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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涉及的侵權

發布時間: 2023-05-25 17:02:03

1、農村強拆房屋違反什麼法律

法律分析:房屋強拆是需要經過一系列嚴格的程序的,如果對方沒有出示合法的書面文件材料就進行強拆,那肯定是違法的。遇到強拆,建議報警並進行拍照錄早明像,把對方的違法證據保存好。

遭遇強拆時一般維權的方式如下: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一條 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陸答告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六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舉配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

2、強拆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開發商、拆遷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遷人的民事權利,冊逗拆遷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造成被拆遷人受傷的、造成被拆閉頌遷人財物損毀的、私闖民宅、採用侮辱、誹謗的手段對被拆遷人的進行人身攻擊的,需要負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州態賣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非法強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遭遇非法強拆怎麼辦


非法強拆根據是否造成被拆遷人傷亡以及財物損毀情況判定刑事責任的承擔,除此之外還有行政責任以及民事責任需要承擔。所以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非法強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當然大家也可以咨詢。
一、非法強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刑事責任
1、造成被拆遷人受傷的,根據《刑法》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視情節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遷人財物損毀的,根據《刑法》第275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將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3、私闖民宅。《刑法》第245條還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採用侮辱、誹謗的手段對被拆遷人的進行人身攻擊的,根據答卜《刑法》第246條的滲汪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民事責任
開發商、拆遷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遷人的民事權利,拆遷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應當就人身、房屋等財產的損害賠償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成立,拆遷人則須承擔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的責任,其他財產損失以及可能發生的精神損害也應予以賠償。
1、拆遷人採取停水、停氣等手段干擾居民正常生活,達到趕走被拆遷人的目的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的規定,損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在拆遷人毀損被拆遷人的財產,或造成被拆遷人身體的傷害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和119條的規定,損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應當返還財產或折價賠償;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清喊穗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3、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的還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的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行政責任
拆遷人非法拆遷的,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的規定,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拆遷人停止拆遷,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對於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而進行野蠻拆遷的拆遷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規定:對野蠻拆遷,嚴重侵犯居民利益的行為,要堅決制止,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其相應資格,依法嚴肅處理。因此,擅自強制拆遷有被吊銷拆遷資質、停止拆遷、影響土地使用權行使的風險。
2、如果拆遷人自己或糾集社會閑散人員,以吵鬧、辱罵等方式干擾居民正常生活以達到趕走被拆遷人的目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拆遷人通過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干擾被拆遷人正常生活的;強制進入被拆遷人住宅搬走其財產,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毆打被拆遷人造成輕微傷害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拆遷人可能會被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二、遭遇非法強拆怎麼辦
非法拆遷的一般維權方式如下: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
三、房屋被強拆,如何提起行政賠償
拆遷案件中涉及到國家賠償時,程序如何提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並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後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於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而且,此請求實效適用關於時效中止的規定,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並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後,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實踐中,未經司法程序房屋被強拆和偷拆的情形屢見不鮮,這也是諸多令人震驚的一起起拆遷的血案發生的根源。對於在沒有完成法律規定的程序時候對被拆遷人粗暴違法的強拆,是嚴重侵害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嚴重違法行為,被拆遷人在房屋未被強拆前,應有相應的保護自己財產權的法律意識,啟動相關法律程序自行救濟或聘請專業律師介入,通過前期的政府信息公開、查處申請以及啟動復議或訴訟程序依法維權,一旦房屋被強拆和偷拆,完全有權運用《國家賠償法》賦予的權力,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別人在我的土地上建房子我強拆了會怎麼樣

法律主觀:

強拆是違法的,建議積極維權,爭取補償非法強拆的一般維權方式如下: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法律依據有:《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訴如判褲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人民警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之一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三)違法徵收、沖燃徵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最高法院於2001年6月26日在《關於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批復》中明確規定,「由於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渣簡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應當承擔行政賠償責任」。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

5、開發商強拆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
開發商強拆屬於違法行為,強拆行為如果是開發商自行決定自主實施的,構成侵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承擔刑事犯罪責任。如果開發商是接受行政部門的委託進行的強拆行為,需要對強拆行為是否經過合法程序進行審查,沒有經過合法程序進行的強拆是違法行為,行政機關應當承擔違法賠償責任,其次依據相關徵收條例,建設單位不能參與搬遷握談臘活動,即使經過合法的程序,徵收單位侍好也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據此開發商強拆一定是違法的。在現實生活中,常見的引發強拆的緣由主要是政府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以及拆除非法建築。如果是沒有任何事由,隨意拆除他人房屋,就會涉及到尋釁滋事、破段滑壞財物等行為,後果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不論是上述徵收或者拆除違建,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包括違法建築認定、聽證,徵收前補償等程序。沒有經過法律規定程序就實施強制拆除的,屬於違法,強拆人應當賠償房屋所有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強拆者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1、非法強拆要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散斗國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其中第4條又規定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因此,對於違法的徵收、徵用行為,當事人有權申請國家賠償。
2、非法強拆的行政責任。
年12月22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指出,將人民法院判決確認政府強拆違法、行政違法納入政務失信記錄並通報批評;追究主要責任人責任;不得以政府換屆、責任人更替毀約。此外,意見也強調了要「加大對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失信行為的懲處和曝光力度,追究責任,懲戒鄭型到人。對社會關注度高、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政務失信易發多發領域進行重點治理。」這就表明了中央追究違法強拆者行政責任的決定與信心!
3、非法強拆的刑事責任。
年11月29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指出:「依法懲治各類侵犯產權犯罪,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依法懲治侵吞、瓜分、賤賣國有、集體資產的犯罪,促進資產監督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加大對非公有財產的刑法保護力度,依法懲治侵犯非公有制企業產權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經濟投資者、管理喊掘猜者、從業人員財產權益的犯罪。對非法佔有、處置、毀壞財產的,不論是公有財產還是私有財產,均依法及時追繳返還被害人,或者責令退賠」。這就意味著違法強拆的相關責任人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房屋被違法強拆,有哪些方式可以維權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

7、強拆如何維權

眾所周知,強拆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那麼,暴力強拆可能觸察敏犯哪些法律呢?受到侵犯時,又該如何維權呢?



小葉為您解答:
首先,暴力強拆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擁有拆遷權的只有法院,那麼凡是其他主體實行的拆遷行為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輕者違法,重者犯罪。

其次,在一定程度上違反《治安管敗稿枝理處罰法》,具有社會危害性,追究其刑事責任或構不成刑事責任也應當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眾所周知,強拆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那麼,暴力強拆可能觸犯哪些法律呢?受到侵犯時,又該如何維權呢?

楹庭律師為您解答:

首先,暴力強拆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擁有拆遷權的只有法院,那麼凡是其他主體實行的拆遷行為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輕者違法,重者犯罪。

其次,在一定程度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具敬敬有社會危害性,追究其刑事責任或構不成刑事責任也應當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然後,暴力強拆可能觸犯《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國家民事法律,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等。

最後,暴力強拆可能構成《刑法》293條尋釁滋事罪、234、235條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罪、232條、233條故意殺人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245條非法侵入住宅罪、275條故意毀壞財物罪。

若在拆遷過程中,採用聚眾鬧事,打砸等方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的,可能構成《刑法》290條和291條規定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在拆遷過程中,為了達到迫使被拆遷人搬遷的目的,時常出現綁架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39、238條規定的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然後,暴力強拆可能觸犯《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國家民事法律,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等。


最後,暴力強拆可能構成《刑法》293條尋釁滋事罪、234、235條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罪、232條、233條故意殺人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245條非法侵入住宅罪、275條故意毀壞財物罪。

若在拆遷過程中,採用聚眾鬧事,打砸等方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的,可能構成《刑法》290條和291條規定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在拆遷過程中,為了達到迫使被拆遷人搬遷的目的,時常出現綁架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39、238條規定的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8、暴力強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遭遇暴力強拆怎麼處理
1、沉著冷靜面對,從容平和應對。
暴力拆遷多為突發狀況,作為當事人來說面對此情此景時心理上一定會感到憤怒和委屈,難免作出理性之外的過激行為。但遇到這種事情千萬不要沖動以暴制暴,要盡量平復自己的心態,以免對自己人身造成基晌稿不必要的損害。要想到違法之事定要通過合法手段去解決,尋找專業的拆遷律師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違法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何必要以傷害自身為賭注呢?
2、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請求賠償。
在依法治國的法治環境下,我們要對法律充滿信心,平時要多多了解拆遷方面的法律知識,只有對法律有所了解才能使拆遷人不敢輕視百姓,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眾多強拆案例中拆遷人之所以有恃無恐就是因為看準了被拆遷人不懂法、不用法這一致命弱點,才敢肆意妄為的採取強拆行為。其實,只要被拆遷人懂得一些法律常識,尋找專業拆遷律師就足以應對拆遷人的種種違法行為,不至於自己權利被侵害後也訴諸無門。
怎麼預防暴力強折:
加強監督
國務院辦公廳2011年5月13日發出通知,決定立即在全國開展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強化監管,嚴肅問責,堅決制止違法強拆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國有謹辯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等規定,堅決制止違法強制拆遷、暴力拆遷。
檢查內容
專項檢查要突出以下三項內容:
一是檢查《條例》和其他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貫徹落實情況。包括征地拆遷決定徵求群眾意見情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情況;補償方案徵求群眾意見情況;房屋徵收評估情況和補償標准確定、執行情況等。
二是征地拆遷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地方各級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責任落實情況;政府部門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征地拆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建設情況等。
三是征地拆遷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包括發生違法強制拆遷、暴力拆遷案件查處情況;涉及的領導責任、管理部門責任、直接責任人責任搏孝追究情況;涉嫌違法亂紀問題處理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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