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侵權提示
1、使用漢儀字體被通知侵權的原因是什麼?應該怎樣處理這樣的問題?
既然你是被通知侵權的,那就是版權方進行了投訴。處理這樣的問題,可以和版權方進行協商,或者終止使用
2、收到方正字體提示函,說我們侵權了,怎麼處理?
收到方正字體提示函,說你們侵權了,立刻停止使用,改用不侵權的字體即可。如果對方索要賠償的,可以協商解決。一般發「提示函」只是提請注意的意思,並不表示一定會索要賠償。
這個字體要得到授權才能使用:兩種辦法:
1、如果已經收到提示函,就按提示的來做,最後就是給錢就會撤銷起訴。
2、如果不想按提示函來做,先把用的這些字全部修改,但是已經去申述你侵權使用了,就算修改,產品也是會扣分,系統會做出扣分處理。
(2)字體侵權提示擴展資料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第五十條 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餐卡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3、被通知字體侵權了怎麼辦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不少企業都收到過關於字體侵權的警告函,那麼字體侵權究竟如何認定呢?這個問題,分為兩點來說:1、對於不指定載體、不劃清保護范圍的單字體,不給予保護。這是因為某一字型檔的字體結構統一、風格統一,單個字體不可能對已有字形、結構、風格進行更多的選擇、編排,不具有著作權保護高度的獨創性。2、對於有載體、劃清保護范圍的字體,如字帖、鉛字字體、字體軟體等字體工具給予保護。未經許可,不得復制、發行和擅自演繹。例如計算機字型檔本質上是計算機軟體,可以作為計算機軟體得到保護而非美術作品。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4、收到字體侵權通知書我要去管他嗎?如果不改的話會被告嗎?
字體侵權通知書說明你在使用人家的字體,是侵權著作權的行為,具有違法性,收到以後,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涉事字體全部撤換掉,改用不侵權的字體即可。
如果對方通知書里索要賠償的,可以協商解決,一般發通知書只是讓你注意的意思,不會直接要賠償,通知書另外就是盯上你的意思,如果你不停止侵權行為,對方就可能會告你侵權要你賠償之類的,而這種事情一般一告一個准兒。
5、如果收到字體侵權通知
總會有不少小夥伴提問:到底怎樣界定字體侵權?如果收到了字體公司的公函索要高額賠付該怎麼辦?怎樣才能避免字體侵權的發生?針對這些常見的問題,銳字小姐姐為大家一一來解答:
1.如何界定字體侵權?
首先,我們要確定本款字體是否是收費字體,可以通過字體廠商官網進行電話查詢,咨詢客服了解情況,明確字體付費使用范圍,從而界定字體是否侵權。
明確字體是否可以用於商用,一些字體如需商用是需要單獨購買版權的。一般來說,字體用於個人作品學習與展示、參加各類非商業性比賽的話,字體廠商一般不追究版權問題。一旦涉及商用盈利,那就需要注意使用的字體是否標注免費商用。
確定文字變形是否超過50%,但是50%是法律法規界定,在實際判斷時界限並沒有那麼清晰,所以如果在設計中運用字體變形或造字,要注意變化盡量大一些。
綜上所述:收費字體在未購買版權的情況下用於商業用途,且變形較少或無變形,即涉及侵權。
2.收到字體侵權通知函的正確做法究竟應該是怎樣的?
(1)首先,收到公函的第一時間不要慌亂,認真閱讀,確認內容的真實性。我們要確認自己是否侵權。對於公函提到的字體,要查看自己是否真正使用過並用於商業用途,一般來說個人學習不涉及侵權。
(2)如果在自查之後,自己確實侵權了,就要和對方及時取得聯系,可以私下進行協商和解,一般來說私下解決的方式就是,第一時間刪除使用侵權字體的相關信息,停止一切侵權行為,並購買正版字體版權。在大多數情況下,字體公司所提出的索賠金額都是偏高的,如果我們已經確認自己侵權,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與對方協調合理的賠償金額,如果雙方可以達成一致,就可以私下和解。
(3)另一種方式就是走法律渠道,大多數情況下是私下和解沒有達成賠償金額的統一。判決通常會考慮涉案字體的作品類型、知名度,被告使用、銷售侵權商品行為的性質、篇幅所佔大小、後果及悔過態度,原告請求賠償的合理開支等諸多因素做出綜合判斷。
(4)還有很多人會問的一個問題就是:收到字體侵權通知函能不能不回復不處理?字體公司是不是通過這種方式威脅我敲詐我?我們在此想告訴大家,字體確實是有版權這回事的,如果侵權為既定事實,字體公司有權索要賠償,即使是通過法律途徑,大多數時候也是原告勝訴。所以在遇到這種情況時,不做處理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如果存在侵權行為,就要積極應對,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解決問題。
3.怎樣才能避免字體侵權的發生?
(1)不輕信平台商家承諾,避免使用盜版字體
如今網路資源傳播范圍廣泛,在一些銷售網站上,我們常常可以見到原來價格昂貴的正版字體,以低廉的價格打包出售,同時還標有正版授權、免費商用、放心使用等標簽,這些宣傳點往往能夠吸引很多設計師購買,殊不知這其中往往隱藏著字體侵權的陷阱。這些商家所售的字體中,獲得正版授權的少之又少,一旦侵權,最終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往往是購買者。
所以,在使用字體之前,我們應該從正規渠道了解字體版權屬性:
A.目前,很多大型正規的字體公司都已經建立了官方網站,字體的許可使用方式、價格等信息公開說明;
B.右鍵點擊字體文件,選擇【屬性】,查看【詳細信息】,可以獲取字體版權的信息。
C.可以使用360查字體、求字體、識字體等字體查詢軟體,便於我們快速認識字體版權。
最後,還是推薦大家購買正版原創字體,獲得官方授權證書,不會出錯。
(2)一定要看清楚字體授權說明
a.注意字體的免費授權對象
比如網上很多字體僅僅是對個人用戶使用免費授權,但是針對商業使用則大多需要付費購買,對於這類字體一定要在使用前查看清楚授權協議。
b.注意免費授權范圍
很多字體的免費是有限范圍內的免費,比如前面介紹的微軟雅黑,在Windows系統中可以免費使用和展示,但是超出Windows范圍內的使用(如在APP中內置)都是侵權的。
c.注意免費的授權聲明
一些字體雖然允許商業使用授權免費,但是在商業上使用時仍然需要獲得版權方的授權。比如方正字體中的方正仿宋,在方正字體官網中明確不收費,但是用戶在商用時必須獲得方正公司的書面授權(只是不需要繳納授權費而已),否則仍需面臨侵權的風險。
d.注意開源和免費的區別
默認情況下,開源的字體是可以免費使用的,但是根據一些遵循GPL協議的字體版權說明,製作者要求用戶使用該字體的作品也必須開源。如果你將這些字體應用在一些無法(或者不想)開源的商業作品上,那麼就違反字體使用協議,這種情況也會面臨侵權的風險。
(3)做好風險防範當進行任何活動或廣告設計時,企業主必須向設計師解釋,他們不能包含侵權字體或侵權圖片。並在設計合同中標注。如果你是一名設計師,需要向甲方解釋購買字體版權的預算應該做好准備。
6、被通知字體侵權了怎麼辦
被通知字體侵權了應該糾正侵權行為並撤回侵權字體。在查證之後,的確是字體侵權了,對於這一現象以及問題的話,可以真正的開始糾正錯誤,並且立即撤回自己所使用的字體,在撤回之後,就不會存在任何的侵權行為了。對於這件事的態度一定要端正,因為大多數情況下,行為人也是無意識的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