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文侵權後果
1、未經許可收錄作品並提供下載,知網侵權被判賠十九萬,知網還存在哪些問題?
未經許可收錄作品並提供下載,知網侵權被判賠償19萬,知網不僅存在著高高在上的態度問題,同時還存在可能還有侵權的問題。
一、未經許可收錄作品並提供下載,知網侵權被判賠十九萬
按照目前19名作家對知網的起訴,知網竟然侵犯他們的著作權利,同時沒有經過他們許可,就將作品上傳到知網並且收錄,更為離譜的是可以提供下載服務,這是這些作家完全不知道的。按照這19名作家的訴求,其實他們索賠金額達到了700餘萬元,知網正在尋求這些作家的諒解,但是更多的則是大家關注知網究竟存不存在侵權行為。
二、知網還存在這些問題
盡管知網已經在整改當中,同時目前的態度比之前不知道好了多少,但是我們仍然能夠感受到知網還是存在著問題的。首先,知網目前的態度還是比較惡劣的,同時還展現出一種高高在上的傲慢。其次,知網目前正在積極解決這個事情,但是由於知網此前對於許多作品都是未經授權就已經下載,同時還將這些作品刊登在相應的網站上,所以估計知網自己也不知道哪個作品存在侵權,哪個作品不存在侵權,知網還需要進一步了解才能夠得知自己的作品侵權問題。
三、總結:還是應該給知網一些整改的空間
盡管目前知網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但我們無論如何都應該給知網一個整改的空間,知網目前已經發布了一系列整改措施,而且相關措施也會在相關部門的監管下持續進行,所以我們根本不需要擔心知網,後續還會出現更多的幺蛾子。這也就意味著我們不僅要關注知網目前存在的這些問題,同時還要關注知網之後能給大家帶來什麼樣的知識體驗,畢竟知網已經比之前布置好了多少。
2、浙大副教授博士論文被判剽竊,將面臨什麼後果?
什麼後果?後果已經出來了,法院判決其停止侵權並公開道歉,賠償了11.5萬元。
其實原告黃陽陽(現就職於某律所,愛丁堡大學博士)為「博士論文被抄襲」這個事堅持了11年,終於維權成功,實屬不易啊。
黃陽陽曾在愛丁堡大學讀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讀博,兩人時常通過郵件進行學術交流。2011年,黃陽陽在撰寫博士論文期間發現,此時王超已經從港城大畢業,其發表的博士論文有很多內容和自己的論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這或許是因為黃陽陽曾經把論文草稿發給了王超。
王超給黃陽陽發的郵件
王超給黃陽陽發的郵件
2013年,黃陽陽開始向港城大投訴王超論文抄襲一事,港城大也認定了王超論文剽竊,論文也被移除了學校官網。我去,就這樣處理嗎?是個正常人都會覺得處理太輕,何況是博士黃陽陽,於是就將王超起訴到法院,一審、二審均勝訴。
2022年6月23日,二審維持一審判決,認為王超博士的論文剽竊了黃陽陽的論文觀點,侵犯了發表權、署名權、復制權、信息網路傳播權,判王超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登報公開致歉,並賠償11.5萬元。
這樣的判決屬於民事責任,法院判決是完全合理的,根據《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復》中將「抄襲」定義為「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論文屬於文字作品,而我國《著作權法》有規定,作者對自己的論文有完整的著作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及獲得報酬權等。
論文剽竊從《著作權法》來看,肯定是作品剽竊行為,王超教授沒有經過原作者同意,摘抄、復制原論文內容,這不是很明顯嘛,侵犯著作權。《著作權法》第47條規定,剽竊他人文字作品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民事責任已經承擔了,但論文剽竊還涉及到行政責任,而學校目前還沒有做出任何行政處罰或處分,只是暫停了王超的教學工作,也可能在調查。
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第3條中規定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其中一條就是「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
發現作假怎麼處理呢?第7條規定,申請學位的論文如果出現剽竊等情形,學位授予單位可以取消其申請資格;如果已經獲得學位了,學位授予單位可以依法撤銷其學位,並注銷其學位證書。而且要向社會公布。從處決當日開始起至少3年內,各學位授予單位不能再接受剽竊人的學位申請。
還有要說明的是,學位申請人員如果是在讀學生,那麼學校或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如果是在職人員,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紀律處分,還要通報所在單位。
如果按照這樣的規定,學校是不是應該給予王超教授行政責任,撤銷其博士學位是不是合情合理,而且要公之於眾。
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都在不斷完善,現在咱們國家對論文剽竊在法律、法規層面都有明確的判定標准,按這些標准來完全沒毛病,既然剽竊人家論文就應該要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如果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再說了,法院已經判了,學校是不是該回應一下了。
3、湖南大學通報論文抄襲事件,抄襲論文會有什麼後果?
最近,湖南大學一位學生全文抄襲論文的事情在網上傳播的沸沸揚揚,對此,湖南大學在官方微博上也回應了,稱收到相關舉報後,也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開展調查,發現這位學生的碩士學位論文確實構成了學術不端的行為,涉嫌抄襲,已經撤銷了這位學生的碩士學位以及導師的指導教師資格。
抄襲論文的事情非常嚴重,當然也需要承擔嚴重的後果。首先,一旦發現論文的內容有抄襲的嫌疑,那麼指導老師會把論文打回,學生需要重寫,這也會影響畢業的時間,沒有達標的論文,學校一般都會用延長畢業時間的方式進行處理,這也會影響學生的學業進度以及實習時間,也會對個人產生不良影響。其次,嚴重的話,也會取消學位,如果事件被爆出來的話,不僅會降低自身的信譽度,還會危害到學校的形象,一般學校都會有相應的行政處罰,比如論文不合格,那麼就無法授予相對應的學位。最後,如果被發現侵犯了著作權,那麼就要負法律責任,很可能被認為是剽竊他人的勞動成果,這樣的話,事情就非常的麻煩,一旦被原作者起訴,那麼很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是法律責任。
由此看來,學生抄襲論文的事情非常嚴重,學校對學術不端的行為零容忍,並且加強管理,絕不姑息這種行為。不僅僅是湖南大學,對此事情非常的重視,每個學校對於論文造假都採取了非常嚴格的處罰方案,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抄襲論文的學生。
我覺得這件事情可以給廣大學生敲響警鍾,讓每一位學生都要好好學習,靠自己的努力完成論文才是關鍵,杜絕一切抄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