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道歉文案
1、在淘寶上買著假的照片侵權了怎麼辦?
1、首先要弄清楚是否真的構成了侵權,比如對方是否真的具有該圖片的版權等,又或者自己使用了該圖片,但僅僅是用於個人觀賞或是學習,這種情況是不構成侵權的。
2、如果真的是構成了侵權,那麼就要積極承擔責任,可以提供購買的證據,證明自己只是被商家欺騙了。一般來說,圖片侵權的後果不外乎刪除圖片、發表道歉聲明、賠償損失等。
3、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在應訴的時候,由於訴訟程序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專業知識技能,如果自己對於這方面了解不夠深的話,建議委託律師代為處理。
2、奧迪就短視頻文案涉嫌抄襲致歉,此事過後,我們該如何更好保護知識產權?
廣告法六十九條規定,廣告經營者與廣告發布者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從廣告法角度而言,廣告經營者發布者是侵權主體,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作為代言人,在《廣告法》規定之下,主要承擔不實宣傳等對於社會公眾特別是消費者的責任。就兩段視頻而言,如果認定後者對前者構成侵權,影星作為表演者可以認為是作品的創作者之一,其行為是對文字作品進行表演,侵犯其文字作品的表演權。
從過去涉嫌劇本抄襲等類似文字作品侵權案件中,一般以表演作品製作單位為侵權主體,包括電影公司電視台為被告,鮮以演員為維權對象;但作為知名公眾人物,顯然此次事件無論如何收場,影星劉某所遭受的負面影響是不可避免的;劉某本人或者其簽約公司可以依據其與廣告公司合約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一般而言,明星代言或廣告拍攝製作合同會約定有關侵犯第三方權利情況下的處理方式。
本案中,奧迪作為廣告主也是廣告行為的主要實施方,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目前廣告公司已經表態將補償損失,如何補償,雙方是否可能達成和解尚不得而知。就著作權法規定而言有兩條賠償標准:受害方損失或侵權方違法所得;若損失或違法所得無法計算,法院可以根據情節在500元至500萬元之間判決賠償金額。這一規定也是新著作權法加大著作權保護力度的重要舉措。就本次事件而言,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和解,不排除法院考慮廣告主為價值較高的消費品,廣告產生了過億點擊流量所帶來的廣告效應和銷售增長因素而給出一個比較高金額判決的可能,我們拭目以待。
網路時代創作和抄襲都變得異常簡單,那麼更需要對原創的和知識產權的尊重。作為品牌方和代言人都要極其審慎地審查有關作品是否侵權,加強實質審查,過去品牌方和代言人更多是從合同上的違約條款和侵權責任上去加大廣告製作方責任,但這對於分工細化,創作迅速的自媒體時代,可能廣告公司也無法有效掌控自己的作品所有元素。失去了這道屏障品牌方和代言人需要親自審查作品來源,對於自創應審查創作過程底稿材料,是否有在先發表過的雷同作品,審查和檢索是必須的手段。如果是通過授權所取得,則向授權方核實以及授權方的來源的創作過程的審查也是需要考慮的基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