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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侵權

發布時間: 2023-06-09 19:18:07

1、公司員工被第三人侵權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有過錯的第三人追償,但是如果受害勞動者已經向侵權第三人主張並已得到了賠償,用人單位不得再向侵權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公司員工銷售專利侵權產品,公司要承擔侵權嗎

法律分析:公司員工銷售專利侵權產品,專利權人取得公司監制的員工名片,加蓋公司公章的送貨單,在公司銷售點公證購買專利侵權產品,公司廠房內保全專利侵權產品,則可認定公司侵犯了他人專利權,公司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七)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一)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的;(五)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六)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七)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3、勞務派遣員工受傷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員工的侵權責任應當由用工單位承擔,當然了,如果雇員在僱傭活動當中受傷的,是應當由僱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除非僱傭者存在重大過錯。這也是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所作出的明確規定。
一、勞務派遣員工的侵權責任承擔規定是什麼?
      勞務派遣員工的侵權責任應當由用工單位承擔,雇員在僱傭活動中受傷的,由僱主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雇員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因提供勞務致害責任與自身受害責任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根據最新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中規定: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僱傭關系中侵權的民事責任如何承擔
      侵權民事責任指的是,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9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在我們國家,用工方式不僅僅是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直接簽訂勞動關系,還包括有勞務派遣這種用工的方式,在這種用工方式當中,如果勞動者因為侵權行為導致他人受到損失,存在侵權責任,應當是由於用工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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