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糾紛案
1、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程序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知識產權糾紛提起訴訟的,起訴的流程包括收集起訴證據,寫起訴書,確定管轄法院,向法院提交起訴材料、交納訴訟費,等待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知識產權糾紛怎麼量刑
知識產權 糾紛, 違法所得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早仿鎮役 ;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規定, 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 罰金 ; (一)以營利為目的,實施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 侵犯著作權 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 (1) 非法經營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未經 著作權 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合計在大者一千張(份)以上的; (3)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簡單概括以上規定,違法所的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復制侵權光碟在一千張以上的,即陸粗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合計在五千張(份)以上的; (3)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簡單概括以上規定,違法所的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復制侵權光碟在五千張以上的,即可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3、知識產權糾紛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1、雙方協商。協商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後,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直接的協商和談判,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2、調解。調解是指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後,經雙方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從中協調,使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互作讓步,達成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3、採取行政處理。行政處理是指知識產權糾紛有關的當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知識產權糾紛或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活動。4、申請仲裁。仲裁是指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審理,由仲裁機構做出對爭議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解決糾紛的制度。5、提起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審理和解決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知識產權糾紛
法律分析:知識產權糾紛是指知識產權人因行使知識產權或不特定第三人侵犯自己的知識產權與不特定第三人產生的爭議。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三、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
(八)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推動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發揮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針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並由侵權人承擔實際發生的合理開支。進一步推進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機制。加強海關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加大國際展會、電子商務等領域知識產權執法力度。開展與相關國際組織和境外執法部門的聯合執法,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對外合作,推動我國成為知識產權國際糾紛的重要解決地,構建更有國際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環境。
(九)加大知識產權犯罪打擊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重點打擊鏈條式、產業化知識產權犯罪網路。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完善涉外知識產權執法機制,加強刑事執法國際合作,加大涉外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偵辦力度。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間打擊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司法協助,加大案情通報和情報信息交換力度。
(十)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預警防範機制。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情況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推動完善商業秘密保護法律法規,加強人才交流和技術合作中的商業秘密保護。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調查。建立收集假冒產品來源地相關信息的工作機制,發布年度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報告。加強大型專業化市場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發揮行業組織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積極作用。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加強在線創意、研發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預警防範能力。加大對小微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援助力度,構建公平競爭、公平監管的創新創業和營商環境。
(十一)加強新業態新領域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植物新品種、生物遺傳資源及其相關傳統知識、資料庫保護和國防知識產權等相關法律制度。適時做好地理標志立法工作。研究完善商業模式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實用藝術品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制度。加強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研究,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
(十二)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完善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制度,制定相關反壟斷執法指南。完善知識產權反壟斷監管機制,依法查處濫用知識產權排除和限制競爭等壟斷行為。完善標准必要專利的公平、合理、無歧視許可政策和停止侵權適用規則。
5、知識產權案怎麼辦
現在大家對於自己的知識產權都是比較看檔棚毀重的,知識產權作為公民的無形財產,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在社會生活中,不少人會為了謀取利益而去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主要是在沒有得到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將他人的知識產權行備用作商業用途。那麼知識產權糾紛案怎麼處理?閱讀完以下為您整理的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一、知識產權糾紛案怎麼處理
(一)協商。知識產權糾紛當事人雙方協商後,對糾紛問題有了一個解決方式,達成一個和解協議。
(二)調解。知識產權糾紛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申請,由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在當事人進行協調,之後對糾紛達成協議,解決知識產權糾紛。
(三)處理。這個是到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進行處理,也就是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或者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侵權行為等違法行為的活動和改。
(四)仲裁。首先當事人願意通過仲裁,將糾紛提交給仲裁機構進行審理,然後仲裁機構對雙方爭議的地方進行處理,作出仲裁裁決或者調解書。之後由知識產權糾紛的當事人進行履行。
(五)訴訟。雙方當事人對知識產權糾紛問題不能夠協商、調解等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因為這種方式,是最有力,最能夠讓對方信服的方式。
二、知識產權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一)歸屬權糾紛。這個就是問誰才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誰才是真正的人,誰應該具有這個爭議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是單方知識產權人還是共同知識產權人等糾紛。
(二)侵權糾紛。這種情況是知識產權人和不特定的第三人因為侵權行為而發生的爭議,我們可以理解為沒有經過授權(知識產權人)許可,自己擅自使用知識產權,自己從中獲得利益。
(三)合同糾紛。這種就是在知識產權轉讓、知識產權許可使用過程中簽訂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因為合同而引起的爭議。
(四)行政糾紛。知識產權當事人不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所作出的決定,而由此產生的糾紛。
三、侵犯知識產權的訴訟時效
侵犯知識產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的權利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該知識產權仍在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責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發布的《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3條、2002年發布的《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2002年發布的《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定:
專利權人、著作權人、商標權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只是損害賠償數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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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可知,遇到知識產權類的糾紛,我們可以選擇和對方協商解決,或者申請調解仲裁以及到法院進行起訴,到法院提起訴訟是最有力的一種方式,但是要注意訴訟時效為2年。可見多了解法律知識對我們的生活有很大的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律師。
6、知識產權糾紛由什麼法院管轄
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是怎樣規定的
(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碼喚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原告僅對侵權產品製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製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製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製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銷售者是製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製造者製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二)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三)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四)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五)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中的侵權行為地,是指未經品種權所有人許可,以商業目的生產、銷售該植物新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將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重復使用於生產另一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六)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液襲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七)其他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知識產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由於我國法院眾多,如果不對具體案件的管轄法院做出規定的話,那麼當事人肯定不知道應該向哪裡的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體的權屬、侵權糾紛以及壟斷糾紛第一審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對知識產權法院的管轄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條 外觀設計專利的權屬、侵權糾紛以及涉馳名商標認定第一審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外觀設計專利行政案件除外。
本規定第一條及本條第一款規定之外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標的額在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數額以上的,以遲埋凱及涉及國務院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關行政行為的,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對知識產權法院的管轄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之外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