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月傳版權糾紛結果
1、羋月傳是蔣勝男寫的為什麼編劇說是王小平
微博全文如下:
「一年前,因為《羋月傳》電視劇劇本的創作,蔣勝男在網路上散布了大量不實之詞,我被攻擊得遍體鱗傷。一年過去,4月25日溫州鹿城法院將開庭公開審理此案,全程直播,真相即將大白於天下。我希望每一個曾留意過此案的人們,每一個心中有正義感的人們,關注這次審理的結果,看到法律對此事的公正裁決。我堅信我們中國的影視圈並非是污水橫流之地,我堅信如今人們心中仍然有黑白。蔣勝男曾誹謗說:我「只是作為導演方提出過寥寥幾稿審稿意見而已」,卻因為我的「特殊身份」在《羋月傳》中署名「總編劇」,而欺世盜名。去年年底,中國電視劇編劇委員會已對我的劇本和蔣勝男的劇本做了認真比對,得出結論,我的劇本與蔣勝男的劇本內容從故事結構、情節、人物塑造,到細節描寫變動極大,我主導了電視劇劇本的創作(中國電視劇編劇委員會近期將公布具體比對結果)。電視劇的播出,更證明了製片方是以我的劇本為腳本進行了最終的電視劇拍攝和製作,蔣勝男對我污衊和攻擊全部是謊言。前日,我已經在北京東城區法院對蔣勝男正式提起名譽權侵權訴訟,我將通過法律維護我的名譽和尊嚴。」
事件回顧:2015年11月10日,電視劇《羋月傳》全國首播新聞發布會當天,蔣勝男突然發布微博長文《關於<羋月傳>小說及電視劇著作權糾紛說明》,控訴《羋月傳》製片方,稱該劇全部劇本創作均由其一人獨立完成,不存在任何其他編劇,所以製片方將王小平列為「總編劇」、將自己列為「原創編劇」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同時,蔣勝男稱其創作的《羋月傳》小說早先於電視劇劇本之前完成,強烈反擊王小平否認其《羋月傳》原著小說的說法。此後,通過微博及各采訪場合,蔣勝男數次言辭激烈的對王小平進行了批評和指責。而在此過程中,王小平本人均未作出回應。
王小平,中國作家、著名編劇,導演鄭曉龍之妻。原《人民文學》編輯,後赴美留學,曾在法國《費加多報》供職,電影《刮痧》編劇,與鄭曉龍共同創作《北京人在紐約》,著有長篇小說《白色聖誕》、《孽緣》、《刮痧》、《紅色童話》。2008年憑借《刮痧》獲得中美電影節最佳編劇獎;2014年憑借電視劇《甄嬛傳》獲得第二屆亞洲彩虹獎最佳編劇獎。
鏈接:http://ent.sina.com.cn/v/m/2016-04-16/doc-ifxriqqv5972997.shtml
2、網路文學火了版權該怎麼辦?
網路文學火了版權該怎麼辦,隨著快播、百度影音等盜版視頻播放器的消亡,版權問題越來越被網友關注,版權問題由來已久,不僅是指盜版視頻,還有大量的盜版網路文學。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各類抄襲現象層出不窮,似乎抄襲已經成為一種習慣和常態。那麼網路文學火了版權該怎麼辦?網路文學一部劇的紅可以有很多個點,但因為這種法律糾紛而紅起來,著實有點模糊焦點。不只是這部劇,近年來很多熱門大劇,如《北平無戰事》、《虎媽貓爸》、《平凡的世界》都曾捲入類似的著作權糾紛。就這部《羋月傳》而言,它又有首發於網路的特殊性和時代性,當下,這些作品的著作權又如何受保護呢?現在網路文學被影視公司收購作為IP儲存的現象非常普遍,在大量已完結小說被收購的情況下,很多連載中的小說也被影視公司看中,收入囊中作為改編之用。《羋月傳》就是在貼出七千字的草稿後被鄭曉龍的公司看中,於是著作還是改編這種說不清楚的爭議未來肯定會發生。大部分網路作家卑微的生存地位以及第三方平台或者收購方的財大氣粗,就造成了面對不合理的條約,作者往往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有的城市採用了聯盟化的方式,將網路寫手聚集在一起,共同分享法律資源優勢。同時,國家層面也試圖用政策保護。今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了《關於推動網路文學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就試圖用網路文學實名制的方法來保護作者的知識產權,讓網路文學創作者的自身權益得到保護,同時也規范了網路文學創作中的不良行為。
3、羋月傳和甄嬛傳的原著作者是一個人嗎
一、兩部作品的原著作者不是一個人!前者的作者是蔣勝男,國家二級編劇;
後者的作者是流瀲紫,本名吳雪嵐,杭州江南實驗學校教師,江蘇省網路作家協會副主席;兩部劇都是鄭曉龍導演、孫儷主演,但並沒有什麼聯系。
二、知識拓展:
1、蔣勝男,女,溫州市藝術研究所戲劇編劇,國家二級編劇、作家。
代表作《羋月傳》、《鳳霸九天》、《鐵血胭脂》、《燕雲台》等。2014年起擔任浙江省網路作家協會副主席。
沸沸揚揚的《羋月傳》糾紛案宣判,最終結果蔣勝男敗,花兒影視未侵權。
2、吳雪嵐,筆名流瀲紫。浙江湖州人,1984年生。中國作家協會會員。2005年末開始從事業余寫作,陸續在各大雜志發表短篇小說及散文,並成為各文學網站專欄寫手。
2006年2月開始嘗試寫長篇小說,8月轉戰新浪博客從事博客文學創作。2007年2月由花山文藝出版社正式出版50萬字長篇小說《後宮·甄嬛傳》三部,由此崛起於網路文學之中,2007年9月出版《後宮》系列第四部。同年畢業於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文學學士學位,因其作品《後宮·甄嬛傳》而名動網路,並被譽為浙江80後作家群的領軍人物之一。現任教於杭州江南實驗學校。2013年,當選浙江省作家協會第八屆主席團委員。2014年1月7日,擔任浙江省網路作家協會副主席
4、羋月傳是蔣勝男的版權還是王小平的作品 蔣勝男起訴王小平了嗎
蔣勝男指出《羋月傳》為其原創的小說,而電視劇《羋月傳》是在其原著的基礎上進行的改編劇本,其中著重說明了,改編過程系蔣勝男獨立一人完成,並無其他編劇輔助,因而對於《羋月傳》署名王小平為編劇的事情提出了質疑,同時對否定《羋月傳》是改編原著這一事也提出了疑問,指出電視劇《羋月傳》是改編自蔣勝男於2009年開始創作的原著小說,並非是原創劇本。
蔣勝男聲明原文
關於《羋月傳》小說及電視劇著作權糾紛說明
《羋月傳》小說是我於2008年開始構思,2009年開始正式創作的,並在晉江文學網貼出部份章節。2012年鄭曉龍導演的製片人曹平女士得知我正在創作《羋月傳》小說後,提出能否跟我進行影視劇改編合作,當時因為仰慕鄭曉龍導演的盛名,我表示願意。遂於2012年8月與「東陽市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訂《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簽約時合同明確約定「該作品系乙方原創小說(還未出版)改編劇本,依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乙方享有原小說的發表和出版權利。」但製片方借口我的小說「未出版」為由,迴避與我簽訂原著小說改編權授權合同,而僅僅與我簽訂《羋月傳》編劇創作合同,並借口「防止同行抄襲」,不許我在網路發表已經完成的小說,此後又限制我小說的出版時間。後因市面上出現同類侵權小說,經我與製片方多次溝通,方同意將出版日期提前到2015年6月分卷出版,我才與出版社簽訂「出版合同」。
簽約「劇本創作合同」之後,我開始對我的原著小說進行電視劇本的改編。從2012年9月遞交大綱、分集大綱、人物小傳開始,直至2014年3月底交付所有53集劇本,至此所有的劇本均由我一人所改編完成,其中部份內容亦按製片方審稿要求進行數稿修改,其間並無任何合作改編者。在所有劇本交稿通過之後,製片方再未對我所改編的劇本提出任何修改意見,並且對方接收劇本後,支付了全稿通過審核階段的稿費,這應該可以表明製片方對我改編的劇本是認可的。
當然,劇本改編期間的溝通過程並非盡如人意。2013年7月當我遞交完1-10集以後,製片方中間屢次要求修改合同,企圖對《羋月傳》所有著作權及上下游衍生品權益進行全面剝奪被我拒絕。其中詳細,一言難盡。
我於2014年3月份交完全稿,6月份《羋月傳》正式啟動對外宣傳,但出現在《羋月傳》電視劇官方海報署名是「編劇:蔣勝男、王小平」。編劇竟然莫名的增加了王小平,這讓我十分驚訝和不解!因為在我進行劇本改編時,王小平女士只是作為導演方提出過廖廖幾點審稿意見而已,如何能同列編劇?當時考慮到劇本正在拍攝准備中,不想因為這些外在因素讓自己精心孕育的劇本毀於一旦,同時製片方亦說是為了考慮到王小平女士的特殊身份,此時與製片方正式交涉,也會影響到拍攝進行,為顧全大局,也只能忍下這種委屈。另外,當時《羋月傳》電視劇官方海報及其他宣傳資料中也沒有載明根據我的小說進行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