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侵權的案例
這個可以參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假冒注冊商標罪】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假冒注冊商標罪根據本條規定,構成本罪應具備以下條件:一.行為人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未經注冊商標人許可。「注冊商標所有人」,即商標注冊人。在我國,凡依法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並經商標局核準的,該商標注冊申請人即成為注冊商標所有人。本條規定的「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是指行為人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時,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同意。這是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如果行為人已得到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而只是未按法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不能認為構成犯罪。二.構成本條規定的犯罪,行為人在客觀上要實施了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即商標相同,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為同一種類。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如果行為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均屬商標侵權行為,不構成本罪。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2、單位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3、假冒他人馳名商標或者人用葯品商標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5、造成惡劣影響的。刑事責任確有追訴期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民事責任追訴期:2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之日起計算依據: 《商標法》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3)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第三十九條 有本法第三十八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鋟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處以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2、香奈兒狀告華為Logo案,敗訴離場,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這件事?
4月21日,據BBC報道,法國奢侈品牌香奈兒在與華為的商標糾紛中敗訴。這起糾紛始於2017年,當時華為曾向商標機構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申請批准注冊其計算機硬體商標。該商標由兩個垂直半圓相交構成,香奈兒對此表示反對,稱該設計與其“雙C”商標相似。
如何看待香奈兒訴華為 logo 侵權敗訴?
一個在香水上,一個是計算機硬體,風牛馬不相及,故而敗訴也不驚奇。個人覺得是香奈兒提交的證據雖然能夠證明其商標在香水商品上具有較高知名度,但是爭議華為商標與其商標在文字構成、設計上均存在一定區別,難以認定對引證商標的復制摹仿。何況香奈兒商標是在香水上,華為的商標在計算機硬體上。退一萬步來說,具有一般認知水平的普通消費者會認為買華為產品的時候,他們是在購買香奈兒產品嗎?
什麼是商標標識侵權?
商標標識是指用於商品上的商標載體,是獨立於被標志商品上的商標物質表現形式。如酒類商品上的瓶貼、自行車上的標牌、服裝上的織帶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15號《商標印製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指出:“本辦法所稱‘商標標識’是指與商品配套一同進入流通領域的帶有商標的有形載體,包括注冊商標標識和未注冊商標標識。而所謂商標標識侵權,是指偽造、扭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或者銷售偽造、扭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
直接對比法
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專利的圖片或照片直接進行比較。logo設計採取這一方法應特別注意作比較時直觀的效果較差,特別是用筆畫的專利圖片,與做成產品後的視覺效果有一定差異,不能把這些圖片視覺效果的差異看成是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差異。
3、三大案例回放:如何規避商標被侵權的風險?
品牌重要嗎?很多人都會說很重要。但是要說起商標,大部分人卻說不出所以然來……若要用一句話來概括品牌和商標之間的關系:品牌若是企業的靈魂,商標則是企業靈魂附著的肉體。
一、 為什麼要注冊商標,商標真的那麼重要嗎?
在現代市場營銷中,人們往往把商標比作「商品的臉」、「無聲的推銷員」、「顧客的向導」、「企業聲譽的象徵」。所以在產品上市的前期,除了產品、渠道、媒體推廣等一系列准備工作之外,我們應該全面的思考下,我們的商標准備好了嗎?
1. 第一時間提交注冊商標申請,避免被搶注。
很多企業在推廣產品或者服務的前期,都會做一些傳播中的預熱,達到擴大知名度的目的,而在這個時候,如果我們的商標還沒注冊,就有可能陷入商標被搶注的糾紛。
案例 一:阿里巴巴「菜鳥」物流商標險被搶注
阿里巴巴集團前CEO馬雲於2013年5月聯合多家企業共同創辦了中國智能物流骨幹網(CSN)項目,並將項目命名為「菜鳥」物流。消息一經公布,一家注冊地在香港的公司便於2013年5月29日向商標局提交了一份第39類(物流)的「菜鳥」商標申請。筆者不禁感嘆其商標敏感度之高,搶注時間之快。但是馬雲已經提前一步,在信息發布會之前的2013年5月23日就向商標局提交了此商標申請,躲過了商標被搶注的風險。
點評:由此可以看出,企業應該做好產品上市前的商標保密並在產品上市前做好商標申請工作,避免因商標被搶注而帶來的侵權風險。
2. 商標申請前做好授權前景評估,避免在線相同商標或者在線近似商標
案例二:「西柚」變「美柚」 企業為商標侵權付出慘重代價
手機應用軟體「西柚經期助手」,在2013年4月正式上線,據其當年9月發布的數據,其用戶總量已達1000萬,日活躍用戶超100萬,用戶量預計有望在年底突破2000萬。
但遺憾的是,該公司APP軟體並未申請第9類(軟體)的「西柚」商標,該商標早已在2012年3月14日被另一家公司注冊。由於涉嫌商標侵權,「西柚」軟體被多家軟體下載平台下架,對企業造成了巨大損失,企業最終不得不將產品名稱升級為「美柚」。為了避免此類侵權情況的發生,可以通過查詢在先權利情況,確認商標是否已經被他人注冊。如果相同商標已被他人注冊,企業應盡快考慮策劃新品牌,以避免產品上市後被訴侵權的發生,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點評: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在推廣產品前,請做好兩個排查工作:其一,確認是否存在在先相同商標?其二,確認是否存在在先近似商標?通過查詢在先權利情況,排除了在先相同權利沖突之後,企業需要考慮是否存在在先近似商標。如有存在,商標是否能夠授權。
3.商標注冊之後,如何維護商標權益?
商標注冊之後,企業即享有了商標專用權。此時很多企業便放鬆了警惕,事情是否真如企業所想,其實不然。商標注冊後仍然存在著一定風險。企業可能因此再度陷入商標侵權的泥潭之中。
1)面對商品分類表的變化,是否及時補充新的商標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簡稱為商品分類表)是商標申請、商品選擇、近似判斷的重要依據之一。我國現行的是基於尼斯分類第十版分類表。尼斯分類表每五年會有一次重大修訂,每年會有一些小的修訂。因此,面對不斷變化的分類表,企業應及時關注其變化,避免因分類表變化而帶來的商標侵權風險。陌陌科技公司正值IPO之際,不想竟被另一家公司提起訴訟,被訴侵犯其「陌陌」商標專用權。陌陌科技公司第9類(軟體)「陌陌」商標申請於2011年9月8日,2012年11月14日核准注冊。為什麼商標已經注冊,還是被訴了侵權?被訴方第45類(交友服務)「陌陌」商標申請日為2012年8月6日,2014年1月7日核准注冊。被訴方核准注冊的服務為「交友服務等」。「交友服務」與「陌陌」軟體提供的服務相近,因而被訴。
從「陌陌」被訴一案來看,我們除了要注意及時關注分類表變化,補充注冊外,還提示了企業應該做好商標監測工作。如果陌陌科技公司及時在商標公告期監測到了第45類(交友服務)「陌陌」的公告,並及時提起異議申請,則可以避免可能出現的被動局面。
隨著知識產權產權相關法律的完善,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及維權應該納入公司的發展戰略中,使其更好地服務於企業的商業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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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活中侵犯知識產權的例子有哪些?
生活中侵犯知識產權的例子有:
1、某旅遊品商店銷售偽造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案。
市場監管局對開發區某旅遊品商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其銷售產品包裝標注抗美援朝系列「紀念酒」。
經查,當事人為開拓市場,吸引外地遊客來丹東旅遊時購買特色商品,在未取得「抗美援朝」地理標志認證的前提下,與江蘇某酒業有限公司合作,在其銷售產品的外包裝和包裝箱顯著位置印製「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圖案。
該行為違反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
2、某酒庄銷售假冒五糧液等注冊商標酒案
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丹東某酒庄店內銷售侵權假冒酒,包括五糧液、捨得酒、海之藍、劍南春、奔富、人頭馬VSOP、馬爹利藍帶等國產及進口酒。
執法人員在當事人地下室內發現橡膠水及毛巾抹布,用於塗抹易拉罐啤酒的原生產日期,另有一套用於噴塗易拉罐啤酒生產日期的噴碼設備。
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同時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罰款10萬元,其他違法行為另予行政處罰。
3、寬甸縣某文具配送中心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
2021年3月,寬甸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反映寬甸縣某文具配送中心銷售侵犯其注冊商標「南孚」牌電池,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在其店內銷售及庫房內存放的南孚電池,經商標所有人認定為侵權商品並出具了《鑒定證明》。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寬甸縣市場監管局對其做出處罰:1、沒收侵權「南孚」牌電池29件;2、罰款4萬元。
4、鳳城市某增壓器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1年8月,鳳城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鳳城市某增壓器公司生產車間中發現了標有「Garrett」、「HOLSET」、「honeywell」的增壓器、增壓器機芯、增壓器渦殼、增壓器中間體、增壓器空包裝箱。
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產品注冊商標品牌授權書、轉讓人與受讓人協議書以及使用許可合同書,且無法提供出侵權商品的合法來源和提供者。
經查明,當事人於2014年冬開始無照從事增壓器組裝生產活動,直至2021年1月注冊了鳳城市某增壓器公司,並於2021年5月開始生產經營。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因該案件存在涉嫌犯罪的嫌疑,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5、某甲訴某公司技術合同糾紛案。
2017年9月8日,原告某甲(甲方)與被告某公司(乙方)簽訂《棋牌游戲開發合同》。合同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麻將游戲測試版交付後,雙方一直就麻將胡牌不顯示、分數計算錯誤、游戲規則、託管等問題進行溝通和修改,直至2017年12月12日。
後原告通知被告解除案涉棋牌游戲開發合同,雙方因就解除合同事宜未達成一致,故訴訟至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定金款等款項,並駁回被告(反訴原告)的反訴請求。
5、商標35類侵權的經典案例
法律分析:商標注冊35類是屬於服務商標。具體內容為:廣告,實業經營,實業管理,辦公事務。
根據我國商標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具體侵害商標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一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又稱使用侵權。
二是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即屬流通領域的商標侵權行為,又稱銷售侵權。
三是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又稱為商標標識侵權。
四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在國外稱為反向假冒行為。
五是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6、商標侵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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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標侵權的五個案例
法律分析:1.中國喬丹VS美國喬丹;
2.真功夫VS李小龍;
3.王者榮耀(游戲)VS王者榮耀(酒);
4.ADIDAS VS 阿迪王;
5.魯西西VS鹵西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8、棒棒雞侵權案例,違反了哪些商標法
您好,
該案例中,被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之規定。
一、成都廖記管理公司、天之辰棒棒雞店的行為構成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行為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案中,天之辰棒棒雞店銷售紅油兔丁等熟食品,與涉案商標1-2核定使用的肉、腌臘肉,均屬於動物類食品,在食品加工方法、消費人群等方面基本相同,構成類似商品。天之辰棒棒雞店的經營方式是為消費者提供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與涉案商標3核定服務的餐廳、飯店、快餐館相同,均系在自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為消費者提供餐飲,構成類似服務。
二、天之辰棒棒雞店在其店招上使用了被控侵權標識「」,與涉案商標2「」相比,涉案商標2中的「廖記」文字和讀音皆相同,二者整體呼叫相同,相關公眾在購買商品時,容易對該標識店鋪內銷售的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涉案商標2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二者構成近似。
同時,「」與涉案商標3「」相比,文字部分均有「廖記」二字及讀音相同,經營者均是將其使用在經營場所的店招、裝潢等上,均是提供肉類熟食品,易導致相關公眾對該標識店鋪內銷售的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涉案商標3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構成近似。
綜上,成都廖記管理公司未經廖記股份公司許可向天之辰棒棒雞店提供侵犯廖記股份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店招,天之辰棒棒雞店將該店招在其經營場所使用,以及在收銀條中使用涉案標識的行為,構成對廖記股份公司涉案3個商標注冊專用權的侵犯。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9、比較知名的商標侵權的案例有哪些
時間:2010年—2012年
案情:從名不見經傳,到現在的涼茶第一罐,「王老吉」創造了一個商業奇跡。但是,這奇跡中間卻夾雜著兩家公司的恩怨。從2010年開始,廣葯集團與加多寶之間就展開了「王老吉」的商標之爭。
結果:北京一中院就鴻道有限公司(加多寶)提出的撤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於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決的申請作出裁定,駁回鴻道集團提出的撤銷中國貿仲京裁字第0240號仲裁裁決的申請。該裁定為終審裁定,暫時為廣葯集團和加多寶的「王老吉」商標爭奪案畫上了句號。
時間:2012年—2015年
案情:喬丹和中國體育用品公司喬丹體育自2012年以來官司不斷,同年10月,飛人喬丹向商評委提出爭議申請,認為喬丹體育注冊上述商標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所指的誠實信用原則;2015年初喬丹再次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中國喬丹體育公司撤銷關於「QIAODAN」、「僑丹」、「喬丹王」在內的多個爭議商標。
結果:籃球巨星邁克爾·喬丹起訴中國體育用品公司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耗時三年,迎來終審判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78起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中的32起做出了終審判決: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了邁克爾·喬丹撤銷喬丹體育爭議商標注冊的上訴請求,保持喬丹體育爭議商標的注冊。
時間:2015年
案情:2004 年,周某買下了一個注冊於 1996 年、名為「百倫」的商標,隨後又注冊了包括「新百倫」在內的一系列聯合商標,並在 2008 年拿到「新百倫」商標的批准。而早年曾以「紐巴倫」為名在國內進行宣傳的New Balance,因為其 2006 年成立的上海公司名為新百倫,便開始使用「新百倫」作為中文名,於是擁有中文商標的企業向廣州中院提起侵權訴訟。
結果: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該院認為,美國New Balance公司在中國的關聯公司——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冊商標「新百倫」,構成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須賠償對方9800萬元。