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有個和解書又被告侵權
您好,首先需要明確侵權類型
如果是間接侵權,那麼侵權表現一般以產品邏輯、運營文案的抄襲和剽竊為主。這種時候就需要確定被剽竊的邏輯有哪些,從而採取相應的措施。
如果是直接侵權,那麼不僅需要明確侵權類型,還需要第一時間隔斷侵權鏈條,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雖然在這之後,上級給出的處理方案可能不鼓勵甚至反對我們這么做,但一般情況下,在事件全貌明確之前,只要以維護用戶/公司的利益為出發點,採取任何措施都在情理之中。
舉措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首先我們需要啟動法務層面上的處理程序,這是最基本同時也最不得已的舉措,可以說是我們處理侵權事件的底牌。具備完善的法務後盾,可以保證我們在其他所有措施都不奏效時迅速啟動法律追責程序。
然後是商務層面的警告,可以是一封公司間的郵件,也可以是一則關於侵權的官方聲明或警告,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可以對侵權方形成一定程度的威懾。
最後是雙方產品運營層面的直接交涉,用「談判」一詞也未嘗不可。我們需要在談判當中明確侵權方的責任,並讓對方知悉我們的處理辦法,以及作出必要的警告。在談判當中應該留有底牌,避免對方獲知我們產品的底層架構、盈利模式等商業機密。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2、專利被侵權怎麼辦
專利權人認為自己的中國專利受到侵害後,應首先將對方技術與自己的專利技術進行認真的對比分析,看對方的技術特徵是否確實落入自己專利的保護范圍內,以確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專利權人往往會過高估計自己的專利權,因此,最好委託中國的專利律師對是否構成專利侵權進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見。因為中國的專利律師熟悉中國的法律,又是站在客觀的立場上進行分析的,因此,其法律意見比較客觀公正,可以作為決策時的參考。
然後,專利權人還應對自己的中國專利權的專利性進行分析,以確定其有效性。因為,根據中國專利法規定,中國專利局只對發明專利進行實審,而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不進行實審,只進行形式審查。因此,一般情況下,如果是發明專利,對其專利三性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可以不進行分析,只要檢查一下年費是否繳納,專利是否有效即可。而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必須認真進行專利三性分析。只有該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具有專利性,確實是有效權利的前提下,才宜對專利侵權者採取行動。否則,一旦對方向中國專利局對該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宣告專利權無效請求,該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就會因缺乏專利性而被宣告無效。
專利權人在確認自己的專利權有效、專利侵權成立之後,通過協商或訴訟索要賠償和停止侵權等。
3、專利侵權糾紛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專利侵權糾紛的處理:1、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2、行政裁決或協調。3、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在發現侵權人侵犯其專利權後,可以向侵權行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4、有了專利證書還能被告侵權問題
首先,我想勸樓主:出了事情應該想著怎麼解決,而不是心煩急躁的懷疑專利制度;你更應該心平氣和的學習、了解並運用專利制度,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比如,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是初審制度,有證書並一定不代表什麼的。
其次,樓主應該多利用周圍的智腦,為自己的事業添磚加瓦。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你提到第一次起訴後,你的產品做了技術更改並申請了專利,但3個月後又被告了。這說明了什麼問題呢?我認為:你首先還沒弄明白原告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到底是什麼,所以沒有進行有效的迴避設計,導致了你即使更改了技術還是侵權的事實。假若你在第一次遇到起訴時,找專利代理人或懂專利的律師咨詢合作,按理說就不會出現這種事情。
再次,即使發生了侵權,那應該積極應對。為什麼我這么說呢?如果第一次起訴時,你真的只賣了一台,這台機器的售價多少?賠償額難以達到60多萬的。你說你只賣了一台,那你需要相關的證據給法院的,比如,你就是一個注冊資金10W的公司,你把財務報表、最近3年年度納稅記錄等提供給法院,,,法院是不可能隨便給你判賠償額60多萬的。
恰好我在順德,樓主如果不介意,可以把你的聯系方式發到我信箱,我可電話或當面跟你溝通,或許能夠幫到你!我郵件是:[email protected] 知識產權楊律師
5、已經申請的專利被盜用,專利被侵權怎麼辦?
已經申請的 專利 被盜用,專利被侵權怎麼辦? 專利權 是 知識產權 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開發專利需要進行登記,這樣才有利於維護產權不被他人侵犯。然而生活中還是存在已經申請的專利被盜用的情況,面對專利被侵權怎麼辦呢?一般有三種方法,一是協議和解獲得賠償,二是向專利部門舉報,三是向法院提起 訴訟 。 專利出現侵權後,一般有三種解決途徑。但是不管選擇其中一種或幾種途徑,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 專利侵權 的 證據 。只有做好了這一步的工作,後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動權,否則,後面的工作無法開展。解決專利侵權時應當收集的證據包括: 1、專利權屬證據。證明原告享有專利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權。 2、侵權存在證據。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技術特徵對比材料等證據。 3、 賠償金 額證據。證明其提出的賠償金額有事實依據。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 侵權行為 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賠償數額。上述賠償數額可以包括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證據收集好之後,可以根據自己的情形選擇如下侵權解決方式: 1、協商與和解: 專利權人 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提出協商意向時一般可以向侵權方發送侵權 警告 函。這在我國 專利法 中並無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卻被經常使用,而且還常取到較好的作用。侵權警告信的寫法可以根據不同情況,口氣可以強硬,也可以緩和。一般應寫明以下內容: (1)專利權人的專利號,專利的主要權項內容; (2)對方的產品或方法侵害了該專利權,希望中止或禁止對方製造、銷售和使用的行為; (3)希望對方於何時就此作出答復; (4)如果對方不作答復,專利權人可能採取的措施。 2、行政裁決或協調專利權人在侵權人侵權事實和證據充分確鑿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採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 行政處罰 。在行政裁決過程中,有關專利行政部門基於有關當事人的申請,可對專利侵權的 民事責任 進行調解。 3、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在發現侵權人侵犯其專利權後,亦可徑自向侵權行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等。同時有權申請對侵權人的侵權事實和證據進行 訴訟保全 ,申請法院強制令,禁止侵權人繼續侵權行為。為保證經濟賠償的切實執行,專利權人在起訴的同時,可向受理法院申請對侵權人的等額財產進行訴訟保全。 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選擇起訴的法院可以有: (1)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 a.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 b.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c. 外觀設計專利 產品的製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 d.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 e.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2)原告僅對侵權產品製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製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製造地人民法院有 管轄權 ;以製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銷售者是製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製造者製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專利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專利權 合同糾紛 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當事人 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 級別管轄 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總之,如果遇到專利被盜用的情況,需要做的就是將自己申請的專利權的資料准備齊全,對方侵權的證據也需要收集並一起提交。選擇協商的辦法則要有理有據將走法律途徑產生的後果說明,專利權的案件處理比較麻煩,選擇法律途徑最好請 律師 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