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發生民事侵權案件部隊處理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下列民事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
(一)雙方當事人均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涉及機密級以上軍事秘密的案件;
(三)軍隊設立選舉委員會的選民資格案件;
(四)認定營區內無主財產案件。第二條 下列民事案件,地方當事人向軍事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提出申請的,軍事法院應當受理:
(一)軍人或者軍隊單位執行職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二)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侵權行為發生在營區內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三)當事人一方為軍人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四)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不動產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在營區內,且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案件;
(五)申請宣告軍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
(六)申請認定軍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第三條 當事人一方是軍人或者軍隊單位,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標的物所在地在營區內的合同糾紛,當事人書面約定由軍事法院管轄,不違反法律關於級別管轄、專屬管轄和專門管轄規定的,可以由軍事法院管轄。第四條 軍事法院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應當參照民事訴訟法關於地域管轄、級別管轄的規定確定。
當事人住所地省級行政區劃內沒有可以受理案件的第一審軍事法院,或者處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轄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管轄,但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案件除外。第五條 軍事法院發現受理的民事案件屬於地方人民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地方人民法院,受移送的地方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地方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地方人民法院處理,不得再自行移送。
地方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民事案件屬於軍事法院管轄的,參照前款規定辦理。第六條 軍事法院與地方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各自的上級法院協商解決;仍然協商不成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第七條 軍事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軍事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軍事法院或者地方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第八條 本規定所稱軍人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警官、文職幹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軍隊中的文職人員、非現役公勤人員、正式職工,由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參照軍人確定管轄。
軍隊單位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及其編制內的企業事業單位。
營區是指由軍隊管理使用的區域,包括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第九條 本解釋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釋以及司法解釋性文件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准。
2、軍人在地方違法怎麼處理
依法處理。
1: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題的暫行規定 的第二條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軍事法院對軍內人員犯案件依法分別行使檢察權。
2:按規定軍人是普通警察應該是無權拘留的,犯法了可以抓捕 但是要移交給部隊處理。
3: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移交軍隊保衛部門偵查。
4:軍人退出現役後,發現其在服役期間在軍隊營區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軍隊保衛部門偵查,公安機關配合。
內容普及:
軍隊是一個紀律嚴明的地方,世界上大部分軍隊都有著非常嚴格的紀律,這些並把這些紀律條令製作成規章制度,下發到各個單位和部隊,要求軍隊所有人都必須嚴格遵守紀律。軍人除了要遵守軍隊的紀律,同樣還要遵守國家的法律。
其實軍隊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是兩個不同層面的東西,知唯很多人喜歡混為一談。軍隊的紀律是軍隊為維系自身運作而制定的內部規定,適用對象為全體軍人。國家的法律是國家層面制定的法律法規,適用對象為所有人,自然也包括軍人。
軍人如果違反的是紀律,那就會按照紀律條例進行處罰,包括警告、記過、除名等方式。其中最嚴厲也就是除名,就是開除軍籍的意思。如果違反的是法磨空律,瞎猛瞎那麼軍隊會啟動司法程序進行處理,處罰方式包括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等。由此可見二者區別非常大,核心區別還是是否涉及法律層面的東西。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對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由監獄進行偵查。
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內部對刑事案件的管轄,按照刑事偵查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分工確定。
(一)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移交軍隊保衛部門偵查。
(二)地方人員在軍隊營區作案的,由軍隊保衛部門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三)軍人與地方人員共同在軍隊營區作案的,以軍隊保衛部門為主組織偵查,公安機關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機關為主組織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四)現役軍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3、現役軍人家屬的民事糾紛部隊能幹涉嗎
現役軍人家屬的民事糾紛部隊可能出面調解,但不能幹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凳拆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棗頌棗定櫻清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
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現役軍人犯法由誰來處理
法律主觀:1、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移交軍隊保衛部門偵查。 2、地方人員在軍隊營區作案的,由軍隊保衛部門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3、軍人與地方人員共同在軍隊營區作案的,以軍隊保衛部門為主組織偵查,公安機關配合;共同在地氏卜方作案的,以公安機關為主組織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4、現役軍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5、軍人退出現役後,發現其在服役期間在軍隊營區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軍隊保衛部門偵查,公安機關配合。 6、軍人退出現役後,在離隊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經批准入伍尚未與軍隊辦理交接手續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偵查。 7、屬於地方人武部門管理的民兵武器倉庫和軍隊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給地方單位使用的軍隊營房、營院、倉庫、機場、碼頭,以及軍隊和地方人員混居的軍隊宿舍區發生的非侵害軍事利益和軍人權益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8、軍判凳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公司、廠礦、賓館、飯店、影劇院,以及軍隊和地方合資經營的企業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9、辦理殲沖穗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和有關軍隊保衛部門應當及時互通情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對管轄有爭議的案件,應當共同研究協商,必要時可由雙方的上級機關協調解決。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八條 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中國海警局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責,對海上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對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由監獄進行偵查。 軍隊保衛部門、中國海警局、監獄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
5、我是現役軍人,其中我妹妹在地方有民事訴訟,部隊有義務管轄嗎?
你是現役軍人,你妹妹在地方有民事訴訟,部隊對你妹妹的民事訴訟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利管轄。
因為,民事訴訟的管轄權在民事糾紛的發生地或當事人的所在地,所以,與部隊無關。
其次,因為你妹妹不屬於部隊,所以,部隊既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去管,這鉛中攔和管轄是兩個概念。
民事訴訟管轄又稱「民事審判管轄」。
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基於管轄權而產生,是對民事案件審判權的一種「恆定」,法院對於沒有管轄權的民事案件無權審理。
各國法律規定管轄不盡一致,一般按三種不同的標准劃分:
(1)以法律規定和法院裁槐胡定為標准,分為法定管轄和裁定管轄,法定管轄又可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裁定管轄又分為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2)以強制規定和任意規定為標淮,分為專屬管轄和協議管轄培鏈。
(3)以訴訟關系為標准,分為共同管轄和合並管轄。管轄一經確定,法院取得對案件的審判權,當事人不能去其他法院起訴或應訴。
如果事涉你的權益,你可以向部隊反映,由部隊決定是不是予以適當的關心。
6、軍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圍
軍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圍是:審理雙方當事人都是現役軍人、部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軍隊在編職工或者軍內法人的民事案件。申請宣告軍人失蹤、申請宣告軍人死亡的案件,申請人向軍事法院提出的,軍事法院可以受理。現役軍人和非軍人共同犯罪的,分別由軍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專門人民法院管轄,涉及軍事秘密的,全案由軍事法院管轄。包括以下情況:
1、雙方當事人均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案件;
2、涉及機密級以上軍事秘密的案件;
3、軍隊設立選舉委員會的選民資格案件;
4、認定營區內無主財產案件;
5、軍人或者軍隊單蔽滾位執行職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6、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侵權行為發生在營區內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7、當事人一方為軍人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動產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在營區內,且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案件;
9、申請宣告軍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
10、申請認定軍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另外,當事人一方是軍人或者軍隊單位,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標的物所在地在營區內的合同糾紛,當事人書面約定由軍事法院管轄,不違反法律關於級別管轄、專屬管轄和專門管轄規定的,可以由軍事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宏陸餘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悉螞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7、和部隊有糾紛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一般是由部隊政治處與地方政府協調處理,觸犯法律的話地方人員由地方公安處理,地方法院宣判。但部隊人員地方無權干涉,只能由軍事法庭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軍事法院茄棗歲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當事人一方是軍人或者軍隊單位,岩爛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標的物所在地在營區內的合同糾紛,當事人書面約定顫睜由軍事法院管轄,不違反法律關於級別管轄、專屬管轄和專門管轄規定的,可以由軍事法院管轄。
8、你好軍隊里的人和普通老百姓發生糾紛普通法院可以受理嗎
只要符合管轄條件可以受理
但是在民事案件中,根據《最高人襲塵民法院關於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下列民事案件,地方當事人向軍事法拍虧禪院提起訴訟或者提出申請的,軍事法院應當受理:
(一)軍人或者軍隊單位執行職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二)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侵權行為發生在營區內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三)當事人一方為軍人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四)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不動產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在營區內,且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案件;
第三條 當事人一方是軍人或者軍隊單位,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標的物所在地在營區內的合同糾紛,當事人書面約定由軍事法院管轄,不違反法律關於級別管轄、專屬管轄和專門管轄規定的,可以由軍事法院管轄。
在刑事案件中,除涉及軍事秘密外,軍人和非軍人的刑事犯罪案件空旁由服役地法院管轄即可管轄。
9、軍人犯罪如何處理
同一行為同時符抄合侵權構成襲要件和犯罪構成要件,則同時產生刑事責任和侵權責任,侵權責任優先於刑事責任,因此,在加害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時,應優先用於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在訴訟程序上,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追究侵權責任,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目前,不論是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還是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均不受理當事人提起的精神損害賠償。在訴訟時效上,進入刑事審理階段的案件,其民事訴訟時效自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因此,未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仍可在刑事程序終結後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但應及時提起以免訴訟時效超期。同樣,對於同時產生行政責任的,亦如此遵循「私權優先」原則,優先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10、求教高人,部隊能不能參與訴訟活動
可以。對於涉及部隊/軍人的民事糾紛、刑事犯罪,我國法律規定了特定情形下的專門管轄,即由軍事法院管轄。對於不屬於專門管轄的事項,則由地方法院管轄。
一、《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十二談團條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如下:
(一)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移交軍隊保衛部門偵查。
(二)地方人員在軍隊營區作案的,由軍隊保衛部門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三)軍人與地方人員共同在軍隊營區作案的,以軍隊保衛部門為主組織偵查,公安機關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機關為主組織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四)現役軍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五)軍人退出現役後,發現其在服役期間在軍隊營區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軍隊保衛部門偵查,公安機關配合。
(六)軍人退出現役後,在離隊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經批准入伍尚未與軍隊辦理交接手續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偵查。
(七)屬於地方人武部門管理的民兵武器倉庫和軍隊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給地方單位使用的軍隊營房、營院、倉庫、機場、碼頭,以及軍隊和地方人員混居的軍隊宿舍區發生的非侵害軍事利益和軍人權益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八)軍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公司、廠礦、賓館、飯店含游橘、影劇院,以及軍隊和地方合資經營的企業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辦理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和有關軍隊保衛部門應當及時互通情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對管轄有爭議的案件,應當共同研究協商,必要時可由雙方的上級機關協調解決。
本條所稱的「軍人」,是指現役軍人、軍隊在編職工以及由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下列民事案件,地方當事人向軍事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提出申請的,軍事法院應當受理:
(一)軍人或者軍隊單位執行職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二)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侵權行為發生在營區內的侵權責任糾紛案磨陪件;
(三)當事人一方為軍人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四)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不動產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在營區內,且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案件;
(五)申請宣告軍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
(六)申請認定軍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均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民事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