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知識產權備案系統
1、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申請備案的,應當向海關總署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
(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
(三)知識產權許可行使狀況;
(四)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行使知識產權的貨物的名稱、產地、進出境地海關、進出口商、主要特徵、價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製造商、進出口商、進出境地海關、主要特徵、價格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總署不予備案:
(一)申請文件不齊全或者無效的;
(二)申請人不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
(三)知識產權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
海關發現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知識產權備案未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文件的,海關總署可以撤銷其備案。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自海關總署准予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0年。
2、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
(一)注冊為系統用戶。
為減少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時間和提高海關總署審核備案申請的效率,除特殊情況外,目前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都應當通過「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系統」提交。所以,備案申請人在提交備案申請前首先要注冊為系統用戶。系統用戶應當以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義進行注冊,填寫必要的用戶信息,以獲取系統賬號和密碼;
(二)錄入備案申請數據。
注冊用戶登錄備案申請系統後,在申請新備案窗口內填寫申請備案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信息;
(三)繳納備案費。
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將備案費(每項備案800元)匯入海關總署賬戶,匯款時必須在備注欄內註明權利授權號或備案申請編號;
(四)提交紙面申請書。
3、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系統是幹嘛的?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為取得海關知識產權保護而事先就自己需要保護的知識產權向海關進行申請備案的手續。(包含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
4、急詢:已注冊商標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系統里無法查到
英特普羅知識產權為您解答(禁止轉載復制、粘貼):
海關備案事宜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第一條 為了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維護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以下統稱知識產權)實施的保護。
第三條 國家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
海關依照有關法律和本條例的規定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的有關權力。
第四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的,應當向海關提出採取保護措施的申請。
二、海關備案的好處:
(一)是海關採取主動保護措施的前提條件。根據《條例》的規定,知識產權權利人如果事先沒有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備案,海關發現侵權貨物即將進出境,也沒有權力主動中止其進出口,也無權對侵權貨物進行調查處理。
(二)有助於海關發現侵權貨物。由於權利人在備案時,需要提供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況、權利人的聯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識產權情況、侵權嫌疑貨物情況、有關圖片和照片等情況,使海關有可能在對貨物的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侵權嫌疑貨物並主動予以扣留的。所以,事先進行知識產權備案,可以使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的保護。
(三)預防將來可能的侵權行為發生。由於海關對進出口侵權貨物予以沒收並給予進出口企業行政處罰,盡早進行知識產權備案,可以對那些過去毫無顧忌地進出口侵權貨物的企業產生警告和震懾作用,促使其自覺地尊重有關知識產權。
海關備案詳細事宜1、知識產權保護備案自海關總署准予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7年,但是,知識產權權利人必須保持有效。2、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權利人應當申請續展備案,期滿未續展的,該海關保護備案失效。3、知識產權保護期慢的,該海關備案亦即失效。4、海關備案流程圖:
5、知識產權問題(國外品牌是否需要在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系統注冊備案) 問題描述的有點亂,謝謝各位!
有些國外品牌是需要在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系統注冊備案的。
法律依據: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我國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應當是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
所以,以下知識產權可以向海關申請備案保護: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服務商標除外);
2、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注冊並延伸至我國的國際注冊商標(服務商標除外);
3、國家知識產權局(包括原中國專利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
4、《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的公民或者組織擁有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只有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這里「知識產權權利人」指我國《商標法》、《專利法》和《著作權法》中規定的商標注冊人、專利權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
使用知識產權的被許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申請知識產權備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標注冊人、專利權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的委託,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並以權利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境外的權利人必須委託境內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海關總署辦理。
備案申請的流程:
(一)注冊為系統用戶。目前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都應當通過登錄本系統提交。所以備案申請人在提交備案申請前首先要注冊為系統用戶。系統用戶應當以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義進行注冊,填寫必要的用戶信息,以獲取用戶授權。注冊成功後系統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二)錄入備案申請數據。注冊用戶登錄備案系統後,在申請新備案窗口內填寫申請備案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信息,同時上傳有關圖片,圖片大小不能超過400K;
(三)繳納備案費;
(四)提交紙面申請。將已錄入的備案申請數據列印成紙面申請書並加蓋申請人或代理人印章,連同其他相關材料郵遞至海關總署。海關總署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郵編:100730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知識產權保護處;
(五)獲得核准備案信息。申請人提交紙面申請後,可隨時登錄系統查詢海關總署審核其申請的情況。海關總署應當在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海關總署核准或者駁回備案申請,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海關總署駁回備案申請的,申請人提交的紙面材料不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