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輯nba視頻算不算侵權
1、做視頻素材剪輯算侵權嗎
法律主觀:剪輯網上視頻不一定屬於侵權行為。如果獲得著作權人許可,並向其支付報酬的,不是侵權;但如果未經許可,歪曲、篡改他人視頻作品、剽竊他人視頻作品的,是侵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棚歲飢、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雀賀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鏈返、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等。
2、剪輯視頻犯法嗎
剪輯視頻是否犯法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獲得版權方許可的就不犯法,但是未經允許進行改編或使用,不管是否盈利、有沒有註明出處,都有侵權的風險。相關法律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3、體育賽事剪輯算侵權嗎
沒有版權,且是盈利性的,肯定侵權
目前司法界對體育賽事節目是否算作品持兩種態度。一方面,以王遷老師為首的多數派認為雖然體育賽事節目具有一定的獨創性,但其「創作高度」未達到著作權法的要求,即其「創造性」不夠。另一方面,少數派的意見是體育賽事節目屬於作品,理應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他們認為體育賽事節目不僅僅是賽事的呈現,它融合了復雜的拍攝過程(如,多機位)、較高的拍攝理念(蒙太奇等)、以及後期的剪輯製作等,其獨創性不低於其他的影視作品,應該屬於作品,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其次,更有學者表示,「創作高度」和「創造性」並沒有準確的衡量標准,在法律法規中也沒有相關規定,在國內外法律體系中也沒有明確體現,似乎屬於「無稽之談」。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含義是right(版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 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4、剪輯視頻違法嗎?
法律分析:剪輯視頻涉及到這三項算違法,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5、發布剪輯視頻算侵權嗎
法律分析:算侵權,行為人在未經過著作權人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對有版權的視頻進行剪輯拼接的行為也會構成侵權,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一、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所有視聽節目網站不得製作、傳播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的節目;不得擅自對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網路原創視聽節目作重新剪輯、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節目片段拼接成新節目播出;不得傳播編輯後篡改原意產生歧義的作品節目片段。嚴格管理包括網民上傳的類似重編節目,不給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剪拼改編視聽節目提供傳播渠道。對節目版權方、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影視製作機構投訴的此類節目,要立即做下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6、剪輯視頻算侵犯著作權嗎
剪輯視頻不是一定侵犯著作權的。若該作品未經著作權人公開,而行為人未經許可,也未支付相應報酬而在一定媒介上傳播剪輯作品的,構成侵權行為。若不滿足前述條件之一的,則不購成侵權。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7、剪輯nba錄像發布算不算侵權
肯定是有啊。西方發達國家是很注意知識產權的保護的。你經常看NBA不就只有那幾家特定的轉播平台嘛,而且關於它的比賽視頻、標志,廣告語等等相關的一系列產品都是不能隨意發布的,否則是侵犯知識產權的。一般個人行為還好,但不得用於商業等盈利的范圍和用途。以上僅供參考。
8、剪輯別人的視頻侵犯版權嗎
一、剪輯別人的視頻侵犯版權嗎
1、剪輯別人的視頻是否侵犯版權,視情況而定:
(1)如果當事人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以及剪緝的視頻已經公開播放,此時沒有侵犯版權;
(2)如果剪輯的視頻是未經授權而公開播放的,是會侵犯著作權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稱的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
二、著作權的特徵有哪些
著作權的特徵如下:
1、作者因創作作品自動產生著作權,不必履行登記、注冊手續;
2、專有性,即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
3、地域性;
4、時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