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沒用
1、中國著作權法的不完善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中國的著作來權法不完善嗎?開什麼自玩笑。
當然,沒有百分之百的完美法律。與其他國家相比,國內的著作權法也不差哪裡。
國內的著作權法在於實施保護的問題。如大量的盜版書籍、音像製品,網路上的盜版等等問題無法杜絕。不過在於國內形勢上來說,這個對國民是有利的。如國外的一些技術性書籍、論文等,很貴的,確認要正版?
有些國家著作權法中,作品保護時間要比國內要長。
教育方面也要收取材料復制費用。(如:教授講一些國外教材時,復制其中幾頁內容發給底下學生,這個在有些國家要交錢的。)
有外國歌曲的練歌房,也要交費,而這個費用要給外國人。
等等
如:以上1、2、3條都要添加到國內的著作權法中嗎?
這不是不完善,這是對國人的一種保護,著作權法的宗旨是什麼?是讓本國繁榮富強為前提下,立法的。
2、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的原因和情形是什麼?急用,謝謝
我國著作權法列明了下列不受法律保護的對象:
一、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二、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三、 時事新聞;
四、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點子或想法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聽到有的人說:"這是我想出來的,我有版權。"到底這個想法或點子是否有版權?這一問題涉及的是:著作權法到底保護什麼?是思想內容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
在著作權領域,著作權法只保護思想和情感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和情感本身。這是各國普遍接受的基本理論。也就是說,作品所表達的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數學概念本身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存在於人們腦海之中的點子或想法,由於沒有以某種形式表達出來,不能受著作權法保護;即使點子或想法已經通過某種形式如文字、圖畫等形式表達出來,但是由於其本身屬於思想內容的范疇,同樣不能享有著作權。當然,如果這個想法或點子在工業上或商業上有價值,可以通過專利法或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保護。例如:甲研究的葯方對防治禽流感非常有效,那麼,甲可以就此申請發明專利。獲得專利後,他人未經甲同意不能使用該葯方。如果甲不申請專利,也可以將葯方作為商業秘密對待,採取保密措施防止葯方外泄。
單純事實消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單純的事實消息,是指只報道一件事情的發生的過程、時間、地點和人物,不表示報道人的觀點的消息,傳播單純事實消息可採用報紙、刊物、電視、廣播等大眾傳播媒介傳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
根據上述單純事實消息的性質,單純事實消息應屬於時事新聞報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方式。」
《著作權》法規定「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傳播人應註明出處。故「單純事實消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引用、轉播等多種形式使用「單獨事實消息」不算侵犯著作權,關於這方面的侵權民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通過大眾播放媒介傳播的單純事 實消息屬於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時事新聞。傳播報道他人采編的時事新聞,應當註明出處。」
公有形象不受著作權保護
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
法條: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釋義:規定關於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和著作權人在行使權利時應履行的義務。
一、本條第一款規定法律禁止傳播的作品不受保護。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是廣泛的,但是某些對象是排除在外的。本條第一款規定「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這種作品雖然具備了作品的一般形式和實質要件,但是因其表達的思想傾向,某些感情的表達方式對社會有危害性,不適於出版傳播,故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符合現代法治國家的要求。對於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僅不給予著作權法保護,如果出版和傳播了這類作品還要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行為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主要有三類:
①違背一般法律原則的作品。
②違背社會公德和社會倫理的作品。如許多國家的著作權法都不保護黃色的、淫穢的書刊、報紙、電影等。
③故意妨礙公共秩序的作品。
二、本條第二款規定了著作權行使的一項原則。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行使,不得濫用權利,不得違背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樣規定可以推知一些著作權法沒有規定的作者權利,如作品取回權(即作者在理由正當的前提下收回自己的作品的權利),只要作者行使這些權利不違反憲法和法律也不損害公共利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