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糾紛類型
1、版權糾紛的形式
一、版權糾紛的形式是什麼
1、版權糾紛的形式有:
(1)為他人撰寫的報告、講話稿等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糾紛;
(2)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與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糾紛;
(3)使用他人音樂作品的著作權糾紛;
(4)自傳體文學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糾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二、版權怎樣申報
版權申報的程序如下:
1、提交申請版權登記的作品;
2、進入版權登記程序;
3、提交申請版權登記的材料;
4、繳納版權登記的費用;
5、正式受理版權登記申請;
6、版權登記審查;
7、下發版權登記證。
2、著作權糾紛會有哪些
法律分析:著作權糾紛:
1、為他人撰寫的報告、講話稿等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糾紛。
2、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與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四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了必要舉證責任,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侵權復製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設備等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3、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有哪些?
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有哪些?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包括 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有哪些?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者對其所創作的作品享有的權利,或者說排他的獨占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是作者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的合一。那麼,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有哪些?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主要有:1、著作權權屬糾紛,是指當事人之間因作品著作權的權利屬於誰而出現的糾紛,一般有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三種形式。著作權權屬是著作權人行使權力的前提。2、侵害作品發表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而引起的糾紛。3、侵害作品署名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在作品上署名,表明作者身份的權利而引發的糾紛。4、侵害作品修改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而引發的糾紛。5、侵害保護作品完整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而引發的糾紛。6、侵害作品復制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7、侵害作品發行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8、侵害作品出租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9、侵害作品展覽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10、侵害作品表演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11、侵害作品放映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12、侵害作品廣播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11、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再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14、侵害作品攝制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15、侵害作品改編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16、侵害作品翻譯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將作品從一種語言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17、侵害作品匯編權糾紛,是指侵害著作權人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所引發的糾紛。18、侵害其他著作財產權糾紛,是指侵害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所引發的糾紛。其他著作財產權是一種兜底性的權利。根據國際公認的著作權理論,利用作品的方式和因此獲得的經濟利益,即使法律未作明確列舉規定,只要法律末作明確排除,仍然屬於著作權人針對其作品所享有的權利。19、出版者權權屬糾紛,是指雙方當事人就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以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權利的歸屬所產生的糾紛。
4、侵犯著作權是民事還是刑事
屬於民事。著作權是屬於民法的,主要都是民事糾紛,除個別影響社會安定等案件以外都是民事糾紛。著作權,產生糾紛大多都是經濟糾紛,或侵害到著作產權人的利益案件,這類案件大多都是經濟糾紛,都是個人對個人,或者說是公民對公民,都是平等主體之間產生的經濟關系與人身關系,所以是民法。要構成刑事案件,必須是犯罪行為。主體是,政府機關對公民。著作權糾紛中有個別是有可能構成犯罪行為的,但這些是少數,而且,民法中是有註明著作權是屬於民改銷法中的。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第51條規定:剽竊他人作品的,罰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術作品的,罰款1000元至5萬元。對其他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的侵犯著作權行為,銷殲運可以罰款一萬至10萬虧梁元或總定價的二至五倍。
5、著作權糾紛解釋
法律分析:著作權糾紛,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權的行使而發生的爭執。著作權糾紛包括著作權侵權糾紛和著作權合同糾紛兩大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五條 主管著作權的部門對涉嫌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和物品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對於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和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主管著作權的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6、法院受理哪些著作權糾紛的范圍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二)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7、著作權糾紛有什麼處理方法
著作權糾紛有處理方式,如下:
1、侵犯著作權糾紛可以通過調解;
2、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如果雙方既不能協商解決,也沒有任何仲裁協議的話,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著作權糾紛包括什麼
著作權糾紛包括著作權侵權糾紛和著作權合同糾紛兩大類。前者是指爭議各方就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是否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何種責任以及由誰承擔等問題而發生的爭議。後者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的爭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六條
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利、妨礙其實現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責令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等措施。
8、版權糾紛是什麼意思
大家常常可以看到某個電影或者是某個書籍存在版權糾紛,對於版權糾紛來說,版權糾紛會導致一定程度的版權問題,例如說版權的相關收入會導致不能及時的支付。那麼,版權糾紛到底是什麼意思?接下來由我為大家帶來版權糾紛是什麼意思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大家常常可以看到某個電影或者是某個書籍存在版權糾紛,對於版權糾紛來說,版權糾紛會導致一定程度的版權問題,例如說版權的相關收入會導致不能及時的支付。那麼,版權糾紛到底是什麼意思?接下來由我為大家帶來版權糾紛是什麼意思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一、版權糾紛是什麼意思
著作權糾紛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權的行使而發生的爭執。
著作權糾紛包括著作權侵權糾紛和著作權合同糾紛兩大類。前者是指爭議各方就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是否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何種責任以及由誰承擔等問題而發生的爭議。後者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的爭執。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三種調處著作權糾紛的方法,即調解,仲裁和訴訟。
二、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認定
(一)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二)偽造、擅自製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
(三)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四)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注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五)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在侵權行為中,對於財產所有權的侵犯主要表現為侵佔、妨害和毀損。這些行為往往是直接作用於客體物的本身,與客體物之間的聯系是直接的、緊密的;侵權行為的具體表現內容,涉及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各個方面。對於知識產權的侵犯則主要表現為剽竊、篡改和仿製。這種侵權行為作用於作者、創造者的思想內容或思想表現形式,與知識產品的物化載體無關。例如,非法將他人創作的字畫攫為己有,它涉及的是物體本身,即創作的物化載體,該行為應視為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行為;如果行為人雖未佔有這一字畫,但擅自將其翻印出售,則該行為涉及的是無形財產。
三、知識產權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只要構成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即同時構成停止侵害的民事責任,在這里,侵權行為和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相同。此外,我國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都分別對即發侵權做出了類似的規定:當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即將實施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對權利人來說,這類似於物權請求權中的妨害防止請求權,對義務人來說,則只要其行為具備違法性即構成侵權,即應承擔停止侵害的民事責任。
(二)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目前的立法上,只有著作權法規定了這兩種責任形式,而且對其構成要件沒有明確規定,似乎可以認為只要構成侵犯著作權就要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
9、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有哪些類型?
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有哪些類型?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路著作權的侵權事件也隨之而起,大量發生。網路著作權侵權是侵犯了著作權人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在網路環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權權利。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有哪些類型關於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的類型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凡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行為,即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須具備兩個條件: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權保護的;其二,使用行為違法。現實中,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呈現極為復雜的形態,既包括直接侵權行為,也包括幫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權的行為、或使他人直接侵權的後果得以延伸或擴大的間接侵權行為。根據傳統版權侵權的概念再結合網路自身的屬性,不妨對網路上版權侵權的概念做如下的界定,即網路上的版權侵權是指未經版權人許可,又無法律根據擅自上載下載在網路之間轉載或在網路上以其他不正當的方式行使專由版權人享有的權利的行為。任何專由版權人享有的權利若是經過版權人許可或者他的行使屬於法律規定以外的情況,則不屬於版權侵權。結合以上概念則網路著作權侵權可以分為以下類型:(一)將網上作品擅自下載並發表在傳統媒體上。這種行為具體指未經網路作品權利人許可將網路作品下載並於傳統媒體上傳播的行為。網路作品是以數字0和1的形式存在並以網路為載體在計算機之間流動的作品。具體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進入計算機網路前存在於紙,磁帶等傳統媒體,只是通過掃描等方式轉化為計算機能識別的數字編碼,然後經由計算機的組織、加工、儲存,並在需要時把這些數字化了的信息重新以文字圖像聲音等形式表現出來,這種網路作品稱為數字化作品。另一種則是從其被創作之時起就直接以數字的形式存在於計算機並在網路上傳輸,之前根本沒有在傳統的載體上存在過,這種網路作品稱為數字式作品。網路作品只要能反映一定的思想或情感並具有獨創性,可復制性和一定的客觀表現形式則應享有版權。1999年4月28日宣判的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社侵權案就是被告電腦商情報社在未經原告陳衛華的同意將陳衛華於1998年5月10日以無方為筆名在其個人網頁《3D芝麻街》上發表的《戲說MAYA》一文下載,並登載於自己的報刊上,最終被法院判決為侵犯原告網路作品版權的行為。(二)未經作者許可,擅自將傳統媒體上發表的作品在網站上傳播而引發的糾紛。即未經原文學藝術等非數字化作品的版權人許可,將其作品數字化登載於網路上向一切網路用戶公開的行為。將該種行為確定為侵權行為,是因為將原來非數字化的文學藝術作品數字化,無論其採用何種手段數字化都不是創作,不具有獨創性,這只是原作品的存在形式和傳播方式發生了變化,並不影響原作的版權人對該作品享有的權利。王蒙、張潔等六作家狀告北京在線侵權案就屬於網路侵犯傳統媒體作品版權的行為。在該案中,北京某通訊技術公司主辦的北京在線未經王蒙等六作家的同意將六作家享有版權的《堅硬的稀粥》,《漫長的路》等作品登載在其網站的主頁上,從而被法院判決為侵權。由於網路技術的特點,出現了幾種特殊的侵權形式:(一)鏈接行為。關於鏈接行為是否是一種網路上的版權侵權行為,目前在學術界存在爭議。從理論上講,鏈接是指使用超文本標記語言HTML編輯包含標記指令的文本文件,在兩個不同的文檔或同一文檔的不同部分之間建立聯系,從而使得訪問者可以通過一個網站訪問不同網站的文件或通過一個特定的欄目訪問同一站點上的其他欄目,它被視為互聯網得以運行的基礎性特徵。網路的優勢就來源於鏈接網上的任何文件,不論其地位或物理位置如何。不可否認,從技術的角度來講鏈接確實為網路用戶實現網路資源共享提供了方便。對於一個需要多方面信息的網路用戶來說,牢記多個網址並逐個搜索無疑是煩瑣的,而通過網上鏈接,網路用戶無需記憶並輸入一長串的IP地址,而只須用滑鼠點擊鏈接處,即可以從所在主頁跳轉到同一文件中的其他位置,或者跳到其他主頁或網頁內容上面,並准確地找到所需要的信息。謝德蘭時報案(ShetlandTimesCase)是最早的一起因鏈接引發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在此案中,被告謝德蘭新聞將原告謝德蘭時報網頁上的標題刊登在自己的網頁上並設置了通向文章內容的鏈接,使得被告的用戶順著鏈接可以直接訪問原告網站上登載的內容,而不必經過原告網站的主頁。這種行為產生的效果是使讀者在閱讀中仍然認為是在被告的網站中。審理此案的法院在訴訟中認定,原告的文章標題構成文字作品,受版權法保護,而被告非法將其用作鏈接標志,因而構成侵權行為。(二)網頁作品的著作權侵權。網頁設計的好壞對於各大商業網站來說至關重要,一個製作精良的網頁會迅速提升網站的訪問率,進而提升網站的知名度,帶來更多的廣告收益。但是,設計一個好的網頁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而復制、剽竊一個網頁卻極為容易。所以,抄襲他人網頁的行為時有發生。如被稱為中國網路主頁侵權第一案的瑞得訴東方案。被告四川東方信息有限公司就因為抄襲原告北京瑞得(集團)公司的主頁,侵犯了原告主頁的著作權,而必須承擔賠償經濟損失和賠禮道歉的責任。
10、著作權糾紛都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常見的著作權糾紛有:1、就同一題材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糾紛;2、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與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糾紛;3、使用他人音樂作品的著作權糾紛;4、自傳體文學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糾紛;5、編輯作品中的著作權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