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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書籍拍照侵權

發布時間: 2023-05-25 22:25:47

1、關於書籍著作權侵權的幾個問題,請高手詳解!!

第一個問題,拍攝或者輸入,都是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復制權。以營利為目的,說明,不存在免責事由,要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個問題,書店的出售行為是發行權控制的行為,書店如果未盡到注意義務,而銷售盜版圖書,要承擔責任。如果盡到注意義務,則不承擔責任(但依舊侵權)。

第三個問題,「咖啡店提供書籍給客人看不構成侵權,只要你是購買正版的書籍,你有權有償或無償給別人看。《著作權法》沒有把這一行為規定為侵權行為。」樓上的這個回答,我覺得並不妥。出租正版書籍,如果未經許可,也算是侵犯著作權,但縱然是購買了盜版的書籍,借給同學看,也不構成侵權。而這個問題中之所以不侵權,還要從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中來看。免費提供書籍閱讀,雖然轉移了圖書的佔有,但是中國的發行,是指向公眾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目的是轉移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所有權(但並不需要轉移,只要有轉移所有權的可能就可以),所以咖啡店的這個行為並不符合這個要件,而出租的行為要以營利為目的,這個行為中只存在間接的營利行為,所以會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難以出租定性這個行為。但可能會構成其他國家廣義發行權調整的范圍之內。

2、圖書館拍書違法嗎

法律分析:顧客在書店內『拍書』時,圖書並未售出,書店對自己店內的圖書擁有所有權,有權利保護自己財產的價值不受損害。顧客通過拍照而不是購買的方式獲取了書籍中的信息,損害了書店的利益。所以,書店有權禁止顧客『拍書』的行為,並可以要求拍照者刪除所拍內容。」彭海稱,此外,如果讀者將所拍的內容用作商業用途,或者通過復制、網路等擴大使用范圍,使更多人從中受益,則有可能涉嫌侵犯作者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只要不用作商業用途或者擴大其使用范圍的,讀者拍攝圖書並不違法。

3、在書店內用手機把書拍下來違法嗎

怎麼可能是違法捏,竊書不為偷...
呵呵,開玩笑的,我認為是違法的,因為這樣的話是會損害他人(書店)的利益的,書店作為贏利機構是不存在讓你COPY的義務的.
'《著作權法》用於個人學習研究之用不構成版權侵權'其實我覺得要考慮獲得這些資料的方式是否違反法律法規.如果得到的過程已經違法,那麼是否合法的研究已經沒有意義了,前提條件已經不合法了
再比如,你把這些書做成PDF,基本可以達到閱覽的效果,在這個過程中,作者和出版商都沒有獲得應有的利益,那麼,這個是不是損害到了他人的經濟利益了,是否產生了自然之債?

4、攝影作品註明出處是否侵權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商業營利目的,並且註明出處,不損害作者權利,則屬於合理使用,不屬於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規定適用於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5、為什麼書店或圖書館里禁止拍照

1、顧客在書店內『拍書』時,圖書並未售出,書店對自己店內的圖書擁有所有權,有權利保護自己財產的價值不受損害。顧客通過拍照而不是購買的方式獲取了書籍中的信息,損害了書店的利益。所以,書店有權禁止顧客『拍書』的行為,並可以要求拍照者刪除所拍內容。

2、如果讀者將所拍的內容用作商業用途,或者通過復制、網路等擴大使用范圍,使更多人從中受益,則有可能涉嫌侵犯作者著作權。

(5)圖書館書籍拍照侵權擴展資料: 

圖書館基本秩序:

1、嚴禁在圖書館內吸煙。

2、保持室內整潔,禁止將食物及飲料帶入館內;請勿隨意搬拽閱覽桌椅。

3、保持室內安靜:入館請將呼機和手機關機或調為靜音狀態;在館內請輕聲交談,以免影響他人閱讀。

4、尊重管理人員,做個文明讀者。

5、愛護書刊資料及一切公共財物,請勿塗抹、撕毀、私藏書刊 。

6、使用書籍中的圖片屬於侵權嗎

圖片的作者對圖片享有著作權,在圖片單獨由他人拍攝的情況下,圖片的著作權也可能由圖片製作者轉讓給書籍作者,除了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參見著作權法),未經許可使用他人圖片會侵犯其著作權。

7、將從書店買來的書的內容一頁不剩的拍照發到網上違法嗎?

故意侵犯作者著作權,把圖書內容幾乎全部公開在網路,從而影響作者和出版社的收入,那樣就違法了。

8、拍攝書籍中圖片寫論文是否侵權?

不算,這屬於合理適用行為,是為了學習而適用,並且註明出處,不是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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