根」商標搶注也成為商界津津樂道的話題。這一現象使更多的人們對產品形象、產品品牌有了更深的思考。
眾多商界人士認為,商家搶注「劉老根」反映出商界對品牌的意識已經提高到了相當的高度。
對這一下現象,沈陽羽陽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經理王宇琦女士說:為什麼大家都搶注『劉老根』?因為現在的產品太多了,但是在產品供大於求的市場形勢下,消費者接受的不是產品,而是品牌,產品只等於庫存,而品牌才代表市場,沒有好的品牌幾乎就是市場中的失敗者。」
而另外一位在某跨國公司做高級營銷主管的蔡先生說:「『劉老根』在農產品里注冊的最多,一方面反映出注冊人的理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農產品缺乏品牌的現實。在沒有高投入去打造品牌形象的時候,想辦法嫁接到『劉老根』這個深入人心的藝術形象上,確實是個高妙的選擇,選擇一個定位準確的品牌就是成功。」
現在已經不僅是「劉老根」的商標搶注熱,《劉老根》劇中的其他人名、地名也成為許多商家搶注的對象。日前,國家商標總局的有關負責人預測,下一階段「龍泉山莊」有可能成為申請注冊的熱點。據國家商標總局綜合處李處長介紹,目前「劉老根」這個商標已被用於咖啡、化肥、啤酒、醬油、辣醬等諸多商品,連「葯匣子」也成了一個較熱門的注冊商標。如果不出意外,下一階段申請注冊「龍泉山莊」商標會成為商家又一個競爭熱點。
目前全國究竟有多少家企業申請注冊了「劉老根」商標?申請「劉老根」商標是否一定代表著商機?據國家商標總局綜合處的劉處長介紹:具體有多少人申請注冊了《劉老報》商標,目前尚無明確統計,不過全國共有150多家商標事務所,再加上直接到國家商標總局申請的,保守估算,全國申請注冊「劉老根」這個商標的也有500個以上。劉處長還向記者介紹,就目前各地注冊「劉老根」商標的企業和個人來看,其主要目的有三:一是盡快注冊取得商標使用權,盡快將其投入並有所產出,這部分主體主要是那些有經濟實力和技術資源的企業和個人;二是為產品生產做好資源儲備,待條件和時機成熟後再投入使用,這部分主要是那些具備一定資金和技術條件,但不能及時生產的企業和個人;三是只是單純投資,以備在適當時機轉讓商標,以獲取商標轉讓費,這部分主體主要是那些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企業和個人。目前,第三種情況申請注冊「劉老根」商標的比較多,也就是單純投資,准備轉讓。這方面有一個最成功的例子:哈爾濱市聯眾經營策劃有限公司僅用2000多元費用注冊「劉老根」商標,被肇東一家企業看中,要出資200萬元購買「劉老根」注冊商標,哈爾濱這家公司嫌開價少沒有賣。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處處長姜洋海用「名牌效應」這個經濟名詞,對搶注「劉老根」商標熱潮現象進行了概括。姜洋海處長說,自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名牌戰略開始啟動,企業的市場意識、競爭意識、品牌意識開始增強,山東、四川、黑龍江等省開始實施名牌產品戰略。舉個例子,江蘇省的常熟市是一個佔地面積很小的縣級市,而該市的波司登羽絨服、雪中飛羽絨服、夢蘭床上用品、孤神電冰櫃、白雪電冰櫃等5種產品均是全國名牌,名牌數量佔了江蘇全省的一半,居國內縣級市之首。而省級以上名牌產品實現利稅和利潤總額,分別佔全市的34%和41.6%,名牌經濟的帶動作用是十分明顯的。商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逐漸發現和領悟:名牌是經濟的旗幟。實踐也證明,名牌經濟的形成、發展,對一個地區乃至一個國家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將產生不可低估的推動作用和巨大影響。
「劉老根」為遼沈企業上了一課
眾商家紛紛搶注「劉老根」商標,導致趙本山本人在注冊商標時陷入被動,這確實給大眾上了一堂通俗生動的「商標知識」培訓課。本來,劉老根是遼沈演員在遼沈地區打造的品牌,應該是遼沈地區注冊的「劉老根」商標最多,但實際上恰恰相反,「劉老根」商標絕大部分是被南方一些企業搶注。這不能不說是遼沈企業的悲哀,《時代商報》、《遼寧經濟日報》等遼沈媒體紛紛對此現象在報上展開討論。有人說:如果趙本山的商標意識再強一些的話,可能不管怎麼忙,在《劉老根》播出時也會忙裡偷閑把一系列的「劉老根」商標給注冊了。
對企業來說,商標是企業的第一筆財富。沈陽雙喜壓力鍋廠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曾經是紅極一時的品牌,但是由於當時企業對商標意識的淡薄,沒有及時注冊,被南方的一家企業進行了搶注,雙方為此結結實實的打了一場商標官司。沈陽著名的「宋家餛飩館」是宋聲明先生一手創立的,但是因為沒有及時注冊,「宋家餛飩」這個商標卻落到了別人手裡。最後,宋聲明先生不得不在「宋家餛飩」前面加上了自己的名字——「宋聲明」,從而把商標注冊為「宋聲明宋家餛飩」。而老邊餃子、李連貴薰肉大餅、小土豆等這些陽市知名品牌,無不經歷過商標被侵權、被搶注的風雨波折。
沈陽當地的企業界人士對此深有感觸,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紛紛發表感想。沈陽市小土豆餐飲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李長銘說:「商標是企業的第一筆財富,過去我們商家都比較注重質量和服務,但是現在,我們應該意識到,品牌才是企業的核心,依靠品牌進行擴張是最有效的途徑,品牌是企業價值的延伸,誇大點說,品牌就是企業的生命。但是這一切都是依靠商標來實現的。」
據了解,海爾集團在海爾產品剛剛打開市場之際,就在商標局將—系列的產品種類都進行了「海爾」商標的注冊,這應該值得很多商家學習。
一些企業家更是從更高的高度進行反思:與這些熟諳市場經濟規律的商業運作手段相比,我們卻陷入了一個反向的尷尬境地,那就是:我們已經有了很多像趙本山這樣的名牌,卻困坐愁城,無法把它變成實實在在的財富。在這一點上,無論是當年的「金牌不是名牌」還是今天的「名牌不是金牌」,其實都直指我們東北文化中商業精神的脆弱與缺失。
搶注熱潮中的另一種聲音:搶注「名牌」不應盲從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處姜處長認為,搶注「劉老根」商標的熱潮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人們品牌意識的增強,但同時也想提醒商家,搶注「名牌」不應盲從。品牌是有其特定領域性的,不能隨意延伸。試想,把一個油漆塗料的品牌使用在礦泉水上,即使這個塗料的牌子再響,也不會有太好的市場。質量是名牌取勝的原因和重要基礎,質量不過關,百姓不認可,名牌也照樣會被市場淘汰。所以搶注「劉老根」的成功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注重產品質量和積極完善商品自身才是取得勝利的硬道理。
沈陽傑瑞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劉東海說:「盲目跟風很難打造成功的品牌,在這方面要理性為好。」他認為,在這個「過度傳播」的社會里,一方面要抓住任何機會打造品牌,另一方面則要注意不能盲目跟風。「品牌是個性化、有連帶性的,如果在市場有十個不同種類的商品都叫『劉老根』的話,這十個都好不到哪去,因為一個出了問題,整體都得遭殃。
國家商標總局綜合處劉處長說:「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目前有大量的『劉老根』商標申請了不用,想用的單位又不能再注冊,造成了浪費。」「申請注冊商標最少也要花2000多元費用,許多企業注冊了沒用,只是想有朝一日高價轉讓出去。可是,轉讓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這樣實際上是一種資源浪費。因此我提醒廣大商家,不要盲目注冊『劉老根』。商標其實只是個無形資產,它如果剝離了『實體經濟』,其結果往往是除了引來關注,並沒有使企業利潤實實在在地增長。類似的是商標『傍名牌』現象並不可取。注冊—個和名牌產品差不多的商標,當然可以獲得介入市場的良機,但是,如果沒有企業的創新、產品和服務為支撐,『傍名牌』的結果非但可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還有可能引來糾紛和爭議。」
經濟學家點評「劉老根」商標大戰
對於這場硝煙尚未散去的商標搶注大戰,經濟學家是怎麼看的呢?「能夠有意識地搶注『劉老根』商標,從經濟的角度看是一件好事!」遼寧省社會科學院教授、遼寧省情研究所所長梁啟東如是說。梁啟東所長認為,有眾多企業搶注「劉老根」這個商標,首先反映了企業的商標意識比以前有了加強。「許多人認為『搶注』是個貶義詞,在我看來,它應該是個中性詞,它體現了僅僅是一種競爭,本身不具有褒貶色彩。」梁所長認為,趙本山之所以失去了許多「劉老根」商標的擁有權,其實是他自己缺乏商業敏感性,是自身失誤造成的,怨不得別人,「許多企業的經理人和趙本山一樣,往往會把最顯而易見的無形資產失掉,這其實是很沉痛的經驗教訓。」
梁啟東所長說,市場經濟逐漸加強,不但帶動了企業重視商標的注冊和保護,連個人也開始介入商標的投資。「這里可以講一個例子,『小康社會』這個詞經黨的十六大提出後,一個姓周的農民將其注冊為商標,不但具有時代意義,而且還有其他商標所不能達到的知名度。現在有人出價10萬讓他轉讓『小康社會』的酒類商標,被他謝絕。」正是在這種『商標熱』的社會經濟氛圍帶動下,才使『劉老根』商標注冊火爆。」梁啟東所長認為,以往我們國家處在短缺經濟時代,而現在則是處在過剩經濟時代,這個時代的特徵是用戶制定規則。而現在用戶的要求就是,一個商家不光要有好的產品,還要有好的品牌。「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擁有一個知名的商標,對任何的企業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一個知名的商標,體現了企業的質量、服務、規模和效益,也集中體現了社會消費者的需求、認可、投入和期待,當今一個馳名的商標,就是一種巨大的無形資產,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和增強競爭力」
「劉老根」為何如此受商家青睞?
商家青睞「劉老根」的原因可能各種各樣,但有一點相同的是,他們都無一例外地看中了「劉老根」所能帶來的巨大商業價值。就「劉老根」品牌到底能值多少錢,記者采訪了幾家無形資產評估事務所。沈陽維實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部王女士說,「劉老根」品牌其實就是一個很典型的無形資產。但目前國內的品牌評定都是以產品為主,而涉及到個人的品牌價值卻是沒有定論的。
中國的明星品牌排名會是怎樣的?還沒有人知道。但文娛圈裡一個公認的事實是:還沒發現目前哪個國內明星大腕能夠火過趙本山的。
專業人士指出,品牌作為一種資產,其價值衡量和構成有五個方面。一是品牌作為一種資產,其價值衡量和構成有五個方面:一是該品牌名稱可以給價格帶來多少的額外價值;二是品牌名稱對顧客的選擇喜好會產生多大的影響;三是品牌被取代要付出的代價;四是取決於該品牌的股票價格;最後,則著重於該品牌創造利潤的能力大小。品牌的價值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構成的,所以,衡量其標準的手段也會有多種多樣。
沈陽華橫資產評估事務所張先生說,無形資產評估的程序其實是很復雜的。對「劉老根」這樣的新生品牌,暫時無法評估其價值。像可口可樂這樣享譽百年的國際大品牌,也是經歷了幾十年的積淀之後才會做這樣的評估的。不過,如果劉老根真的估價的話,因為無從計算全國到底有多少生產「劉老根」產品的廠家以及產品銷售和廣告投入等情況,大概估算一下,「劉老根」的品牌價值應該在1000萬元之上。
不少專家學者都談到,劉老根形象如果進入電影、音像、商業體育、流行服飾、卡通漫畫這些領域,都有利潤上億元甚至幾十億、上百億的巨大規模。但正是這種兼有文化和經濟兩種性能的特殊品格,使得商業文化比起傳統的文化形式,就更容易進入普通大眾的日常生活,這不能不說商業文化對人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以及社會結構、意識形態都產生巨大的影響。趙本山讓鐵嶺在全國家喻戶曉,這就是商業文化的魅力所在。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經濟所趙礬老師說:「劉老根」這個藝術形象現在已經家喻戶曉,無論是在文化界還是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都享有非常大的知名度。對商家來說,一旦擁有了「劉老根」這個品牌,就意味著有了打開市場的金鑰匙。可以說,趙本山的電視劇為「劉老根」產品迅速打開市場提供了一條捷徑。「劉老根」這個人物形象在全國觀眾心目中贏得了很高的知名度和信任度,正在成長為一種商業信譽,趙本山和「劉老根」正成為東北商業文化的領頭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