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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有著作權號

發布時間: 2023-05-19 11:18:12

1、在報刊上發表過的文章,作者還有版權著作權嗎?

有版權和著作權。

報刊將作者的文章公開發表後,文章作者享有獲得報酬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權利。報刊社對於由其匯編而成的匯編作品,根據不同的情況享有著作權。但需要注意的是,報刊社僅對其匯編作品整體享有權利,報刊中發表的單個作品均單獨享有完整的著作權,報刊社不能侵犯。


 報刊社自己的記者、編輯由於與報刊社有勞動關系,所以他們寫的文章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屬於職務作品。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一般情況下報刊記者、編輯所寫的文章屬於這種情況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權,但單位享有免費、優先使用的權利。

2、期刊里的文章編號是什麼意思

「文章編號」由每一學報的國際標准刊號、出版年、期次號及文章篇首頁頁碼和頁數等5段共20位數字組成,其結構為:XXXX-XXXX(YYYY)NN-PPPP-CC。

文章編號是指按照《中國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編排規范》的要求,凡具有「文獻標識碼」的文章均可標識一個數字化的「文章編號」(其中A、B、C三類文章必須編號)。

(2)期刊有著作權號擴展資料:

編號規則

其中:XXXX-XXXX為文章所在期刊的國際標准刊號(ISSN,參見GB 9999),YYYY 為文章所在期刊的出版年,NN為文章所在期刊的期次,PPPP 為文章首頁所在期刊頁碼,CC為文章頁數,「-」為連字元。

期次為兩位數字 。當實際期次為一位數字時需在前面加 「0」 補齊 ,如第 1 期為「01」。僅1期增刊用S0,多於1期用S1,S2,……

文章首頁所在頁碼為4位數字;實際頁碼不足 4位者應在前面補「0」,如第 139頁為「0139」。文章頁數為兩位數字;實際頁數不足兩位數者,應在前面補「0」,如9頁為09。轉頁不計。

3、什麼是著作權號

法律分析:作為著作權,要想得到政府保護就要登記,登記時政府會給你好注冊號,就是著作權號。著作權人又稱「著作權主體」,是指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著作權人可分為原始著作權人和繼受著作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4、對在期刊或報紙發表的文章,專有著作權上有沒有什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因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內依法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著作權主體是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或法人,作者以外的人通過法定途徑也可以取得著作權。著作權客體是具有獨創性和某種客觀物質表現形式的作品,但著作權法只保護作品的形式而不保護其思想內容。著作權的內容通常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著作權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廣義的著作權還包括鄰接權,主要指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和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它具有無形性和相對的獨占性和排它性。非經著作權人許可或無法律上的依據,他人不得行使該權利,否則構成侵權

5、我國期刊號包括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這兩大類別嗎

我國期刊號不包括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這兩大類別。

我國期刊的分類,可以分為非正式期刊和正式期刊兩種。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只是正式期刊的兩種分類。正式期刊是由國家新聞出版署與國家科委在商定的數額內審批,並編入「國內統一刊號」。

國內統一刊號是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的簡稱,即cn號,它是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分配給連續出版物的代號。國際刊號是國際標准連續出版物號的簡稱,即issn號,我國大部分期刊都配有issn號。

出版:

出版或稱發表,是指將作品通過任何方式公之於眾的一種行為。在大多數國家,作品一經完成,不論是否出版,即享有著作權。作品獲得國際標准書號並經過一定資質的出版機構印刷成書籍稱為出版物;以出版為主的生產或者產業領域稱為出版業。

我國出版資格職業資格考試關於出版的概念為:出版是指編輯、復製作品並向公眾發行的活動。作品是出版的前提,編輯、復制是手段,向公眾發行是目的。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出版

6、有書刊出版號是不是就說明有著作權號或版權號?書刊號和版權號是一回事么?

出版號是書號,是出版一本書,出版署分配給出版社的號碼,有此號碼為正式出版物。

著作權活著版權是一種權利,是對作品創作者進行保護的一種權利,這種權利和作品是否出版沒有關系。——就是說只要你是作品的作者,那麼不管出版與否,你都享有本書的著作權,也就是版權。當然另外約定你送人的除外。

嚴格說,沒有版權號著作權號的說法。只有出版的書號。或者有人把把書號叫做版權號或者書刊號。

7、《淺議期刊編輯部有哪些著作權》

著作權並不是依據編輯部來定奪的,都是根據法律法規定奪的。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國家制定的著作權法。著作權法主要保護的是著作權人的權利。包含了發表權、署名權、復制權、發行權等。可以參考著作權法的內容。
首先要確定編輯部是否具有著作權,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所以編輯部可以視為作者。那麼這個組織也同樣擁有發表權、署名權、發行權、出租權等相關十多項權利。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8、刊物書號等於作者版權嗎

刊號和版權完全是兩碼事,刊號與作者版權無關。
一、書號
書號即ISBN,最直觀的就是書的封底的條型碼和那一串數字。是由新聞出版總署分配給各個出版社的。國內的書號還在書的第二頁(一般在扉頁的反面)還配有CIP數據,該頁也稱為版權頁。這二者是在國內出版圖書不可缺少的兩個必要數據。如果沒有,就成了內部資料。
【國際標准書號ISBN】
國際標准書號系統,於一九六七年設立。香港則在一九七六年引入此系統。
通過書號可以快捷、有效地識別書籍的出版地,出版社,書名,版本及裝訂方法。
出版社、書商及圖書館普遍都使用此系統,作為處理書籍訂單及盤點存貨之用。
二、作者版權
版權(英文名稱:right)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符號在計算機中打法:"Alt + 0169"
版權(英文名稱:right)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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