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的侵權責任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5-25 05:08:49
1、侵權法中醫療事故的責任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醫療事故責任包括三個方面,即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行政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行政處分等;
民事責任包括侵權損害賠償等;
刑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抗的醫務人員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
2、醫院承擔什麼侵權責任
法律分析:1、行政責任: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主要表現為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2、民事責任:醫療事故民事責任性質,歷來有不同看法,歸結起來有二種,即合同責任和非合同責任。主張合同責任者認為醫生的義務在於盡可能地為病人提供最好的醫療服務,對治療過程中採取的方法,提供醫療服務的謹慎程度負責,因此,醫生如果違背注意義務而造成病人人身傷害,就違反了合同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3、刑事責任:刑法第335條規定了醫療責任事故罪: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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