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源技術知識產權管理方針
1、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十六字方針
法律分析:根據2008年出台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提出的十六字方針為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把我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知識產權法治環境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顯著增強,知識產權意識深入人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水平和擁有量能夠有效支撐 創新型國家建設,知識產權制度對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和社會建設的促進作用充分顯現。
法律依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5)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要堅持以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著力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大幅度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支撐。
2、如何做好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內容
知識產權管理,是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制度設計、流程監控、運用實施、人員培訓、創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系統工程。知識產權管理不僅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一起構成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及其運作的主要內容,而且還貫穿於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各個環節之中。從國家宏觀管理的角度看,知識產權的制度立法、司法保護、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納入知識產權宏觀管理的內容;從企業管理的角度看,企業知識產權的產生、實施和維權都離不開對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知識產權是全世界范圍廣泛關注的普遍問題,各國有各國的具體情況,對知識產權的理解也不盡相同。
知識產權管理實質上是知識產權人對知識產權實行財產所有權的管理。所有權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其所有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知識產權雖然在形態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觀實在的財產。所以,我們仍然可以對無形的知識產權進行科學管理,提高知識產權的經營、使用效益。
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知識產權的開發管理。企業應當從鼓勵發明創造的目的出發,制定相應策略,促進知識產權的開發,做好知識產權的登記統計,清資核產工作,掌握產權變動情況,對直接佔有的知識產權實施直接管理,對非直接佔有的知識產權實施管理、監督。
(二)知識產權的經營使用管理。主要對知識產權的經營和使用進行規范,研究核定知識產權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識產權等等。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管理。對知識產權使用效益情況應統計,合理分配。
(四)知識產權的處分管理。企業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對知識產權的轉讓、拍賣、終止。 根據管理主體的不同,知識產權管理可為國家機關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及權利主體對其所有的知識產權的管理。
國家的管理主要從知識產權的取得和保護方面進行。
權利主體的管理主要從知識產權的合理開發、應用、推廣、自我保護等方面的考慮。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
創造更多更好的知識產權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必須加強知識產權管理。
使創造目標更加明確
第一,從知識產權創造最重要的主體——企業層面上看,一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使創造的目標更加明確。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確立以專利戰略為主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並在戰略框架內,依據企業的總體經營和創新策略,對知識產權的創造特別是對專利申請的數量、質量、時機、類別形成一個總的目標和方針。國外許多大公司十分重視專利申請戰略,如東芝公司根據企業研發未來產品、下一代產品和先行產品的不同步驟,把專利申請分成概念性發明發掘階段、戰略性專利申請階段和專利網構築階段,從而使專利申請形成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由面到網的總體戰略。二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提高創新研發的起點,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通過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與本單位科研、生產領域相關的專利信息資料庫,充分運用專利文獻信息,可以及時了解與本單位相關的國內外技術動態,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節約人力和資金資源。三是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提高發明人、設計人的創造積極性。企業應根據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建立企業內部合理的知識產權利益分配與獎勵制度。通過兌現獎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務發明人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職務發明人的聰明才智,避免人才技術流失。
第二,從國家行政管理層面看,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都需要國家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法律代表國家向申請人授予相應的知識產權。因此,這些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識產權審查速度快慢和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了我國知識產權創造數量和質量。
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
第三,從地方行政知識產權管理層面看,地方政府通過出台鼓勵知識產權創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各地政府為了提高本地區的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結合本地的實際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勵政策,如設立專利申請資助資金、將專利申請量納入考核地方官員的指標體系。
管理保護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對於鼓勵創新,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識產權保護相對於知識產權管理,一個側重於事後的救濟,一個側重於事前的預防;一個是治標之策,一個是治本大計。只有全面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才能夠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
第一,對於企業來說,一是知識產權的科學管理奠定了知識產權維權的基礎。企業維權經常出現的困擾之一就是權利的穩定性問題,如果企業平時知識產權管理到位,對自己的知識產權的數量、內容、法律狀態以及與他人權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從容的應對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銷、宣告無效和侵權訴訟等糾紛。二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積累維權的可靠證據。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將知識產權取得和實施等過程中的重要資料分類管理,並完整保存,可以為維權提供可靠的證據支持。這一點對於商業秘密的保護尤其重要。三是知識產權管理本身就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加強技術人員和技術成果管理,明確技術人員的權利義務,以及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從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資產流轉和人員流動而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另外,知識產權管理在衡量、降低維權成本,選擇維權途徑,確定維權方案等方面也發揮重要作用。
第二,在我國知識產權執法處於分散管理的情況下,更要加大知識產權執法的協調管理,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等機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務、案件督辦、數據分析、狀況評價、監測預警等功能的平台,實現執法協調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保護機關工作的有機銜接。武漢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漢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達到了35家,其范圍涵蓋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關等系統的相關部門。
第三,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機關本身需要加強管理,通過內部管理,全面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手段。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運用的能力
知識產權運用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核心,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和保護的目的是為了提高知識產權的運用能力,全面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國家的核心競爭力。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約著知識產權運用能力的充分發揮。
第一,從企業管理來看,企業是知識產權運用的主體。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要環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從整體管理體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門的設置、人員的配備及實際職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的經濟效益。知識產權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識產權的實施、轉讓和許可,在這些工作過程中,必須加強包括計劃管理、產權管理、許可管理等知識產權的全面管理。
第二,從國家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來看,強化知識產權實施和運用,提高國家和本地區的競爭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國家與地方為鼓勵實施知識產權,出台了一系列鼓勵創新的政策,國務院2006年發布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也都出台了更加具體的鼓勵政策。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在《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爭創國家創新型城市的決定》中提出,實施扶持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證制度、認定標准和評價體系,確定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實施政府采購優先購買自主創新產品的政策。實施政府首購政策和訂購制度,不斷提高政府采購中本市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比例。通過工程設計、預算控制、招投標等形式,引導和鼓勵政府部門、企業和事業單位擇優購買本國、本地高新技術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這些政策的落實,將極大地推動知識產權的運用和實施。
知識產權管理既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務問題。在當今這個飛速發展的知識經濟時代,只有從理論探討與實務創新兩個方面來考察知識產權管理,才能夠立體地把握其應處之坐標點,充分發揮管理在知識產權能力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 集團企業管理模式 企業集團多為產業發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型企業。針對該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客體的廣泛性、復雜性,企業集團應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與之相適應。
首先,在集團總部成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由集團副總經理親自掛帥,全權負責企業知識產權方面各項事務。委員會由集團副總經理、法律顧問、集團辦公室主任、各產業塊經理與辦公室負責人等7人組成,獨立行使如下職能:
(1) 結合企業特點制訂企業知識產權的經營方針策略及規劃。
(2) 指導集團產業塊以及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4) 對違反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與個人提起法律訴訟或通過非法律手段進行處理。
(5) 組織職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研究開發人員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
(6) 協調部門之間、產業塊之間的知識產權事務。
(7) 督促集團各產業塊及時對已具備條件的專利、商標、版權等進行申請、注冊的保護工作。
其次,集團辦公室、行政部、發展部、集團下屬的各產業塊辦公室、發展部、集團下屬的各產業塊辦公室、發展部、產業塊總經理配合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開展工作。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每月與上述各部門召開一次會議。在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由這些部門和個人將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落實到集團以及各產業塊的每個部門、每個職工、每項工作及其每個環節中去。同時,這些部門亦將在知識產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以及建議及時反饋給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
此外,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還與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保持密切的聯系,及時搜集各類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為已所用。
二、 產業單一的中型企業管理模式 產業單一、規模不大的中型企業,亦應建立獨立的知識產權部,作為董事會的智囊團,直接由企業董事會領導,該部由主管技術與法律事務的副總經理負責,下設技術室、商標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負責人作為聯絡員由副總經理定期召集開會,研究、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以及制訂企業知識產權的產業策略、經營方針,從而開成一種網路型的管理模式。各職能部門對總經理負責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1)確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對象;
(2)制訂企業各項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產業策略,實現企業知識產權效益最大化;
(4)開展職工知識產權教育培訓,提高企業職員知識產權的保 護意識;
(5)建立知識產權侵權監控網路,防止企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三、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一般具有規模小、技術含量高、機構精簡的特點,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宜採取點面結合型管理模式,即選擇重點,協調全面。無須質疑,科學技術的此類企業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門的首位,因此,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不獨立設置,而與本企業的總工程師辦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門相結合。設置專職人員,專司專利、商業秘密、商標、計算機軟體等知識產權的登記管理工作,並直接由企業中主管知識產權的幹部領導。
另在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選派方面,我們認為大中型企業均應配備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才,技術部門應有專利代理人,商標部門應有商標代理人,法務部應有知識產權專業律師。管理人員專業化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大趨勢,許多跨國公司對此均十分重視。如美國IBM公司其有關專利的專門事務由專利律師及專利代理人來處理。在美國本部就有一百多位專利律師,其他地區則有一百多名專利代理人。當然,國內多數企業暫無如此雄厚的人力資源。因此,權宜之計,一方面企業須加強與外部各類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及事務機構的聯系,以及時獲得各類知識產權信息和咨詢,了解政府政策、行業要求。另一方面,從企業長遠發展需求角度看,企業須有意識地培養自己的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員。把企業現有的技術成果、專利方面的管理人員和技術合同的法務人員集中起來,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法律培訓,並鼓勵職工參加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或律師資格考試,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識產權法律業務,懂得企業管理知識,又懂得本行業專業技術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更好為本企業服務。
3、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關於知識產權的十六字方針包括
法律分析: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是指通過加快建設和不斷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能力,加快建設和不斷完善現代知識產權制度,加快造就龐大的高素質知識產權人才隊伍,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實現的一種總體謀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一)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志;(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4、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十六字方針
法律分析: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
法律依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一)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
(40)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自主知識產權創造體系。引導企業在研究開發立項及開展經營活動前進行知識產權信息檢索。支持企業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產權,提高把創新成果轉變為知識產權的能力。支持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境外取得知識產權。引導企業改進競爭模式,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支持企業打造知名品牌。
5、企業知識產權方針
企業知識產權方針制定的總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滿足企業總體發展的需要;
2、最高管理者承諾,向全體員工進行宣貫,並被其理解和認同;
3、所有參與貫標的企業都應制定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目標。
管理方針的撰寫:
易讀易記,體現企業定的一句口號。
研發生產型企業,體現技術創新中的作用;
生產型商業企業,體現經營過程知識產權管理的特點。
例如:
1、生產製造型企業:增加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2、生產研發型企業:科技創新引領未來,知識產權創造財富;
3、商貿流通型企業:打造自主誠信品牌,促進市場經濟繁榮。
6、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方針
4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要求4.1 總體要求企業應依據自身特點,按本標准要求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加以實施和保持,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企業應:a) 識別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種類及其在企業中所起的作用;b) 確保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有效運行和控制;c) 開展檢查、分析、評價,確保持續改進。4.2 文件要求4.2.1 總則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a)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目標;b)知識產權管理內部控制制度;c)知識產權管理記錄。4.2.2 內部控制制度企業應結合自身需要,建立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如知識產權申請、維護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員工發明創造獎勵制度,並適時修改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應對企業涉及的知識產權實施有效管理。企業應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確保制度控制的有效性。4.2.3 記錄企業應建立與知識產權管理有關的各項活動的記錄,形成檔案,為評價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提供客觀依據。4.3 策劃4.3.1 知識產權界定企業應建立職務成果管理制度,界定知識產權權屬,擬定引進和實施他人知識產權的計劃。4.3.2 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企業應搜集適用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文件。4.3.3 知識產權管理目標企業應針對其內部職能部門劃分和管理層級劃分,制定知識產權管理目標,並形成實現目標的計劃和相應的文件。目標應服務於企業發展總目標,並設置可測量參數。企業應制定、實施並保持一個或多個旨在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方案,其中應包括:a)規定企業內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層級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職責;b)實現目標的方法和時間表。 可引入風險評價?4.4 機構與職責4.4.1 機構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企業最高管理者是知識產權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最高管理者可根據需要設置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或知識產權主管來代表企業最高管理者實施知識產權管理。4.4.2 職責4.4.2.1 最高管理者企業最高管理者應:a)實施知識產權管理決策;b)設置適宜的組織機構,配備必要的資源;c)就知識產權管理的有關事宜予以授權。4.4.2.2 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或知識產權主管)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或知識產權主管)應:a)領導、審查、批准和監督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各項工作;b)協調企業內外有關知識產權工作;c)及時向最高管理者提供有關知識產權信息。4.4.2.3 知識產權管理職能部門知識產權管理職能部門應:a)組織編制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目標、制度、工作計劃;b)負責企業知識產權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c)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獲取、使用、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d)負責企業各種獲得、使用與轉讓、許可知識產權的合同管理;e)負責知識產權風險的防範與應對,依法處理企業內外部知識產權糾紛;f)負責企業知識產權信息資源的建設、管理和利用;g)負責企業員工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4.5 管理評估最高管理者應定期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評估應包括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管理體系、管理方針和目標是否需要調整和改進。5 資源管理5.1 人力資源5.1.1 總則企業應明確從事知識產權管理的專、兼職人員,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內部網路體系,必要時可尋求外部專業機構支持,確保從事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的人員滿足管理體系要求。5.1.2 意識、能力和培訓企業應開展員工的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確保員工具有一定的知識產權意識。企業應確保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人員具備相應的知識、技能和經驗。5.1.3 激勵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制定知識產權獎勵措施,鼓勵員工的創造積極性,並形成獎勵記錄。5.2 財務資源企業應保障知識產權工作經費,確保知識產權管理的運行。5.3 信息資源企業應加強知識產權信息資源管理,包括:a)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收集渠道,及時獲取有關信息;b)對信息進行分類篩選,分析加工,確定能有效利用的知識產權信息;c)視情建立知識產權信息資料庫,並有效維護和及時更新。6 運行控制6.1 基礎管理6.1.1 權利創造和取得企業應根據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制定知識產權創造和取得的工作計劃,明確所需要的知識產權的種類及創造和取得的方式和途徑。企業創造或取得知識產權時,應進行必要的檢索和跟蹤,確保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企業應對自主研發和創新過程各階段的工作形成有效記錄,實現知識產權創造過程的可追溯性。6.1.2 權利管理企業應根據知識產權的性質、價值進行整理分類,形成目錄,建立相應的管理台帳。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定期評估機制,建立知識產權監管維護系統。企業對需要維持的知識產權,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有效的監管和日常維護。企業對知識產權實施權屬變更或放棄的,應明確審批程序和許可權,辦理手續,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備案。6.1.3 權利運用企業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合理運營知識產權,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企業在進行知識產權轉讓、許可或投資活動時,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6.1.4 權利保護企業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擁有的知識產權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並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企業應實施風險控制,根據自身特點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制定應對知識產權糾紛的方案。6.2 過程管理6.2.1 研究與開發6.2.1.1 研究與開發策劃企業實施研究與開發、技術改造應制定相應的計劃,並對該領域內的相關科技文獻及知識產權信息進行檢索,對研發項目現有技術的發展狀況、知識產權狀況和競爭對手狀況等進行分析,應充分合法借鑒和合理利用他人有效及無效的相關知識產權,形成立項報告。6.2.1.2 研究與開發活動企業應保留研發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和記錄,並實施有效的管理。企業應利用檢索、市場調研等信息,對研發活動實施過程跟蹤與監控,適時調整研發策略和項目內容,規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6.2.1.3 研究與開發評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對設計與開發成果進行評估、確認,形成知識產權評估報告,並明確其保護方式,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企業應當建立研究開發成果信息發布審批制度,對外發布研究成果信息應當經過有權部門的審核與批准。6.2.2 采購企業在采購過程中,應對涉及知識產權標記的產品,收集供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信息,必要時應要求其提供權屬證明。企業應做好供方信息、進貨渠道、進價策略等信息資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企業應在采購合同中,明確供方涉及知識產權的法律責任。6.2.3 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涉及產品與工藝方法等技術的改進與創新、合理化建議、階段性發明創造等,應及時提交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評估,明確知識產權保護要求。企業在委託加工、來料加工、貼牌生產等對外協作生產的過程中,應在加工、生產合同中明確相應知識產權權屬、涉及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范圍、產生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等內容。企業對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知識產權使用情況應形成相應記錄,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6.2.4 銷售企業在產品上櫃、銷售之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對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和分析,並提出必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或風險規避方案。企業應實施產品銷售市場監控,對產品信息、展會宣傳,採取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及時跟蹤和調查相關知識產權被侵權情況,建立和保持相關記錄,制定並採取應對措施。6.2.5 對外貿易和合作6.2.5.1 策劃企業在對外貿易和合作中,應對涉及的知識產權進行分析,了解該知識產權在輸出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狀況,輸出國家或地區的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6.2.5.2 控制企業應在對外貿易與合作合同中對涉及的知識產權明確其權利歸屬、使用方式和范圍、侵權責任的承擔等內容;企業在對外貿易與合作中,視情對自主知識產權採取相應的邊境保護措施,實施監控;企業應對輸入和輸出知識產權的使用情況保持相關紀錄。7 合同管理7.1 總則企業應對知識產權合同及涉及知識產權條款的合同進行規范的管理,包括對內合同和對外合同。7.2 對內合同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與涉及或可能知悉知識產權信息的內部人員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明確其知識產權保護的權利、義務和責任。7.3 對外合同企業與外單位簽訂合同,如企業與合作方的保密合同、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以及投資、購銷、進出口、展覽展銷合同,應進行知識產權法律審查,根據合同的內容和性質,明確知識產權權屬和相應的保護條款。8 檢查、分析和改進8.1 檢查8.1.1 過程檢查企業應採用適當的方法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運行控制過程進行檢查,明確檢查頻次和內容,及時糾正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運行控制中存在的問題。8.1.2 內部評價企業應當建立、保持及實施內部審核程序,以確保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內部審核應定期進行,並作為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一種評價。8.2 分析企業應收集和分析包括來自檢查的結果以及其他有關來源的信息,以驗證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並評價如何提高和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即確定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是否:a)符合知識產權管理的要求;b)得到了正確實施和保持;c)有效滿足知識產權方針和目標。企業應將分析結果傳遞到相關部門,並為企業決策提供有效的支持。8.3 改進企業應根據方針、目標、管理評審以及檢查、分析的結果,對存在的問題,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