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圍侵權事件都有什麼
1、500名藝人發文反對短視頻侵權,你知道有哪些段視頻侵權事件?
在4月9日的時候,就開始有70多家影視傳媒單位、行業協會聯合聲明,將對未經授權進行剪輯、切條、搬運、傳播等行為進行必要的法律維權行動,而在4月23日,500多名藝人,包括李冰冰,楊冪,龔俊等人在內,聯合發起聲明反對網路短視頻侵權行為。
在4月25日上午的時候,國務院新聞辦舉辦關於落實“十四五”的規劃綱要,加快知識產權強國的的新聞發布會,而在最近多家影視傳媒單位以及藝人發布聲明表示反對網路短視頻侵權行為。在這之前其實有很多的侵權事件發生,但是基本是無疾而終,因為我們對這類事件的態度基本屬於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態,也因為在這方面相關意識比較薄弱,所以導致了侵權行為的變本加厲。
在今年房琪的視頻被人抄襲,兩人在社交平台上面對峙,但是即使經過多方的對峙,最終的結果還是沒有無疾而終,所以說其實維權之路是很難的。事件的開始其實是房琪被人@說有人抄襲她的視頻,她雖然去看了但是沒有說什麼,但是後來抄襲者變本加厲,說是自己寫的腳本在先,房琪抄襲她的,於是兩人就這件事在社交平台上對峙,但是因為各種文案的相似度十分高,所以很明顯肯定有一個人是抄襲的,而房琪的文案水準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也正是因為這些原因所以大家都很相信房琪。
而在19年的時候也有人因為自己拍攝的汽車被相關公司未經允許進行宣傳推廣,最後將相關公司一紙訴狀告上法庭,最終結果是相關公司被證實侵權,賠償原告損失。其實在近年來,我們對於知識產權的意識也是越來越強,所以在這一次的反對短視頻侵權當中也是獲得了絕大多數人的支持。
2、一,網路新聞侵權主要有哪些現象,請以現實中的案例加以說明
您好, 網路新聞侵權主要存在以下情形:
(一)網路新聞侵犯名譽權
網路名譽侵權的行為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 通過電子郵件侵犯名譽權。侵權人利用電子郵件將不當言論進行廣泛的散發,導致受害者的名譽毀損。
2、 在博客上撰文侵犯他人名譽權。網民可以在自己的博客上撰寫自己的文章供他人閱 覽,這也是當下網路虛擬生活中常見的消息來源之一,因為在文章中通常都會包含有作 者本 人的主觀意思,這也是侵犯他人名譽權的一種重要方式。
3、 網路新聞失實和網路運營商失職侵犯他人名譽權。如果網路新聞報道失實或網路運營商失職未盡合理審查、監管義務, 沒有及時刪除侵權文章, 致使謠言在網上流傳, 敗壞他人名譽。
(二)網路新聞侵犯隱私權
網路新聞侵犯隱私權又分為兩種情況:主動侵犯他人隱私權,「被動地損害他人隱私權
1、 主動侵犯他人隱私的現象大量存在,且這種現象經常的出現在明星的生活中,比如在網上描述私生活、泄露電話號碼等。
2、 而「被動」地損害他人隱私的情況也不少見。在相當多的公共生活活動中如金融、醫療、稅收等活動中,所登記的事項中大多都包含有個人信息,或者所由於上網時填寫的各種表格、在每個網頁停留的時間、點擊的欄目等一系列活動都會透過互聯網運用一定的技術獲取到,有人就會這樣通過網路設法接觸到這些信息然後將之傳播出去。
(三)網路新聞侵犯著作權
侵犯著作權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剽竊,將他人的新聞作品據為己有,利用他人新聞作品,拼湊、編造新聞作品,這是直接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
(四)網路新聞侵犯肖像權
在網路新聞傳播中,為了吸引網民的注意,不恰當的配發圖片,或未經允許登載非新聞事件人物的照片,或對新聞圖片進行不當修改,這些都會侵犯他人的肖像權甚至隱私權。
現實中的案例很多:想在微博上發的一些明星的新聞,很多都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名譽權等諸多權利。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3、生活中常見的侵權事件有哪些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動物致害
(一)什麼樣的情況下,飼養動物致害會承擔損害責任
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承擔責任要滿足下面幾個條件:
1.致人損害的動物是飼養的動物。
飼養的動物是能夠被人所佔有和控制的動物,如家畜、家禽等。野生動物致人損害的,無人承擔侵權責任,一般由受害人自己承擔損失。
【注意】培養、保管微生物致人損害的,適用高度危險物致人損害相關規定。
2.飼養的動物造成了他人的損害。
3.飼養動物的致害動作與被侵權人的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
4.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原則上是無過錯責任。
第二:物件(高空墜物)致害
(一)什麼樣的情況屬於物件致害,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存在物件致害行為。如物件倒塌、脫落、墜落、拋擲、物件表面剝落等。
2.存在被侵權人遭受損害的事實。包括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
3.物件致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第三: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
(一)怎麼構成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
1.事故須是機動車造成。
機動車包括各種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和輪式專用機械車。
2.須是機動車在使用中或運行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機動車交通事故必須是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的。
3.造成了他人的損害。
受害者包括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和其他機動車上的人員,甚至包括本機動車上的人員。損害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4.須機動車事故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發生的損害是因為機動車事故造成的,有直接或者間接的因果關系。
5.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應具有過錯。意思是,發生事故後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這個責任認定書是行為人承擔責任的主要依據。
第四:產品責任
1.產品責任的性質
產品責任是侵權責任,不同於瑕疵擔保責任,不以侵權人和被侵權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為前提。
2.產品責任的構成要件
(1)產品存在缺陷。
(2)缺陷產品造成了受害人民事權益的損害。
(3)缺陷產品與受害人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只要確認了產品存在缺陷,而且能夠排除其他造成損害的原因,就可以推定因果關系的存在。生產者、銷售者必須舉證以推翻因果關系的推定,才可以免責。
(二)產品責任的承擔主體
1.產品責任的責任主體
主要是生產者和銷售者。
2.產品責任的歸責方式
(1)對外:無過錯責任;這里對外指的是對消費者。
(2)對內追償:銷售者系過錯責任。對內,指的是生產者和銷售者之間。誰有過錯誰承擔最終責任。
(3)缺陷產品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應承擔過錯責任。產品的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不按照有關規定和產品包裝上標明的儲藏、運輸等標准進行儲存、運輸,造成產品缺陷,應對缺陷產品造成他人損害承擔侵權責任。不能列為被告,頂多列為無獨三。無獨三為法律概念,將在後面發表的文章中詳細介紹。
(4)缺陷產品銷售者應承擔過錯責任。在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時,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4、權利被侵害的事件有哪些
法律解析: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 》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廳告差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 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 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 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 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 法規 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 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 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 違法所得 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扮皮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友早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5、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有哪些侵權行為?我們該如何維權?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有哪些侵權行為有:人身安全,知識產權,肖像權,財產安全,自由言論權,專利權,消費權等等。
維權方法:
1、撥打12315的熱線進行投訴,如果要你留言的話你就留言,他們會給你打電話的。
2、直接去當地工商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
3、找商家的售後服務和負責人,一般來說這些地方會給你提供售後服務,如果這些地方推脫扯皮,你再打12315進行投訴。
4、依靠法律手段,我國法律有相關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些條款,如果傷害你的巨大利益,可以提起訴訟。
5、通過微博、電視台、報社的舉報等途徑,讓事件曝光,讓他們還你一個公道。
(5)周圍侵權事件都有什麼擴展資料:
關於維權
隨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日益走進百姓生活,工商企業也越來越多地參與消費維權。
談到維權,一些企業的負責人也認為,由於人們習慣上將消費者定位為弱勢群體,所以,只要消費者買的產品有一丁點問題,不論其投訴理由成不成立,都會得到社會的廣泛同情,受到保護。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和責難,商家即便蒙受不白之冤,也是有口難言。
商家的忍氣吞聲,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某些消費者的蠻橫無理。其實,即使商家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也應當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問題,廠家解決不了,可找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投訴解決不了,還可訴諸法律。所以,我們要有維權意識,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6、我們身邊的侵權事件,簡短的
影樓未經他人同意 ,將他人肖像用於影樓廣告宣傳,侵犯其肖像權;
張三家的狗將路過張三家門口的李四咬傷,侵害了李四的健康權;
小王在微博上污衊小李是小偷,經多人轉發、討論,引起了群眾對小李的激烈聲討,小王的行為侵犯了小李的名譽權
7、過失侵權行為有哪些情形
過失侵權行為有這些:
1、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權;
2、飼養的動物傷人事件;
3、高空拋物導引起的侵權事件;
4、其他因過失導致侵權的事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