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照片畫畫侵權嗎
1、照著圖片畫畫算侵權嗎
法律分析:如果不以營利為目的,又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是不屬侵權的。否則構成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2、用網上的攝影照片畫畫侵權嗎
【法律分析】
用攝影師的攝影作品為構思腳本畫成插畫,並由於商業用途,算不算侵權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可分為不侵權和涉嫌侵權之分。一般不構成侵權,畫就是畫,攝影就是攝影,二者在技術手段材質材料上完全是不一樣的,畫畫借鑒照片作為素材被畫家利用,只是一種借鑒定為,最多隻是不當,構成不了侵權」。攝影藝術與繪畫藝術雖然姊妹藝術,但兩者的表現手法與創作方式完全不同。在司法務實中,如果只是借鑒了其構圖思想,而進行不同藝術門類的再他作(非同類作品)不應認定為侵權行;如果用於商業用途並獲取了可觀利益,則要認定為涉嫌侵權,至少從公平責任,因果關繫上也可以判定借用人(獲得利益人)給予相應的賠償或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3、參考網圖畫畫會不會侵權
法律分析:用從網上下載的背景素材做視頻,是為了學習或者教育等,是不侵權的,但是最好寫上來源;如果是用來做一些盈利的事情,是構成侵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的;
(五)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六)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七)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當依照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