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編寫教材著作權核算
1、關於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一個如何規定
法律分析: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2、委託作品著作權算誰的?
委託作品著作權應該歸當事人約定的享有人所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進行約定。雙方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約定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九條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第二十條
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改變作品著作權的歸屬,但美術、攝影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將未發表的美術、攝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權轉讓給他人,受讓人展覽該原件不構成對作者發表權的侵犯。
3、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委託人所有嗎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委託作品的著作權的歸屬有兩種情形:
1、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2、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由受託人享有。
委託作品,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委託合同,在合同中應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在作品創作過程中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著作權的歸屬應當由雙方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的約定,這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七條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4、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誰呢?
我國《著作權法》第17條明確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由此可見,委託作品的著作權首先通過雙方的委託合同來約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者雙方沒有訂立委託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這充分體現了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則,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同時,由於受託方是作品的真正創作者,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法律規定著作權歸受託方,這樣規定有利於更好地鼓勵創作。
5、委託作家出版著作權的問題
1、委託合同有約定的,依據委螞冊段托合同的約定確定著作權的歸屬。 2、委託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即歸創作人。此時委託人在約定的使用范圍內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雙方沒有約定使用作品范圍的,委託人悶譽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該作品。 3、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和第14條的規定,下列兩種情形的 著作權歸屬 有其特殊性,大家必須注意: (1)由他人執筆本人審閱定稿並以本人名義發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的著作權歸報告人或講話人。講話人或者報告人可以依據約定向執筆人給予適當的報酬。 (2)當事人姿如合意以某人的經歷為題材完成的 自傳體作品 ,當事人對於著作權歸屬沒有約定的,著作權歸該被記載的人所有。
6、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該怎麼確定
很多網站為了保證作品的多樣性,會簽約不同類型的作者來寫作,並且給予一定的經濟報酬,這種行為也可以被稱作委託作品,那麼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該怎麼確定呢?下面我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的理解有所幫助。一、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該怎麼確定呢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法律規定委託作品的著作權的歸屬有兩種情形:
1、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
2、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由受託廳鎮人享有。
委託作品,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訂立委託合同,在合同中應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在作品創作過程中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著作權的歸屬應當由雙方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的約定,這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二、受託嘩芹人享有著作權同時有哪些限制
(1)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委託作品提供給委託人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約定的范圍內使用。如果沒有約定使用范圍,委託人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現實中,有些藝術攝影企業為了壟斷顧客日後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對顧客的藝術照有著作權,拒絕履行上述義務,扣留照片的底片。對這種行為,顧客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
(2)受託人行使著作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妨礙委託人的正當使用。比如受託人接受委託設計商標標識後,不論委託人是否將該商標注冊,都不得再以侵犯發表權為由阻止委託人在其商品、服務上使用該標識,也不得許可委託人的競爭對手使用該標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百七十五條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法律規定,受託人和委託人可以自行約定著作權的歸屬;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著作權屬於受亂伏畢託人。受託人在享有著作權的同時也會有一些限制,如應當按照約定將委託作品提供給委託人使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妨礙委託人的正當使用。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該怎麼確定的相關知識。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委託作品提供給委託人使用。受託人行使著作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妨礙委託人的正當使用。如果你有其他問題,歡迎大家來咨詢。
7、委託作品著作權歸屬權如何認定?
第17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和仿權屬於受託人。」條文所說的合同,應當是書面合同。這里存在的問題是受託人可能再委託。如甲帆歲方委託乙方完成一項校徽的設計,乙方又委託丙方設計,甲方接受喚轎纖了這項設計,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這項設計的著作權歸丙方。因為盡管甲方、乙方出了資金,進行創造性勞動的卻是丙方。 甲乙都出了資金,甲乙的利益何在?《著作權法解釋》第12條規定:「按照著作權法第條規定委託 作品著作權 屬於受託人的情形,委託人在約定的使用范圍內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雙方沒有約定使用作品范圍的,委託人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該作品。」甲方使用該校徽自無問題,而乙方的使用,僅僅是完成甲方的委託,從而獲得報酬。
8、委託作品著作權歸屬問題是怎樣
一、特殊作品的版權歸屬之合作作品的歸屬問題合旦逗賣作作品是指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指笑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二、特殊作品的版權歸屬之匯編作品的歸屬問題匯編作品是指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三、特殊作品的版權歸屬之委託作品的歸屬問題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四、特殊作品的版權歸屬之職務作品的歸屬問題職務作品是指一般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一般情況下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特殊情況下,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著作權由單位完整地享有。
【法律依據】
《著模逗作權法》第十一條
著作法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