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公布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4月15日發布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QQ商標爭議行政案、蘋果APP著作權侵權案、獵豹瀏覽器不正當競爭案、馬愛儂仿冒不正當競爭案等數起涉互聯網案件入選。
案例一 通信控制系統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案
【案情】
交互數字技術公司是名稱為「用於碼分多址(CDMA)通信系統的自動功率控制系統」的發明專利權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興通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下稱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維持該專利權有效。中興通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撤銷無效決定,判令專利復審委員會重新作出無效決定。
【點評】
專利侵權的判定方法可以用於判斷訴爭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新穎性。這種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如果現有技術落入訴爭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則訴爭技術方案不具備新穎性。在此基礎上,為了判斷新穎性而對比訴爭技術方案和作為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時,可以委託專利巴巴等專業代理機構進行正向比較,而不是進行反向比較。所謂正向比較,是分析作為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訴爭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所謂反向比較,是分析訴爭技術方案是否具有現有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如果訴爭技術方案不具有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或者說現有技術方案比訴爭專利的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更多,則認為多出來的技術特徵構成二者的區別技術特徵,因而認定訴爭專利的技術方案具備新穎性。反向比較是錯誤的新穎性判斷方法,應當予以否定。近年來,通信領域的專利糾紛頻發,本案的審結對於通信領域的專利權保護與專利權有效性認定具有重要示範意義。特別是該案對專利新穎性判斷方法進行了探索和明確,有利於專利授權確權案件裁判標準的統一。
案例二 「固定框架」專利權侵權案
【案情】
哈廷電子有限公司及兩合公司(下稱哈廷公司)是名稱為「固定框架」的發明專利權人。哈廷公司通過北京希格諾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希格諾公司)購買了由浙江永貴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貴公司)製造、銷售的電連接器產品,哈廷公司認為該產品侵犯其發明專利權,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約1500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希格諾公司和永貴公司立即停止侵權,永貴公司賠償哈廷公司經濟損失70萬元、合理支出15.97萬元。
【點評】
技術特徵如何劃分是專利權利要求解釋中的重要環節,但是,如何科學合理地劃分出技術特徵以及主題名稱是否屬於技術特徵,是否對權利要求具有限定作用,在理論及實務界一直存在爭議。該案首先對技術特徵的劃分標准進行了有益嘗試,從專利巴巴等代理機構代理人的角度,將專利技術特徵的劃分與實現發明整體技術效果的各個技術環節相聯系。此外,該案還准確界定了主題名稱的限定作用,認定主題名稱本身並不屬於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在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時,權利要求中記載的主題名稱應當予以考慮,但實際的限定作用應當取決於該主題名稱對權利要求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本身產生了何種影響。該案裁決具有較高的學術研究價值,其在權利要求的解釋規則、保護范圍的確定以及賠償數額的計算等方面都做出積極探索,既科學合理地界定了保護范圍,制裁了被控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同時也注意權衡權利人與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平衡,支持了權利人的合理訴求,取得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案例三 「QQ」商標爭議行政案
【案情】
「QQ」商標(下稱爭議商標)由騰訊公司於2005年5月19日提出申請,核准注冊日為2008年3月7日,核定使用在機車、汽車等商品上。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內針對爭議商標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了撤銷申請。2013年2月17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騰訊公司不服該裁定,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被訴裁定。
【點評】
根據2001年施行的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所有人通過宣傳、使用,投入了人力、物力,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可,逐漸在商標上積累了商譽,這些都是商標所有人的無形財產,雖然不像注冊商標那樣可以獲得專有性的權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申請人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而搶先在不相同、不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進行注冊,即可認定其採用了不正當手段。在先商標的使用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在先商標有一定的持續使用時間、區域、銷售量或者廣告宣傳等的,可以認定其有一定影響。
案例四 「稻香村」商標異議復審行政案
【案情】
1997年5月21日,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團經核准注冊了「稻香村」商標(第30類),後注冊人變更為北京稻香村公司。
2006年7月18日,蘇州稻香村公司提出「稻香村及圖」商標(下稱被異議商標)的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商品在第30類。
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後,北京稻香村公司提出異議申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裁定被異議商標准予注冊。北京稻香村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評委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注冊。蘇州稻香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被訴裁定。
【點評】
此案是對兩個具有歷史淵源的老字型大小如何通過商標近似的判斷來區分各自的市場的一個典型案例。蘇州稻香村公司在本案申請注冊的「稻香村」商標與其受讓的在先商標,在表現形式上不同,反而與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具有較高知名度的「稻香村」商標非常接近,從而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打破了能夠區分的市場實際和已經形成的穩定市場秩序,將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故不應准予注冊。通過本案的審理,法院確立了對於歷史悠久的老字型大小之間應當維護已經穩定的市場秩序,不得侵入對方商標權保護領域的基本規則。
案例五 嵌入式軟體著作權侵權案
【案情】
微軟公司發現北京合眾思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眾思壯公司)銷售的汽車導航儀上使用了Windows CE 6.0計算機軟體,認為合眾思壯公司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其對上述軟體享有的著作權,遂將合眾思壯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合眾思壯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微軟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93萬余元。
【點評】
嵌入式軟體是一種嵌入在硬體中的操作系統和開發工具軟體。隨著社會信息化的日益加強以及計算機科技的快速發展,嵌入式系統已經開始滲透到日常生活的許多領域。但由於搭載嵌入式軟體的硬體通常作為產品的零部件,而非單獨作為軟體商品進入流通領域,所以,權利人在維權中的取證過程相對於一般計算機軟體案件更加困難。本案作為「第一起涉及車載導航中嵌入式操作系統軟體侵權的案件」,確認了正版標簽在嵌入式軟體合法來源證明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對於研究有關嵌入式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侵權問題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案例六 「蘋果APP」著作權侵權案
【案情】
《李可樂抗拆記》由甘肅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李承鵬是該書作者。李承鵬指控蘋果公司未經其許可,自行上傳或與開發者通過分工合作等方式,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上傳到蘋果應用商店,並通過該商店向社會公眾提供下載閱讀,獲取經濟利益,上述行為侵害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蘋果公司賠償李承鵬經濟損失1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1000元。
【點評】
本案是「作家維權聯盟」因蘋果公司在其經營的App store(應用程序商店)上提供涉嫌侵犯其著作權的應用程序而向蘋果公司提起的系列維權訴訟之一。最終,法院認定蘋果公司是App store(應用程序商店)的經營者,應用程序商店是一個以收費下載為主的網路服務平台,並且在與開發商的協議中,約定了固定比例的直接收益,因此蘋果公司應對開發商的侵權行為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蘋果公司在可以明顯感知涉案應用程序為未經許可提供的情況下,仍未採取合理措施,未盡到注意義務,具有主觀過錯,其行為構成侵權。在當前互聯網產業飛速發展、各種新的網路平台經營模式不斷出現的情況下,本案的審理對如何界定平台服務商的行為性質、責任,具有一定借鑒和指導意義。
案例七 錢鍾書書信著作權及隱私權侵權案
【案情】
2013年5月,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下稱中貿聖佳公司)發布已故著名學者錢鍾書書信手稿拍賣公告。錢鍾書遺孀楊季康(筆名楊絳)遂向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權及隱私權訴訟,認為李國強和中貿聖佳公司構成對其著作權及隱私權的侵犯。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中貿聖佳公司和李國強停止侵權、賠償楊季康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並賠禮道歉。
【點評】
此案不僅因涉及著作權、隱私權以及物權等多項權利的認定,頗具代表性並廣受關注,而且還對拍賣公司因從事拍賣活動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責任進行了界定和規范,特別是拍賣公司在拍賣活動中,除應依據拍賣法就拍賣標的的所有權歸屬、委託人的身份情況進行審查,並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外,對於負載著作權、隱私權、肖像權等其他民事權利的拍賣標的,還應對相關著作權權利歸屬、隱私權和肖像權的權利保護等情況進行審查,以履行拍賣法所賦予拍賣人的法定義務。此案的審結,明晰了拍賣者的法律義務,規范了拍賣市場秩序,對維護相關權利人的著作權、隱私權等民事權利具有積極的意義。
案例八 《推拿》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畢飛宇系第八屆茅盾文學獎獲獎小說《推拿》的作者,人民文學出版社於2008年9月出版該小說。2009年7月,畢飛宇將電視劇改編權獨家提供給中融公司。2010年12月2日,中融公司將其獲得的授權轉讓給禾穀川公司。2011年1月,禾穀川公司委託陳枰為文學作品《推拿》的電視劇改編編劇。2013年4月,陳枰與西苑出版社就陳枰版《推拿》(上、下冊)簽訂《圖書出版合同》,同年6月,該書出版。畢飛宇、人民文學出版社以陳枰版《推拿》的出版發行行為侵權為由,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西苑出版社停止出版發行圖書《推拿》;北京市新華書店王府井書店停止銷售圖書《推拿》;陳枰、西苑出版社連帶賠償畢飛宇經濟損失14萬元;陳枰、西苑出版社連帶賠償人民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經濟損失8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5000元。
【點評】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目的在於規制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社會經濟秩序,故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規制商品市場流通過程中的授權,而不是規制商品創作過程中的授權。本案中,陳枰和西苑出版社僅具有改編作品的授權,並不具有出版改編作品的授權,也就是說不具有將相關改編後的作品推向文化市場、作為圖書商品流通的授權,因此,被告出版同名作品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前圖書出版市場存在的授權混亂、權利意識淡薄、誠信缺失等現象。通過本案的審理,有利於當事人規范其行為,也對整個圖書出版行業的合法規范經營發展提出了指引。
案例九 馬愛儂仿冒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馬愛農在翻譯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2012年6月18日至2013年1月4日,新世界出版社與北京興盛樂公司就出版《愛的教育》等13本圖書分別簽訂了出版合同,合同約定作者的署名為「馬愛儂編譯」。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發行了上述13本圖書。這些圖書的封面、書脊、扉頁及版權頁上均署有「馬愛儂 編譯」,版權頁上同時還署名「作者 馬愛儂」。馬愛農認為新世界出版社仿冒其姓名,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要求新世界出版社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新世界出版社賠償馬愛農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費用1.5萬元,並判令新世界出版社停止出版發行涉案圖書。
【點評】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仿冒他人姓名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了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從字面上看,該條似乎不包括擅自使用與他人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情況。但從反仿冒和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目的出發,本案擴張解釋了上述規定,將擅自使用與他人知名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行為也認定為上述規定所規范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另外,本案還探討了出版者出版仿冒他人姓名的圖書時的注意義務問題,提出了出版者在出版發行圖書過程中應當對作者署名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且對於作者筆名的注意義務應當高於對作者真名的注意義務,並以此作為出版者是否構成侵權的依據,這對於規范出版者的出版行為,防止仿冒他人姓名的圖書的出版發行具有積極意義。
案例十 獵豹瀏覽器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合一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合一公司)經營優酷網,主要以兩種方式向用戶提供視頻播放服務,一是「廣告+免費視頻」服務,二是向收費注冊用戶提供無廣告的視頻服務。合一公司發現獵豹瀏覽器通過修改並誘導用戶修改優酷網參數,過濾優酷網視頻廣告,遂起訴要求金山網路公司等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消除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萬元。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金山網路公司、金山安全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萬元等。
【點評】
目前,「廣告+免費視頻」服務模式是國內外視頻網站普遍採用的商業模式,包括優酷網在內的視頻網站確實存在貼片廣告過多、過長,無法跳過的問題,市場上部分消費者對此頗有微詞。但商業模式的優劣理應由市場選擇決定,而非由其他經營者以破壞性手段,採取「叢林法則」競爭方式進行評判。本案是我國首例瀏覽器過濾視頻廣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代表了互聯網行業內容服務提供者與技術服務提供者的生存邊界之爭。國外也存在類似的糾紛,但未形成生效判決。本案裁判不僅法律意義重大,而且廣受互聯網行業關注,社會影響巨大。法院判決重點闡明了瀏覽器過濾視頻廣告的不正當性在於商業模式利益應受法律保護,除非存在更優越的可替代之模式,他人不應以該模式存在缺陷而借中立技術之名破壞該商業模式,損害該商業模式經營者的可得利益。
望採納,謝謝!
2、國內最大網路影視作品侵權案告破了嗎?
近日,記者從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獲悉,經過大半年的辛勤努力,國內最大的網站侵犯著作權案告破,一度熱鬧的「迅播影院」被警方打掉。據悉,該侵權網站涉嫌非法發行影視作品34835部,數量為國內同類案件之最,主要犯罪嫌疑人從中獲得非法廣告經營額800餘萬元。此案也是2017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國家版權局、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
國內外知名大片頻遭侵權
2016年10月15日,鎮江警方接多家影視企業報案:「迅播影院」未經授權方許可,在其網站提供包括騰訊影業、美國環球影業、博納影業享有版權的《湄公河行動》《速度與激情7》《微微一笑很傾城》等多部影視劇的在線播放和下載服務。
經前期初步偵查後,鎮江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迅播影院」網站侵犯著作權案立案偵查。由於涉及非法播放影視作品量巨大、持續時間長,此案被國家版權局列為2016年重點督辦的10起網路侵權盜版典型案例之一。
在鎮江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2016年11月2日,專案組同時在長沙、廈門、廣州實施抓捕,成功抓獲姜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伺服器18台,凍結涉案銀行賬戶3個。
利用非法廣告牟利800萬元
「新的影視作品上映,除了電影院線、購買版權的網站,不少網友喜歡從網上尋找資源,許多非法的侵權網站就應運而生。其中『迅播影院』以影片質量高更新速度快,一度大受歡迎。」辦案民警陸振東告訴記者,當侵權影音作品達到一定數量、獲利達到一定金額,就涉嫌犯罪。
「迅播影院」主打最新的美國影視作品,以此吸引觀眾群。如《神盾局特工(第四季)》,在「迅播影院」上累計點擊率超過54萬次。
此外,《湄公河行動》剛上映不久後,「迅播影院」就出現了高清視頻。博納影業表示,受非法播放影響,該片票房受損3億元至5億元。
網友免費觀看,網站如何盈利呢?靠的就是廣告。據陸振東介紹,「迅播影院」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姜某通過站長信箱以及論壇等,聯系網游公司、境外賭博網站等廣告商家。他們靠免費視頻吸引高人氣,獲得非法廣告經營額800餘萬元。
非法發行影視作品34835部
「這起案件共扣押涉案伺服器18台,包括鎮江13台,廈門5台,凍結涉案銀行賬戶3個。」鎮江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偵查大隊大隊長范利敏告訴記者,廈門的5台伺服器主要是負責運營,鎮江的13台伺服器主要是作為存儲的備份。不法分子之所以選擇鎮江的伺服器,主要是鎮江本地的伺服器網路防護高,不容易受到攻擊。
專案組查明,自2014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人許可,在其經營的「迅播影院」「mp4吧」「高清視界」「電影淘淘」網站,非法發行《速度與激情7》《湄公河行動》《誅仙青雲志》等影視作品34835部,數量為國內同類案件之最。
美國電影協會北京代表處對該案的成功破獲表示贊賞,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迅播影院」等4個網站非法播放相關美劇達1793部,中國警方強勢出擊,破獲這起國內最大網站侵犯著作權案,體現了中國政府在保護知識產權領域所作出的努力。
侵權成本低沒有技術含量
「盜版」網路影院投入較低,主要費用就是租用伺服器。據記者了解,本案犯罪嫌疑人在鎮江租用的13台伺服器,每個月租金兩萬元,在廈門租用的5台伺服器月租金8000元。犯罪嫌疑人通過第三方就可以租用伺服器,並不需要他們親自辦理。
據陸振東介紹,網路「盜版」影院網上有教程,只要有基本的電腦知識就可以。具體到案件中,今年30歲的姜某,只有高中學歷,曾在湖南當地電信部門工作過。另外兩名嫌疑人全部都是初中學歷,其中一人做過網管。
據嫌疑人姜某交代,「迅播影院」上的影視資源一部分是從其他網站資源站轉載,部分為從網上下載後再發布,還有一部分是從片販子處購買的。TC版《湄公河行動》僅花費了200元。
目前,3名嫌疑人均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尚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對網路侵權盜版「零容忍」
作為2017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國家版權局、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該案是「劍網2016」專項行動期間,江蘇省破獲的最大一起網路類影視作品侵犯著作權案。該案的成功偵破,得益於政府各部門的統一協作和企業、社會的廣泛支持。
近年來,很多斥巨資拍攝的大片在公映前都出現過被盜版傳播的情況。盜版極大地影響著影片的製作、宣傳和發行。
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版權局、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聯合發起的「劍網行動」,突出整治未經授權非法傳播網路影視作品,對網路侵權盜版行為「零容忍」。
鎮江市版權局副調研員、市「掃黃打非」辦公室主任周連鎖說:「網站侵犯著作權案危害巨大,侵犯了權利人的著作權,擾亂了文化市場秩序,還造成了國家稅收流失。」
嚴厲打擊侵權行為,保護作者合法權益。
3、文化教育權的侵權案例有哪些?
十大侵權盜版典型案例 1、北京金圖創聯國際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案 2015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根據權利人投訴,依法對北京金圖創聯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權案進行調查。經查,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改變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作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並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明知或應知未經權利人許可而被刪除、改變權利管理信息的作品,違法經營額6、3萬元,違法所得2、82萬元。 依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著作權法》第53條的規定,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於2015年9月21日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82萬元,罰款人民幣12、6萬元。 2、廣東"DJ020網"侵犯音樂作品著作權案 2014年12月,廣東省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根據群眾舉報,依法對"DJ020網"涉嫌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案進行調查。經查,莫某某開設"DJ020網",向公眾提供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達62286首,且會員數量眾多,僅2015年兩個月內,在線支付的訂單總金額為6240元,等待付款的訂單總金額達257547、48元。 依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等規定,廣東省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於2015年6月29日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網路伺服器,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6240元,罰款人民幣131、8937萬元,並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北京天盈九州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 2015年6月,國家版權局根據權利人投訴,依法對北京天盈九州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進行調查。經查,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其運營的鳳凰網以及蘋果智能移動客戶端軟體"軍事秘錄合集"和"鳳凰開卷"傳播《中越戰爭秘錄》一書,傳播范圍廣,持續時間長,點擊數量大,且系反復侵權。 依據《著作權法》第48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37條,《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等規定,國家版權局於2015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25萬元。 5、安徽蔣某等銷售盜版圖書案 2015年2月,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根據權利人投訴,依法對蔣某等涉嫌銷售音樂類盜版圖書案進行調查。經對蔣某開設的5家琴行進行全面檢查,確定蔣某擅自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其經營的圖書中有31種、262本鋼琴考級教程侵犯了上海音樂出版社的著作權。 依據《著作權法》第48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等規定,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於2015年4月30日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盜版圖書,罰款人民幣16.5萬元。 6、河北張某某等印製盜版圖書案 2014年10月,河北省保定市版權行政執法部門會同新市區公安部門依法對張某某等涉嫌印製盜版圖書案進行調查。經查,張某某等4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自2014年4月起印製盜版圖書,各人分別負責運輸、組織工人等環節。專案組現場查獲盜版圖書29種共計67752冊,涉及商務印書館等9個出版社,涉案碼洋
5726704元。 依據《刑法》第217條等規定,河北省保定市競秀區人民法院於2015年12月1日作出刑事判決:張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朱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0萬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0萬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上海朱某某等銷售盜版教材案 2012年,上海市版權部門和公安部門根據舉報線索對某團伙通過互聯網銷售盜版教材案進行調查。經查,自2011年起,朱某某、游某某、喻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組建了統一供貨、統一進價、統一市場銷售價格的銷售非法復制的注冊會計師、注冊金融分析師教材的聯盟。截至案發,該團伙共計銷售盜版教材2萬余冊,涉案總值逾人民幣2億元,違法所得共計135萬元。2013年2月1日、6月24日、8月12日及9月25日,楊浦區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等相關規定,分別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以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判處喻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其他17人有期徒刑緩刑並處罰金。 【典型意義】此案為犯罪團伙銷售盜版教材牟利的典型案件,涉案人數達20多人,影響力較大,具有較好的震懾作用。該案為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國家版權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掛牌督辦案件
4、網路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例有哪些,快
十大案例包括:
案例一、「全腦」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系全國首例競價排名不正當競爭案
案例二、「傑克瓊斯」商標權糾紛案。此案系電子商務侵犯商標權的典型案件,判決書獲評全國第三屆知識產權裁判文書評比三等獎。
案例三、「大眾點評網」訴「愛幫網」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釐定了不正當競爭與技術創新之間的界限,判決書獲得第二屆北京市知識產權裁判文書評比大賽優秀裁判文書獎。
案例四、韓寒文學作品著作權糾紛案。此案系對信息存儲空間網路服務提供者進行侵權認定的典型案件,本案入選2012年全國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判決書獲評第三屆全國法院系統知識產權裁判文書一等獎。
案例五、「獵豹瀏覽器」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系我國首例瀏覽器過濾視頻廣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獲評2014年北京市十大知識產權案例、全國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2014年中國十大最具研究價值知識產權裁判案例。
案例六、「夢幻西遊」游戲著作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系率先從著作權、商標權、不正當競爭三個方面對網路游戲全方位保護的典型案例,獲評2014年北京市十大知識產權創新案例,並獲得第二屆全國青年法官案例評選活動一等獎。
案例七、新浪「拍客」商標權糾紛案。此案的判決書對互聯網行業特定名詞的權利界限進行了界定,對於移動互聯網背景下商標侵權問題的處理頗具借鑒意義。
案例八、「極路由」路由器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系首例硬體廠商屏蔽廣告涉及不正當競爭的案件,此案入選上海知識產權研究所2014年中國十大最具學術研究價值知識產權裁判案例。
案例九、「滴滴」商標權糾紛案。此案系「互聯網+」背景下對於如何釐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典型案件,體現了法官對互聯網經濟下商標分類制度相關問題的思考。
案例十、周志全等經營「思路網」侵犯著作權罪刑事案,此案是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聯合公安機關,在2013年「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破獲的侵犯知識產權大案,本案獲評2014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知識產權十大案例。上述十個經典案例全面反映了海淀法院近十年來涉互聯網知識產權審判的新成果。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海淀法院將繼續積極回應社會對司法保護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斷提升海淀法院服務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5、盜版書籍侵權的案例
盜版書籍的危害
一個人是否遵守法律,按法律辦事,與他生活的環境有很大的關系。生活在實事求是,勤勤懇懇環境里的的孩子,必定遵守法律,如果環境相反,孩子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每到趕集的時候,集市上就會有許許多多的人,簡直就是人山人海。我最愛去的攤子就是賣書的地方,那裡的書物美價廉。雜志,漫畫書,名著,作文書,……是應有盡有。一次,媽媽給了我二十元錢,讓我買書。我來到攤前一看,哇!《鐵道游擊隊》,這不正是書上「課外書屋」的推薦嗎?我拿起這本書愛不釋手,正想好好的看一看,可是我發現,「道」寫成了「到」,這讓人怎麼看哪?!分明就是盜版書,這種書不是不允許賣嗎?我把這些疑問告訴了書攤的老闆,老闆並沒有贊同我的說法,倒是怒氣沖沖的說:「哪裡來得小孩?要買書就快買,不買的話一邊呆著去!別妨礙我做生意!」可惜媽媽不在身邊,不然我就要和他評理。剛要離開時,我發現旁邊站著一個比我大不了多少的男孩,他拿著另一個書攤的書看的津津有味,我心想:哼!這邊的老闆太可惡了,大不了去那邊看。我大步邁向另一個書攤,定睛一看,這里的書都是什麼呀!有《壞蛋是怎樣煉成的》《風流少俠》《外國十大名妓》,這里不全是思想不健康的書嗎?這種書怎麼也有人賣!我望著那個男孩捧著的書,好奇心促使我彎腰去看書名。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居然是《艷女傳奇》。
那天,我什麼書也沒有買,因為一串串的問號總在我腦中回盪。這些書攤老闆真可惡,賣什麼書不能掙錢?非要賣一些對社會沒有用處的盜版書呢?這些做法都是違法的,這些書危害著我們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盜版書看得太多會使青少年經常寫錯別字,同時對青少年的思想有很多不良影響,如果青少年沉迷於這些書,很有可能會走上犯罪的道路,那樣會毀了一生的。
大家快行動起來吧!打擊盜版書籍,為了能讓青少年有一個好的成長環境,拿起法律武器打擊違法行為,為青少年創建一個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