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戲圖像版權
1、請問在玩手機游戲時截圖,這圖的版權是誰的?
這不一定哦,視情況而定的。
像是某些手繪的,像是視覺小說之類的,截圖之後版權的確是游戲方的沒錯。
但是像是我的世界,王者榮耀這些什麼的,別人都錄視頻,這視頻的版權還是他們自己的啊!
2、用動漫、游戲的畫面或截圖來弄成表情包會涉及到版權問題嗎?
製作、使用表情包所涉侵權責任的認定
表情包成為時下最火熱的網路文化代表之一,大多數網民都愛用表情包表達自己的喜怒哀樂,隨著這股潮流,商家也愛用表情包為自己的產品廣告宣傳。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因表情包發生的侵權糾紛也日益增多。本文從製作與使用表情包的行為出發,著重分析認定製作與使用表情包行為構成侵權的條件,分類闡述侵犯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民事權益行為的法律性質及相應應承擔的侵權責任。
關鍵詞:
表情包侵權責任認定承擔
一、表情包侵權問題提出的背景與意義
網路數據顯示,2016年全球大約有20億人擁有智能手機,而這些手機用戶為通訊使用的網路表情符號更是每日多達60億個。在這個自媒體時代,文字已經無法充分滿足人們的表達慾望,豐富的表情包成為網友們的寵兒。
表情包包括靜態的原創動漫卡通形象、文字、基於真人形象配上相關文字的圖片以及截取的動態影視資料與圖片集合等。目前網上流行的表情包有:金館長表情包、阿狸表情包、QQ表情、黃子韜與傅園慧真人表情包等等。這些表情包有的是官方製作,有的是網友自己製作。一般網友使用官方製作的表情包需要支付少額費用,而自行製作並傳播的表情包則大多免費。
3、游戲的截圖侵犯版權嗎
因為在玩游戲的時候運營商都會強制玩家同意一個「用戶協議」,一般「協議」會規定回玩答家只能按規定進行游戲,不能用其產品或衍生產品來營利,否則視為侵權。如果你是自己用的,肯定不是侵權,如果你用在商業上是有侵權嫌疑的。
4、做手機游戲,使用別的游戲的圖片資源算不算侵權
沒經過同意就是侵權,不用他從事商業用途,沒問題。沒造成重大影響沒問題,不追究,沒問題。
作品權法所稱的侵權行為是指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的義務,侵害他人依著作權法享有的人身權或財產權的行為。如果侵害他人的財產權是直接基於違反合同義務發生的,這種行為通常僅視為違約行為,而由行為人承擔違約責任。
在一般情況下,構成侵害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而應承擔侵權責任的行為,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法規定具有某種特定資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也就規定了一切他人相對的不得加以妨害的義務。違反這些義務,就違反了法律。在某些情況下,法律沒有規定他人相對的義務,也就不發生違法行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或材料,進行法律不要求經著作權人許可的使用,實施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控制范圍之外的行為,均不屬於著作權法上的侵權行為。
二、有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損害是指行為造成他人的財產上的損失和精神上的損害。損害是違法行為的客觀後果。如果某一行為正在計劃當中,尚未造成損害事實,就不構成侵權行為。例如,出版社擅自將作者的一部書稿取走,准備出版,但由於某些主觀上的原因最終沒有出版,因而不構成侵權行為。但如果已經出版,即使一本書也未賣出,也應認為構成侵權。
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也就是說,實施某一行為是造成損害事實這一結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於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寫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報社刊登,某乙這一行為引起損害事實,因而具備侵權行為的一個條件。如果某乙僅為練筆,基於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寫成另一篇文章,並不打算發表,而被熱心的某丙見到後,擅自推薦給報社刊登出來,應該認為某丙的行為和造成甲的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至於某乙僅為練筆的改寫,應屬於合理使用范圍,與損害事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
四、實施行為的人有過錯,或雖無過錯,但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行為人在實施某一行為時明知行為的損害後果,或者應當預見到而沒有預見到,或已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例如,某出版社明知某一作品有著作權,或者沒有確切根據地以為它沒有著作權,而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就出版了該作品,這種故意或者過失就是過錯,因而具備侵權行為的一個條件。如果某出版社在不知情和作者乙進行擔保的情況下出版作者乙的作品,而後有作者甲提出作者乙的作品是侵權產物後,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並調查核實,出版社就沒有過錯,通常僅由作者乙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出版社沒有停止出版,在作者乙的作品確是侵權產物情況下,出版社就有過錯,因而與作者乙作為共同侵權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此外,如果法律明確規定行為人即使無過失,也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行為人實施的也是侵權行為
這是從別人那兒復制過來的,不過分就算我的吧~嘎嘎,這也算侵權吧,當然他要來找我。
5、在游戲里原創繪畫的圖片有沒有版權?
首先閱讀一下玩家守則之類的條款。
我們要明確一點啦:這個物品上傳以後,它的著作權歸屬是誰?
不用想,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應該是你的。
在網路游戲的這種虛擬空間內,你的這樣一個手繪的圖片上傳至游戲,按照游戲守則裡面決定其著作權。如果游戲守則沒有說明的,則應當視為自己的著作權。
那麼以下純屬個人看法啊,不知道對不對。
B侵A權,給予NG這個平台,C是侵權物品使用人。
那麼這個NG平台有職責對其游戲內容涉及面進行一定合理的監管。
不過是你本人應當證明這個是你手繪的。
最後……很佩服你的細致,但是NG(網路游戲)這個東西,法律漏洞很大
只是參考
=============================
根據你的補充 可以看出:
1、只是游戲主程序所產生的數據,也就是這些資料的所有權全部屬於運營商,但不包括玩家的著作權。
2、說明了玩家上傳的資料不得侵犯第三人知產權利。也就是說,游戲守則認定了對方的行為的違規,但是遺憾的是並沒有提出處罰和申訴手段。
3、左右的免責,你上面提到的封包抓取,應當屬於這個免責事由,所以根據這條,左右可以逃避對你的責任。
結合上述分析:
1、你可以在能證明自己擁有著作權的情況下要求左右制止不法侵害的繼續發生。
2、你不能要求左右對你進行賠償,除非它不履行制止義務。
3、對於第三方對你造成的損失,目前看來由於游戲守則,虛擬物品應當看做數據,你並不擁有所有權,而侵犯者一樣不擁有,都是屬於左右的。另外左右也不對任何現實交易承擔責任。如果根據這樣一個條款,也就是說你要求的現實損害賠償、虛擬損害賠償都很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