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被判侵權
1、「囧」系列剛開始並不是徐崢的,他是怎樣得來的?
“囧”系列的開篇之作《人在囧途》導演為葉偉民,徐崢並未參與導演和劇本的編寫,只是作為主演參與。但是後來他拍攝了囧系列的“續作”,因為這個原因還和《人在囧途》的版權方打了多年官司,最終以賠償500萬告終。
隨著《囧媽》的免費播放,電影行業掀起了軒然大波,更是把徐崢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畢志飛就在微博中公開大罵徐崢。其實“囧”系列從一開始就紛爭不斷,這是由於一開始《人在囧途》並不是由徐崢編導的,但是《人在囧途》這部低成本的電影,卻獲得了很高的回報。徐崢也是因此看中了“囧”這個靈感,並且在之後推出了《人在囧途之泰囧》,於春節檔斬獲了12.6億這樣的高票房。由於這個影片從名字上來看非常像《人在囧途》,很多人都誤以為《泰囧》就是《人在囧途》的續作。但事實上,這兩部影片的出版方完全不一樣。
在這之後,《人在囧途》的版權方也和徐崢打起了數年的官司,因為這個官司中涉及到的版權問題比較新穎,不是很好明確判斷,最終結果是徐崢方向《人在囧途》的版權方賠償了500萬人民幣作為補償,但是自此之後也就意味著徐崢可以使用“囧”系列了。
很多人認為徐崢並不是一個出色的導演而是一個出色的商人,因為他抓住了觀眾的眼球,採用了一些取巧的辦法去拍電影。徐崢的電影並不是深度非常深,但是顯然是人民群眾所喜聞樂見的,這樣的電影,我們很難說它不是一部好電影,電影的藝術價值和票房有時是很難得兼的。
2、法律專家談游戲抄襲:什麼樣才算侵權
你可以去查一下著作權法。……不過你應該也懶得看吧,那麼多。
以下內容摘自百科:
抄襲,指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設定.念白.概念.台詞.場景.圖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
在確認抄襲行為中,往往需要與形式上相類似的行為進行區別:
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並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
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范圍。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
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做自己之作的故意。
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音樂版權
國際版權明文規定,每首歌曲里有8小節相同即可視為抄襲,如果8小節中只任意改動其中一個音符,也會被視為抄襲。但對唱片產業來說,就算有意抄襲,只要避免連續8小節相同即可,如被告上法庭打官司,就要准備當時創作的母帶或相關的著作證據。典型的例子有周星馳的《國產凌凌漆》高仿007主題曲,《人再囧途之泰囧》中高仿《還珠格格》的出場樂。
學術論文
1、觀點抄襲:不引用別人的文獻好像觀點是自己的為嚴重抄襲
2、句子抄襲:不重新組織別人的觀點,照抄原話,不加引號,即使加了參考文獻也是抄襲
3、過多引用別人原話:即使加了引號,也算抄襲,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新組織,但是整個段落和別人的非常相似
尤其關鍵動詞幾乎一樣,句子結構也一樣,也算抄襲
5、圖原樣別人
6、除了整段拷貝,以下處理後仍然屬於剽竊
(1)鏟除其中幾句
(2)把句子順序顛倒
(3)增加幾句
(4)只改變一些動詞和少量的詞,但是整體結構一樣
推理作品
在推理文學、影視、漫畫等作品中,同一個詭計、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現。因此通常要界定一個作品是否有抄襲是很困難的(如一個作品抄襲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襲)。一般來說,一個情節或一個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以下幾點可以用來判斷是否有抄襲:
1、情節和手法都與另一作品相同。
2、同一個作品中,至少有2個手法與另一作品相同。
3、《泰囧》是在泰國哪裡拍攝的?
《泰囧》是在泰國清邁拍攝的。
《人再囧途之泰囧》是一部由北京光線影業有限公司出品,徐崢首次自編、自導、自演,並聯合王寶強,黃渤共同主演的喜劇電影。
影片講述了徐朗、高博、王寶三人跨出國門遠赴泰國,一路遭遇「敵人」狙擊,上演泰國冒險傳奇的故事。影片於2012年12月12日在中國內地上映,上映首周票房達到3.1億人民幣,創造華語片首周票房紀錄。截止2013年2月17日,《泰囧》獲得12.67億的票房。
201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認定《泰囧》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徐崢及5家出品方光線傳媒、真樂道公司等被判向《人在囧途》版權方武漢華旗影視公司賠款500萬元。
(3)泰囧被判侵權擴展資料
《人再囧途之泰囧》劇情介紹:商業成功人士徐朗(徐崢 飾)用了五年時間發明了一種叫「油霸」的神奇產品——每次汽車加油只需加到三分之二,再滴入2滴「油霸」,油箱的汽油就會變成滿滿一箱。徐朗的同學,兼商業競爭對手高博(黃渤 飾)想把這個發明一次性賣給法國人。
但徐朗堅決不同意,他希望深入開發研究, 把「油霸」發揚光大,得到更遠的收益。兩個人各抒己見,爭論不休,一直無果。由於兩人股份相同,唯有得到公司最大股東周揚的授權書,方可達到各自目的。當得知周揚在泰國後,徐朗立刻啟程尋找。
而高博獲悉後將一枚跟蹤器放在徐朗身上一起去了泰國。飛機上,徐朗遇到了王寶(王寶強 飾),別有心機地想利用他來擺脫對手高博的追趕,可他不僅沒甩掉王寶,還成了他的「貼身保姆」。
4、徐崢《泰囧》侵權案被判賠多少錢?
徐崢導演處女作《人再囧途之泰囧》2012年上映後,狂攬12.67億票房,一度躋身當時的內地影史票房冠軍。不過巨大的熱度也招來非議,電影的5家出品方以及徐崢還被《人在囧途》的版權方告上法庭。
時隔五年,這場官司在經過兩審之後,終於有了結果。最高人民法院認定《泰囧》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徐崢及5家出品方光線傳媒、真樂道公司等被判向《人在囧途》版權方武漢華旗影視公司賠款500萬元。
雙方在《人在囧途》是否為「知名商品」、被告方是否不當利用了《人在囧途》的在先商譽等方面存在異議。
法院認為,在認定電影作品是否屬於知名商品時,由於電影商品的文化特點,特別是票房的高低與營銷手段、渠道、環境、檔期等有很大影響,在認定電影作品是否屬於知名商品時,不宜簡單憑借票房的排名或者獎項的多少,而是應綜合考察諸多因素等進行綜合判斷。《人在囧途》為」知名商品」。
而被訴「人再囧途之泰囧」與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人在囧途」本身含義近似,同時《人再囧途之泰囧》導演、主演、出品方等在公開言論中將「人再囧途之泰囧」與「人在囧途」相聯系,容易使消費者混淆誤認,不當利用了《人在囧途》的在先商譽,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
法院稱,由於相關公眾所產生的混淆,使得《人再囧途之泰囧》上映初期就受到了極大的關注,在華旗公司已經著手籌拍《人在囧途2》的情況下,無疑對華旗公司的競爭利益有所損害。
華旗公司主張5被告應當共同向其賠償1億元,其中含為本案支出的公證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共計40406.70元。關於合理費用部分,被告雖然對其合理性、關聯性提出質疑,但並未提出充分的理由,且對於相關票據的真實性予以認可,因此一審法院對於華旗公司有關合理支出費用部分予以全額支持。
華旗公司主張其索賠的依據主要為被告獲利,但是華旗公司所提交的索賠數額方面的證據大多為有關光線傳媒公司財務盈利及電影《人再囧途之泰囧》票房收入等,並不能直接證明被告因涉案行為獲利的數額,因此法院將根據五被告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性質、持續時間、影響范圍、主觀過錯程度,酌情確定賠償數額,華旗公司主張1億元的賠償數額過高,不予全額支持。
5、江湖紛爭︱《武林外傳》告《龍門鏢局》侵權,索賠2.4億
每經影視實習記者 白芸
電視劇《武林外傳》自2006年1月在中央八套播出後,各種無厘頭的台詞,曾給年少的我們提供了許多歡樂,笑著笑著還能讓你思考人生。
想當年郭芙蓉賣身二十年給佟湘玉時,佟掌櫃安慰她說:二十年快得很,彈指一揮間。
《武林外傳》截圖
十年的時間不算太長,但卻足以長到讓我們感嘆物是人非。
小郭欠佟掌櫃的四十八兩七錢,還有十年就要還完了。莫小貝應該快嫁人了吧,也不知道她成沒成為混世魔王?無雙和小六過得還好吧,也不知道大嘴忘了惠蘭沒有?
《武林外傳》劇照
這部由尚敬執導、寧財神任編劇的《武林外傳》 在豆瓣上的評分高達9.1分,對很多80、90後來說,這不僅是一部優秀的古裝喜劇那麼簡單,更是「青春回憶殺」的一部分,劇中段子簡直張口就來。
2013年,寧財神任編劇的另一部作品《龍門鏢局》,也在東方衛視等四大衛視熱播。熟悉兩部劇的觀眾都知道,《龍門鏢局》與《武林外傳》的人物關系可謂「剪不斷理還亂」。
沒想到,在《武林外傳》播出10年之際,《武林外傳》的版權所有方,居然將《龍門鏢局》8名聯合投資出品方告上了法庭,索賠金額共計達2.4億元,原因是「宣傳時侵犯原告利益」。
近日, 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東陽盟將威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盟將威」),收到了來自北京聯盟影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聯盟影業」)的「一紙訴訟」。
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受理上述訴訟,並定於10月12日開庭審理。
《武林外傳》引糾紛有前例
聯盟影業曾獲賠近500萬
北京聯盟影業作為電視劇《武林外傳》的版權所有方,以8名被告聯合投資出品的電視劇《龍門鏢局》在宣傳時侵犯原告利益為由,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不正當競爭訴訟。
要求各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3000 萬元、合理支出 1 萬元,合計 3001 萬元,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龍門鏢局》劇照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北京聯盟影業第一次因為《武林外傳》發起訴訟了。
早在2013年,作為電影《武林外傳》投資方之一的北京聯盟影業董事長郝亞寧,因為電影《武林外傳》的投資合作及收益分成事宜,狀告中國電影集團公司旗下的製片分公司,索賠近1億。
官司打了三年之久,最終在今年6月份,北京一中院作出判決,北京聯盟影業獲賠近500萬。
今年7月份,《鬼吹燈》版權糾紛也鬧得沸沸揚揚。由於《鬼吹燈》的版權歸屬問題,上海玄霆娛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向北京新華先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訴訟涉及賠償金額5000萬元。
可見,現如今,版權糾紛引發訴訟,在影視圈中已不是罕見之事。如何避免陷入版權之爭,規范自身行為,也成為影視從業者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盟將威遭起訴
又一個「泰囧」侵權案?
此次訴訟,「劇情」聽起來未免耳熟,與幾年前引發熱議的「《泰囧》侵權案」十分相似。
2013年,《人在囧途》版權方武漢華旗,同樣以《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知識產權為由,將光線傳媒告上了法庭,堅稱《人再囧途之泰囧》「故意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暗示、明示兩部片子是有關系的」。
2014年,北京市高院判決光線傳媒敗訴,武漢華旗獲賠500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從訴訟原由來看,盟將威等8名被告是由於「宣傳時侵犯原告利益」被起訴。為此,每經影視(微信號:meijingyingshi)記者咨詢了相關律師,
「如果《龍門鏢局》宣傳時利用了《武林外傳》的影響力,使觀眾有所誤解而獲利,且該行為未得到《武林外傳》版權方的同意並且未支付相應的費用,也可能構成侵權,不過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此次訴訟案的被告方之一盟將威,是當代東方的重要全資子公司。
據當代東方《2015年年度報告》,2015年當代東方實現營業收入49298萬元。其中,電視劇收入35046萬元,占總收入的71%,主要「依託盟將威的影視劇製作發行能力,在獨立開發新影視劇的同時,通過獨家、聯合製作等手段」。
此外, 《2016年半年度報告》還顯示了2016年上半年,當代東方實現營業收入24138萬元, 主要來自電視劇收入與參投電影《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
該片票房超7億元(CBO中國票房/圖)
其中,電視劇收入為17578萬元,《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取得了7.86億的票房總成績,實現電影收入6550萬元,而東陽盟將威影視正是主要出品公司之一。
據《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盟將威已啟動應訴工作。目前本案尚未宣判,尚無法判斷本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為此,每經影視記者多次致電盟將威和當代東方執行董事王明鎏,但均無人應答。
6、泰囧裡面油霸是什麼原理還是真有此事
「油霸」只是電影里虛構出來的產品,現實中是不存在的。油霸甚至沒有研究的必要,因為它可能不符合能量守恆定律。電影中的神奇表現是為了給觀影者更好的視覺效果,所以採用了這種「加一滴漲滿油」的誇張方式。
油霸的原型很像我們日常使用的燃油添加劑,但它的作用原理卻與燃油添加劑完全不同。「油霸」在電影里的解釋是通過加入某種催化劑讓油增多,增加的東西不能確定為油,但確實能發揮油的作用。
(6)泰囧被判侵權擴展資料:
《人再囧途之泰囧》是一部由北京光線影業有限公司出品,徐崢首次自編、自導、自演,並聯合王寶強,黃渤共同主演的喜劇電影。
影片講述了徐朗、高博、王寶三人跨出國門遠赴泰國,一路遭遇「敵人」狙擊,上演泰國冒險傳奇的故事。
影片於2012年12月12日在中國內地上映,上映首周票房達到3.1億人民幣,創造華語片首周票房紀錄。截止2013年2月17日,《泰囧》獲得12.67億的票房。
201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認定《泰囧》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徐崢及5家出品方光線傳媒、真樂道公司等被判向《人在囧途》版權方武漢華旗影視公司賠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