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軟體侵權
1、盜版軟體侵犯的是什麼版權
盜版軟體侵犯的是軟體的版權。著作權又叫版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盜版軟體侵犯的是軟體著作權。有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
(1)中國軟體侵權擴展資料
知識產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17世紀上半葉產生了近代專利制度;一百年後產生了「專利說明書」制度;又過了一百多年後,從法院在處理侵權糾紛時的需要開始,才產生了「權利要求書」制度。在二十一世紀,知識產權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到處充滿了知識產權,在商業競爭上我們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或者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
(二)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三)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四)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上的署名的;
(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的;
(六)其他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
2、軟體知識產權保護對策?
以上主要介紹了計算機軟體保護的發展,以及主要幾種方法。但目前我國的軟體企業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方面仍然與國外同類企業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在兩個方面問題上比較突出:一是保護軟體知識產權法制意識比較薄弱;二是知識產權歸屬關系不清。甚至還有一些企業尚未將保護軟體知識產權的內容納入企業管理制度之中。調查顯示,2008年中國軟體產業銷售額達7572億元,市場規模巨大,然而和國際先進技術產品相比,我國軟體行業發展還處於較為落後狀態。要想提高軟體產品國際競爭力,需要加大投入研發核心軟體技術產品,同時還要利用相關法律為其軟體研發、生產保駕護航顯得尤為重要,軟體企業建立良好的知識產權保障制度是當務之急。1、增強軟體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深入了解國內外有關軟體保護的法律法規首先應該加強自身保護意識,企業要清醒地意識到知識產權所能帶來得的相關權利與利益,同時明確私自使用和仿造他人產品將會承擔的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世界各國各地區有關軟體保護的法律法規不盡相同,企業應該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有的放矢的了解相關國家與地區的法規,積極主動的規避法律侵權風險以及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利益。有條件的軟體企業還可以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及時為軟體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幫助軟體企業應對軟體法律糾紛。2、對研發成功的新軟體及時依法登記軟體企業一旦研發出具有新的功能的軟體,應及時向國家軟體登記部門進行登記,從而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同時,向軟體登記部門登記後所獲得的證書,也能成為日後發生軟體侵權糾紛處理時的有效證據。3、為軟體產品通過其外包裝注冊商標軟體企業可以對新研發的軟體產品注冊商標,例如在軟體外包裝上或介質上標識和申明該商標,以防止其他企業仿冒本企業的軟體產品。這樣也可以為自身軟體產品增加一道安全保障。4、企業與員工簽訂保護軟體商業秘密協議軟體企業須建立健全防範不正當競爭的管理體制,並完善掌握企業軟體產品商業秘密的相關員工管理制度。在當今社會,某些企業為了在商業競爭中取勝,往往採用非法手段盜竊、利誘收買、脅迫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挖走競爭對手企業掌控軟體核心技術人才。對此,軟體企業應通過員工管理和保密制度加以防範。其一,可以利用勞動用工合同制防止掌握軟體關鍵技術員工以及在管理、營銷等重要崗位上的員工隨意「跳槽」而可能帶來的軟體商業秘密的泄密,軟體企業可依據《勞動法》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簽訂最低工作年限、競業限制、保密事項等法律條款來約束與防範員工隨意「跳槽」帶走企業商業秘密,並在本企業員工泄露本企業軟體等商業秘密時,便於企業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另外,軟體企業應制訂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的嚴格規章制度,特別要注意與掌握軟體核心技術的員工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採取周密的防止泄密的措施。針對侵犯商業秘密的各種復雜情況,軟體企業應加強日常管理,如建立相應的檔案管理制度、重大決策形成和軟體開發各個環節情況的記錄備案制度,對工作日誌等文檔要嚴格管理,不得丟失,對已經開發完成的軟體技術,由專人管理,及時封存備案。5、依靠軟體企業行業協會,應對軟體商業運作中的各種糾紛行業協會是市場經濟的一部分,更是市場不可缺少的運作機制,行業協會可以在WTO規則下對本行業企業進行政府所不能的公開保護。比如,美國杏仁行銷全球,能夠取得今天的成績與加利福尼亞杏仁協會的努力是分不開的。2003年,美國對中國紡織品設限,消息一經傳出,中國棉花協會立即有所反應,以行業協會的身份表示強烈反對。美國方面十分重視,立即派特使前來交涉,這是政府在WTO機制下所不能做的。再如,中國溫州產的打火機上世紀九十年代,暢銷整個歐洲,占據了歐洲百分之八十的市場份額,其後遭到歐盟的反傾銷調查,溫州打火機協會聯合相關打火機企業發揮群體優勢和作用積極應對,終於贏得歐盟反傾銷訴訟的勝利。軟體企業應積極加入地方軟體行業協會,在地方軟體行業協會的引導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內外軟體市場運作中一旦遇到了麻煩,可以尋求行業協會出面應對法律糾紛,面對法律糾紛,避免單打獨斗。6、依據軟體產品的特點,採取與硬體捆綁銷售模式軟體企業根據軟體自身的特點,摸索適合軟體特點的營銷模式,例如軟體企業可以將自己研發的軟體與硬體生產商或經銷商的硬體產品捆綁在一起進行廣告宣傳和捆綁銷售。既節約了廣告宣傳成本,又免去了增設營銷人員。軟體企業也可以採取「先予後擒」的銷售方式獲利,比如在新開發的軟體剛開始投放市場時,價格可以定得低一點,以利於佔領市場份額,一旦建立起牢固的市場基礎,就可以採取軟體的更新換代或技術升級等方式獲利。微軟公司的Office在中國有了牢固的市場基礎後,制訂了較高的產品價格就是一例。7、軟體企業的國內外預警機制軟體企業的應急和預警機制,是指企業對突發的利爭端的快速反應和對將要發生的軟體爭端的預告制度。軟體企業建立應急和預警機制是制定軟體戰略的需要,是軟體產生、利用和保護的需要,也是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需要,同時也是企業應對入世和經濟全球化,特別是實施「走出去」戰略的需要。軟體企業建立軟體應急和預警機制可以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贏得主動,以應對跨國公司和發達國家軟體企業在軟體技術領域里對我國企業的挑戰,維護我國企業的利益,避免軟體知識產權糾紛的發生,規避軟體侵權行為,保護好自主開發的軟體合法權益。企業軟體應急和預警機制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了解競爭對手在做什麼,從軟體相關資料庫中檢索競爭對手軟體技術發展信息,包括軟體登記情況、企業出版物、項目發布、招投標、廣告等。第二,對自主研發的軟體知識產權的產生、利用和保護的措施,特別是對軟體自主知識產權權受到侵害時的反應,通過實施防禦與進攻策略,保護企業自身的權益。第三,當企業被控侵犯他人的軟體知識產權時,企業應認真應對,指派有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法律人員製作是否侵權的技術判定報告,合理利用司法或者行政規則進行反訴或者利用交叉許可與原告商談合作意向,以及啟動快速反應程序,充分利用外部資源。第四,發布近期有可能被訴侵權的警示,在研究競爭對手的情況後,在競爭對手將要提出軟體侵權訴訟之前,向企業決策層提前發布警告,當企業被起訴時,作為被告對策方案的制訂,或者進行反訴,作為原告對策方案的制訂,包括警告的時間,選擇行政還是司法途徑、請求處理或起訴的時間、訴前證據保全、邊境措施等。8、跟蹤國內外軟體發展趨勢實時調整研發計劃方案軟體企業應及時了解國內外同行或競爭對手在軟體開發方面的實力、已經開發的軟體產品功能、作用、銷售情況、市場所佔份額、軟體研發的新動向等,及時調整經營方向和研發計劃。比如得知研發實力很強的同行對手已經領先開發某一應用軟體,而自身的實力難以與其爭奪市場,那麼還是及早改弦易轍,另闢蹊徑,比如國外一些大軟體廠商憑借其雄厚的財力和豐富的人力資源占據了某些高端軟體市場,國內一些開發實力較弱的軟體企業可以採取靈活機動的經營策略,搶占某些軟體的低端市場。軟體安價值越高,越要注意保護勞動成果,注重軟體的知識產權保護。通過閱讀上述材料,相信你對軟體保護有了新的認識。
3、在中國,員工辦公使用盜版軟體算侵權嗎?公司沒有提供該員工想要使用的這款軟體的正版,不用就沒法正常工作,
一般認為,一種行為如果具備以下構成要件,可以認定為是公司的侵權行為,而由公司內對受害者承擔責任容:1、須公司的工作人員實施的行為2、須公司工作人員所實施的行為與公司職務有密切關系3、須具備一般侵權行為的要件話說個人商用是個什麼概念,我沒聽說過啊。。。個人行為個人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你不把盜版軟體帶回家放到自己的電腦上自己用(繞口令啊),就不算你的責任。也就是說,你可以把公司電腦帶回家用盜版軟體做公司的事情,你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當然,如果你是公司法人代表,你就得為公司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
求採納
4、為什麼國內盜版侵權這么嚴重
知識產權主要是指人們對其從事智力活動而產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在我國雖然實行知識產權制度比較晚,只有20多年的歷史,但是發展的速度非常快。這20年裡,我們形成了一個適合我國國情並且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完整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還建立起一個包括知識產權的行政審批、宣傳培訓、中介服務、學術研究等等在內的一個工作體系;也建立起一個行政與司法兩條途徑、並行運作的知識產權執法體系。這也就是說一個包括法律體系、工作體系、執法體系的知識產權制度,我國在短短的20年裡都把它建立起來了。 在實際發展中,我國也保持了一個高速度。近些年來,我國的商標注冊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國的商標申請量是58.8萬件,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分別是11萬件。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與第二名拉開了很大距離。在這些年的科技發展中,我國也在各個領域,包括農業、製造業、高科技領域也擁有了自己的知識產權,但是綜合看來我國在知識產權制度建設方面依然存在嚴峻的挑戰,我國知識產權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有: 一、我國知識產權自主創新之路將艱難而漫長 以專利為例,專利有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其中技術門檻比較高的,或者說含金量比較高的專利是發明專利,它要經過嚴格的審查檢索,最後合乎法律規定才給予授權。首先從數量上看,我國的發明專利申請量是13萬件,這個數字在世界范圍內雖然排前幾位,但是被13億人一除,我國的人均專利擁有量就很少了,我們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這13萬件專利中,其中一半來自外國的公司,主要是跨國公司,他們要在中國投資、進入中國市場,首先要確立自己的知識產權,並且國外公司在申請專利方面是非常活躍的;那麼剩下一半專利來自國內,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個人申請,而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特別是我國的企業申請的專利只有60%多一點。也就是說剩下的4萬多件專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專利申請來自三資企業;剩下兩萬多件是國營企業、民營企業申請的。這兩萬多件與我們幾百萬家企業這個總數相比就很少了。 其次看一下質量的分析。據統計,這么多年來,技術含量比較高的發明專利,本國人、本國企業申請的最集中的領域有:第一位是中葯,國內申請佔98%;第二位是軟飲料,佔96%;第三位是食品,佔90%;第四位是漢字輸入法,佔79%。這是我們占優勢的比較集中的領域。而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所集中的領域主要是高科技領域:第一位是無線電傳輸,佔93%;第二位是移動通訊,佔91%;其後為電視系統,佔90%;半導體佔85%;西葯佔69%;計算機應用佔60%。從這里不難看出,國外申請的重點是放在了高技術領域,放在高端。國人申請100件專利,其中發明只有18件,82件是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外觀設計就是產品的造型,實用新型就是關於產品結構上的一些改進、一些創新。而來自國外的申請,100件有86件是技術含量比較高的發明專利。這也是一個很鮮明的對比。 在我國現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業非常重視知識產權,重視自主創新,重視形成自己的核心技術。像深圳華為公司,它是專門製造通訊產品的一家民營企業,它的研發人員占員工總數的46%,是國內所有企業中申請發明專利最多的,累計申請國內專利3500件,同時向國外申請了400多件,注冊商標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爾、海信、青啤等,他們在自主知識產權方面做得也比較好,申請了很多專利,像海爾平均每天申請3件專利,每年1000多件,青島啤酒也是一個很有名的馳名商標。但是這樣的企業數量太少了。還有大量的企業沒有自主創新,沒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術。 據統計,國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企業,僅佔大約萬分之三,有99%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有60%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之所以在國際上造成了這樣的影響,就是中國只是一個製造大國,在知識產權方面我們還處在一種比較落後的狀態,很多人說我國的企業是有製造沒有創造,有產權沒知識。像我們國家民航客機,百分之百從國外進口,當然最近嘗試製造商用民航客機。我國高端的醫療設備、半導體以及集成電路製造設備和光纖製造設備,基本上都是從國外進口的。很多重要的裝備,製造產品的機器,都是從國外進口的,例如,石化裝備的80%、數控機床和先進紡織設備的70%依賴進口,彩電、手機的關鍵技術50%以上掌握在跨國公司手裡,包括電腦,小小的一個滑鼠我們也要交專利費,DVD播放機要交專利費。類似這些技術的知識產權,掌握在他人手裡。我國的外貿總額已經居世界第三位,但是自主創新的高技術產品僅僅占外貿總額的2%。 十六屆五中全會以來提出要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企業,這個知名品牌也是很重要的,它也是知識產權的重要方面。我國要建設創新型國家,就必須強調要自主創新、要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形成自己的知名品牌,這對於我國的企業來說是將是一條既漫長又必要的道路。 二、在知識產權創新的過程中科研經費的投入量不足 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即R&D活動,與科技的創新活動之間有著正相關的關系。 一方面我國的R&D支出呈現出增長的趨勢。我國的R&D總經費2001年為1042.5億元,2002年達1287.6億元,2003年增至1539.6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三年累計為「八五(1991年至1995年)」R&D總經費累計的2.3倍,為「九五(1996年至2000年)」R&D總經費累計的1.3倍。 可以獲取的新近統計數據顯示,2002年美國的R&D總經費為2771億美元;按當年匯率計算,日本為1240億美元,德國為502億美元,法國為325億美元,英國為293億美元,加拿大為138億美元,我國為155.6億美元。我國R&D經費的規模繼2001年超過義大利之後,2002年又超過了加拿大而位居世界第6。 另一方面,以美國為首的七國集團(G7)的R&D總經費合計已佔到世界R&D總經費的80%以上,高於其經濟產出佔世界經濟總產出的份額。發達國家依然保持著對當代科學技術前沿知識的絕對壟斷,並以此作為維持其國際競爭優勢的重要籌碼。我國R&D總經費雖已位居發展中國家前列,但在R&D投入世界格局中的弱勢地位,並未發生根本性的改變。 根據錢納里的經濟發展階段劃分理論,並綜合多項指標(包括按1970年美元以匯率法計算的人均GDP指標)分 析,我國的經濟發展確實已經進入了工業化中期階段。應當指出的是:我國R&D總經費已居世界第6,但R&D投入強度僅為1.31%,低於工業化中期階段國家1.5%的平均水平;我國製造業的產值佔GDP的比重已達55%,但產業結構由「重工化」向「高加工度化」方向的調整進展緩慢;我國有百多種工業品的產量位居世界第一,但我國在國際技術貿易即與知識產權交易密切相關的無形技術交易中,卻存在巨大的貿易赤字。比照處於這一發展階段國家的R&D投入強度與技術能力,我國R&D投入強度與技術能力明顯滯後於經濟的發展。 三、在我國存在較為嚴重的侵犯知識產權的現象 知識產權侵權是全世界普遍面臨的問題,任何一個國家都存在著知識產權侵權的現象,就連自我標榜為知識產權保護模範國家的美國也存在侵權問題。 對於我國來說,知識產權糾紛的高發期已經到來。說到知識產權糾紛,當然大家首先會想到我們國家的企業和國外企業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其實,我們自己企業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也呈上升趨勢。 以我國的軟體企業為例,我國市場的知識產權侵權,嚴重打擊了軟體企業的發展,因為他們的主要收入來自國內市場,而不是海外或國際市場。盜版使軟體廠商無法獲得正當的投資回報,因而使他們無法擴大對軟體研發的投入,這嚴重削弱了中國軟體企業的競爭力,使其在競爭中處於不利的位置。SAP中國首席代表栗樹和博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過度的保護政策,雖然保護了弱者,也會使強者變成弱者。從軟體發展的角度看,首先要最大限度地保護知識產權和創新,其次應最大限度地吸引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而不是單純用某種方式發展軟體企業。這才是政府推動軟體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的真諦。」實際上,我國對於軟體業發展的鼓勵是不遺餘力的。2000年6月出台的《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中對軟體產業大致多方面的扶持政策。中國軟體行業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自文件發布到2004年12月31日,根據18號文精神,累計退稅達130億元人民幣。 但這種簡單的扶持作用並不明顯。據信息產業部統計,2004年我國軟體產值2200億元人民幣,出口額僅28億美元。員工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大企業只佔全行業的0.8%,而50人以下的小企業佔到全行業的65.9%。相比之下,在印度,員工人數千人以上的軟體企業有上百家,排名前五位的軟體企業的人數都在5000人以上,印度軟體企業的員工人數平均300人。2004年,印度僅軟體出口就達120億美元。而我國目前做通用軟體的企業基本上已經全軍覆沒、所剩無幾了,除了幾家做Linux系統的還在苦苦支撐。因此正版率的提高,對保護軟體企業十分有利。只有正版率提高了,市場規范了,企業的資金積累才能進入一個良性循環,有助於企業更好地自主創新。 知識產權保護是一把雙刃劍,一旦保護不力,受傷害的不僅是外資企業,國內企業同樣無法獲得發展和壯大。我國要實現改變依靠資源消耗和簡單加工獲得發展,轉而依靠科技創新實現增長的轉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5、打擊盜版軟體,軟體著作權侵權該怎麼辦
軟體著作權被侵權該怎麼維權:
一、如果被侵權作品系職務作品,則作者應向所在單位查詢單位是否許可了第三方使用該作品。
二、確認對方行為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有關作品合理使用的規定。
三、通過著作權集體組織或者中國版權信息網等途徑查詢相關方是否已支付了有關的使用費。
四、確認對方確系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或剽竊後,應及時固定侵權證據:
1、侵權作品在紙面媒體發表的,則應取得相應紙面媒體的原件;若無法取得原件,則應到圖書館取得加蓋圖書館收藏章的復製件。
2、侵權作品在計算機網路上發表的,則應去任意一個公證處做相關互聯網資料的證據保全公證;權利人可委託他人辦理證據保全公證,但需要出具委託書並提交作者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若選擇互聯網侵權資料的律師見證,則存在一定的訴訟風險。律師見證書的性質是證人證言,其效力遠不及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
五、可採取的維權方式
1、與侵權者協商,要求其停止損害行為以及賠償;
2、申請版權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3、直接向法院起訴;
4、書面合同中有仲裁條款,可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難以計算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錄音錄像製品,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鄰接權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鄰接權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鄰接權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8.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6、軟體著作權侵權認定標准
法律主觀:軟體著作權的認定標準是什麼1、由開發者獨立開發;2、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四條受本條例保護的軟體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第五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體,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軟體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行的,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軟體,依照其開發者所屬國或者經常橘拿指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依照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條例保護。第六條本條例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以上內容由網小編整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如果還有什麼疑問的,建議到網咨詢專業律師。網致力於為大家打造優質的法律咨詢服務平台。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五條,主管著作權的部門對涉嫌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和物品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圓配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敏棚有關資料;對於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和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主管著作權的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7、計算機軟體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計算機軟體是會受到著作權保護的;但一般著作權也只會保護計算軟體的程序還有文檔,對於計算機軟體所開發的思想還有就是發現,以及原理、演算法、處理的過程這些是不會受到保護的。一、計算機軟體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計算機軟體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7條的規定,除計算機軟體的程序和文檔外,著作權法不保護計算機軟體開發所用的思想、概念、發現、原理、演算法、處理過程和運算方法。也就是說利用他人已有的上述方面開發自己的軟體,並不構成侵權。因為開發軟體所使用的思想、概念等均屬計算機軟體基本理論的范圍,是設計開發軟體不可或缺的理論依據,屬於社會公有領域,不能為個人專有。
二、軟體著作權人的權利內容。
軟體著作權人的權利通常包含下列內容:
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3使用權,寬頌即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復制、展示 、發行、修改、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其軟體的權利。其中的「翻譯」是對軟體文檔所用的自然語言的語種間的翻譯。
4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軟體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5轉讓權,即向他人轉讓上述使用權和使用許可權的權利。
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行使了這些權利,將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應歲仔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將受到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限制。
對於賦予著作權人的權利,著作權法通常亦給出一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權人的局部利益與社會的整體利益。中國對軟體著作權的限制主要是:
1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對軟體的開發者身份權的保護不受時間限制。
2在保護期內,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非商業性目的的需要對軟體進行少量復制,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
3在保護期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系統內或者所管轄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由上級單位或者政府部門下達任務開發的,對於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軟體,有權決定指定慎雀鄭的單位使用,並由使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使用費。
4合法持有軟體復製品的單位、公民,在不經該軟體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內;為了存檔而製作備份復製品;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
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綜合上面所說的,計算機軟體同樣也是屬於個人所擁有的作品,同樣也被納入了我國著作權保護范圍,但對於這個作品的保護也是有時間限制的,對於普通的自然人一般可以保護到死亡之後的五十年,而對於法人或者是其它的組織那麼只能保護在發生之後的五十年。
8、微軟中國訴我公司使用盜版軟體,是否侵權?
這是微軟慣用手法,基本上不是騙子;
他們會先和貴公司進行商務洽談,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則進行法律訴訟;
就目前情況來看,微軟公司起訴的公司,全部是勝訴;
如果還有什麼需要了解的,可以私信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