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知識產權案
1、保護知識產權的例子有哪些?
保護知識產權的例子如下:
1、白雲機場海關「龍騰行動2020」查辦快件渠道侵犯自主知識產權案。2020年1月,廣州白雲機場海關在一票以貨樣廣告品A形式申報出口的快件中查獲侵犯「HUAWEI及圖形」商標權的手機保護套600個。2020年該關在快件渠道查獲侵權案件169批。該案是海關在快件渠道保護自主知識產權品牌、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
2、廣州白雲機場海關、從化海關「龍騰行動2020」查辦「哈雷」牌防疫醫療物資侵權系列案。該案是海關在防疫期間全面加強出口防疫醫療物資知識產權保護,對關區出口防疫物資企業實施「摸底調研-政策宣講-協助備案-打擊侵權」的全鏈條服務取得良好成效的典型案例。
2、大鏟海關「凈網行動」水上中途監管查辦侵權鞋類案。2020年10月,大鏟海關在一批擬通過中國香港轉運出口貨物中查獲侵犯「FILA」等知名運動品牌的鞋類2.4萬雙。該案是近年來在中途監管環節查獲的首宗侵權案件。
3、佛山海關駐禪城辦事處「龍騰行動2020」查辦「跨境電商B2B出口」侵權案。2020年9月,禪城辦事處關員在出口跨境電商商品中查獲2104雙(件)侵犯知名品牌商標權的運動鞋和服裝。該案是首次在跨境電商B2B出口渠道查獲的侵權案,是海關規范新型貿易業態健康發展的重要成果。
4、南沙海關「龍騰行動2020」查獲輸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侵權衛生巾案。2020年10月,南沙海關在出口貨物中查獲侵犯「nana」商標權的衛生巾57.1萬片。該案是多部門協同執法有效防範侵權貨物口岸漂移的典型案例。
5、廣州郵局海關「藍網行動」應用高科技手段精準攔截批量寄遞侵權物品案。2020年10月,廣州郵局海關藉助信息系統查獲侵權郵件36批,後續陸續再截獲侵權郵件150批。該案是加強「智慧海關」建設打擊郵遞渠道侵權行為的重要成果,2020年累計截獲涉嫌侵權包裹2445批。
2、在生活中,都有哪些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例子?
在生活中,我們會經常聽到關於侵犯知識產品的事情,那麼對於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都是哪些例子呢?知識產權,廣義而言包括版權即著作權、專利即技術發明、商標、商業秘密和知名權等,其中前三類受到相當全面的保護。今天,我們介紹幾個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案例:
1.黃味金等假冒注冊商標案 案件詳情:被告人黃味金與被告人常榮芳口頭約定由黃味金提供原酒,常榮芳組織包裝材料及商標,以共同生產假冒名酒。被告人其行為均應注冊商標罪論處。2、王紅星、趙坤侵犯著作權案 案件詳情: 被告人王紅星、趙坤原系北京雷石世紀數字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雷石公司”)職員,負責軟體的開發工作,二人從雷石公司辭職後,帶走了雷石公司KTV點歌系統軟體的源代碼,欲繼續從事該系統軟體的開發和銷售活動,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案。
3:馮某鳳微店銷售侵犯國外知名服飾商標案 案件詳情:此案件是由馮某鳳等一家四口涉嫌侵權服裝予以扣押,在經營現場、銷售倉庫、生產加工場所、商 標吊牌印製單位分別固定了當事人生產、銷售“阿迪達斯”“北面”等涉嫌侵權服裝的事實。4.樂視網”影視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侵權糾紛案 樂視網天津公司一審主張中科大在其經營的網站“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影視服務"頻道向公眾提供涉案影視作品的在線播放服務,侵害了樂視網天津公司的信息網路傳播權,起訴請 求法院判令中科大停止侵權並賠償其經濟損失。
相似的例子還有很多,我們也要嚴厲打擊生活中這些投機取巧的嚴重損害人民利益的危害分子!
3、知識產權案例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據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Mark Lemley教授,廣泛使用該術語「知識產權」是一個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後出現的。
知識產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17世紀上半葉產生了近代專利制度;一百年後產生了「專利說明書」制度;又過了一百多年後,從法院在處理侵權糾紛時的需要開始,才產生了「權利要求書」制度。在二十一世紀,知識產權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到處充滿了知識產權,在商業競爭上我們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2018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等重要文件。
4、保護知識產權的例子有哪些?
一、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上海智臻智能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明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34號行政判決書】
二、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華為終端有限公司、華為軟體技術有限公司與康文森無線許可有限公司確認不侵害專利權及標准必要專利許可糾紛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終732、733、734號之一民事裁定書】
三、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與天絲醫葯保健有限公司商標權權屬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終394號民事判決書】
四、蘇州賽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深圳裕升科技有限公司、戶財歡、黃建東、黃賽亮侵害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終490號民事判決書】
五、武漢大西洋連鑄設備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宋祖興公司盈餘分配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135號民事判決書】
六、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與夏普株式會社、賽恩倍吉日本株式會社標准必要專利許可糾紛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03民初689號之一民事裁定書】
七、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成都吉乾科技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蘇民終1164號民事判決書】
八、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浙江搜道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杭州聚客通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浙江省杭州鐵路運輸法院(2019)浙8601民初1987號民事判決書】
九、惠州市歡唱壹佰娛樂有限公司與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壟斷糾紛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8)京73民初780號民事判決書】
十、李海鵬等9人侵犯著作權罪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20)滬刑終105號刑事裁定書】
5、深圳出台營商環境改革措施了嗎?
全方位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進出口貨物通關時間壓縮1/3以上、實施最嚴格知識產權保護……日前,深圳市出台《關於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積極回應企業反映最突出、社會最關切的問題,為深圳推進營商環境改革再添「一把火」。
據了解,《措施》從貿易投資環境、產業發展環境、人才發展環境、政務環境、綠色發展環境和法治環境等6個方面,提出了20大改革舉措、126個政策點,著力率先營造服務效率最高、管理最規范、市場最具活力、綜合成本最佳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是深圳先行先試的光榮使命。」深圳市委書記王偉中表示,深圳將以更大力度推進營商環境改革,堅持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讓創新創業人才擁有更優質的發展環境,讓各類企業安心紮根深圳,做強做優做大。
營造更加開放的貿易投資環境
湖南雙峰榮誠鞋業有限公司是當地的鞋業龍頭企業,年創利稅1000多萬元。2017年,該企業的一批貨物,因報關單品名申報錯誤,積壓在鹽田港無法裝船。
如果是以前,這批貨物只能重新報關後方可裝船,但肯定會因此造成訂單違約。得益於深圳海關「先放行,後改單」的新舉措,榮誠鞋業最終將貨物如期裝上了貨輪。「多虧了海關的好政策,才讓我們避免了五六十萬元的巨額損失。」公司經理劉先生說。
榮誠鞋業的經歷,是深圳近年來面對嚴峻復雜貿易形勢,著力改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一個縮影。
深圳是我國最大的進出口貿易城市。2017年,全市累計進出口2.8萬億元人民幣。其中,出口額1.65萬億元,連續25年居內地大中城市首位。
「深圳2017年外貿的最大亮點是『朋友圈』不斷升級,新興市場開拓有力。」深圳海關相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深圳對美國、歐盟、韓國等市場增長均超過10%;對「一帶一路」參與國家進出口5422.8億元,同比增長16.4%。
與此同時,過去一年,深圳在國際化環境營造方面也取得長足進展。英國ARM公司中國總部等一批優質項目落地;實際使用外資74億美元、增長9.9%;對外直接投資總存量超過850億美元,居國內城市首位……
作為我國重要的外貿投資「橋頭堡」,深圳如何實現「去繁就簡」,進一步提升外貿發展質量和效益?此次《措施》中,第一條就從打造國際一流投資環境、突出深港金融合作、推進國際貿易便利化改革、推進通關監管改革4個方面,提出了30個政策點。比如針對進一步提高貨物通關效率問題,全面推廣報關報檢「並聯」等通關改革舉措,實現企業「一點報關報檢,全域驗放」,爭取壓縮進出口貨物通關時間1/3以上。
「優化開放便利的國際化環境,深圳正在行動。」廣東省政協委員譚剛認為。
全方位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和稅費負擔
深圳市易沖無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於無線充電領域的科技創新公司。2016年至今短短兩年,該公司已擁有50多項國際專利,其中很多成為行業標准。
「我們企業創辦時只有4個人,如今已發展到150多人。如果不是選擇在深圳創業,很難有這樣的成績。」易沖無線聯合創始人賀大偉說,當初選擇來深圳創業,就是看中了這里良好的營商環境,以及對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事實證明我們的選擇沒有錯。」
賀大偉是深圳創新創業「大軍」的一位代表。得益於良好的營商環境,自2013年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以來,深圳商事登記門檻大幅降低,市場活力、創新活力充分迸發。2017年,深圳新登記商事主體55.2萬戶,全市累計登記商事主體達309.4萬戶,總量位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每千人擁有商事主體261戶,擁有企業151戶,創業密度高居全國第一。
良好的市場化環境,是深圳一直以來保持發展活力的重要保障。數據顯示,2017年,深圳共取消、下放市級行政職權175項,清理規范市直部門行政職權中介服務事項24項,開展企業困難幫扶行動,為企業降成本1369億元。
為進一步優化企業至上的市場化環境,《措施》提出,2018年深圳將全方位降低企業用地、用房、用工、用電及物流運輸等成本,大力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再為企業減負1300億元以上。
「根據最新的相關政策,深圳市每年僅土地使用稅一項,便可為納稅人減免3.6億元。」深圳市地稅局局長錢勇介紹,近年來,深圳地稅積極落實市委市政府「減稅降負」政策,從被動「等納稅人上門」變為主動「送政策上門」,減免稅連年大幅度增長。
據統計,深圳地稅2015、2016、2017年減免稅額分別比上年增長54%、63%、30.4%。2017年,全年減免稅規模達508.6億元,惠及納稅人22.04萬戶。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連續9年居全國地稅系統第一。
「一個城市的營商環境好不好,直接影響城市經濟發展的活力,影響創新創業的活力。」深圳市長陳如桂說,深圳歷來非常注重實體經濟特別是先進製造業的發展。此次出台的《措施》,就是要全方位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為企業提供更全面的創新支持,努力營造綜合成本適宜的產業發展環境。
實行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1月11日,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對華為訴三星全國首例無線通信國際標准必要專利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這是深圳知識產權法庭揭牌辦公後,首次宣判的具有重大國際影響的案件,敲響了該法庭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第一槌。
「深圳知識產權法庭的設立,標志著司法服務於深圳的科技創新發展,能夠體現深圳的戰略定位和城市地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影響力創新先行區的過程中,國內甚至國際上許多新型知識產權案件都較早地出現在深圳。「深圳一定要研究最前沿性的法律問題,以一流的審判業績,提升中國司法的國際影響力。」
深圳是全國首個以城市為基本單元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是全國首批知識產權示範城市之一。目前,深圳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達1.12萬家,發明專利密度達80.1件/萬人,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0倍,在全球創新能力活躍的城市中排名第二。2016年深圳PCT國際專利申請量近2萬件,佔全國的43.1%。
創新經濟的快速發展,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數據顯示,深圳市知識產權案件基數大、增長快,2017年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3508件,同比增長57.9%,占廣東省的1/2、全國的1/10。
著眼優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環境,《措施》從實施最嚴格知識產權保護、打造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高地、建立更加規范的涉企執法制度3個方面,提出了19個政策點。「深圳下決心實行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抓住了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牛鼻子。」全國人大代表、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高級副總裁樊慶峰認為。
根據《措施》,深圳將率先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並針對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的現象,提出制定知識產權特區法規,率先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等措施。
「深圳將建立完善的財產權保護機制。」深圳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吳思康介紹,《措施》提出,要制定涉案財產處置細則,明確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合法財產和違法所得等標准和規范。「《措施》還對涉企行政執法行為進行了嚴格規范,讓企業家在深圳創業更加安心。」
6、保護知識產權就是在保護什麼?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2月28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介紹《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陶凱元表示,《意見》是中辦、國辦印發的第一個專門面向知識產權審判的里程碑式的綱領性文件,對於全面加快我國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進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解決「舉證難、賠償低、周期長」等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專利法、著作權法的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知識產權維權領域存在「舉證難、賠償低、周期長」等問題。陶凱元表示,《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加強頂層設計,以完善知識產權訴訟制度為基礎,以加強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建設為重點,以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為保障,著力破解影響和制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全局性、體制性、根本性問題,大力提升知識產權司法公信力。
據統計,2017年全國法院知識產權一審案件首次突破20萬件大關,與2016年同期相比增長率達到40.36%,創歷史新高。「知識產權法官的人數並沒有很大增長,但審結的案件數和結案數都大幅上升,再審率和改判發回重審率雙雙下降。」陶凱元認為,法院的審判質效不斷提高,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也化解了大量案件。
「作為對創新的產權制度安排和激勵機制,知識產權制度是創新原動力的基本保障。」陶凱元表示,司法是保護知識產權最有效、最根本、最權威的手段,《意見》將「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作為指導思想的重要內容,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熱情,推動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不斷增強我國經濟的創新力和競爭力。
統一知識產權裁判尺度
《意見》在關於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體系方面要求,實現有關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程序集約化和人員專業化,從根本上解決知識產權裁判尺度不統一、訴訟程序復雜等制約科技創新的體制性難題。
「同案不同判會讓人民對法律後果失去可預期性。」 陶凱元介紹說,人民法院主要通過案件審理、及時制定司法解釋、適時制定司法政策、發布知識產權指導性案例、不斷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官的培訓和教育力度等途徑保證司法統一。
關於司法解釋的出台,陶凱元透露,司法解釋制度確定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於知識產權的司法解釋已經達到36件,「目前排在計劃單上的知識產權方面的司法解釋大概有10餘項,每年計劃推出三到四項,穩步推進知識產權司法解釋制度。」 陶凱元表示,司法解釋為推動知識產權法律的准確、有效實施提供了規范,也讓下級法院在實際操作中有了更明確的依據。
另外,《意見》提出的「完善知識產權案例指導制度」,作為統一裁判標準的途徑之一頗受關注。據介紹,案例指導制度成立以來,截至2017年底,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92個指導性案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佔了20個,超過總數的1/5。「對於這種指導性案例,我們要求下級法院在審判類似案例時『應當參照』。」陶凱元表示。
打造國際知產爭端解決「優選地」
「努力將中國法院打造成當事人信賴的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陶凱元表示,《意見》的出台是推動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陶凱元認為,要想成為「優選地」,依靠的是高水平的審判質效。《意見》以審判體系現代化、審判能力現代化為兩大抓手,積極構建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體系,努力造就政治堅定、顧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術並具有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審判隊伍。他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為例表示,該院目前有30%的案件為涉外案件,其中就有許多為雙方當事人均涉外,「這從一個側面說明境外的當事人、權利人比以往更加願意選擇到中國,尤其是到知識產權法院進行訴訟。」
據介紹,最 高人 民 法 院也通過各種對話平 台,積極參與和引導國際知識產權治理規則創設和修訂,推動構建更加公平公正開放透明的國際規則。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擴大,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負責任大國形象進一步提升。
7、網路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例有哪些,快
十大案例包括:
案例一、「全腦」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系全國首例競價排名不正當競爭案
案例二、「傑克瓊斯」商標權糾紛案。此案系電子商務侵犯商標權的典型案件,判決書獲評全國第三屆知識產權裁判文書評比三等獎。
案例三、「大眾點評網」訴「愛幫網」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釐定了不正當競爭與技術創新之間的界限,判決書獲得第二屆北京市知識產權裁判文書評比大賽優秀裁判文書獎。
案例四、韓寒文學作品著作權糾紛案。此案系對信息存儲空間網路服務提供者進行侵權認定的典型案件,本案入選2012年全國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判決書獲評第三屆全國法院系統知識產權裁判文書一等獎。
案例五、「獵豹瀏覽器」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系我國首例瀏覽器過濾視頻廣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獲評2014年北京市十大知識產權案例、全國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2014年中國十大最具研究價值知識產權裁判案例。
案例六、「夢幻西遊」游戲著作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系率先從著作權、商標權、不正當競爭三個方面對網路游戲全方位保護的典型案例,獲評2014年北京市十大知識產權創新案例,並獲得第二屆全國青年法官案例評選活動一等獎。
案例七、新浪「拍客」商標權糾紛案。此案的判決書對互聯網行業特定名詞的權利界限進行了界定,對於移動互聯網背景下商標侵權問題的處理頗具借鑒意義。
案例八、「極路由」路由器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系首例硬體廠商屏蔽廣告涉及不正當競爭的案件,此案入選上海知識產權研究所2014年中國十大最具學術研究價值知識產權裁判案例。
案例九、「滴滴」商標權糾紛案。此案系「互聯網+」背景下對於如何釐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典型案件,體現了法官對互聯網經濟下商標分類制度相關問題的思考。
案例十、周志全等經營「思路網」侵犯著作權罪刑事案,此案是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聯合公安機關,在2013年「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破獲的侵犯知識產權大案,本案獲評2014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知識產權十大案例。上述十個經典案例全面反映了海淀法院近十年來涉互聯網知識產權審判的新成果。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海淀法院將繼續積極回應社會對司法保護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斷提升海淀法院服務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8、解決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作為創新之都,深圳將立法建立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企業或者個人有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不僅處罰的額度或將大幅提高,而且三年不得承接政府投資項目。《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草案)》昨天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知識產權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程度是體現一個創新型城市國際競爭力的最重要指標,也是我市經濟轉型和經濟增速的根本保障。我市知識產權的創新活力以及其在國內外市場的數量位居全國前列。深圳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深圳PCT國際專利申請量突破2萬件大關,連續14年高居全國榜首,國內發明申請量破6萬件大關,位居全國第二。
但與這種創新實力不匹配的是,目前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效果差的現象還普遍存在,嚴重挫傷了企業的創新積極性並阻礙了企業的海外市場拓展能力,給深圳的經濟發展和創新動力都帶來負面影響。此次啟動《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立法,就是要從制度建設層面作出一些突破性嘗試,解決目前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亮點一:建立糾紛快速解決機制
知識產權權利人在糾紛解決中的首要目標是快速停止侵權,快速恢復其商業優勢,保障其經濟利益,因此在處理糾紛時需要有一種快速、有效、執行力強的解決方式。而目前知識產權訴訟或行政處理因諸多因素存在周期長、效率低等問題。
《條例(草案)》總結提煉實踐中具體做法,建立了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訴調對接等糾紛快速解決機制,具體來說:一是行政機關在知識產權案件立案前後可以進行調解,立案前達成調解協議並履行完畢的,可以不予立案,立案後達成調解協議並履行完畢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免予處罰或者應投訴人請求撤銷案件;二是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可以分別在知識產權案件立案前和受理前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確認或者根據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仲裁機構應當根據調解協議製作裁決書或者調解書。
亮點二:網站知曉用戶侵權要及時刪除內容
互聯網技術創新日新月異,利用網路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新型侵權問題也日益凸顯,很多網路侵權案件數額巨大、情節隱蔽、認定困難、後果嚴重,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條例(草案)》對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涉及網路侵權的相關規定進行了充分的細化和完善,明確了認定網路侵權和網路教唆、幫助侵權的具體情形。
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網路服務提供者未盡到網路注意義務的,就權利人損失擴大部分與侵權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亮點三:知識產權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
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條例(草案)》開展知識產權信用懲戒,讓知識產權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從而達到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
具體來說,在政府投資項目、政府采購和資金扶持等方面,對知識產權失信違法者作出限制。比如,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三年內不得承接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參與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不得申請政府扶持資金和表彰獎勵。
《條例(草案)》還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知識產權失信違法信息納入公共信用監管體系,公布特殊監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政府部門在提供行政管理服務時,應當查詢了解相關對象的知識產權公共信用狀況,並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亮點四:賠償金額大幅高於國家現行標准
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體現其應有的價值,就必須在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數額上,體現出知識產權「值錢」。針對賠償金額低這一知識產權企業維權的主要痛點,《條例(草案)》突破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大幅提升民事賠償數額,按侵權情節,專利權在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商標權在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著作權在一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予以確定,特殊情況下賠償金額還可超過五百萬。
《條例(草案)》還設立懲罰性賠償金制度,對明知屬於他人知識產權、五年內侵犯他人同一知識產權三次以上的、其他侵權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規定除賠償損失外,還應當支付三倍於賠償損失的懲罰性賠償金。
除了大幅提高民事賠償的上限之外,條例也規定了罰款的下限——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無法計算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款。業界評論,此舉對於打擊侵權的小商家有重要意義,此前,這些侵權商家並不害怕被維權,因為很多法院對輕微的侵權案件只是罰幾千元而已。這個條例一旦實施,違法成本將大幅提高。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9、誰能提供一下幾個知識產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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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第16個世界知識產權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去年全國法院新收各類知識產權一審案件130200件,比2014年上升11.73%,同時發布了2015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
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宋曉明介紹,截至2015年底,全國法院新收各類知識產權一審案件130200件,比2014年上升11.73%。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五省市收案數量持續在高位運行,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數約佔全國法院該類案件總數的70%。
最高法院副院長陶凱元表示,今年中國法院系統將重點加強專利商標授權、確權相關司法解釋的論證起草,開展商業模式創新、標准與專利、中醫葯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的研究,同時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國際對話交流,推動知識產權國際治理規則的革新和優化。
發布會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陳國猛表示,浙江知識產權案件主要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收案量持續增長,司法逐漸成為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主渠道。二是案件類型全面,覆蓋所有類型的知識產權與各種方式的市場競爭行為。三是重大疑難復雜及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審理難度不斷加大。
10、華為訴三星知識產權糾紛案宣判結果是什麼?
1月11日訊 華為訴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今天一審公開宣判,華為勝訴。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三星構成侵權,判定立即停止侵權,禁止以製造、銷售、允諾銷售等方式繼續銷售侵權產品。
2016年5月,華為為保護自己的無線通信發明專利,分別在美國和中國起訴三星公司。華為訴稱,原告擁有大量無線通信標准必要專利,其中,201010137731.2號(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戶設備)和201110269715.3號(一種無線網路通信裝置)發明專利權,為4G標准必要專利。被告方未經原告許可,以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的方式侵害其專利權,並在許可談判中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和無歧視)原則,具有明顯過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專利侵權行為。
三星則辯稱,其沒有實施華為指控其專利侵權的行為,華為在標准必要專利的許可談判中沒有盡到公平、合理、無歧視的義務,而三星在許可談判中無明顯過錯,因此,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件涉及兩大問題,一是FRAND問題,二是技術事實的查明與認定問題。關於FRAND問題,涉及雙方在進行標准必要專利交叉許可談判時,對於許可協議無法達成,原告與三星誰存在過錯的問題。關於技術事實的查明與認定問題,涉及原告在本案中要求保護的專利是否為4G標准必要專利,被告方是否實施了侵害原告專利權的行為,以及被告方的抗辯主張能否成立等問題。
法庭審理認為,三星在我國生產、銷售相應4G智能終端產品,一定會使用華為的這兩項標准必要專利技術,因此,在華為取得兩項發明專利權以後,三星未經許可在我國實施原告的兩項專利技術,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最終,法院宣布,三星立即停止以製造銷售和許諾銷售的形式,侵害華為專利權的行為,駁回華為的其他訴訟請求。訴訟受理費1000元由三星方面負擔。 如不服判決,三星方面可依法上訴。
面對華為專利訴訟 三星回擊顯得「情緒化」
在被華為起訴專利侵權事情上,三星顯得很「情緒化」。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北京亨通達百貨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其專利,並在其中兩個案件中,分別主張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8050萬元,共計1.61億元。
三星迅速做出反應的訴訟賠償費用不多不少,恰好是華為訴訟賠償的兩倍,這完全顯示出三星的不滿和驕傲情緒。但隨後案件的進展並未導向三星,華為強大的專利儲備開始在這場巨頭「戰爭」中展現優勢。
數據顯示,華為近年來在專利發明領域成效顯著,實力提升明顯,這也是華為主動發起訴訟的底氣所在。以目前的審理進程來看,已有兩件專利被宣布無效,還有一件已經走完無效宣布程序,三星已經身處於不利地位。並且在此之前,華為在泉州訴三星侵權案件中也獲得勝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