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知識產權涉外
1、中國手機在美國受阻,小米手機被起訴,華為、OPPO也恐遭專利訴訟
中國手機在美國受阻,小米手機被起訴,華為、OPPO也恐遭專利訴訟訴訟主體是否有瑕疵成為焦點律師:起訴方專利可能無效國產手機拒絕IP合作中國企業無需忌憚國外專利訴訟 即便近年來不遺餘力在專利領域大肆布局,但國產手機廠商卻再一次遭遇專利訴訟車輪戰的命運。國慶節前,一家名為DARELTECH公司在美國向小米發起訴訟,稱在美銷售的小米涉嫌侵犯DARELTECH名下4項專利。就在焦點集中於小米之時,DARELTECH又針對性起訴以美國為重要市場的國內無人機頭部公司大疆。《IT時報》記者獨家獲悉,小米代理律師將以駁回訴訟申請為主要方向。此外還獲悉,自拍桿專利侵權還只是前菜,而後招則針對榮耀Magic2、小米Mix3等明星手機的全面屏滑蓋專利,OPPO、vivo等國內手機大廠均面臨被訴風險。小米在美國遭遇專利訴訟正所謂人紅是非多,小米上市後,立即在美國遭遇一起訴訟。小米尚未收到傳票DARELTECH公司的起訴書稱,小米在售的包括但不限於小米支架式自拍桿存在侵權行為,其三腳支架設計、耦合器設置、藍牙模塊等,侵犯DARELTECH擁有的美國4項專利。根據美國專利網站顯示,這4項專利發明人分別是中國的JinrongYang(楊金榮)以及美國的MaaloafRamziKhalil。來勢洶洶的DARELTECH注冊在美國特拉華洲,前不久剛從兩位發明人手中購買了自拍桿相關專利。美國是全世界專利糾紛最多的國家之一,並由此誕生了諸多沒有實體業務,通過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而生存的公司,這樣的公司被一些人嗤之以鼻為專利蟑螂,而國際上統稱其為非實施單位(NPE)或專利維權單位(PAE)等。DARELTECH公司針對小米的訴訟行徑與NPE並無不同。值得關注的是,負責DARELTECH起訴的律師事務所PierceBainbridgeBeckPrice&HechtLLP的主頁顯示,其管理合夥人JohnM.Pierce以及代理此案的律師DavidL.Hecht當年都是美國昆毅訴訟律師事務(QuinnEmanuelUrquhart&Sullivan)的律師,親身參與了蘋果和三星專利訴訟的世紀之戰。此案已經在9月24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立案。業內人士表示,美國訴訟程序與國內不同。國內提起訴訟法院會審查,才決定是否受理,而美國則來者不拒,只要提起訴訟,法院就會受理。來自上海宏威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及君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麥世宏表示,目前他們正與小米自拍桿代工廠接觸,小米尚未收到傳票。
2、華為因專利糾紛起訴亞馬遜,案件將在12月8日開庭,如何看待此事?
一直以來,華為都存在專利被盜用的現象,只不過為了更好的拓展國際市場而沒有追究,但隨著美國為首的歐美各國,加大了對華為技術和產品封禁力度,導致華為的這些示好措施失去了存在空間,而亞馬遜作為歐美市場頗具代表性的電商企業,此次因為專利糾紛而被華為起訴,很有可能會拉開華為起訴專利侵權企業的序幕。專利糾紛在當今世界無處不在,華為所擁有大量專利,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權,此前沒有起訴,不代表這些侵權行為就是合理的,所以說接下來類似案件可能會呈現陡增的發展態勢。
用華為老總任正非的話來說,以前沒有計較專利侵權,是因為華為根本沒有時間去計較,而在國際市場遭到了歐美國家的“絞殺”以後,華為應該會有足夠精力和時間處理產權糾紛事宜。當然,任正非的這句話或許存在誇大成分,或者說是一種自我調侃,但外國企業對華為專利的侵權是不爭的事實,至於以前為何沒有追究,其實不僅僅是因為時間不夠,歸根結底還是華為不希望與國際市場形成劍拔弩張的嚴峻形勢。
既然西方世界已經決定將華為排除在外,那麼此前所提供的很多便利條件便沒有了繼續存在的意義,而專利糾紛的解決則會被提上議事日程,起訴亞馬遜或許是為這一改變表達的態度。眾所周知,侵犯華為專利的外國企業不在少數,而亞馬遜既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嚴重的企業,但卻是極具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跨國企業,華為對其進行專利侵權的糾紛,無疑是向歐美市場和侵權企業表明了態度,未來同類型起訴會越來越多。
綜上所述,華為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專利權益無可厚非,無論是亞馬遜還是其他國際企業,只要存在侵權行為,未來一段時間內,都可能會被華為納入起訴對象的范疇。當然,起訴不代表華為會全面禁止類似行為,畢竟專利權是可以創收的,通過這種行為提升專利費的盈利能力,或許會是華為起訴亞馬遜所暗含的原因和理由。
3、華為訴三星知識產權糾紛案宣判結果是什麼?
1月11日訊 華為訴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今天一審公開宣判,華為勝訴。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三星構成侵權,判定立即停止侵權,禁止以製造、銷售、允諾銷售等方式繼續銷售侵權產品。
2016年5月,華為為保護自己的無線通信發明專利,分別在美國和中國起訴三星公司。華為訴稱,原告擁有大量無線通信標准必要專利,其中,201010137731.2號(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戶設備)和201110269715.3號(一種無線網路通信裝置)發明專利權,為4G標准必要專利。被告方未經原告許可,以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的方式侵害其專利權,並在許可談判中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和無歧視)原則,具有明顯過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專利侵權行為。
三星則辯稱,其沒有實施華為指控其專利侵權的行為,華為在標准必要專利的許可談判中沒有盡到公平、合理、無歧視的義務,而三星在許可談判中無明顯過錯,因此,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件涉及兩大問題,一是FRAND問題,二是技術事實的查明與認定問題。關於FRAND問題,涉及雙方在進行標准必要專利交叉許可談判時,對於許可協議無法達成,原告與三星誰存在過錯的問題。關於技術事實的查明與認定問題,涉及原告在本案中要求保護的專利是否為4G標准必要專利,被告方是否實施了侵害原告專利權的行為,以及被告方的抗辯主張能否成立等問題。
法庭審理認為,三星在我國生產、銷售相應4G智能終端產品,一定會使用華為的這兩項標准必要專利技術,因此,在華為取得兩項發明專利權以後,三星未經許可在我國實施原告的兩項專利技術,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最終,法院宣布,三星立即停止以製造銷售和許諾銷售的形式,侵害華為專利權的行為,駁回華為的其他訴訟請求。訴訟受理費1000元由三星方面負擔。 如不服判決,三星方面可依法上訴。
面對華為專利訴訟 三星回擊顯得「情緒化」
在被華為起訴專利侵權事情上,三星顯得很「情緒化」。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北京亨通達百貨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其專利,並在其中兩個案件中,分別主張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8050萬元,共計1.61億元。
三星迅速做出反應的訴訟賠償費用不多不少,恰好是華為訴訟賠償的兩倍,這完全顯示出三星的不滿和驕傲情緒。但隨後案件的進展並未導向三星,華為強大的專利儲備開始在這場巨頭「戰爭」中展現優勢。
數據顯示,華為近年來在專利發明領域成效顯著,實力提升明顯,這也是華為主動發起訴訟的底氣所在。以目前的審理進程來看,已有兩件專利被宣布無效,還有一件已經走完無效宣布程序,三星已經身處於不利地位。並且在此之前,華為在泉州訴三星侵權案件中也獲得勝訴判決。
4、華為商標因與安德瑪近似被部分駁回,你覺得這兩個商標相似嗎?
華為商標因與安德瑪近似被部分駁回,我個人覺得這兩個商標雖然說構架上非常相似,但是氣質氣場上完全不同,只能說現在的知識產權非常受重視,華為也只能再度修改商標了。華為請求被駁回之後,有網友表示,若是華為的這個商標真的是抄襲安德瑪的商標,那麼,安德瑪抄襲中國的太極圖案在先,只不過沒有人願意和安德瑪計較罷了!
不得不說,網友在支持華為這方面,真的是全方位的,安德瑪的商標,竟然網友覺得像太極,這我覺得真的有點牽強了,並不是非常的想像的。只想說支持華為,是我們要做的事情,但是在支持的時候,還是要理智,還是要保持清醒的好。不然盲目的支持,只會讓輿論發酵的更加糟糕。
事情始末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案號(2020)京73行初11198號,審理法院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部分引證商標均為純圖形商標,設計風格、整體視覺等方面相近,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四構成近似。故不予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裁判結果為駁回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知識產權對於華為和安德瑪商標一事的交鋒,也有部分的網友表示,就事論事,華為在涉及商標的時候,的確是有些草率了,商標的相似度真的是非常高的,可以說是胖版本和瘦版本的區別。很多網友表示,華為的企業理念和精神,值得華為有更加好的商標,華為應該從頭再來,涉及能夠詮釋華為精神的商標。我只想說這部分網友的想法才是對的!華為值得更好的商標。
華為商標因與安德瑪近似被部分駁回,我覺得這兩個商標確實有點相似。
5、華為 涉外知識產權律師 2015年不招聘嗎
可以關注華為官方網站中的招聘信息,或者致電華為人事部門
6、如果美國電信運營商Verizon拒不支付華為的5g專利費10億美元,華為有什麼反制措施?
停止授權,不讓他們繼續使用。這是華為的正當權利。
據悉, Verizon 沒有采購華為的任何設備,不是華為客戶,但該公司一直依賴與華為有關的 20 家多供應商,華為的專利權利涉及各種屬性,包括網路設備和無線技術等,所以這個費用一直沒有支付給華為。
華爾街日報的報道稱,今年 3 月 29 日,華為公司給美國運營商 Verizon 發送了多份郵件,協商專利合作。並表示,「相信你會看到獲得我們專利組合許可的好處」。
華為公司的一名負責知識產權事務的高管曾表示,Verizon 應該支付專利費,以解決雙方之間專利授權的糾紛。
而根據紐約時報的說法,華為和 Verizon 兩方的代表上周在美國紐約進行了會面,商討其中的專利合作,具體的專利費用,以及 Verizon 是否在使用其他公司的設備,這些設備也可能侵犯了華為持有的專利等。
綜上,Verizon支付專利費是理所應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