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創意版權保護
1、網站版權問題
1.現在互聯網上已經出現一個網站名字叫「中國建材網」那麼,我又建多一個網站名字叫「中國建材網」行嗎?
當然不行,因為網名也是有版權的。
2.這方面需要注冊嗎?
要注冊的。
3.在那裡查詢到人家有沒有注冊呢?
注冊過程中就會有提示,如果你注冊的已經存在了,系統就是提示你。
2、有一個網站的創意點子,如何申請保護的權利,版權或者知識產權
申請版權有如下的步驟:
1、材料要求:
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權利歸屬證明;
(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5)作品說明書(請從創作意圖、創作過程、獨創性三方面寫,並作者簽字);
(6)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
(7)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辦理步驟: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製作發放登記證書—公告。
3、辦理時限:
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5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後4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3、如何保護卡通形象的版權?
第一步是保存好您撰寫卡通形象的底稿或其他原件。
第二步是到中國版權中心進行專版權登記。屬
第三步,建議完成版權存證,由於區塊鏈技術成熟,線上版權存證能確保作品信息的唯一性。通過第三方機構,如匯桔ip鏈,對作者身份、完成時間、作品內容作出證明,形成一份客觀、完整、公正的備案證書,該證書法律效力僅次於著作權登記證書。
原創證據越多,維權難度越低。
4、創意該怎麼受保護?
創意是一種無形資產。一個好的創意,可能給權利人帶來巨大的財富。然而,我國並沒有專門的創意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那麼,我們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保護自己的創意呢?
一、商標注冊
如果創意屬於某種商品或服務的商標設計,則權利人可以通過申請商標注冊來保護自己的創意。我國《商標法》規定,權利人對於依法申請並獲得注冊的商標享有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任何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或者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或者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或者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都屬於侵權行為。商標權人可以依據《商標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二、專利申請
如果一個創意是基於一項技術發明,並且符合我國《專利法》關於申請專利的各項規定,則權利人可以通過申請專利獲得保護。根據創意的具體內容,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但是應當注意,一旦將創意申請專利,不論權利人最後是否獲得專利授權,該創意都已為公眾所知。此外,專利的保護有一定的期限,不是無限期保護。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三、版權保護
很多創意往往夠不上申請專利的標准,但如果該創意是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的智力成果,則權利人可以將創意以作品的形式表現出來,通過著作權法尋求保護。我國《著作權法》對作品的保護范圍很廣,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四、作為商業秘密保護
如果一個創意,既不能申請商標注冊,也不能申請專利或形成作品。那麼,如果該創意是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則權利人可以將其作為商業秘密獲得保護。權利人應當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與獲悉該創意的單位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要求其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該商業秘密。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當發生商業秘密侵權時,權利人可以依據相應的法律尋求救濟。
5、對於惡意剽竊創意的人,原創者為維護版權應該怎麼做?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版權的保護是對於原創者來說是很重要的,保護版權有利於發展知識產權經濟,維護我國的秩序,保證原創者的利益。對於創意被惡意剽竊的情況,原創者該如何維護版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6、在網路上發表自己的什麼作品,受版權保護嗎?
1、在網路上發表自己的作品,是受版權保護的。
2、網路版權也算是著作權,是指文學,音樂,電影,科學作品,軟體,圖片,等知識作品的作者在互聯網中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
非法轉載的情況的常見情況包括:
轉載變原創
某網站轉載文章,通過更改文章標題等部分內容將文章改頭換面,署名卻不是原作者。這類情況侵犯了作者多項權利,包括署名權、編撰權等,是一種極其嚴重的侵權行為,這類情況在一般只存在於一些小型網站中,某些大型網站也存在這種情況,但不是很多。
轉載不署名
指的是轉載的文章不標注作者信息,這是第一種情況的變種,不署名常常默認是網站原創。且第一種情況往往是用這種方式實行。
轉載無鏈接
這只在原作者註明轉載需要用鏈接方式註明出處的時候才屬於法律上的侵權。這種情況常見於大型網站中,這是最輕的侵權行為,但被許多大型網站普遍採用的方式。這類侵權只在互聯網中才會出現。作為站長,大家都知道鏈接的重要性,互聯網評價網站權重的第一要素是外鏈的多少,無連接的轉載會使得搜索引擎檢索出現的文章出現混亂,往往原創作者的文章並不是排名第一位,轉載網站的文章才出於第一位,對於讀者來說是不希望出現這種情況的。從產生的影響來說,這顯然屬於不道德行為。許多獨立博客主推崇的cc協議同樣禁止這種行為,但是目前國內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屬於侵權行為。但是如果作者註明轉載需要用鏈接方式註明出處時,根據相關條款,「轉載無鏈接」屬於侵權。
非法轉載
當作者明確禁止轉載時,強行轉載,雖然註明作者並用鏈接方式指向原文,這仍然屬於侵權。
互聯網管理沒有出台專門的法律文本,現在最全面的互聯網法規是國務院出台的互聯網工作條例,互聯網無時無刻在飛速發展,我們期待著全面完善的互聯網法律的出台。
7、廣告創意可以獲得知識產權保護嗎?
這個廣告創意四字定義不夠清楚。創意本身不能夠獲得著作權保護,但是創意書可以得到著作權保護,但是如果根據創意書做成廣告,那麼這並不侵犯著作權(國內有相關案例,好像是某個女子樂隊)。創意書本身是文字作品,而廣告可能是美術作品,或者影視作品等。著作權要區分思想和表達,著作權保護的僅是表達,而不保護思想。創意屬思想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